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施工协议书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_%,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________%支付。
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违约金;
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对以上借款合同应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人期限为两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山西侯马市车务段人行道铺设
二、工程地点:山西侯马市
三、工程内容:人行道铺设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开工日期:20xx年11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15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30元/平方米(包括所有材料和人工费)。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x元生活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车务段支付后,甲方支付全部余款;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包括路沿石、盲道石、隔断石、釉面砖、树坑围、商混、石子、沙子、水泥等),所有施工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罚款x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x,乙方代表为x。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以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地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在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算,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顶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队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单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行,并将副本送乙方。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十、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分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设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的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担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分,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合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
41.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________________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________________》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________________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______网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六、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七、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______网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______省物价局______价服[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
(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计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______%(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九、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协议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建设施工协议》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协议价款: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按总价提取管理费 %,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
八、付款办法: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
1、在签订协议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 %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协议结算。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6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工程施工协议书7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准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七、协议价款
金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余下总金额的______%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协议的文件
1.本协议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协议书8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____新景区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协议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协议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对于协议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________年__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协议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协议工期
自____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____%,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__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协议价款的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9
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__________ 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部分工程施工名称: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
(注:内容描述应当详细、准确)
1.4 分包工程范围:
(注: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描述应当准确清晰)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1.6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1.7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1.8工程质量标准:
(不低于主合同标准)
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2.1 本合同
2.2 中标通知
2.3投标(或议标)书及附件
2.4本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2.5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2.6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列表)
2.7 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2.8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2.9 ……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价、预计总价
3.1承包方式:一般项目 __________,主体项目__________,总价与单价为固定不调价,
3.2单价及预计总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汇总表)
3.3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部分材料费(按材料供应条款)、部分机械使用费(按设备供应条款)、管理费、施工利润、各种杂税费(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以及为完成施工所必须的生活与生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辅助设施费。其中材料费的组成为__________,部分机械使用费的组成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明挖:__________
石方明挖:__________
洞(井)挖:__________
混凝土:__________
支护(锚杆、喷混凝土、挂网等):__________
基础处理(钻孔、灌浆):__________
.
.
.
4.2 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附有质量评定表),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同乙方结算的结算单要履行项目部主要部室领导会签制度)
4.3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包括工程量签认单、质量验收评定表,均为原件)上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若甲方工程周转资金短缺,可推迟付款,乙方应予理解。
4.4 本合同外因设计变更或业主(或监理)原因而对新增项目的工程量与新增单价(或费用)在业主未批复之前暂不进行对乙方的计量和结算,最终的计量和结算以业主(或监理)的正式批复为准。
4.5设计修改的新增项目如本合同内有相应单价的执行此单价结算,无相应单价的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签定补充单价。
4.6 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费用后向乙方进行支付。
4.7工程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下列费用
4.7.1 乙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费;
4.7.2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4.7.3 工程质保金(按当月工程结算款__________%计);
4.7.4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风、水、电、房租等费用;
4.7.5 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
4.7.6 民工权益保证金__________%;
4.7.7其他.(如超挖超填费用等)。
4.8 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4.9 当工程结算达本合同工程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在__________.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4.10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应扣除)。
4.11 工程预付款
4.11.1 本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视主合同条件由双方约定,如支付要有有效的保函,原则上分包工程不予支付预付款)
4.11.2 本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扣回(视主合同条件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工程进度
5.1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施工人员和设备进退场的时间见附表__________.
