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1 13:50:49 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验室管理制度(15篇)

实验室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 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 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 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 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实验室管理制度3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一、地理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二、地理教学器材要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等工作。地理教学器材要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建立健全地理教学器材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器材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四、使用地理实验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学生进入专用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六、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七、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八、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实验室整洁。不得将教学设备带出实验室。

  九、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实验室管理制度5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p>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实验室管理制度6

  一、分子生物实验室主要进行与分子生物学密切相关的实验,其它实验应在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实验室进行。

  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及使用人员等。发现仪器有故障,须立即向管理教师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仪器用后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三、实验区域按实验内容相对固定,严禁随意更换实验区域。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

  四、实验人员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着实验服,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穿着凉鞋,短裤或短裙。

  五、如无特殊实验要求,除接触有毒、有害的试剂、样品以外,勿佩带实验手套,以防交叉污染。禁止用接触过有毒有害试剂或样品的手套触摸实验室内公共区域的一切物品。

  六、分子生物学实验中使用的试剂有些对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应特别注意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避免污染环境。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

  七、实验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并脱下实验服。离室前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好,严防差错事故。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听音乐等可能对实验研究及仪器性能造成影响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活动。

  九、所有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卫生值日的安排,定期值日,保证实验室卫生,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请及时联系管理教师。

  十、实验室、仪器及药品的其他使用规定请参照相关规定。

实验室管理制度7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两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要加强对教师、实验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精密仪器。

  三、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四、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一)电子仪器设备

  1.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2.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

实验室管理制度8

  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本室工作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值班当天必须本人在签到记录上注明到岗时间。

  2、工作期间应在工作日志上填写自己当天在岗工作情况及完成情况。

  3、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校工作考核同步进行。签到记录和工作日志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工作人员或学生应认真填写实验情况登记表。

  二、设备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现设备有故障,如果是软故障,值班人员应自己解决,并把解决情况填入工作日志;如果是硬故障,应在维修记录上填写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号、所在位置、故障现象、故障日期等栏目。如发生重大故障,应立即报实验室主任进行处理。

  2、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应在维修记录上填写维修日期、故障原因、故障排除情况及所需元器件等详细情况。

  3、维修所需元件采取以旧换新制度,维修人员需用损坏的旧元件到仪器室管理员处领取新元件。超过百元以上的器件,还必须经实验办公室室主任批准。

  4、设备管理员平时要认真对设备帐进行整理记录。并负责机房低值易耗及低值耐用品的管理登记工作。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实验室管理制度9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介绍信,按院、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接待。

  2.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3.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4.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出门。

  5.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

  2.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内及时送检,送检率必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定期对标准器具与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

  4.检定人员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准闲谈,打闹,擅离工作岗位,检定数据要真实,完整,可靠,记录清晰,检定证书填写正确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5.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对所分管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

  6.建立和健全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等和原始记录齐全。

  周期检定制度

  1.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出全厂的'计量器具的送检及周检计划。

  2.标准仪器,仪表要按规定的计划日期送检,不得延误,避免标准仪器,仪表超期使用。

  3.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统一,对所辖计量器具要按规程要求结合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

  4.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98℅,标准计量器具的送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本标准室各标准装置,器具均应设有专责试验维护人员。

  2.标准计量器具,装置的专责人员,必须持有计量考核合格证书。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对检验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

  4.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5.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

  6.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8.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计量器具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计量器具遗失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责任性遗失应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办理赔偿手续后销帐清卡。

  2.由于年久磨损或使用日久,财质老化,性能精度变坏,经有关部门或我厂计量专业室修理调试后,鉴定不合格,无法修复者,则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写“计量器具申请报废单”经上级批准,属自然报废。

  3.报废的计量器具由所属计量室收回,交废品仓库销毁,严禁外流使用,并将计量器具在帐卡上,周检计划表中注销,同时将编号,型号,规格,使用部门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

  4.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计量器具损坏,除应折价赔偿扣除奖金外,还要做出事故分析报告,按价划入事故考核。

  计量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检定人员在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检定记录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对所检定的仪器,仪表,元件等合格者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结论明确,数据正确字迹清楚。

  3.检定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4.核验人员应审查检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检定规程,证书上所列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相符结论是否正确。

  5.检定人员,核验人员都必须在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上签字,要对检定结论和检定质量负责。

  6.各种检定证,包括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结果通知书等,在发给送检定单位前都必须加盖检定单位检定专用章。

  7.所有检定证书必须由相应的持证人员填写,经核验后,在检定周期内此检定证书有效,检定证书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5

  一、生物实验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仪器、设备及时入库,做好登记、编号、分类、存放等事宜,使账物相符,账目清晰。

  四、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妥善保养设备,及时更新仪器,实验室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

  五、凡需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按照出借制度执行。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内安静。

  七、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过程中,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严格遵守操作细则,并保持良好的上课纪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仔细观察,准确填写报告。

  八、实验完毕,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台面整洁,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丢入垃圾桶,填好《实验使用记录》,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药品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及时核销试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册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按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港条初中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港条初中化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港条初中化学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一、学生进入物理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药品。

  二、如需使用电源,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三、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遇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检查原因并登记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

  五、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整齐、清楚。实验完毕应把原始记录交给教师审阅,要整理好桌面上的.仪器和药品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完毕,值日生整理仪器及台面,打扫实验室,清倒废物,检查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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