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9 08:59:4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

  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2

  1、目前寄宿制学校大致有以下几种分类:从学校的封闭程度划分,寄宿制学校分为全封闭型和半封闭型。所谓全封闭型指学生整学期都不离开学校,一切生活统一由学校组织安排,目前比较流行的“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式的`寄宿制学校就是这类学校的典型代表。而半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则指学生周内(周一至周五)在学校,周末回家的一类学校。

  2、从学校层次看,寄宿制小学、寄宿制中学(亦可再细分为寄宿制初中和寄宿制高中)都广泛地存在于我们周围。从开办学校的主体可分为公立、私立以及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按学校所处地域划分,可分为城市寄宿制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3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4

  学校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增强体质,促进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从而提高其学习和工作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此,我校把学校卫生放在重要方位,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对公共场所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清扫。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事后检查公布,以互比、互学、互超、促进校园保持整洁。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学生强调“二要”“二不要”的用眼卫生守则。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发现各类各种传染病应及早报告、隔离、治疗。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疾病(或异常体征)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治疗意见),使学生得以疾病的有效治疗。

  五、积极做好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一般急救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5

  为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6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学生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7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技工学校在完成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任务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工人(含班组长)的提高培训、转业培训,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学徒的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技工学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具体要求是: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第五条技工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的不同,分别确定。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个别工种(专业)确有需要的,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学制为一至二年)。

  第六条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会同计(经)委、教育部门提出,经劳动人事部汇总平衡,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技工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办法,必须进一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国家统包统配改为按“三结合”方针就业。当前,要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既应面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应面向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八条技工学校由劳动人事部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综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九条发展技工学校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主要是:

  各级产业部门办;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办;

  厂矿企、事业单位办;

  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

  鼓励集体所有制单位办。

  第十条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由办学主管部门核定。规模不宜过小,在校学生一般不应少于200人。工种(专业)设置,应以操作技术复杂、技术业务知识要求高的为主;为增强学生就业后的适应能力,不宜划分过细。

  第十一条技工学校应该具备的办学条件是:

  按照选拔干部的原则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有同办学规模、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舍、实习实验场所、设备、体育活动场地。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技工学校的开办、调整、撤销,由国务院各部门办的,在商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地方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会商教育部门,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均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准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

  第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应当加强校际之间的横向联系,开展专业化协作。

  在培训方面,各校应取长补短,进行工种(专业)的合理分工和协作,保持主要工种(专业)的相对稳定。有关教学、实习和实验、文体活动等要相互配合。

  在生产经营方面,各校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开展灵活多样的相互支援与协作。可以在校际之间自行联系挂钩,也可以按地区、行业组织起来定期协商交流,还可以成立校际之间的松散联合组织,开展生产协作。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第三章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十四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着重操作技能的训练;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安排必要的文化与技术理论基础课程。

  第十五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根据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的、月份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计划和文化、专业技术理论课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师应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

  对于上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可以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做必要的调整。课时的调整幅度一般可占总课时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第十六条技工学校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掌握操作技能的主要手段。学生的生产(业务)实习,应尽可能结合生产(业务工作)进行。可以在校办工厂实习,也可以下厂(车间、工地、店堂)实习。生产(业务)实习教学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

  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办实习工厂(场、店),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学校应根据所设工种(专业)建立实习工厂(场、店),配备实习设备、对于不便于建立实习工厂的工种(专业),应加强实验、模拟教学。组织学生下厂实习的,学校应事先同企业商订出生产(业务)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实习岗位。

  第十七条技工学校专业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应同本工种(专业)操作技能训练密切结合。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技工学校应建立专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并根据教学需要,不断充实仪器、教具,图书、教学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电化教学。

  第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

  第十九条技工学校应按照工种(专业)和课程的不同,建立教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应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措施,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开展业务学习。

  第二十条技工学校领导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通过听课、参加教学研究、检查学生作业和实习工件、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条技工学校的学生、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应当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应当结合形势、任务,针对思想实际,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术工人、教师要身教重于言教。应当表彰不愧于为人师表的教职人员,克服不良倾向。

  第二十二条对思想性质的问题,必须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必须采取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

