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飘》有感

时间:2024-07-21 09:55: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飘》有感精华(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飘》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飘》有感1

  懵懂之时,把人生交给了父母,任由他们牵着走;青春期时,把人生交给了叛逆,躲着父母走;再后来,稍微成长了些,愿意与他们边走边聊。

  褪去了昨日的稚嫩,今天,更愿意将心灵捧出,跟随别人去体会精彩却不敢有的别样人生。

  她,斯佳丽,米切尔夫人的最爱,也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我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于她,我刚开始是羡慕,羡慕她天生丽质难自弃,羡慕她轻而易举大小姐,羡慕她母疼父爱可娇气,羡慕那完美的一切……然后是厌恶,厌恶她不守妇道、风流自大,厌恶她仪仗美貌戏耍姐妹,厌恶她赌气牺牲幸福使查理弗兰克相继受骗,厌恶她轻蔑欺负善良的梅西小姐。再后来,我开始同情她,战争无情地夺走了她的一切,父母的相继离世,两任丈夫的意外牺牲,她不得不担负起一切,与命运抗争……慢慢地,我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那种为生存下来而与生俱来的随时而变,不愿恪守陈规,设法摆脱生活恶咒的勇气那种为了家园和家人生活而勇于担起本该男人的担子,也许为了私心照顾分娩的梅丽的壮举,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想为她点赞,那种倔强,那种坚强,又怎能不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她的成长。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变,在这变与不变之间,重要的是成长。十六岁的自私自大可以原谅,我们十几岁时也有份轻狂,又怎能要求她多份沉稳。时光是最好的人生导师,它在无声无息之中会教会我们很多,当然也会打破我们过多完美浪漫的泡沫,正如斯佳丽,最终真正了解了自己刻画描绘的'心中男神阿什礼,觉悟了,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不过已失去了太多,希望有情人经磨难终成眷属。她也勇敢地担当起母亲的角色从对韦德的不管不问到关心她所爱的教育,嫉妒他对梅丽比自己亲近,她确实成长了,我们需要成长。

  《飘》中的人物,形象鲜明,颇多感触。每个人都需要信仰与精神支柱。杰卡尔德的支柱是埃伦,阿什礼的支柱是梅丽。支柱倒下了,他们也崩溃了。而斯佳丽与瑞特的不羁性格,也是他们在不同社会时期生存下去的利器,人生有多种活法,主角还是配角,好与坏只是他人的评价,只要快乐,只要无伤大雅,怎样的人生自己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知道自己要什么,找到自己的信仰或支柱勇敢地走下去,同样是一生。不同的是活法,三思而行。《飘》展现于我又一个精彩人生。

读《飘》有感2

  在曾经,有那么一只蝴蝶,在风雨中打湿了翅膀,却依旧振翅飞翔,她叫斯佳丽。

  与生俱来的美貌与爱尔兰血统赋予她翅膀,它和玫兰妮,阿希礼,瑞特在战火中一次又一次挣扎,在亚特兰大的旧识中,她最为出色,一双翅膀逆风飞翔,开锯木厂,酒厂,这些她胆小懦弱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想也不敢想的事,在她手上完成了,她犀利的目光刺穿动荡的时局,她贪婪地谋取她的金钱。然而,这双翅膀背负着太多的爱,玫兰妮的盲目信任,阿希礼不敢说出的仰幕,波克,迪尔西的崇拜感激,小韦德的依恋……这一切,让这只蝴蝶不堪重负,她失去她的一切,瑞特的爱到了尽头,他挥了挥手,把自己的感情碎片撒在天幕,离去了;玫兰妮因小产而死,斯佳丽背负起沉重的十字架,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保护羸弱的玫兰妮,可事实上,恰恰相反!她对玫兰妮丈夫阿希礼的爱她负罪,好心的玫兰妮却不相信流言,连一向阴阳怪气的瑞特面对玫兰妮时也正正经经,她最后才发现她沙漏里的沙子正慢慢流走,她在任何时候都渴望玫兰妮,她欲哭无泪;而斯佳丽又发现她所追求的王子阿希礼不过是一个泡影,她不爱他,他也只爱玫兰妮,而她却因此永远失去了瑞特……

