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

时间:2023-01-18 17:54: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信托合同范本(合集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托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托合同范本(合集15篇)

信托合同范本1

  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7.3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7.4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8.1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8.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9.2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9.3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0.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

  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3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15.1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6.4信托计划、信托财产

  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17.1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信托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价_____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五、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六、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_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3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

  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

信托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134219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_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合同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合同或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_________万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_________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_________%,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_________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_________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_________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_________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_________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5

  供货单位:(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信托单位:(以下称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兑单位:(以下称丁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为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XX元,信托期限为20xx年XX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XX‰,共计XX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XX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丁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信托合同范本6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起至 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 银行开立的 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托金额的0。6%作为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至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信托合同范本7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3.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二条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第三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四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第五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

  (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

  (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八条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第九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8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合同范本9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10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合同范本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小贷公司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具体手续以小贷公司为准。

  二、甲方了解信用贷款相关信息并按乙方及贷款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若信用贷款审批不下,则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服务费(如因为甲方提供材料造假或征信不良而导致无法批准,则不退还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范本13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 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 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_______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 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第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收益划付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发行费用;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 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1)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2)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时,超过_____%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 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3)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2)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2)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的费率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1、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相关规定,致使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确属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委托人与受托人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信托的变更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被解除;

  (3)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5)信托的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_____个工作日。

  3、申明条款

  各当事人申明: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及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及信托计划所有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合同在受托人收到信托资金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渝中区

信托合同范本14

  委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受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 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信托合同范本15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信托合同】相关文章:

信托合同范本08-13

信托协议书03-01

信托资金借款合同范本12-30

信托合同范本15篇01-17

信托合同范本(15篇)01-18

信托合同范本精选15篇01-19

财产信托协议书12-16

信托合同范本合集15篇01-18

信托合同范本(通用15篇)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