  第二十三条在技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工会的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和教职工需要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品德考核制度,做好学生操作评定工作。这种评定一个学期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考察学生的表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写出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鼓励上进。

  第五章学生

  第二十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必须按时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技工学校学生应当发扬勤工俭学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上进;应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可以颁发奖状和发给一定的奖品。对于违犯纪律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该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处分学生,应该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由校长批准执行。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学籍,应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技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奖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引导和帮助学生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学生会和共青团及其班级组织,应协助学校领导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推动学生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组织学生开展课余学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管好学生宿舍;做好社会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过课程结束考试、操行考核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操行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条技工学校的教师,按照《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逐步实行聘任制。

  第三十一条技工学校教师应当认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二条技工学校教师的任课时数,根据所任课程、年级的不同分别确定。担任生产(业务)实习课的,根据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按负责一个实习教学班确定;担任文化、技术理论课和其他各门课程的,一般按每周十二至十六课时安排。

  第三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校领导者要从政治上关心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要努力达到能教本工种(专业)的工艺理论课;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

  第三十四条技工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特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提前晋职。对于失职和违犯纪律的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以至降职、解聘。

  第七章实习工厂(场、店)管理

  第三十五条技工学校的实习工厂(场、店)应统筹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既要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又要通过生产经营,增加学校收益。

  第三十六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根据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安排好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尽可能减少纯消耗性的实习,应当防止发生脱离实习教学,单纯追求产值利润的偏向。

  必须积极掌握技术信息资料、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应帮助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开拓生产业务门路,疏通供销渠道,解决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物资、设备等问题。实习工厂(场、店)要建立、健全原材料、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应注意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鼓励师生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改革、创新确有成效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习工厂(场、店)要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学校承担生产任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八章行政工作

  第三十八条技工学校可以试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十九条技工学校的后勤工作要明确树立为教学和生产经营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办好公共食堂、搞好集体福利,做好卫生保健、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管理好学生宿舍和学校的各种物资、设备。

  第四十条技工学校的食堂要实行民主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帐目,杜绝贪污浪费,努力改善伙食,注意饮食营养卫生。

  第四十一条技工学校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经费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费开支渠道和标准拨给,由学校支配使用。学校要配备财会人员,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一切开支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应建立技工学校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办理。

  第四十二条技工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学校管理知识,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把学校切实办好。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9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0

  一、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赁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种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九、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1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2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时间的卫生,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学校落实少先队的两操检查和评比工作,并适时公布评比结果。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班主任每月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少先队检查组织,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各班教室及清洁区的日常卫生由校有关部门组织班级卫生员进行检查,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月评比,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主任及文明班集体的评比。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指导与记录,期末进行必要的考核奖励。

  突击性卫生检查(如迎检、节前等的`全校性搞卫生),组织有关领导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3、全校教师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净化和美化。

  4、教师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三、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饭前先洗手。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

  2.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3

  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有领导、专管人员、兼管人员参加的.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报废物资由校产管委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

  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4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教育局及学区的禁烟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领导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教职工违规,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五、学校门卫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相关科室禁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具体禁烟工作,后勤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禁烟知识讲座。

  磁县台城乡初级中学

  20××年11月30日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15

  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领导与教师值班制度:

  一、在学校教学和休假期间安排轮流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领导和教师值班,并发放值班安排表。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二、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不得迟到、缺席。有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值班领导请假,由值班领导与学校协商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领导和教师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值班期间须巡视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等的安全,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切忌麻痹意。中午开饭时间在食堂巡视值班。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六、校领导实行月值班,科领导和教师实行周值班。

  七、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在校住宿。

  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所有安排值班的领导和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九、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每星期一上午10:10时10:30时交接值班记录簿,交班科领导将值班记录簿交到学校办公室,接班科领导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值班记录簿)。

  十、值班补贴费由学校视值班实际情况按规定发放,有下列情形者不发或减发值班补贴费:

  1、已经安排值班,不论有事无事,值班不到者不发补贴;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不发补贴;

  3、值班签到单上未签名或不是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不发补贴;

  4、每次到岗签名后私自离校,按未参与值班处理,不发补贴;

  5、确因有事或生病需要请假,按实际值班天数计发补贴费;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9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十二、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