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安全设施、设备的类别、管理职责、检查、检测要求、维护保养、报废和更换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不包括在本制度范围内。
职责
1)、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运行部根据各自分管范围负责对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的监督工作。
2)、各生产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内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3)、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安全设施、设备的类别
化工生产中按照安全规定安装报警、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保护装置,灭火装置,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安全装置,并加强管理维护,确保灵敏使用。
结合实际,公司内主要的安全设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a、检测设施
包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氯甲烷检测仪;甲烷、氯甲烷探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等设施。
b、防护设施
包括电机、风机防护罩、防静电接地线、跨接线、防雷接地线、避雷针、风机、除尘器等设施。
c、电气防爆设施
包括各种防爆电机、防爆仪表、防爆对讲机、防爆灯、防爆开关、电气防爆套管(接口)等。
d、个体防护器材
包括安全帽、工作帽、草帽、护目眼镜、防酸碱手套、防护面罩、防毒面具、防毒口罩、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轻型防化服、重型防化服、安全带、绝缘鞋、遮阳伞等。
e 、安全标志、标识
2)、控制事故设施
7)、各岗位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使用、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8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闲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拆除。
9 )、凡需要改造和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通过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在安装前应经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试验合格方可投入安装使用。
防护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脸型相适应。
3 )、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V/V)、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V/V)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 )、严禁使用防毒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口罩每月定期更换1次。
5)、防毒面具和呼吸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防毒面具和呼吸器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使用人员对各种防毒面具,在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车间(部门)安全员对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月称量检查一次,两年定期更换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m,否则应强制送风。
8)、车间(部门)安全员对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车间(部门)安全员对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应每季做外观检查一次,检查步骤如下面5.10所示;每两年做全面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气密性检查。库存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使用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
a、检查空气呼吸器各组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损,接头、管路阀体连接是否完好。
b、检查供气系统气密性和气源压力数值。
首先检查减压器和瓶阀连接处的○形圈是否完好,然后将瓶阀和减压器连接好,拧牢。使供气阀处于关闭状态,打开瓶阀开关,等管路和阀体中充满压缩空气后关闭瓶阀,记下压力表数值,保压5分钟,压力表的压力下降量不应超过4Mpa。打开瓶阀开关后,压力表示值就是气瓶储气压力值。
c、从供气阀的旁路阀缓慢的放气,报警器发出响亮报警声响时的压力值应在5-6Mpa范围内。
d、关闭供气阀的旁路阀和供气阀门,然后打开瓶阀开关,将全面罩正确地戴在头部深吸一口气,供气阀的阀门应能自动开启并供气。在人体吸气时,供气阀会发出“咝咝”的供气声音;在呼气和屏气时,没有这种声音。在不同吸气量时,人体没有供气不足的感觉;在不同呼吸量时,人体也没有明显地感到呼吸困难。
e、检查气瓶是否固定牢固。
11)、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以上程序检查合格的空气呼吸器才能佩戴,步骤如下:
a、将断开快速接头的空气呼吸器,瓶阀向下背在人体背部,调节背带和腰带长度和压力表位置。
b、将快速接头、供气阀和全面罩连接好,将全面罩的脖带挂在人体脖子上。
c、将瓶阀开关开一圈以上,此时应听到一声响亮的报警器报警声音,告知使用者气路已充满压缩空气,压力表指示储气压力。
d、佩戴好全面罩深吸一口气,供气阀供气后观察压力表的指针,如有回摆,将瓶阀再开大一点,直至压力表指针不回落。
e、卸下空气呼吸器的步骤:松开全面罩系带,关闭供气阀门;从头上取下全面罩,将脖带挂在脖子上;关闭瓶阀开关;解开腰带卡子,取下呼吸器。
12)、空气呼吸器使用后的维护
a、清洗、消毒
当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应进行初步清洗,除掉其上面明显的污染物,拆下全面罩和气瓶。用中性清洁剂对全面罩进行浸泡清洗,用专用镜片纸或脱脂棉将镜片擦净,再用医用酒精对全面罩的口鼻罩、密封唇进行清洗和消毒,然后将全面罩晾干或用暖风吹干。气瓶擦洗干净,并检查其表面是否已使碳纤维断裂。背板及肩、腰带,气瓶固定带也要用中性清洁剂擦洗干净晾干或吹干。
b、将空气呼吸器恢复至使用前的状态:将气瓶充气至30Mpa,不得低于28Mpa;将气瓶瓶阀和减压器连接好,并将气瓶固定;按5.10进行五项检查。
c、使用后的维修结果认真记录在附表1中。
13)、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气瓶压力保持在24Mpa以上,根据1.9992×气瓶压力来估算使用时间,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5Mpa时,应撤出现场。
1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5)、正压式送风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a、二甲酯车间、草甘膦一车间设置了正压式送风系统,其原理为:新鲜空气从车间楼顶通过进气口抽入控制区域,使控制区域的气压为微正压,从而保证控制区域内有毒有害气体无法进入并达到防爆要求。
b、车间内的正压式送风系统必须24小时全天使用。
c、车间负责在各送风口加装测试飘带。做为巡回检查的一项内容,车间各班组必须指派专人定时检查正压式送风系统各出风口的送风情况并记录,发现送风不畅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d、各控制室以及与生产现场相连的门必须在两面均贴上“请随手关门”的标志并严格执行随手关门的规定。
e、各操作室的窗户每隔两小时打开一次通风,时间为10分钟。
16)、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后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强度实验。
1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绝缘性能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考核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根据《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对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房、冷冻站、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内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巡视、监控;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一时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设备主管报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非正常身体状态而未找到其他顶班人时。
4、交接班清楚之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三)报告制度
