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0 18:59:57 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优选15篇】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2

  一、公司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生产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生产现场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公司安全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安排在非生产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安全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铺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3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全部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情形;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情形、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四周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娴熟把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牢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适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从容冷静,有较强的应变本领,能快速帮忙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快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快速赶到第一现场帮忙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帮忙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奉并服从救人优先,灭火伴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当处理。在各种特别场合下,如若无法的确判定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不安全的物件,譬如简单坠落伤人的。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4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5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6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全厂人员

  3、内容:

  、本厂所有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主管为消防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的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导,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每个月由部门主管培训部门员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监督;新员工入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由运作副经理负责监督;公司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一次全公司的`消防培训或演习,由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主导消防安全,做好消防防范工作,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理。

  、本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确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加强电源、电器检修、严禁私接电源。此项要求由电工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在生产过程中,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此项工作由所在的部门主管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放置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张贴显眼的标识。危险品仓要远离生产区和生活区。此工作由危险品仓仓管员执行,由物流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不得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下面堆放物品。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书面警告一次。

  、消防栓、灭火器是依据消防行政部门之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或在无火警状况下使用。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此面工作由保安人员执行,监督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禁止在厂区内使用明火,严禁吸烟。除特准地方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宿舍区在无电的晚上允许点蜡烛,但需人走烛灭,此项要求由保安员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则。并需摆放灭火器在工作区以防发生险情。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如遇火警事故,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镇静,报告主管,通知安全委员会立即按照紧急事故处理(如报警、组织灭火、疏散人员等)。

  、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火势处于初发阶段,应组织人员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为有油物质火警,则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

  、通知各部门作有秩序的人员、物资疏散。

  、保持灾害现场之完整实况,经便进行实况调查。

  、如发生触电事故,发现者应保持冷静,勿接近触电者,先关掉电源,进行人工急救,同时送医院救治。

  、对在消防、抢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隐患和灾害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严惩,此项工作的监督人为副总经理,违者记大过一次。

  、保安员是消防器材的保养责任人,需每天检查,并于《消防器材检查表》上作记录。对于检查出无效的消防器材,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作出及时处理。对于灭火器需定期交消防部门作检查。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本制度除特别说明外,保安员是本制度推行的监督者,保安有权制止不利于消防的行为和现象发生。保安员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现场做出处罚。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7

  乐观抢救火势威逼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平安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需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糊涂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心情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实行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平安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打算。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平安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全部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登记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关心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头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__地点发生火警需马上疏散,请不要慌张,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__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需进行清点并准时向总经理汇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8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5、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1、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2、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9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防治和处理洗浴管理中心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程度。

  1.2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洗浴管理中心所有岗位、班组。 1.3编制依据

  根据《九小场所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照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鲁煤安调(20xx)xx7号”《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试行)》进行编制。

  2、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 长:xx主任

  副组长:xx副主任

  成 员:管服人员及各班班组长

  火灾防治和处理事故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抢险救灾队员由各班组班、组长组成。 灭火行动组:机电维修班成员

  通讯联络组:单位当班值班人员、各班当班班组长 疏散引导组:中心直属人员

  安全防护救护组:材料员、会计、电工班全员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物资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各班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班组长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具备一定的指挥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的`疏散人群。

  3、预防与预警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3.1.1各重要岗位坚持24小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沙等)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3.1.2班组长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当班职工扑救初起火灾,并能组织服务对象撤离火灾现场

  3.1.3班前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1.4各岗点工作人员严禁抽烟,发现服务对象抽烟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并告知指定抽烟室。 3.2 信息报告

  3.2.1火灾事故发生后,所在岗位班组长应立即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起火地点、火势及其起火原因。

  3.2.2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岗点汇报电话后,应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消防分管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赶赴火灾现场。

  3.2.3值班人员在接到岗点火情汇报后,要及时向矿调度室、保卫科消防办公室汇报,同时电话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3.2.4火灾发生后,要确保通讯的畅通,值班电话不得拨打与火灾救援无关的电话,电话尽量保持待机状态,保障信息获取及时、准确,为统一调度提供保障。

