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8 05:46:50 制度

(合集)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集)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1.下午四点半后是幼儿准备离园的时间,教师要稳定幼儿的情绪,检查一下幼儿回家的物品是否放好。

  2.来接幼儿的家长一定是见过面的家长,对生人来接幼儿原则上不放行,对父母离异的幼儿,一方来接一定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以免闹矛盾。

  3.家长来接幼儿时,简单告知家长今日幼儿在园情况,特殊情况的幼儿必须仔细向家长交待。

  4.过了幼儿离园时间家长还未来到的`,要一方面与家长联系,另一方面派人留守,安慰幼儿,并及时通知园领导。

  5.老师下班是要与留守老师交代幼儿情况及人数,并有书面交接记录。

  6.当幼儿离园时,老师要亲切的和他说“再见”或表扬他一下,说他今天表现很好,吃饭好、画画好等。

  7.等幼儿被接走大半时,保育员可做清洁消毒工作,如:茶杯、毛巾清洗,房屋打扫等,最后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是否放在安全地方,然后锁好门下班。

  8.半托幼儿回家时东西较多,要用专用包带好一周的换洗衣物。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安排,定期向幼儿园各位保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讲座,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7、由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8、有各班的班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幼儿园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全园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园交通安全管理。

  一、所用车辆应取得准运证件,幼儿接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且3年以上,否则一律不得从事接送业务。

  二、严禁接送专用车超载,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定人数载客。不得搭载本园幼儿以外的其他乘客。严禁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三、加强接送专用车管理。要严格坚持接送专用车定期检查保养,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坚持接送专用车“专人负责制”、“驾驶员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完善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减速带、振荡减速标线、移动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幼儿在车上不得将头、手等伸出车窗外,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乱坐无照车辆、非法车辆。

  六、劝告接送司机及时维修车辆,不允许酒后驾车,开快车,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绝不允许发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一经发现将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为保证我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园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园所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园级领导;幼儿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园所领导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园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配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园所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幼儿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的安全。

  4、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所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幼儿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园门口,家长在园门口凭接送卡接小孩,家长不许进入幼儿园。

  4、教育幼儿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园所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8

  1、门卫要认真检查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仔细检查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幼儿园。外来人员应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检查后,应向校长或相关领导请示。批准后,他们应填写登记表,允许他们进入幼儿园,但不得随意与孩子接触。

  2、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小心缓慢行驶,所有损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单位承担维护费用。没有人能越过破坏公园门的设施。

  3、拒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炼、闲逛等。严禁商贩,传销员进入我园。

  4、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按时开门关门。

  5、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时,应主动向保安员出示身份证明。幼儿园保安人员应认真核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幼儿园。对拒绝出示证件或者不能证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安人员有权拒绝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

  6、在课堂上,当孩子确实需要在特殊情况下接收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收的笔记。安保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将笔记存档备查。

  7、由于特殊情况,家长需要去看望孩子,送药给孩子。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的笔记,经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存档备查。

  8、幼儿园保安人员登记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检查可疑物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控制刀具等有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9、保安人员应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幼儿园物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9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安全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1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10%;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安全,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丢失、损坏,经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幼儿园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1、引言

  在幼儿园中,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幼儿们在安全环境中学习和成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幼儿园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日常维护和检查、应急准备等。本文将深入探讨幼儿园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一些观点和建议。

  2、幼儿园房屋安全的重要性

  房屋安全是幼儿园教育和管理的基础。幼儿园的建筑结构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规范幼儿进入和离开教室、教学楼等区域的流程。幼儿园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也涉及到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3、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

  为了确保幼儿园房屋的安全,以下是一些基本的管理要素:

  3.1安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应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幼儿行为的标准和限制。这些规章制度可以包括幼儿进出教室的规定、教室使用的规定、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幼儿园应确保每位教职员工和家长都了解这些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执行。

  3.2建筑结构和装修的安全性

  幼儿园的建筑结构和装修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楼梯的扶手高度、楼道宽度等应考虑到幼儿的身高和动作能力。幼儿园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结构,确保没有任何破损或站立的物品可能导致意外伤害。