下列情况报告设备主管:
1、一般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件更换及修理;
4、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下列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1、重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重要零配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与上级或甲方监管部门的联系。
下列情况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品质部及甲方监管部门;
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影响大厦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和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4、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电操作票制度
l、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工程师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五级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登记检修全部内容)。
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
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4、年检:属恢复性检修。对设备局部解体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六)设备、设施三级检查监督机制
1、工程技术部: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整个过程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一机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我司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业务部门设备及设施保养维修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制订科学的设备操作维修安全规定
1、所有机电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又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2、新上岗、转岗的机电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熟悉所辖楼宇的设备情况后,才能上岗工作。
3、设备房应该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电房配置绝缘手套,并认真保管。
4、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5、非电气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变、配电房。
6、对于设备正常运行参数定时检查记录,如参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部分维修,必须严格按停电、验电、检修、检查无误后方能送电。注意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以防事故发生。
8、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及步骤。
(八)坚持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l、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以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所有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设备。
'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
2、完善设备管理、定期维修和职业安全制度,制定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制度。
3、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
1、范围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采用GB/T 28001-20xx和Q/SY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3、职责
3。1公司生产一部是本细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2各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具体实施。
4、管理内容
4.1设备设施安装验收
4.1.1设备开箱验收
a)根据合同和装箱单检查设备本身是否完整、受损,配套工具、附件是否齐全;
b)随机技术文件是否缺损;
c)验收时,应逐项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d)随机文件、资料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归档。
4.1.2非安装设备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验收合格后,组织验收单位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使用单位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4.1.3设备安装验收内容
a)设备安装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b)设备安装验收与调试具体内容:1)外观检查;
2)安装质量检查与调整;3)设备性能检查与调试;4)运转试验。
c)安装调试合格的设备,组织安装验收单位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将设备及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同时使用单位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d)对于安装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组织验收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e)设备迁装或修理后重新安装要严格按照安装验收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4.1.4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2设备设施使用管理
4.2.1各单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生产运行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
4.2.2设备操作规程
a)设备投入使用前,由各单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下发执行;
b)操作者要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操作保养规程,并严格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c)各级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批评、制止、直至处罚。
4.2.3设备使用(操作)岗位责任制
a)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组)、定岗位的责任制,单人操作和单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必须建立机长负责制,在机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管好用好设备;
b)设备操作者必须达到本岗位“四懂三会”的要求,逐步做到一专多能(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设备操作者必须经所在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或劳资、安全等部门组织培训并经统一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凭证操作;
c)设备操作者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规程。同时按照“十字(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d)使用单位建立设备操作定人定机台帐,基层队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活动记录。
4.2.4设备的交接班
a)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b)设备操作者接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观察、了解设备和油、水、电、气(汽)、工具、附件等情况;
c)交班人应提前做好清洁卫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d)交接双方按设备巡回检查路线要求采用听、看、查、问的方式,逐项或逐点进行交接。并且双方均应在“设备运转记录”上签字。
4.2.5设备巡回检查
