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时间:2026-02-16 21:30:13 制度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范例【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用电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范例【15篇】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2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2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保护定值合理、可靠,移动的电气设备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楼宇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3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治理,标准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治理责任制

  1、用电治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详细负责治理。总务处要依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急的重要部位设立危急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详细要求,要常常组织治理人员进展检查、检修,标准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状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修理用电设施时必需实行标准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标准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视治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展综合检查,发觉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治理担当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常常对学生进展用电安全教育,标准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转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消失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修理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展一次检查,每学期进展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准时更换,发觉问题准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修理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标准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展自查一次,发觉问题准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准时组织人员修理。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便增加。教师办公室、试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需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安排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留意节省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分,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治理,发觉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局部教师自行担当。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4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标准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治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需持证上岗,熟识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准时消退事故隐患,准时修理开关、插座、电灯等,排解用电故障。修理用电器时程序要标准,严禁在未停电的状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展一次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后勤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觉特别现象,如发觉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马上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后勤处,通知专人修理。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掩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开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实训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嬉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加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留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四周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把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需马上呼救,马上断开电源,招呼四周人员前来帮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需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觉问题,准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需每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治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全部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治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制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四周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示学生危急,制止靠近、攀爬。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6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具体落实到各年级、教研组、功能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

  2、注意安全用电。安全用电,人人有责。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7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消失有暴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觉隐患,马上排解。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需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准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惩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急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需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标准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需安装漏电爱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状况,使用排风机必需有完整坚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视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别状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需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治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状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抢救技能。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8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治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需由正式电工严格根据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制止非电管人员摆布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开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娴熟造成火灾、触电事故。制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简单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觉故障准时排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状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修理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修理人员用电设施加强治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开消失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治理要根据国家电力部门的'标准进展,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制止入内。

  八、对发觉违规用电状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厉处理。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9

  1、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配电间、燃气表房、危险品贮藏室、物品仓库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申报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谨慎操作确保施工场所安全,动火完毕要当即清洁现场火种。

  5、未经总务部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6、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7、按规定要接地线的仪器设备,未接地线前不准使用。

  8、不准违规使用高压电器(如电炉、电取暖器等)和超负荷用电。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0

  为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合理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配备兼职的水电工(朱秀瑜、王振波)并落实责任,对校园内出现的水电隐患要及时维修、处理。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正确用水、用电,节约水电,及时开关教室内电灯、饮水机,放学后,及时切断教室电源。

  三、除电灯、饮水机开关外,教室、办公室及其它校园内一切公共场所有电器设备的地方,绝对禁止学生开启。

  四、学校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安全保护措施,万一发生漏电事故时,必须确保师生生命的安全不受威胁。

  五、学生饮用水应通过正规的厂家渠道供应,确保学生饮用水的安全,应与供水厂家签订责任书。

  六、严禁住校学生在寝室使用“热得快”、蜡烛,安装床上灯,安装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的.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电工修理,不要自作主张进行线路维修。

  七、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八、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1

  为了加强治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觉,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担当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效劳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外,同时赐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惩罚。

  3、要节省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顺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觉,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治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治理员由学校电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峻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2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3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3、厨房用电由承包人负担电费。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5、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6、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7、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8、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9、远程教育接收站、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10、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1、学校发电供电期间,教职工应自觉拔下冰箱插头,同时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4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15

  为了加强治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阔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觉,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担当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效劳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外,同时赐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惩罚。

  3、要节省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顺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觉,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治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治理员由学校电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峻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阔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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