  3.3安全设备和设施

  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以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灭火器、急救箱、安全门等。这些设备应放置在可以被工作人员和教师迅速取得的地方,并确保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3.4日常维护和检查

  幼儿园应确保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定期检查电路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维护屋顶的防水、检查门窗的密封性等。教职员工应被授权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潜在的安全问题。

  3.5应急准备和应对

  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适当的演练。这包括定期组织火灾演习、地震逃生演习等,以提高教职员工和幼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安全风险,幼儿园还可以考虑组织其他适应性演习,如疏散演习等。

  4、对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观点和建议

  对于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我有以下观点和建议:

  4.1建立安全意识

  幼儿园应该积极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如火灾安全、人身安全等。可以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相关活动等方式来实现。幼儿园也可以邀请专业人员给教职员工和家长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整个幼儿园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4.2定期维护和检测

  幼儿园应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的机制,确保建筑结构和设施的安全性。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并及时处理检测报告中的问题。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也应定期巡查和维护教室、走廊、门窗等区域,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

  4.3家长参与

  幼儿园应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可以组织家长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提供家庭安全相关的指导和建议。在幼儿进出幼儿园时,幼儿园也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幼儿的安全情况。

  5、总结

  幼儿园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幼儿学习和成长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建筑结构和设施的安全性、定期维护和检测、应急准备和应对等措施,幼儿园可以提高房屋安全管理的水平。家长的参与和安全意识的培养也是确保幼儿园房屋安全的重要因素。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快乐的学习环境。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幼儿学习成长安全的重要因素。以下是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的几个措施。

  1、增强幼儿园师生的安全意识

  幼儿园可以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向幼儿灌输安全常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方法。在教学活动中引入安全教育内容,让幼儿通过角色扮演、游戏等方式学习与安全相关的知识。幼儿园教职员工也应参加相关的培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危险认知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火灾逃生、地震避险等多个方面。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教职员工和幼儿在紧急情况下如何正确行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演练结果也可以作为改进和完善安全措施的依据。

  3、建立安全督导机制

  幼儿园应设立安全督导岗位,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和巡视。督导员可以深入幼儿园各个区域,检验门窗、栏杆、走廊等设施的安全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强调督导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专业能力提升,确保安全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加强与社会环境的合作

  幼儿园可以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通过专家的指导和知识普及,幼儿园能更好地了解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提高幼儿园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幼儿园还可以与周边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幼儿园的安全。

  5、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家长和社区公布幼儿园的安全状况。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与安全相关的通知和提醒,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和互动交流。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措施,幼儿园可以增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幼儿的学习和成长的安全。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与

  幼儿园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快乐的学习环境。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五、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六、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幼儿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学部领导小组名单

  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力度,学校特成立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黄xx

  副组长:丁xx、郑xx、夏xx、吴xx、李xx

  成员:学部所有教职工

  二、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

  1、组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学部一把手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学部主任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周值日领导及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都有教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

  12、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5、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6、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7、严把“三关”:即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接送车驾驶员聘用关,学生接送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1)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根据承租车辆规定人数,将乘车学生进行定点分组,并落实车队的护送员一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定车:落实车辆与驾驶员,车辆必须鉴定,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驾驶证。接送车辆必须张贴接送车标志。

  (3)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学生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上学6:50,放学17:10)

  (4)定点:①学生放学,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值周教师负责护送学生上车、放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上、下车地点。②学生上学,根据学生乘车人数,确定一个乘车地点,乘车学生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三、候车乘车纪律制度

  1、学生放学迅速到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周教师负责点名、排队,到齐后引领学生排队有序上车。

  2、学生上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停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3、学生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值周教师或驾驶员的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4、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6、学生车队长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乘车学生乘车纪律应及时向值周老师汇报。学校将接送车纪律与班级考评挂钩,定时召开班主任会议,把接送车纪律情况通报各班。