  哦,美丽的蝴蝶,在战火未平,千疮百孔的家园,你的翡翠碧眼中可曾闪过一丝绝望?狼烟又起,曾经的社会扭成一片新景时,你紧抿的.嘴唇可曾浮过一抹苦笑?没有!都没有!她有奥哈拉世家特有的个性。时代的旋涡只能卷走一些懦弱者的声音,斯佳丽不畏狂风的暴虐,展翼向风她在命运大门关闭时才会想到塔拉,深情的红土如她的父亲奥哈拉先生蓝湛湛的眼睛,燃烧了她的梦与泪,她柔柔的手抚摸着红土,像抚摸着她的心。

读《飘》有感3

  一部伟大的作品,是能冲击心灵的封印,或给予解脱,或施与重压,令人欲罢不能。当它完整地呈现时,即便是低沉的哀鸣,也能给人一种向上的张力。你的世界与它的世界无声地融洽,其他的便都没了意义,又都有了意义。

  而此刻,我的脑海又一次被它俘虏。那是在十二橡树身着翠绿色低胸礼服,魅力在空气中扩散的斯佳丽;是在几乎荒废的塔拉,用颤抖的双手扣动扳机,北方佬应声毙命的斯佳丽;是在木材厂黑暗、阴冷的财务间,倚偎在艾希礼的怀里,无声地落泪的斯佳丽;是在自己的第三个新房,眼睁睁望着真爱离去。仍然痴痴等待着“明天”的斯佳丽………这样,她的青春在风中独舞,所有幻想在风中逝去,只剩下一个希望的躯壳,伴她等待着“明天”。

  她是亚特兰大最最精明的女性,在商界穿梭,巾帼不让须眉,却在爱情上单纯得可怜,她爱上了一个幻象,用自己的青春和真爱偿得了他的真面目,却也永远地失去了一切——虽然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她仍然在追寻。

  也许每一位读她的人都会喜爱她,即使她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性格不可隐匿,但是她的身上散发的美丽绝不仅仅是外表,更是一种坚韧的品质,我们在书里看到了她的软弱和被逼的坚强,不由自主地都会心疼,而在她身边,离她最近的'爱人却未能察觉。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殆尽,于是最后他说,“关于你的未来,”“我才不在乎呢,亲爱的。”斯佳丽经历过肉体的残酷折磨,一次次都可以站起来与命运搏斗,但我想,这个时刻的她却是最无助。没有什么比失去一个灵魂的伴侣更痛苦。

  爱可以战胜一切,同时又异常脆弱,它需要表达,它在当下。斯佳丽与瑞特,本当是历经重重磨难得以结合的一对,却是在最近的距离相离最远,终于使感情趋于干涸。瑞特希望的是事事迁就她,她就会真正属于自己;斯佳丽却从未有过安全感——虽然她住着豪宅,驾着良马。瑞特的爱在斯佳丽看来成了无所谓、放纵,致使她从未理清自己芳心何许。瑞特把爱隐藏得太深,以致斯佳丽对存在感的感知薄弱,所以她另寻出路,仍开着木材厂,把灵魂寄托于他物,却少了灵魂的根基与最坚实的依靠。

  不同于《傲慢与偏见》、《简爱》等,攀越多个山峰后山回路转柳暗花明,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部悲剧,《飘》的魅力在于有了无限多的可能性。我们扼腕叹息,同时深深希冀,在某一个平行时空,斯佳丽会追回她的所爱,让风之逝给我们的警醒,让斯佳丽与瑞特于风中曼舞,永不停止。

  太多感动与震撼,于阅读闪现,难以捕捉,更无法用言语表达,姑且狭隘地将它局限于“爱”的范围,让这种无法用文字阐明的微妙关系有了某种借鉴意义吧!