  3.2.5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按以下程序汇报:洗浴管理中心值班室、主任、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报告矿领导及有关单位。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洗浴管理中心范围内一旦出现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时迅速汇报单位在家领导,事故救援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同时单位值班人员将现场情况了解清楚后,及时向矿调度室及相关职能单位汇报。

  发现火情后,当班值班人员应迅速寻找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2应急处置方案

  4.2.1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2.1.1发生火灾后,首先观察火情,及时分析起火原因。如果是线路着火,首先拉闸断电,然后迅速组织当班人员用灭火器灭火;如果不是线路着火及时组织当班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发现油类着火,使用灭火器或阻燃物覆盖式灭火。

  4.2.1.2火情较大时,除组织人员及时灭火外,立即向单位汇报,单位值班人员及时与矿调度室(921415)和保卫科消防办公室(922119)联系,防止火灾扩大,把损失将到最低限度。

  4.2.1.3当澡堂发生火情时,值班班长要迅速组织当班职工,及时疏散洗浴、更衣人员,并快速引导、撤离到户外。发现人员被困、烧伤应立即组织施救,同时,及时拨打电话向洗浴管理中心领导汇报情况,并利用现有的灭火设施,组织人员灭火。当其它岗点发现火情后,当班班组长一面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灭火设施灭火,一面要及时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2.1.4火灾发生后首先撤离火灾现场人员,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将贵重物品、设施进行撤离。 4.2.1.5灭火后,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4.2.1.6对造成火灾的危险源及时进行改造治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2.2人员疏散措施

  4.2.2.1男职工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首先打开安全消防门,然后进入职工浴室、更衣室引导就浴、更衣人员疏散、撤离。

  4.2.2.2女职工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就浴人员疏散、撤离。

  4.2.2.3外宾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对下井、就浴领导进行疏散、撤离。

  4.2.2.4洗衣房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对换衣职工进行疏散、撤离。 4.2.2.5疏散线路:

  男澡堂:浴室撤离——更衣室通过更衣室中部、西部两个楼梯,通过安全出口——文化长廊——采掘楼出口。 外宾澡堂:浴室撤离——更衣室——楼梯间——大厅——外宾门口。

  洗衣房:公管服存放室——洗衣房操作间——东侧安全通道直接撤离至户外,西侧安全通道撤离至洗衣房走廊——采掘楼出口。

  中心直属撤离——走廊——东侧走廊出口——机电维修班——维修院——户外;西侧走廊出口——向南至采掘楼——采掘楼出口。

  以上岗位为人员汇流集中的岗位,人员撤离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汇报撤离情况。 4.2.3安全防护救护及公共财物抢救

  所有岗位火灾发生后,在确保自身安全和服务对象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对公共设施、财物进行抢救。 4.2.3.1男澡堂职工负责对职工健身房、休息室、更衣橱等设施、物品,在有效时间内进行转移、撤离。 4.2.3.2女澡堂职工负责对女职工更衣橱及其它便于携带的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3外宾澡堂职工负责对外宾澡堂区域内的电视机、空调、更衣箱内物品及其他便于搬运携带的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4洗衣房负责对下井职工公管服进行转移、撤离。 4.2.3.5中心直属班成员负责对办公室内的电脑、文件、其它电器等重要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6机电维修班成员,在转移完毕自身岗位物品后,由单位统一调度指挥,协助其它需要帮助的岗位进行物品转移。

  4.2.3.7物品转移撤离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忙而不乱,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互保、联保工作,与岗位内其他成员互创有利条件,共同维护洗浴管理中心公共财产安全。

  5、日常管理

  5.1有效利用自主安全培训时间,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每名职工都能正确掌握火灾扑救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应急疏散方法。

  5.2定期对各类消防器材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失效及时汇报矿保卫科进行更换,并登记造册。

