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诚信承诺书模板合集八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企业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创造健康有序地发展环境。严格遵守财务核算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主动通过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税护税作用,积极参加各项税法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地税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五、积极献计献策,关心税务机关建设。对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意见好建议。
最后,愿诚信经营风行天下!愿诚信纳税深入人心!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美好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
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
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xxx年xx月x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一、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6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偷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7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xx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xx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x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x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8
一、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经核查,本企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无任何在建工程。
为维护张家港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运作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和备案人员保持一致并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不擅自变更,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本企业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不履行职责现象的。
本公司愿意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并按照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6—36个月内不再参与张家港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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