a)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巡回点检部位、路线及巡检周期;
b)操作者应严格按规定时间、点、项或路线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
4.3设备设施现场管理
4.3.1设备现场严格按标准化建设,推行定置管理。
4.3.2各单位应加强设备现场管理,制定设备现场管理办法,确保设备的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
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对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
第三条 文化馆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四条 依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职责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向县政府申请,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
第四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章 使用和服务
第九条 文化馆应不断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
第十条 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学校寒暑假期间,文化馆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活动。
第十一条 文化馆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文化馆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第十三条 应当根据文化馆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 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文化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公共文化设施。
第四章 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 文化馆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公共设施内设置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要不断投入资金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及时告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开展与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管理员应每两个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条例,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们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阍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塞现象。
(3)管理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房;
c、立即通知服务中心主管及机电维修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负责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服务中心在机民维修主管的组织下,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维修管理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3)水泵方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而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3、水泵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示眼处。水泵房内严禁吸烟。
(4)定期打扫水泵房的卫生,清洁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5)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保管,其他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管理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主管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五、记录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日记》
六、相关支持文件
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一、灭火器的运输与存放:
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二、灭火器的维护: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四、灭火器的检修: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五、灭火器报备
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八、消防应急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242V)。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九、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的主要疏散路线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损坏或遗失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及时报告,及时补装。
十、常规管理
1、新购入的或经维修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资料数据应交消防办公室存档。
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与防火巡查制度相结合,坚持责任区内责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发,灭火设备故障不突发。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形成资料档案,存档以备查证。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
起草人:_____
审核人:_____
批准人:_____
执行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审核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版号:_____
1、目的:为对公司的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合理的使用和维护,满足操作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XX部令第90号)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量仪器、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部、行政部、门店管理部、各门店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总部的设施设备的管理。
5.1.1、操作人员由质量管理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1.2、仪器操作人须依据机器操作说明书操作及保养各仪器设备。
5.1.3、各检测仪器、设备除指定操作人外,其它人员未经质量管理员批准,不得使用及操作。
5.1.4、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确、电压匹配正确才可使用。
5.1.5、定期清洁各仪器、设备及其工作台环境,保持各设备及其工作环境的整洁。
5.1.6、除质量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拆卸各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质量管理员应定期安排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1.7、操作员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5.1.8、下班后切断各仪器、设备电源,清洁并整理各设备及其辅助工具,并按指定位置及方式摆放整齐,填写好《设备使用登记表》。
5.1.9、操作人员应相互通报该仪器、设备使用状况,预防设备故障。
5.1.10、工作人员发现违犯操作及非操作人员操作者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对隐情不报者经查实严肃处理。
5.1.11、冷藏、冷冻的设备由质量管理员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做好使用记录、温度数据的采集、设备的验证和校准。
5.2、门店的设施设备的管理。
5.2.1、设施设备是指为保证药品经营所必需的.营业店堂、药品陈列展示的柜台、货架、存放药品的地垫、温湿度调控设备、防虫防鼠设备、安全、消防设备,电脑收银系统等。
