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9-16 08:26: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星期天时,我在家看了个小故事,名叫《用好我的零花钱》。

  这个故事里健健是主人公,自己每个月的零花钱只有10元,他非常想要更多的零花钱。在一次的机会里,健健实现了他的愿望,他非常高兴,就在周末请同学去吃肯德基、和同学打游戏,给生日的同学买礼物等等,不到一个星期钱就用完了。

  我觉得健健这样做是不对的。要是我就会用这些零花钱去买文具,这样可以减轻家长的负担。我还会用这些钱献爱心,这样可以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我还会用来买书,这样可以增长知识……零花钱是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我们要玩具、零食少买,小摊小店不乱逛,节约每分零钱。只要做到上面几样我们才有资格得到零花钱,我们要分配好一些钱的用处,不能像故事中的健健那样,没有分配好钱的用处,乱花钱,不到一个星期就把爸爸妈妈用汗水换来的钱花完,那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乱花零花钱哦!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世界上最坚固的门是什么做的?金刚钻?钻石?还是铝合金?这些都不是,而是一扇玻璃门。

  在一个中学的大厅里有一扇木门,同学们进进出出都用脚把它踢开,又把它合上,教导主任想尽千方百计,但都无济于事。校长把这扇木门换成了玻璃门,从此,再也没有同学进出都去踢这扇门了,于是,它变成了最坚固的门。

  为什么一扇玻璃门会变成最坚固的门呢?因为教导主任是强制同学们不去踢木门,而校长却是用一种真诚的信任,让同学们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而校长对人的信任,不就像这扇玻璃门一样坚固、永不破碎吗?

  当你得到信任的时候,就像明媚、欢快的阳光洒进玻璃门里一样舒畅和愉悦。

  那是很炎热的一天……“咦?我的橡皮擦呢?ⅩⅩⅩ(我)你帮我找找!”我的同桌正在帮我忙,反正也是做好事,“好吧!”我热情地说。我正忙着帮他找,可又想了想,他会不会怀疑我吧,我得问问他:“你不会是怀疑我吧!”“你!不可能,你是什么人我知道,绝对不是你,放心吧!”听了这句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但当我失去信任的时候,就像冰雹砸在玻璃门上,一下子就破碎了,心里凉冰冰的。

  “我的复习资料呢?到电脑房的人除了我就只有你昕昕了,昕昕!是不是你拿走了我的复习资料!”妈妈大声地我说。“没有!”我说。“还没有?绝对是你,这进进出出只有我俩,不是你还能是谁?是你呗,快拿出来,不然我告诉你们老师。”“我真的没有拿!”我呜咽着说。身为家人,我最亲爱的妈妈居然不相信我,那滋味就像有人泼了我一盆冷水一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那道舶来玻璃门“砰”的`破碎了,成了透明的蝴蝶在空中飞舞。

  人与人的心间之间要有彼此对对方真诚的信任,信任是生活中的调味品,让信任的愉快,丰富在我们美好的人生中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是最新一期《儿童文学》中的一篇文章,讲述的其实并不是一个真的童话故事,而是作者作文水平提高的过程。

  成凤的作文一直不大好,妈妈就建议她多读些课外书,并给她订了好些作文类的杂志,可刚开始老师却觉得她花在这方面的时间太多了,会影响正常的学习。一天下课,20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因为是中学),她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冲向小卖部,而是走到了她最近才发现的'一片花园,拿起一本《儿童文学》看了起来;正看得起劲之时,只见班主任远远的走来了,她本能地把书藏到背后。因为他知道,由于语文成绩较差,老师一向不赞成她过多地阅读课外书,嫌她看“闲书”就分秒必争,看课本写作业就不那么认真了。要知道她妈妈还是个知名作家呢,所以老师的意思就是:作家都教不好写作,看作家写的文章又有何用处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老师的这种观点不能苟同!看课外书,尤其是作文类的,不但不会拉下学习,还会提高作文水平呢!那些所谓的习题集呀,作文练习呀,无非就是重复练习那些学过的或已经很熟的题目;而课外书上的文章五花八门,都是作家们使出浑身解数的努力结晶,不但是视觉上的愉悦,更是心灵上的享受,还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手法,不是一举两得吗?!现在主要是“应试教育”,“应试”不就是 “应”对考试吗?可是作文题目经常是课堂上从未提及的,平时没有涉及考试时又怎么可能 “应”对呢?所以要提倡多读课外书,多读各式各样的“闲书”,接触不同类型的文章题材,感受不同的写作技巧,这样才能在考试时得心“应”手嘛。

  提起童话,大家肯定都眼睛发亮;说起作文,大家却立即就头大三圈。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把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作文也可以写得像童话一样受欢迎。说通俗点儿,就是作文也可以变成童话,童话本身就是作文,好的作文就是童话,一篇美好的童话。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篇文章是作者赵丽宏写的,文中讲的是在马戏团里的一个小男孩顶碗失败后不气馁,重新表演后成功的事情,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那少年第一次失败了,却抿嘴一笑,向观众鞠了一躬,诗人感到少年十分不畏困难。但令我吃惊的是那位少年在又一次失败后,还能坦然地面对事实,在一次的表演,终于成功了。

  我们大家可能知道,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失误往往会手忙脚乱,但这位少年却神情镇定,他努力搏,不畏失败,真是可敬。在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觉得有些好笑,想:这位少年运气真不好,失败了2次,可后来再读得时候,我就觉得少年的行为不是好笑了,相反,我觉得少年的行为可敬极了,一个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才可能是的主人。你若不敢拼搏,那一道道关卡虽然让你躲过了,但是他却依然在那儿,你仍没有通过这道考验。

  人要会拼搏!今天老师让我写这篇征文的时候,我打算逃避。因为我的语文成绩在班里并不是特别好,就算写了,得奖或被发表的可能也不大。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使我领悟了人要会拼搏的道理,我便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被发表的可能性很小,但你敢去写,去拼一下,那就是好样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在暑假期间,我读了这本书。它讲述了住在地洞中的狐狸一家的生活趣事,以及狐狸爸爸经常到博吉斯鸡舍里偷鸡吃从而衍生惊险而又搞笑的'故事。虽然,有时候鸡舍场主博吉斯会对他们发大火,甚至拿枪打它们。但是,凭借着狐狸爸爸的机智,每一次都能逃过他的手掌心。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狐狸爸爸,因为我很佩服它的临危不乱。

  有一次,博吉斯为了从地洞中抓住它们,放弃了使用速度慢的铁锹,而是用挖土机。但是狐狸爸爸不仅没有慌乱,反而镇定地叫大家也往下挖以逃过人类的追捕。最后,狐狸一家和兔子一家在狐狸爸爸的带领下成功了。合上了这本书,我想,我们也要学习狐狸爸爸那种遇到困难不慌张,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运用聪明才智做好每一件事的特点。这真是一本有趣的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而名人传即:《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感受极为深刻。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经典,一本不朽的名著。

  我最爱这本书里无止境的幻想王国,讲不完的精彩故事!

  是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得尽兴时,我就感觉自己恍如身临其境了。

  我爱这本书,深深的.爱。

  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一个故事,而是故事套着故事,首先,它的大框架是巴斯蒂安的故事套着阿特莱尤的故事,两条故事线同步发展。

  书中众多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的生灵,都各有自己的故事,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一个独立的故事中又包括许多别的故事,因为作者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以后再说”。

  我真希望我也能去幻想王国进行一次远征,给天真女皇起一个新的名字,然后,我也能“行我所愿”!最后成功地取来生命之水,献给我的爸爸妈妈!使幻想王国和我们的世界都更加美好!

  幻想是我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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