5.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5.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5.4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5 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索赔。
5.6 工程实施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窝工、停工现象,除甲方调剂工作面以外所发生的窝工与停工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第六条 工程技术要求
6.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6.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图纸和施工措施施工或错误施工,乙方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
6.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技术措施与施工组织方案(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一式 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的话)
6.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由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6.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测量结果由甲方测量人员复核,乙方对测量的正确性负责,并且不能因为甲方的复核而免去对其测量结果应承担的责任。(各项目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条款)
第七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7.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7.2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7.3 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 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7.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7.5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7.6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7 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 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 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此条是否由分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双方再约定)
7.8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7.9 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__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责任期内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关被扣留的费用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被扣留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7.10 乙方每月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扣留应结算工程价款的____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责任期内无质量缺陷事故,可无息全额退还。
7.11 乙方应认真地学习甲方的质量管理办法,无条件地接受相关的质量考核。
7.1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7.13 土石方明挖的边坡应达到__________标准,允许超挖__________cm,超出允许超挖部分____元/方由乙方承担,经测量、质检部门确定后其发生的超挖超填费用从结算款扣除。
7.14 洞(井)挖的边墙的半孔率应达到__________%,顶拱的半孔率应达到__________%,允许超挖__________cm,超出允许超挖部分__________元/方由乙方承担,经测量、质检部门确定后其发生的超挖超填费用从结算款扣除(业主、监理批复认可的地质原因所发生的量除外)。
7.15其他------
第八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施工安全
8.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建立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并应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及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其安全措施费与投入均已进入承包单价中。
8.3 乙方须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高空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8.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乙方应积极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环保工作。
8.6 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7 乙方每月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扣留应结算工程价款的 __________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无息全额退还。
第九条 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9.1 现场施工道路
9.1.1 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该道路处于安全使用状态,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9.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9.1.3其他……
9.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照明、通风、排水责任的分界
9.2.1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2电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3 水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4 照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5 通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6 排水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7 其他__________
9.3 现场营房及营地
9.3.1 乙方自建营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营房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督查。
9.3.2 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住房(含办公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_____设施 台/套;场地 平方米。使用时段,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督查。每月甲方按住房__________元/平方米;设施__________元/台套;场地__________平方米;生活用电__________元/kw.h;生活用水____元/t(计表)的协商价格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9.3.3其他 ……
第十条 施工设备
10.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按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场施工设备清单(含入场时间),并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10.2 乙方入场施工设备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90%,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因完好率低下或数量不足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以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10.4.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如:(列表示)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10.5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按 元/台班或_______元/台时(列明细表或另拟租赁协议)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在支付中抵扣。
10.6土石方装运:(自装渣地点----渣场的运输、渣场平整所需设备责任分界)
10.7混凝土水平运输:(自拌合站------到混凝土浇筑现场哪个部位,所需设备责任分界)
10.8混凝土垂直运输:(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混凝土泵的责任分界)
10.9其他……
第十一条 施工材料
11.1甲方提供的主材
材料名称
规格与型号
预算价格
供货地点
11.2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和最大库存量应符合甲方对乙方分包工程的现场总体管理的要求,并报甲方批准。
11.3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即由乙方承担。
11.4除甲方按11.1提供材料外其他均由乙方自购,乙方保证自购的材料质量合格。
11.5材料计划:
11.6材料核销办法: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定额标准进行核销,超出定额使用的材料按(当期购入的市场价+运杂费)*1.15从乙方的结算款扣除.(经双方协商)
11.7 如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按租赁计费(租赁价格表),从乙方的结算款扣除。
第十二条 现场机构设置
12.1乙方应建立完善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检测等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2.2对工期、安全、质量和甲方声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工地。
12.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天内乙方将合乎施工要求的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
13.1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分包合同价款5~10%计),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13.2
第十四条 民工工资兑现办法
14.1为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应及时兑现民工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2 乙方雇佣的劳务要签《劳务协议书》,并将入场的人员的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协议书》递交到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一份,运行过程中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动的情况与甲方沟通补报。
14.3乙方发放民工工资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14.4甲方对没有信誉的乙方可采取直接发放的办法,每月由乙方提供民工工资单报到甲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门从结算款扣留民工工资总额(也可采用工资卡的方式),由甲方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到每个民工手里(民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14.5每月对乙方结算时预留结算的总价款的 %做为民工权益保证金,完工退场在无民工工资纠纷时无息退还。
14.6 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职责
15.1 甲方职责
15.1.1 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15.1.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15.1.3 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15.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5 甲方负责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场地的统一规划,满足乙方施工需求。
15.1.6 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报表、施工计划和其他相关工程资料(含竣工报告),并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15.1.7 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15.1.8 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15.1.9 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15.2 乙方职责
15.2.1 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15.2.2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和甲方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 )天,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资源配置方案,并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5.2.3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再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既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索赔。
15.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格式报送工程结算表及其它有关报表。
15.2.5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的同意,并委托一名全权代表代行其职责,无故离开的经发现每次扣除工程款5000元。
15.2.6 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5.2.7 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5.2.8 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15.2.9 乙方应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防护,做好队伍内营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督查。
15.2.10 乙方应购买高危作业人员人身伤害险__________份(列表);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__________份(列表);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份(列表)。
15.2.11在施工期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停工、窝工现象,不得依此为理由延误工期与增加补偿费用。
15.2.1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类资质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15.2.13其他----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6.1 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终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并以业主对甲方的结算为基础,按乙方完成工程量占甲方完成工程量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6.2 违约责任:
16.2.1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2 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计取违约金。
16.2.3 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签订分包合同应明确具体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价款__________%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62.4 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16.2.5 因乙方无能力施工自动退场,除全额没收履约金外,所完成的未结算款项不予结算.