5.2.2、门店应保持环境整洁、宽敞明亮,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区分开,主通道通畅,符合药品销售和消防要求。
5.2.3、门店必须按规定配置以下设备:
A、便于药品陈列展示、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货架、柜台、壁柜。
B、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温、湿度调节设备。
C、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D、经营中药饮片所必须的临方炮制的设备。
5.2.4、营业场所门窗必须严密。XX间应门窗严密,安装排风扇,不得与营业场所直接相通。排风扇应有与外界隔离的防虫、防鼠设施。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0
1、进入资料室前请先登记,学生出示有效证件,书包不能带入。
2、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
3、任何图书资料都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阅后放回原处,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带出资料室,一经发现给予5倍罚款。
4、要爱护书刊,不得撕页、批点、勾画或污损,若发现,按其书单价赔偿,所损图书归本室所有。
5、工具书、孤本图书及最新一期期刊不得外借。
二、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规则
2、不带实验指导书(或相关的实验教材)者不能参加实验。
3、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嬉戏打闹,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工作鞋。
4、注意安全,凡带电实验,未经老师检查和示范允许,不准私自通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5、爱护公物、遵守纪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乱拆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拿其他同学的工具材料,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或调测私人的东西。
6、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据实向教师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程度,给当事者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运转中的设备不得乱摸乱动,若引起事故,须负事故责任。
8、实验室内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前来参观,须经校长、实验指导老师批准。
9、学生做完实验,应关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灯,教师下班前要检查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员负责实行常规管理保养,技术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通电检查和维护每两周一次,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2、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分类编号、定位,设立仪器设备档案卡,建立明细帐本,统一收存仪器说明书。
3、实验课需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由实验指导老师与实验员履行借还登记手续,在借还前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和检查并报告主管人及时处置。
4、坚持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台仪器设立使用登记本,实验指导老师负责督促学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延长仪器使用寿命)。
5、仪器在运行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各类仪器设备订出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标在仪器设备上。
8、需添置仪器设备者,必须填写申请单,一般半年填写一次(在学期结束前),经主管人会同有关老师合议后,汇总提出购订计划,由教务科统一审议后执行。
9、外单位需借用本校仪器设备,需持该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学校规定收取折旧费。如有损坏,必须由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10、凡新添置仪器设备,未经验收,写出报告和主管人同意,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三、玻璃仪器管理
1、由实验员统一分类定位管理所辖实验室的玻璃仪器,他人不得随意挪用。
2、建立明细帐本,每月清理损耗情况,填表报损。
3、学生、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玻璃仪器必须登记,若需要换者,以破换新,并酌情按规定赔偿。
4、玻璃仪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5、在一个实验过程中,损耗大于该类玻璃仪器的20%者,即认为是责任事故,应由实验指导老师写出事故报告。
6、需要添购玻璃仪器者,必须填写申请单,半年填写一次(于学期结束前)经实验员核对后报给仓库保管员再核对,最后由主管人汇总交总务科采购员购买或订购。
7、外单位需借本校玻璃仪器,请该单位出示证明,填写借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收取折旧费10%;若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8、外单位要求转让购买,出示证明,填单,经主管人审批,加收15%的管理费,到财务交款后,方可提取。
(三)安全卫生管理
一、各实验室设立砂箱、灭火器材。
二、剧毒试剂由专人管理,用者必须签名登记用量,易燃试剂要另辟贮存处并远离明火;易燃、易爆试剂,如金属钠、钾,专门保管。试剂一律不得携外保存。
三、做好防盗工作,节假日尤其防患。
四、实验完毕后,关好门、窗、水、电、加锁。
五、非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掌握锁匙,借用时,应在当天交还实验员。
六、保持实验室内台面、地面、水盆清洁整齐,门窗玻璃完整洁净。
七、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吸烟。
(四)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内须安装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如通风橱、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二、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及器皿应有规定的放置处所,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三、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四、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方可使用,且应两人共同称量,登记使用。
五、清洗玻璃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多量剧毒试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须经适当处理后再行排放。
六、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带电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不得擅自摆弄。
七、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教师及领导。
八、实验结束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不得疏忽大意。
九、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规定
1、心理咨询室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2、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日常咨询、心理测试(新生全部进行测试,老生进行抽查)、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研究课题等工作。
3、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14:20——17:30。学生有特殊需要时,增加开放日,延长开放时间。
4、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值班安排表》的安排顺序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心理咨询主要通过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箱咨询等方式开展咨询活动。
6、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等开展工作。
7、在咨询期间,应保持心理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8、心理咨询室应随时保持整洁、优雅、温馨的环境,做好学生咨询登记、咨询情况记录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五、学科探究室管理制度