读《飘》有感4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名为《飘》的长篇爱情小说。小说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爱不释手。看完整本书,感觉很多……

  《飘》是一部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荡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这部小说以亚特兰大和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背景,描绘了南方人在内战前后的生活。以女主角赫思嘉为主线,描述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

  当我第一次读《飘》时,我觉得小说中的女主角是矛盾的——有些人讨厌她,但我不得不钦佩她。我讨厌的是她选择结婚是为了功利主义和金钱。甚至伤害了她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我讨厌她面对白瑞德的爱时愚蠢而固执。但我不得不钦佩她的勇气、力量和努力工作的精神。

  赫思嘉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极其执着,却不屑一顾。赫思嘉认为她爱卫希礼,但卫希礼不爱她。正如白瑞德所说,阿希礼是个绅士,但她出生在一个与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仍然生活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中,只会撞到鼻子灰。但赫思嘉却不听,越得不到,越难实现,越追求不舍。然而,直到最后,我才发现她最喜欢的人一直在她身边,但从未意识到。当她明白的时候,为时已晚。但赫思嘉是赫思嘉,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赫思嘉,永远是这样一个充满活力和斗志的人。

  在整个故事中,赫思嘉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斗志的人。看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弃,而不是考虑如何克服困难。我为此感到羞愧。赫思嘉的精神最值得我学习。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好,我都会想起这句话。虽然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我们的欲望和追求。正如赫思嘉所说:我今天累了,想不起来了。明天再想!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好,我就会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读《飘》有感5

  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阅读这本乱世佳人 感触却大不一样 十几岁时看热闹一样迫不及待地看结果 最后失望的大哭一场 恨斯嘉丽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说放就放的决绝……

  现在重读时已然了解最后的结局 却在过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并不完美甚至说人格充满缺陷的女主 真实的`活灵活现 她原本只为衣裙不够夺目而不满 不能获取所有喜欢的人的爱情而叹气 但在严苛的生活和惨烈的战争磨难中 坚强倔强不屈不挠已慢慢改变了她 面对困难大多数人都选择顺从或者回避 但斯嘉丽没有 她与命运抗争拼劲了全力 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直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里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却一无所知 当醒悟过来之后一切又都太迟了

  结局悲伤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将来都交给读者----如果你像斯嘉丽一样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么巴特勒船长怎么会不回心转意?如果你像阿希里一样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遗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丽还不到三十岁 她的人生一定会像她敬爱的祖母一样充满色彩。

读《飘》有感6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读《飘》有感7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读《飘》有感8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9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读《飘》有感10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读《飘》有感11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实践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一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是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防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氛;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morrow is another day !”

读《飘》有感12

  《飘》是一本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上一个暑假开始,我就看了它,这个寒假,我又在茫茫书海中把它找了出来,重新品味了一番。

  《飘》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魅力十足的女人,身边簇拥着很多的追求者,然而她只钟情于自己儿时的玩伴——阿希礼,并在宴会上与他表白了心意,却被拒绝了。而这时,一位狂放不羁的男子——瑞特闯入了斯佳丽的生活。宴会过后没多久,内战爆发了。在这场战火硝烟中,斯佳丽先后嫁了三个男人——查尔斯、弗兰克和瑞特,却都不是因为感情。在这场战争中,斯佳丽的家庭也破碎了,病的病、死的死、逃的逃,家里已经不剩什么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困境中,斯佳丽变得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干起了本不属于她干的事:下地干活、经营木场......在这之中,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也是斯佳丽的情敌)和瑞特给了斯佳丽很大帮助。到了最后,斯佳丽发现自己根本不爱阿希礼。玫兰妮产死,她才悟道,玫兰妮对她有多重要,又发现自己是爱瑞特的。可瑞特对她的爱已经磨没了,然后弃家离去。斯佳丽却在自我安慰......