16.2.6 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按违约处理.
16.3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可在以下a、b、c三种解决条款中,根据分包情况任选一种条款进行约定。
a.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b.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即丹东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不能协商解决,向甲方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罚则
16.7.1 ……
第十七条风险和保险
17.1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分包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7.1.1 人员的伤亡;
17.1.2 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7.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17.2.1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2.2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2.3 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全体雇员的人身伤害和死亡投保雇主责任险或工伤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或投保理赔不完善,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责任及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7.4 乙方应为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对安全风险较高或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明确规定应购买某项保险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因乙方原因未投保,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八条 其 他
18.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费用(如暂住费等)。
18.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与<<保廉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其规定执行。
18.3 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约定地点 和办理签收手续。
18.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18.6 本合同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如需要的话)
18.7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协议书10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130元/平方米(包括所有材料和人工费)。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x元生活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车务段支付后,甲方支付全部余款;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包括路沿石、盲道石、隔断石、釉面砖、树坑围、商混、石子、沙子、水泥等),所有施工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罚款x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_____,乙方代表为_____。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工程施工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私房装饰
2、工程地点:丽南路南岳村五组
3、居室规格:单门我得院二层,总计面积约500平方米。
4、承包方式:半包
5、工程:本工程 年8月开工,于 年11月日前完工。
6、合同价款: 元,质保金元。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中甲方提供的材料品种、规格、名称均需甲、乙双方认可。
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
乙方采购具体:防水材料及施工、塑钢、防盗门窗。
3、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装修年内不得发生脱落、变形、变色、断裂、渗漏、水电畅通等。
三、保修期限年,保修期内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属甲方人为造成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12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4)暂列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3、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甲方的房屋需要装修,现委托乙方敲墙等工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敲掉甲方提出来的墙体、拆除木门和铲除墙壁和顶部的老粉并把建筑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价格:总包干价为:施工完毕,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给付。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和照明,并指定装潢垃圾堆放地点。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和第三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完毕,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所辖片区内路灯维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____
第一条、施工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维修片区内损坏路灯及长明灯。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当地路灯要求恢复正常照明。
第三条、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人工数(______元/人)及材料费结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协议如期完工后,甲方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对乙方管养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乙方须设立24小时保修电话,并有专人负责接听,
2、协议期内,乙方应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达到要求。保证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5%以上。
3、乙方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套袖,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维修人员须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在维修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如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和驾驶特种车辆资格证,路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等。
5、乙方施工时应保持路灯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修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
6、需要更新设备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7、乙方因维修工作的需要,查阅复印原图纸、档案等资料的,甲方应积极协助,提供方便。
第六条、维护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日。
第七条、工程保修
乙方所用材料质保期一年,期间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____。
甲方:____住址: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住址:____责任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15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公司等有关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落实。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实际情况。
6、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不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现场,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7、乙方自备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机具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及危险部位进行有效的处理及防护,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9、乙方针对危险部位及安全隐患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应采纳并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自觉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相应处理建议,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负责人决不能纵容、包庇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劳务队(班组)的保护伞.
6、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乙方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乙方未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应对工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乙方负责人及班组长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9、爱护、保护各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器具,并做到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0、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1、乙方自备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要有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记录。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3、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将严肃处理。
14、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人员上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6、乙方任何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下颌带,不准光脚、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17、乙方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要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食物中毒。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破环公共设施及工地设备材料,不得偷盗、转卖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和证件,否则除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外,还要承担上级部门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四、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备案壹份。
签章:(加盖总公司印章) 签章:(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甲方委托授权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工程施工协议书】相关文章:
工程施工的协议书02-16
工程施工协议书12-03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02-13
机房工程施工协议书06-17
建设工程施工的协议书02-28
【精】工程施工协议书03-07
工程施工协议书【热门】08-19
【荐】工程施工协议书03-05
工程施工协议书【推荐】03-05
工程施工协议书[通用]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