  5.3有效开展“四防”检查活动,排查各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5.4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习、积极参加矿组织的消防安全演习,提高职工应变能力、现场处置能力。 6、安全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当班职工 安全检查员:班长 安全督导员:管理人员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年X月XX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5)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7,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向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有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需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0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0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定义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馆、茶馆、咖啡厅、酒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屋架多采用钢结构,火灾时容易坍塌

  观众厅一般空间高、跨度大,在建造时,到多数采用钢质屋架。当剧场(影剧院、会堂)发生火灾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钢屋架坍塌。

  2、用电设备多,易发生电气火灾

  尤其是演出时,通常使用几十个乃至上百个聚光灯、效果灯。

  舞台灯光的种类和数量繁多,且分布在舞台区前后、左右、上下各个空间。通常情况下,这些灯光设施发热量大,如隔热、散热措施不当,灯具的位臵与可燃物特别是棉布、布景等布置过近,则可能引发火灾。

  其次是移动灯具如果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会因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引燃可燃物成灾。另外,三相用电不平衡会造成局部过载,使电器线路发热,加速绝缘层老化,引起漏电、短路而发生火灾。

  3、可燃材料多,遇火极易燃烧

  观众厅的顶棚和墙面为满足声学设计的音响效果,大多数采用可燃材料。观众厅的坐席和有些轻型隔音吊顶,所用的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和钙塑板等,也是可燃材料。

  4、剧情需要用火

  因剧情需要,演员吸烟、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稍有不慎、极易引燃舞台上的可燃物成灾。

  5、建筑空间大,火灾蔓延快

  观众厅空间大,门、窗多,空气对流速度快。加之箱形舞台高大的简体空间为火势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舞台、观众厅、放映室如果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互相连通,任何一部分着火燃烧,在火压的作用下,会加快冷热空气对流,使燃烧的火焰、烟气快速蔓延扩大,形成全面燃烧。

  6、电影放映机和音响设备可能引发火灾

  放映机的灯箱温度很高,如果运行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影片着火。

  (二)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所的火灾危险性

  1、设置位臵不当

  在居民楼、图书馆甚至博物馆内改建娱乐场所,这些场所与原有建筑防火分隔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

  2、建筑耐火等级低

  有些娱乐场所设在耐火等级较低(三级以下)的建筑中,有些场所虽然所在建筑耐火等级在二级以上,但由于内部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认为降低了整个建筑的耐火等级。

  3、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

  娱乐场所内使用的各种照明、音响及空调用电设备较多,且大部分不按规定安装,长时间使用,易产生线路老化,接触电阻增大,如超负荷运转,易导致火灾。

  4、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虽然设了足够的出口,但多数出口常常被封闭,实际能用的往往只有一个,而且未按规定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疏散。

  5、用火用电管理不严,消防设施不配套

  有的娱乐场所煤油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烛火、吸烟普遍存在,乱拉乱接现象严重。

  (三)保龄球馆、旱冰场的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装修、装饰物较多

  保龄球馆、旱冰场的顶棚和墙面为了满足美学设计效果,采用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保龄球馆内大量铺设地板,这些材料大部分是可燃物。

  2、机械设备可能引发火灾

  保龄球馆的回球系统和臵瓶机如果运行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可能引发火灾。

  3、电气设备多,用电量大

  旱冰场设有多种照明设备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

  4、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旱冰场使用过程中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将非常困难,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员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如不能及时疏散则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四)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馆、茶馆、咖啡厅、酒吧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饰、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

  为满足顾客需求,茶馆的室内装饰装修已日趋复杂、时尚和高档。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制作,致使场所内部火灾荷载大大增加,一旦失火,极易形成猛烈燃烧。

  2、用火、用电频繁,容易诱发火灾

  茶馆使用的灯具种类繁多,主要有固定式灯具、移动时灯具及嵌入式灯具,在其经营活动中,除将普通白炽灯、荧光灯用于正常照明外,还大量使用霓虹灯、艺术灯、筒灯、射灯和电脑灯以营造氛围。

  3、人员密度大,安全疏散困难

  根据调查统计,茶馆高峰时段的人员平均密度可能达到0.5~1人/㎡,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