  四、接送车运行制度

  1、学生在放学乘车时,学校按照承运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安排学生上车,并负责落实好护送员和值周教师维持车内外的乘车秩序。

  2、承运方在承运学生上放学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的载客人数承运,严禁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

  3、承运方在承运学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意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4、承运方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5、学校应认真做好接送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记录好各种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签的重要依据。

  五、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1、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的育人功能。

  2、召开专题会议和利用国旗下讲话、全体教职工大会等进行全员交通安全教育。

  3、发挥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的作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视、光碟。

  4、定期请交警队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5、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师生安全防护、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并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6、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六、接送车值日值周教师制度

  1、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接送车值日值周教师的教育功能,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准时到岗,协助护送员集结学生队伍、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勤学生要逐一进行落实,排查,确保每一次乘车学生数的准确无误。

  3、管理学生排好队,引导学生安全上车,注意路上来往车辆。

  4、及时向接送车领导小组反映学生接送车全过程的相关情况,尤其是异样情况的报告,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严格执行值日值周教师点名制度,对护送员的每次学生乘车信息记录进行认真地确认,确认无误后签上名,方可让乘车学生排队出校门。

  6、按照《教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安排进行值日值周,如因特殊情况进行调换需经领导小组同意。

  七、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安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五)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1、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教育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阮市镇人民政府、交警、运管、车管等部门到位。

  2、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附: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军智

  副组长:郑权、夏卢宁、吴霞、李文静、姜倩

  成员:学部所有教职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随意变更不是专用校车司机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不开赌气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周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讨论。随时检查园(班)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不随意对幼儿拖、拉、拽、抻,严禁态度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4.保教人员要高度重视幼儿的行为安全,教育幼儿不打闹、不玩火、不玩小刀、玻璃片,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窗台,楼道栏杆上等)。在幼儿自由活动和体育游戏活动时,保教人员要认真交代注意事项、动作要领,负责照顾、保护好幼儿,并且幼儿均要在保教人员的视野中。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5.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幼儿外出活动要提前向学校、教委请示报告,批准后方能出去。并且外出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过马路、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确保幼儿安全。

  6.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搞好饮食卫生,杜绝劣质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

  7.保证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每月检查,请专人检修,避免事故的发生。

  8.户外大型玩具贴上温馨的安全警示牌,以提醒保教人员、家长指导幼儿正确玩耍。

  9.电源插座应放在1。6米以上地方,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0.加强每天晨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小珠、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

  11.保健医生对保健室药品进行妥善保管,内服药、外用药要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并将药物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分发到班上的各种药品由各班保育员保管,放在幼儿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给幼儿服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幼儿姓名、药名、服用剂量、服用时间。

  12.严禁幼儿出入厨房。热饭、热粥、热菜、热汤等要温度适宜后才端入班上,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开饭时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13.幼儿教室、寝室、走廊、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摔伤。

  14.班上的电饭锅、消毒柜等用毕后,必须将电源插座拔掉(主要由保育员负责)。保教人员提开水要盖好壶盖,避免烫伤周围玩耍的幼儿,开水桶也要盖好。

  15.保育员只能在每天下午放学后,进行本班的蚊虫消杀工作(用消杀剂喷洒),午睡时幼儿寝室点蚊香应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午睡起床后将蚊香熄灭。

  16.各班保教人员要作好幼儿入园离园工作,家长必须打卡接送孩子,防止走失和接错漏事故。

  17.上下午交接班时,要交清幼儿人数,下午放学各班教师、保育员要负责关好本班门窗、电灯、电扇、水管,整理好物品。静园后值班门卫进行校园安全巡查,复查全园门窗、水管、电灯等关闭情况,必要时拉上总闸。要锁门防盗,防止意外事故。

  18.门卫保安一天24小时值班,要把好大门,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入园,不得进班,更不能借宿,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门卫保安要作好门卫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19.全园教职员工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但是也不能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20.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09-24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06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01-31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精】09-23

【热】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10

【推荐】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09-20

【精】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07-12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01-10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01-23

幼儿园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