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时间:2022-04-01 11:31:0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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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1

  一、手术室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师,应当具备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及环境卫生学管理方面的知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

  功能分区应当包括:工作人员生活办公区;无菌物品储存区;医护人员刷手、患者手术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各区标志明确,设专用通道,区域之间有实际屏障,避免交叉污染。

  三、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四、配备流动水等洗手设施,严格手卫生管理。

  洗手刷/海绵、擦手毛巾一人一用一灭菌,戴手套前后应洗手及手消毒。

  五、手术室的墙壁、地面光滑、无裂隙,排水系统良好。

  六、手术室用房的墙体表面、地面和各种设施、仪器设备的表面,应当在每日开始手术前和手术结束后进行湿式擦拭方法的清洁、消毒,墙体表面的擦拭高度为2—2.5M。未经清洁、消毒的手术间不得连续使用。

  七、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物品应当分开使用。用于清洁、消毒的拖布、抹面应当是不易掉纤维的织物材料。

  八、手术部应当选用环保型中、高效化学消毒剂,根据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资料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周期性更换,避免长期使用一种消毒剂导致微生物的耐药性。

  九、接送手术病人平车应用交换车,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一人一换。

  十、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穿好无菌手术衣的医务人员限制在无菌区活动,手术结束后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手术室。

  十一、实施手术刷手的人员,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和无菌区域。

  十二、在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在无菌区内只允许使用无菌物品,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应当视其为污染;不得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器械、物品应视为污染。

  十三、严格限制进入手术间的人员数,手术室的门在手术过程中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的出入。

  十四、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十五、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储存区域。

  十六、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十七、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括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的物品或肉眼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

  十八、获准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者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应按手术器械的性能、用途做好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后方可使用。

  十九、进入手术室无菌区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

  二十、病人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麻醉导管及面罩等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干燥或无菌保存。

  二十一、手术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器械清洗、消毒相关知识,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按正确的器械清洗、保养以及灭菌的方法进行。

  耐热、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备用刀、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特殊污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器械按高水平消毒—清洗—灭菌程序进行。

  洁净手术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进入洁净手术部清洁区、无菌区内的人员应当更换手术部专用的产尘少的工作服。

  二、洁净手术部各区域的缓冲区,应当设有明显标识,各区域的门应当保持关闭状态,不可同时打开出、入门。

  三、医务人员应当在气流的上风侧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有对空气产生污染的操作选择在回风口侧进行。

  四、洁净手术室温度应在20℃~25℃;相对湿度为40%~60%;噪声为40~50分贝;手术室照明的平均照度为500LX左右;洁净手术室在手术中保持正压状态,洁净区与相邻洁净区的静压差应符合标准(Ⅰ、Ⅱ级8Pa;Ⅲ、Ⅳ级5Pa;洁净区对非洁净区10Pa)。

  五、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在手术前30分钟开启。

  六、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连续运行,直到清洁、消毒工作完成。

  Ⅰ~Ⅱ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20分钟,Ⅲ~Ⅳ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30分钟。

  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就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洁净手术部新风机组粗效网每2天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2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

  八、消毒气体、麻醉废气的控制排放,应单独系统排放或与送风系统连锁的装置,不可回风进入循环。

  九、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有时更换。

  十、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

  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十一、负压手术室每次手术结束后应当进行负压持续运转15分钟后再进行清洁擦拭,达到自净要求方可进行下一个手术。

  过滤致病气溶胶的.排风过滤器应当每半年更换一次。

  十二、热交换器机组散热器应当每周进行高压自来水喷射冲洗,并保持清洁干燥。

  十三、对空调器内部加湿器和表冷器下的水盘和水塔,应当每周进行清洗去除污垢,并保持干燥清洁。

  十四、对挡水板应当每周进行清洗,保持干燥。

  十五、对凝结水的排水点应当每天检查,并每周进行清洁。

  十六、Ⅰ~Ⅲ级洁净手术室和Ⅰ~Ⅱ级其他洁净用房应当实行空气洁净系统送、回风的动态控制;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其他洁净用房可能通过末端为高效或者亚高效过滤器的局部空气净化设备实行动态控制,并设置工程专职人员负责手术进行中的计算机动态监控;非洁净区可以利用局部净化设备进行循环自净。

  十七、设专门维护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十八、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当保持密闭,不泄露。

  十九、负压手术室和产生致病性气溶胶的房间应当设置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且排风口安装高效过滤器。

  二十、排放有致病气溶胶的风口应采用密闭装置。

  二十一、洁净手术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并作为手术部基础材料存档。

  二十二、洁净手术部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细菌浓度和空气的气压差。检测方法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二十三、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十四、每月对非洁净区域局部净化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十五、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部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二十六、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进行一次包括尘埃粒子、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测漏、零部件的工作状况等在内的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监控并记录。

  二十七、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消毒供应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消毒供应室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消毒供应室布局合理,相对独立,邻近手术室和临床科室,便于收、送;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通风采风良好。

