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车协议书

时间:2023-03-25 14:11: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买卖车协议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车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车协议书合集15篇

买卖车协议书1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 现将 车转让于乙方 。该车车牌号为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该车于 年 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该车养路费缴至 年 月 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 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 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车协议书2

  出卖人(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购买人(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_出租车的`经营权、所有权终身卖给乙方所有,车牌号为蒙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辆识别号为__________。

  二、车辆卖价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终身卖给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车辆成交后,乙方付完车款,甲方务必办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户途中,甲方务必无条件带给与过户相关的证件、手续,并用心配合,不得推诿。

  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即将所有该车的维修工具、各种票据、行驶证、登记证及相关所有证件交给乙方所有和保存。

  六、甲方交付车辆之前,因该车所发生一切事故和产生所有费用(包括违章记录)及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理解车辆以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新产生的费用(包括违章记录)及纠纷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七、燃油补助从签定合同之后由乙方领取,甲方务必带给领取燃油补助的相关证件和签字手续。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中介人签字后生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效益。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买主和卖主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书,不得造成任何特殊借口违反此合同,双方如有反悔给对方付违约金_____元¥:_____元)。

  出卖人(甲方):_____

  购买人(乙方):_____

  见证人: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车协议书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 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 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证号______)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车辆非重大事故车辆(重大事故包括泡水、严重撞击、火烧、发动机改动等)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由______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方(做好签收手续),由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______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_____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同时__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 %(人民币_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买卖车协议书4

  卖车人地址: 身份证号:

  买车人地址: 身份证号:

  经双方同意,卖车人将车牌号_____;车型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颜色_____;出厂日期_____;价格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转让给买方。手续齐全(附加费、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养路费、营运证、车辆保险、身份证复印件)等国家的正规归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以前一切归费、车辆纠纷、违章罚款和交通事故经济牵扯(包括遗留职责和债务)由卖车人承担。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后一切归费、车辆纠纷、违章罚款和交通事故经济牵扯(包括遗留职责和债务)由买车人承担。

  过户办理:_____方办理_____方出示车证相符,交通委车管所认可的正规手续,一切费用有_____方来承担,_____方务必在_____天内把过户手续办完,如卖车人手续不全或无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有权退车,卖车人应原价退回车款,如卖车人车辆手续齐全属实,买车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否则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职责,违约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

  此协议一式二份,买车人、卖车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卖车人(签字):_____买车人(签字):__________

  卖车人电话:__________买车人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车协议书5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车协议书6

  为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售车方签定以下协议: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刘政贤的长安微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湘J95577,发动机号356ML5907,车架号LS4BCB1DX3A192900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xx年09年25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xx年9月25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车协议书7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汽车品牌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生产地 车辆单价(元)

  型号规格 数量(台) 乙方选购配置 生产厂家 车辆总价(元)

  合计金额:大写:。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苏州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 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 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在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买卖车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今有甲方和乙方签定的车辆买卖协议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车牌号为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子号为:川腾牌_______。

  一、乙方为了向包商银行贷款,借助甲方的`车辆作为经济来源基础,向银行提供证据所用。

  二、此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贷款完毕当日,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车辆买卖协议自动失效。乙方将原件交还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如在贷款期间乙方车辆买卖协议书丢失,由乙方出据丢失证据说明,以此协议为准。

  五、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无力偿还贷款,与此车无关。

  六、此协议书说明一份,甲方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车协议书9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xx 年1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双方约定于20xx年___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 方)承担,由_______(___ 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___ 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___月日,时间: : : ,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 日

  篇五:车辆转让协议书范本

  车辆转让协议书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车协议书10

  车 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地 址:______________买方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 话:______________买方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 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三、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六、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七、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八、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0 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九、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十、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车协议书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自有 型号汽车 辆,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卖给乙方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支付甲方购车款 (小写: 元),即该车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证件:。

  三、该车从 年 月 日以前的一切经济、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等,由甲方负责完全承担;从 年 月 日以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上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

  四、甲方保证该车不属抢劫、盗窃等违法车辆,并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否则退还乙方全部车款,甲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乙方签订购车合同以后,拥有处置该车辆的所有权力。

  六、双方如有纠纷在当地法院调解判决。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收 据 条

  今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备注按合同已支付全部购车款。

  付款人 : 收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车协议书12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登记是准予上道行驶的行政管理措施,非所有权登记。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以占有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公示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做出立法解释。

  关键词: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建议立法

  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决定着当事人对车辆风险的承担或利益的得失。而对机动车买卖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当事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车辆所有权方为转移。第二种意见认为:车辆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意见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决结果迥异。