1、探究室由上课教师负责管理。
2、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墙上乱刻乱画。
3、上课前,教师必须预习研究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研究步骤、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研究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研究结果。
6、研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7、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教育批评。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
8、研究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序,追究事故责任。
六、计算机室管理规定
计算机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规范计算机机房的统一管理,使机房成为提高学生专业和技能素质的重要场地,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计算机仅作为学生进行课程相关实验之用,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任何与上机实验无关的操作。
2、进入机房,不得带任何食物和饮料入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机房乱扔纸屑等杂物。机房内禁止吸烟,保持机房整洁环境。
3、爱护机房内的公用设备,不得将书包等物品放在主机及显示器上,不得用手及其它物品触摸屏幕。
4、爱护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遇到设备、软件故障及时向机房责任人报告,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计算机或网络零件设备。严禁私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赔偿。
5、不得私自带出机房物品,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计算机中的内容,严禁设置各种密码及口令。
6、本机房只能使用教学所需软件,不得安装、使用游戏软件,学生不得使用与实验科目无关的软件。
7、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请教师提前一周准备好软件,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安排安装软件的地点和时间,由教师先安装一台机器,并经调试程序、杀毒,合格后再由教师和实验人员统一安装。
8、计算机使用结束,请将主机关闭,并将键盘和凳子放回原处方可离开。
9、以上规定请上机指导教师协助机房管理人员监督实施,违反人员报学院进行相应处罚。
七、学生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在校学生凭学生证、阅览证进入“电子阅览室”或由任课教师组织集体阅读。
5、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入室阅览请务必穿上鞋套,不准吃东西,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无关物品不准带入电子阅览室,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情况严重者,将取消阅览资格。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要使用,必须经管理员进行病毒检查,在无病毒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从事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要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存放资料时,使用者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存放资料,及时清理个人无用的资料,保证硬盘有足够的空间为其他使用者服务。未经同意,不得覆盖、删除或损坏他人的文件。
8、上机结束,请键盘、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制定的地方,椅子复位,并及时、如实地做好阅览记录后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
八、多媒体课室管理规定
1、多媒体教室是为了改善我校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而建,主要为教学服务,由教导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2、教务科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教导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4、多媒体教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设备定期维护及维修。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得随意摆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桌椅、板凳上乱画,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照破坏公物严肃处理。
5、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6、学生进入教室不得带饮料、食品,应自觉保持教室的卫生。
7、学生不服从管理者,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受相应纪律处分。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1
一、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由保管员专人负责,对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设备资料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和归还日期。
二、设备资料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对设备资料质量状况要进行检查和交待清楚,对借用中损坏的应填报损单,主管领导视情况作出相应的`意见进行处理。
三、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应妥善保管,帐物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他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领导及管理员商讨同意,对未经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设备资料,一经发觉,必须及时追回,对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主管领导及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资料行核对清查。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
为更好的管理学校的公用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达八小学出台标准化管理系列文件。本文件旨在规范学校所有公用物品的'管理、维修、保养及赔偿标准。
一、凡学校的公用设施设备(含门窗、讲台、课桌椅、电视、电脑、空调、饮水机等一切物品),一律由总务处造表登记,落实到个人负责。
二、需要申购或者维修设施设备,一律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并签字领用。
三、个人领用的物品,自行标识,并按照设备厂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常规保养,待期末经由总务处和信息中心联合检查、考核。
四、发现设备故障与破损,及时向总务处或信息中心报告;未报告造成损失无法追回的情况,由设备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
五、任何人都要爱惜公用设施设备,老师要时刻教育学生爱惜、爱护设施设备,不进行人为有意或无意的破坏。
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损坏者个人照价赔偿。教室内的设施设备损坏,无法落实到个人的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共同分均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价格按照达八小学公用物品赔偿价格表实施。
株洲达八小学
二O一四年九月
达八小学公用物品损坏赔偿表
按照达八小学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凡因个人原因有意或者无意造成设备损坏而产生的损失,由损坏者个人进行承担。赔偿标准拟定如下:
设施设备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型号)赔偿价格(元)备注
备注:未列入表格的室内其它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的,如玻璃、遥控器、钥匙等一律照价赔偿;实际赔偿价格以采购或者维修发票金额为准。
达八小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