  在这本书中,斯佳丽是一个很复杂又独特的人物。她很漂亮,很有魅力,所以,她利用这一点优势,博取男人同情,并且让他们为她做事。同时,她又有缺点,缺少冷静的头脑,不能瞻前顾后,做事有时太武断。在书中,后面有人指责斯佳丽在骗婚贷钱、逼迫丈夫。其实,斯佳丽只是渴望金钱,渴望安稳的生活,拼争上游。斯佳丽只是想重新站起、保住家园。她很无情,对待儿女没有尽到责任,她的感情从来只在金钱面前流露;她又很坚强,有魄力,下地干活,被刮伤擦伤,从来没有退怯,经营木厂,分配工作,她成了一名女强人;她还很信守诚诺,战争中,虽然恨玫兰妮抢走了阿希礼,但她还是遵守了与阿希礼之间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在当时的'社会中,斯佳丽没有像普通女性那样软弱,而是打破传统观念,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书中,玫兰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她代表着旧时代完美女性的形象。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时刻为他人着想。生活中的任何困难都打消不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生活的逆境中,她也总会去安慰、鼓励他人。在斯佳丽被所有人质疑时,是玫兰妮自始至终相信她,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跟所有人强调斯佳丽是无辜的,而且还帮了斯佳丽很多大忙;当瑞特为斯佳丽坠楼受伤而自责悲伤时,是玫兰妮一直安慰着他、鼓励着他。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佩服玫兰妮,佩服这个永远都能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玫兰妮。

  瑞特也是书中重要的人物,整本《飘》就是以他和斯佳丽的感情纠纷为主线而写的。起初,很多人都认为瑞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斯佳丽都这么认为,还很讨厌他。其实,他有一个很冷静的头脑,能够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趋势。虽然他有时侯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但他是个好人。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并且总会无私地为孩子们做些什么,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与人交朋友不分身份尊贵或卑微,能与妓女做朋友,对她们感到同情。

  而说到阿希礼,他勇敢参军,并有所成就,可他又经不住生活中的风浪,一直在逃避现实。

  《飘》,一本无法掩卷的传世佳作。我们要学习书中斯佳丽的坚强不屈、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也要学习玫兰妮的无论生活如何,都要鼓起勇气面对;还要学习瑞特每时每刻保持冷静头脑、不论身份尊卑与人交友……

  我再次捧起了《飘》,在阳光的爱抚下,轻倚桌前,再次沉浸在了《飘》的世界中……

读《飘》有感13

  《飘》又名《乱世佳人》,英文原名《Gone with the wind》,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900多页的故事,众多的人物,个个性格鲜明。其中斯佳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的外柔内刚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喜欢《飘》是喜欢它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喜欢它个性鲜明的角色设置,喜欢它从始至终所显现的那种大气和纯真朴实的感情。整本书让我走进了一个氛围,走进了一种生活,爱情与战争,抗争与放弃,融合与决裂,退缩与奋进,纵横交错叠叠相加,让我有了那么厚重的沧桑那么激励的情绪和那么中立的叹息。让我在希望和绝望中挣扎,在理想与现实中徘徊。

  《飘》不仅仅只是一部爱情故事,它把某些东西升华到了一个民族的高度,升华到了在战争期间人们生生不息的抗争。它以美国内战为大背景,讲述了那个混乱时期南方人民的种种,它关注的是一个溃败民族的兴衰,而不是北方军队的英勇善战和一统之后的种种好处。战争是残酷的,强势吞并弱势是历史的必然规律,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人们不能忽视在整个内战期间南方人民的抗争,他们的矛盾,他们的恐惧,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失去家园的痛楚。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佳,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艾希礼的失恋、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瑞特的离去后,斯佳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斯佳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佳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为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佳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不得不佩服生活对一个人的打磨、锻造,生活有时真的仿若过山车,时而高峰,时而低谷,在起起伏伏中,有的人沉沦堕落,有的人愤而崛起,而主人公斯佳便是那个无论命运如何变迁,仍能笑傲江湖,立于不败之地的强者。其间她从娇小姐蜕变成家庭顶梁柱,用倔强、坚强、勇气以及乐观拥抱命运的苦难,是一部与时代和命运抗争的奋斗史。