  我们赞同第二种意见。

  一、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登记的性质为准予上道行驶登记。

  XX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亦规定了已经注册的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的证明、凭证。以此规定表明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不以注册登记为条件的,恰恰相反机动车准予上道行驶登记需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在先,上道行驶登记在后。

  事实上XX年6月,《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就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机动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现行的车辆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二、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机动车在民法上是动产的一种。目前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汽车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特殊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表明财产(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依合同法,所谓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完全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动产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两项: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答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该请示中涉及的案件大致情节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前,被告就其所有的汽车与第三人达成了买卖协议,并且在第三人支付款项后将汽车交付给第三人,虽然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但第三人接受该车后在工商管理的汽车交易市场上办理了交易手续,并将该车投入运营,原告起诉后,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押被告以卖掉的汽车。对法院是否可以对该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被告与第三人就该车达成了买卖协议并且被告交付了车辆,但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卖行为无效,车辆仍属于被告所有,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道理,法院应予支持。另一种意见认为,目前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既然被告收受了第三人支付的车款并将汽车交付给第三人,该车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已转移到第三人,如果法院扣押第三人的汽车,就属于扣押案外人的财产,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法院不应当支持原告的财产保全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答复: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做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王治平在《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虽然法研[XX]121号认为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但由于请示中涉及的案件并没有特殊性,因而发研[XX]121号的结论并非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则是对当事人约定认可,该批复指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故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和《批复》的精神,我们认为: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三、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

  机动车买卖的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未登记过户的买卖行为,合同未生效,车辆所有权的没有转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即持这种观点。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处所称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债权与物权是民法中反映财产关系的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从不同角度对财产关系的折射。物权反映了静的财产关系,债权反映着商品的交换关系。因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涉及产权变动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11条第七款的规定,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仅是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特别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故我们认为在法律作出规定以前,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尽快立法或作出立法解释。

  目前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间讨论较多,而对机动车所有权以何种方式作为公示方式更科学、更合理讨论较少,对前者研究关系到现有问题的解决,对后者的讨论则有利于立法者今后立法的参考。我们认为:

  (一)在民法上机动车是动产,但并非一般动产具有特殊性。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不仅关系到机动车车身灭失风险的转移更为主要的是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车身是一种危险源,随时能给他人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在发生损害时,涉及到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般动产所不具有的特点。机动车作为一种危险源,国家有责任掌握其所有权状况。以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在连环购车合同中,车辆已交付,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车发生交通肇事;在审理时会涉及到买卖合同是成立或有效认定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和审理的难度。

  (二)现在不动产(主要是房屋)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作为动产的汽车有时其价值并不亚于一般房屋的价值,以占有作为公示方式缺乏社会公信力。

  (三)在人们较为普遍的认识中,机动车行车证是一种所有权凭证过户手续是一种变更所有权的登记。虽然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但其影响会长期普遍存在,我们认为有必要以登记作为机动车所有权公示方式。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有关机关、专家、学者对机动车所有权以何种公示方式更科学与合理进行多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尽快做出立法解释。

买卖车协议书13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______色______车。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记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二手车交易协议书合同

  车 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地 址:______________买方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电 话:______________买方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 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0 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

  车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身 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 驶 公 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燃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车协议书1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就车辆销售达成下列协议,双方应共同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辆:xx车号:xx或者:xx产地:xx类型:xx发动机编号底盘(擦贴)编号:xx(擦贴)

  第二条: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10000元。它包括三部分:存款、第一辆车和其余部分。

  第三条:支付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10000元押金,第一笔10000元押金在三日内以现金支付,其余款项在车辆转让前全额支付。

  第四条: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首次付款之日起立即交货。保修期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确保别人没有汽车的权利。

  第五条: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第六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车辆所有真实有效的证明以及税费凭证。

  第七项是:乙方应确保车辆在交货前保持正常,并完成交货程序。

  第八、甲方违反本合同不退还押金。

  第九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违约金押金。

  第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这份合同有两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地址:

  证书编号:

买卖车协议书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车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机动车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保证该车合格证等手续齐全,车辆能够正常办理登记注册,且甲方有权处分该车辆。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涉及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非盗抢及诈骗车辆,如有上述情形,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退回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及购车款30%的违约金。

  四、甲方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在 天内无条件提供该车辆登记注册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登记注册,如在以上期限内因该车辆手续不全导致该车辆无法完成登记注册的',甲方需退回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及购车款30%的违约金。

  五、从该车辆正式登记注册在乙方名下之日起,即乙方取得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后,该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宜,包括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等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后成立并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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