  4、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突出,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一些茶馆不同程度存在顾客利用棋牌、麻将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为躲避执法部门检查,这些场所常常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是群死群伤。

  (五)网吧的火灾危险性

  1、电气设备多,用电时间长

  网吧电脑、灯具、空调等用电设备多,电气线路接头,插座多,使用时间长,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仍有不少网吧昼夜营业,电脑长时间处于运转状态,电气线炉敷设不规范、设备质量差、元器件发生故障,稳压电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接触不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火灾。特别是许多网吧电脑调整随意性大,临时拉接线路,导致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漏电、三相电流不平衡等引发火灾。

  2、上网人员情况复杂,易引发纵火案件

  网吧内人员密集,上网人员年龄、文化层次不同,素质不一,情况复杂,特别是学生、外来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多,不文明谈吐多,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多,易引发报复性纵火等案件。

  3、安全出口被封堵、封闭,疏散通道狭窄,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一些网吧为防止财产被盗,上网人员逃单而将第二安全出口、窗户封堵或用铁栅栏、铁门、铝合金门等封闭,造成安全出口不畅和数量不足。

  4、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缺乏,火灾易蔓延扩大

  有的网吧时利用原有仓库、商店、居民住宅改建的,其建筑耐火等级较低,且常常与其他营业性场所连成一片。

  5、责任意识淡薄,吸烟现象屡禁不止

  网吧经营管理人员较少,招聘或解聘网管人员随意性大,人员流动快,其主要任务为收银、处理电脑操作技术等,消防安全处于较松散的管理状态。

  (六)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按摩、美容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饰装修复杂,可燃材料多

  当前,洗浴、按摩、美容场所越来越强调场所气氛与情调的营造场所装饰装修日趋考究,木材、板材、棉麻化纤制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加之场所内使用的家具、寝具、按摩床具、装饰物品多为可燃、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

  2、用火、用电频繁,致灾因素多

  洗浴、按摩、美容场所不但拥有空调、音响、电视、电脑、灯具等常见用电设备,而且设有远红外光波浴房、桑拿干蒸湿蒸机、远红外理疗仪器、麻醉剂、吸顶无影灯、高频电凝器以及激光美容理疗仪等多种器械和仪器,加之场所内附设的锅炉房、厨房频繁使用燃油、燃气,稍有不慎就可能诱发火灾。

  3、功能分区复杂,人员疏散困难

  洗浴、按摩、美容场所经营项目繁多,场所内部往往分隔成相互独立的功能分区,尤其是大型洗浴和美容场所因保护顾客隐私,经常将男宾、女宾部之间的通道封闭、隔断。

  4、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突出

  一些不法经营者往往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在隐蔽区域增设包厢、暗室,入口多采用与周边墙体相同的装修材料,或者悬挂装饰物品加以遮挡,若不仔细观察,常人难以发现。

  5、“店、舍合一”现象突出

  经营门店、员工宿舍合而为一的状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经营的保健按摩、生活美容场所,这种现象最为突出。

  为提高公共娱乐场所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编制本汇编。本汇编要求公共娱乐场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使公共娱乐场所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3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单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防栓、灭火器材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生产区或库区吸烟或发现有人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安全科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由有关部门部门执行,并将输情况报保卫部门。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4

  1、门诊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全部安全工作。各楼层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2、各科室下班前要检查水、电、门、窗。

  3、科室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禁止在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5、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消防器械和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

  7、医护员工应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

  8、门诊保卫班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查,必要时报保卫科。

  9、每月进行一次门诊安全的`全面自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并上报保卫科。在重要节假日前要求对门诊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5

  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成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办公区域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四、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万一不可避免(如烟花爆竹等),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

  五、严禁私自安装电气设备、乱拉临时电源线。

  六、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十厘米以上的安全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七、办公室内的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暖气片放置。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量堆放物品。

  九、各部门人员须懂得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各种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用于它用。

  十、对办公室内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一、定期对电气设备、照明灯、电源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核查,切断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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