  斯佳是哪个乱世中始终真实鲜活的佳人,我深深的爱着斯佳。她让我在那样残酷的战争场面中,在南方人民的焦灼中,还看到那么热烈而真挚的希望。虽然她冷淡傲慢、自私无礼但她活泼开朗、大方得体。我那么迫切的爱着她那温柔而过分讲究教养的海滨贵族血统和精明而俗气的爱尔兰血统。她总是对生活充满激情,她的爱总是那么强烈和大胆,她像风像火像其他最原始的东西一样纯洁。瑞特也说了他喜欢她,因为她能屈能伸的良心,因为她从不掩饰的自私,因为她精明的性格和崇尚实用的本能。这样真实不做作的女子有谁能不情不自禁的爱上呢?就算她自私有时还冷血,但这些都被她与身俱来的美好品德所掩盖。而我们更能看到的是她的热情如火,她对承诺那么坚贞不渝的负责态度,还有她对塔拉庄园如热爱生命般的热爱和毫不犹豫的牺牲,还有她在乱世中,在救死扶伤中的挣扎和永不服输的美好品质。真的太多太多,她让我那么那么地喜欢以至让我想变成她那样美好的女子,永远坚强永不服输。

  小说中瑞特、斯佳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瑞特对斯佳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佳心里自以为对艾希礼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瑞特心灰意冷。一个雨夜,瑞特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佳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我是希望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可那傻傻笨笨的斯佳却迟钝的意识不到她自己对瑞特的感情已经深到了她都无法想象的地步。她从未意识到她对阿希礼只是她性格所致,不服输的劲儿和她对幼时感情的一种怀念。这样的女子也曾让我那么的痛心疾首,也许有些东西缺憾才是美丽,这也是作者的意图吧。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这是一本鲜活的书,它带动了我所有的感情因子,所以我爱《飘》,爱它的桀骜不驯和粗犷淳朴的文化氛围。很多东西已如风一样飘散在了历史奔腾向前的洪流中,但精神永存坚强不息意志不灭。

读《飘》有感14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很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身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身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身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读《飘》有感15

  在一个多月的闲暇时间里看完了厚厚的《飘》。前段时间本来想追追久闻大名的美剧sex and the city,偶然一念让位给了这本书,没想到竟然能让我不舍昼夜的一口气阅读完毕。最早看这本书是在高中,看的是中译本,目的是周围的好学生都在看世界名著所以觉得自己也不能落后。当时看完之后的印象已然非常模糊了,只记得scarlett在结尾时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于是得出结论本书女主角是一个励志的女性形象,和印象中的刘胡兰、薛宝钗、居里夫人等等混杂在一起,成为作文例子库中的一员。

  很少有作者能够容忍自己书中的女主角经常以反面角色示人。很多女主角会做不光彩的事,但是作者一般都会为这些不光彩的事铺垫上足够的原因,并且女主角的性格和思维细节会足够吸引人,不会让读者真正反感。但是《飘》不一样。Scarlett的贪财、肤浅和没有气节的行为真的让人感觉鄙视反感,但是读到下一章,读到scarlett性格的另一面,直面现实、一诺千金、死守心中爱人、又觉得可信且感慨万分,想知道前路等待她的是什么。

  人物性格的合理、情节的合理是本书作者高度关注的一点,在制造抓马桥段的同时,每一步都走的有理有据,读者十分不容易出戏。我每天只有一点时间用来阅读,但一拿起来就能马上进入上次的场景和情绪,可见作者的自控力很好,没有用夸张的情节和渲染,来暂时性强迫读者的情绪进入伪高潮而之后迅速无以为继。节制的描述最终能制造真正的浓烈,感觉不管sex and the city镜头里面的男男女女怎么脱,都抵不过margaret笔下scarlett一吻ashley的激情。

  本书的语言也是简繁长短拿捏有度,描写场景、思想、情绪,感觉刚好到位。我想每一个人开始写的时候都会问“how much is enough”的问题,通常因为把握不好到底应该花多大力气和篇幅来分配给一个作品中的无数处细节,可能,作家都是写着写着就懂了。

  这本书正如不少的评论谈到的,用现在的'政治正确的眼光来看,充满了种族主义的观点。书成于1936年,离黑人拥有即使只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平等还有好些年,所以估计推出时没有太大压力。话题能拿出来讨论就前进了一步,谁说历史不是观点,更何况文学。感谢某国的言论自由,作家可以写出自己的观点而无需春秋笔法,后世的读者阅读时不用猜谜。因为了解,所以慈悲,进而能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

  一本好书,对于我们这样本身不是作家的普通人,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评论的。我们说来说去,最后只能不断感叹真好,触动心灵,永世经典。不过幸好这些词对这本书而言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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