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18 18:01:5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5篇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xx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3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11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 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5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4

  2014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二、重视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强化监督。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加强执法。一是制定完善了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准确、书写规范、档案完整。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规范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5

  2013年,我站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搞好以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预防注射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二)采取的措施

  根据《xx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局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制定了防疫预案和文件下发到各村。对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培训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加强领导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3、落实责任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6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7

  20xx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把非洲猪瘟防控关。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二)严格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到场到户检疫。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三)进一步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工作。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四)严格管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五)全面规范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六)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的无害无处理的监管。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8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4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9

  20xx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农林局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下,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开展了检疫员、协检员业务培训,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检疫队伍建设。

  3月4日于洪区对检疫员、协检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重点是产地检疫、检疫票证的填写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产地检疫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各街道检疫员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坚决杜绝了给未经免疫动物出证,“异地出证”等现象,使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保证上市肉品安全卫生。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屠宰检疫对待宰动物要求一律凭免疫耳标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严格登记,查证验物,各屠宰场《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持证率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100%。同时区监督所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

  四、加强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维护肉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监所加大了辖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畜产品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从而有力的维护了正常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流通秩序,保障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加强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督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肉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0

  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1

  为切实加强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所按照上级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检疫监督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使全年工作有序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上半年共进行产地检疫生猪7210头,羊子535只。

  (二)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瘦肉精检测807份,全部为阴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生猪屠宰检疫生猪3557头,羊子4510只,家禽2061只(羽)。全县以检疫申报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我所于4-6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养殖环节进行“瘦肉精”全面排查及现场风险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盐酸特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品种。截至目前已检测尿液样本共计930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我所联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市场内以及畜产品经营门店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的防控。

  一是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把“四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无养殖档案或不符合出证条件坚决不予出证;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四是设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下半年我所的'动监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全县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05-14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2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3

  20××年我x继续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为工作原则,扎扎实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不断提高动物检疫质量和防疫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xx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年xx省兽医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站职工召开会议并制定年初工作计划。

  二、继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重视和加强报检点标准化建设,根据《检疫报检点基本建设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报检点重新审定和做好改进工作,协调好区域内各报检点工作联系,严把养殖环节风险控制关,严把屠宰环节监管关,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加强检疫痕迹化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要以工作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以着重解决好基层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及对工作存在问题分析思考为体裁,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实实在在反映动物卫生工作现状和发展;同时,继续加强动物卫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制作一批新的宣传展板、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广场、下乡和进企业、进农户的宣传活动。

  四、制定检疫值班表。每小组每天在本县活畜交易市场和街面肉铺销售点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检疫牛胴体产品,羊胴体产品,猪胴体产品,重点检查、查看从外地引进的动物产品有无检疫合格证明及标识,本县内屠宰的牛、羊胴体产品经检疫人员的检疫后,对合格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且加施检疫合格检验章,经我所检疫人员加强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以来,全县肉铺销售点已逐渐转入规范营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杜绝经营销售劣质肉食品、瘦肉精、病死畜禽产品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肉。

  五、根据《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x月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同xx县工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农贸市场肉食品加工及肉食品销售点等地,认真开展了肉食品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查看从外地引进的.动物产品有无检疫合格证明及标识,此次共检查5个街面销售点,其中xx县新源蔬菜调料大全等2户销售点销售的鸡肉产品无检疫合格证,其他3户销售点销售的鸡肉均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件。最后,对不合格的15只鸡肉进行相应处理并对不合格的销售点给予了严重警告。半年来我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为下半年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下半年继续按照xx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年xx省兽医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更好的开展20××年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

  市畜牧兽医局:

  今年我县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早着手、早部署,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圆满的完成了防疫任务,现将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共下发禽流感疫苗54万毫升,新城疫54万羽份,猪口蹄疫疫苗12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27万毫升,猪瘟疫苗 9.6万头份,蓝耳病疫苗18万毫升。全县猪存栏6.15万头,牛存栏0.865万头,羊存栏23万只,禽类存栏50万羽。牛口蹄疫应免0.832万头,实免0.832万头,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羊口蹄疫应免22.3万只,实免22.3万只,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猪口蹄疫应免6.08万头,实免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免50万羽,实免50万羽,免疫密度为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6.08万头,实免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猪瘟应免6.08万头,免疫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鸡新城疫应免50万羽,免疫50万羽,免疫密度100%。圆满完成了各项防控任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今年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强化基础免疫,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预警预测,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抗体监测达国家规定标准。为保证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我们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按照市局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总体安排,3月13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及各镇镇长(农业园区、办事处主任)、县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基层畜牧兽医站站长、县畜牧系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各级关于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政府下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府政办发[2012]17号)文件,给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下达了《xx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书》,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明确列入了任务书。县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府牧发[2012]20号)和《关于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府动防指办发[2012]1号)文件,县畜牧兽医局赵鹏飞局长对我县的动物防疫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一是在明确了防疫工作时限,抽派22名疫控中心技术人员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的防疫工作实行包乡负责;二是成立督查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包片巡回督查。三是公路动检站设卡查堵,密切监测,严防疫畜进入县境,同时加强定点屠宰及食品市场检疫。四是将所有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作为晋升职称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达到要求。五是要加强对疫苗的使用管理,建立了疫苗调入调出相应台帐,在防疫过程中,要求做到“一畜一针,部位准、剂量足”,在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确保疫苗有效利用。六是与全县334名村级防疫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村级防疫员的劳动报酬及时兑付,让每位防疫员都能认真防疫、安心工作。七是与养殖场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填写防疫反馈单,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也对免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保密度责任。按照县政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定责任书、落实防疫经费,积极组织动员,采取多种方式紧抓免疫工作,如制定村级防疫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村级防疫员补贴与工作挂钩,制定详细的.春防工作安排等,把防疫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通过县、乡两级政府对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有效确保了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据统计,今年春防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共投入经费120万元。

  2、加强免疫密度,强化免疫质量

  在全面普查、掌握畜禽存栏情况的基础上,春防开始以来,我县广大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积极行动起来,对我县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病种进行了免疫。突出专抓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行经常免疫与集中免疫结合,应免尽免,及时补针补免,确保免疫率达标。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了免疫,保证了动物免疫的程序化。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程序免疫率达100%。重点是对散养户进行了集中免疫,完成了我县的春防任务,确保免疫密度达到了100%。

  3、强化督查,确保防疫进度

  为保证春防工作落到实处,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包片负责,对全县20个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的防疫工作进行多次全面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及时推广;同时也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提出整改意见,实行“回头看”制度,有效促进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完成。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5

  2010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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