  三、医院应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

  四、医疗机构应根据其规模、任务、消毒供应种类及工作量,合理配备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五、内部布局合理,分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

  工作区分去污染区、检查包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划分明确,标志清楚,区域间设有实际屏障和物品通道,严格管理,实行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昨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

  六、天花板、墙壁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洗和消毒;墙角宜采用弧形设计以减少死角。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电源插座应采用嵌墙式防水安全型。包装间、无菌物品存放间安装空气消毒装置,每天对空气、物体表面等消毒2次,空气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9cm平皿)标准。

  七、严格区分灭菌与未灭菌物品,定点放置。

  对各类无菌包应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包括包装规范及包外标注等,发放前必须认真检查,过期重新灭菌。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保持车辆清洁、干燥。

  八、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灭菌。

  特殊感染性疾病(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污染的器械应单独包装,明显标记,先经高水平消毒后再清洗;朊毒体感染病人用后的器械按照WS310.2-20xx《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处置。

  九、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遵循回收、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与发放等基本工作流程。

  十、器械、物品的清洗,应根据其不同材质和性质、形状、精密程度与污染状况进行分类,选择正确的清洗方法。

  耐热、耐湿的器械与物品宜采用机构清洗方法;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再采用机构清洗方法。

  十一、经过清洗、消毒、干燥处理的器械、物品,必须进行清洗质量检查和器械功能检查,符合要求后再包装灭菌。

  灭菌包必须包装严密、正确,捆扎松紧适宜,包外标注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员代号、灭菌锅号、锅次等,使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

  十二、根据器械、物品的用途、性质等选择适宜的灭菌方式,灭菌物品的装载、卸载、存放与发放正确、适合,严格遵守消毒供应技术操作程序,确保供应物品的质量。

  十三、消毒供应中心应进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追踪,建立清洗、消毒设备和操作的过程记录,记录应易于识别和追溯。

  灭菌质量记录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年。对消毒剂的浓度、使用中的消毒液、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清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十四、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洗涤用水、润滑剂、消毒剂、包装材料(含硬质容器、特殊包装材料)监测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一次性珍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供应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十五、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遵章守制。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2

  1.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监控网络的建设,落实三级网络职责。

  2.控制规划

  (1)法定报告传染病及时报告率100%。

  (2)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控制目标:

  ①医院感染漏报率≤10;②医院感染发生率≤10%;③一类切口手术不我感染率≤0.5%;④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⑤抗感染药物应用率≤30%。

  (3)感染性疾病暴发的报告与控制措施

  ①报告制度:发生科时1h内填感染病例紧急报告卡或打电话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临床微生物是在短时间之内、不同伤病员的同类标本中3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活在同一病区的不同病理中3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特殊的、重要的、多重耐药的病原体,1h内电话或书面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1h内向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进行电话报告,同时报告医教部医疗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非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暴发由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书面报告大学临管处、杨浦区卫生局和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除医院感染办公室按感染暴发程序报告外,信息科疫情传报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向前述上级部门报告。

  ②处置措施:识别暴发,及早发现暴发对于减少传播非常重要,潜在问题大多先由护士、医生、微生物专家、其他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感染监测时发现。调查暴发:通过调查确定暴发来源以执行控制措施。控制暴发:控制方法根据不同的因素和传播方式而定,但均应包括隔离措施、环境清洁和患者护理的`改进这几个方面。

  (4)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控制目标

  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②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

  生物监测:消毒剂细菌含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器械保存液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检测: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浓度符合标准。

  ③消毒、灭菌物品: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微生物。

  ④灭菌器:压力蒸汽灭菌器(含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干热灭菌器、内镜灭菌器均生物检测合格。

  ⑤内径:消毒后的内镜(如:胃、肠镜、喉镜、气管镜等)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镜),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如膀胱经、腹腔镜等)、活检钳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⑥餐具:细菌总数≤5cfu/cm2,未检出大肠菌群,并且未检出致病菌。

  (5)环境卫生学监测:符合卫生学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标准

  空气(cfu/m3)

  物体表面(cfu/cm2)

  工作人员手(cfu/cm2)

  I类

  洁净手术室(含急诊手术室)、洁净病房(含产房、监护室、血液透析中心)、洁净静脉配置中心

  ≤10

  ≤5

  ≤5

  II类

  普通手术室、供应室的无菌间、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新生儿室

  ≤200

  ≤5

  ≤5

  III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抢救室、检验室、各类普通病房

  ≤500

  ≤10

  ≤10

  IV类

  传染科病房

  -

  ≤15

  ≤15

  以上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比如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

  3.医院感染控制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医院分级管理》的“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建立管理目标、计划、管理制度、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报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审议。

  4.负责全院各级人员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培训,每年举办医院感染学习班1~2期。

  5.协助和监督各部门对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落实。

  6.参与全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7.对上述监控指标每年回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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