为规范消防及智能设备、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特制定本。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
1.消防主机的巡查管理
(1)由值班人员每日巡查自检一次,每日对机房环境及设备清洁打扫一次。
(2)巡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依照《消防系统运行制度》的规定执行。
(3)设备、设施的保养依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执行。
2.自动喷淋、烟(温)感的巡查
(1)由消防班长组织人员或内保巡逻人员每月对系统进行巡查,及负现维修,并填《设备责任人巡查,维修保养记录表》
(2)巡查的内容具体及保养要求依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的规定执行
3.防火卷帘门的巡查
(1)由设施、设备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如有变形,损坏的现象后上报维修并填写《设备责任人巡查维修保养记录表》。
(2)巡查的内容,具体要求及保养依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的规定执行。
4.消防栓、灭火器的巡查
(1)由内保巡逻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如有损坏、丢失、予以上报维修或补齐。
(2)巡查的内容,要求及保养依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规定执行,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表》、《消火栓月检表》。
5.消防风机的巡查
(1)由设备责任人每月巡查及开机试验一次并负责对设备及环境的清洁打扫,并填写《设备责任人巡查维修保养记录表》。
(2)巡视的内容、要求及保养见《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6.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疏散出口指示灯的`巡查见《公用设备设施巡查制度》的规定执行。
7湿式报警阀,由设备责任人每月巡查一次。
二、闭路监控系统的巡查:
1.中控室当值人员每日对闭路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自检,并每日对机房环境及设备清洁打扫一次,每日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巡查。
2.巡查的内容及要求见《闭路监控系统运行规程》
三、门禁系统的巡查。
1.网管员每日对门禁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自检。并每日对机房环境及设备清洁打扫一次。每周对门禁系统的使用情况巡查一次。并填写《门禁系统周巡查记录表》内保人员每班对门禁系统的使用情况巡查。
2.巡查的内容及要求见《门禁系统运行规程》。
四、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巡查管理:
由停车场管理员每日对停车场设施、设备的外观对进行一次巡查,并每班对设备及设备房进行一次清洁、打扫。设备责任人每周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巡查。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5
一、基本规定
1.各项目部应设设备管理员岗位(可由项目部材料员兼职),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维修保养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并加强与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联系,防止管理脱节。
2.现场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做好设备进场记录。
3.施工机械及其电气系统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机械工进行安装,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4.机械的电源安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形式,严禁两台及以上机械共用一个开关电器,或共用一个开关箱。
5.设备在现场安装就位经验收合格后,应挂合格牌和操作规程牌,明确安装人、维护人、操作人和验收人。
6.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7.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
8.机械开始使用前,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应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9.设备运行做好记录前,运行完毕要进行例保,并做好记录。
10.对特殊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施工前对设备进行鉴定认可。
11.各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润滑、检修,确保设备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计划大修,修理应有记录。
12.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节后、台风、雷雨后更要及时检查,并保存记录。
13.施工处设备科负责人每三个月对项目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14.因故闲置不用的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锈等工作。
15.机械设备的各级安全检查执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我公司现有大型设备为塔吊、施工升降机、砼输送泵、装载机、布料机等几种。
2.大型设备的购置
使用项目部根据购置计划,由项目经理会同总公司、分公司施工有关处室对拟购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和厂家的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查,确认合格后填写评价记录和购置报表,报总公司审批。
购置前应与厂方签订购置审批表,报总公司审批。
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分公司和总公司施工处备案。
3.大型设备的安装
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项目应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处对有关协议和检查等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填写《大型设备安拆审批表》并由施工处设备科同意后方可组织安装工作。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布料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厂方提供的基础图施工;如有变动,则应按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基础钢筋应经主任工程师和安装单位并作隐蔽验收,且应作强度试验,保存强度试验报告单。
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应对安装单位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必须订立安全协议(应有安装单位公章),明确责任(或由厂家负责安装,其责任等同与承包专业队伍)。
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装拆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调试和拆卸过程必须做好记录,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收集证明方件。
安装完成后,应由安装单位出具检验验收记录,并经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报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合格准运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顶升和附墙也包含在安装内,每次顶升和附墙后,都应经安装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额定载荷坠落试验,在正式投入运用后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额定载荷坠落试验,每次试验都应有记录。
其他大型设备应在首次安装后由厂方进行调试运转,并出具验收记录,同时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下列工作
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塔机、升降机和布料机每半月进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观测,并保存记录。
使用单位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机械的保险和限位装置。
每次修理后,都应由厂家和公司、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保、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承包部备案。
三、其他设备
1.其他设备指价值在壹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我公司现有为搅拌机、卷扬机、砂浆机、电焊机、对焊机、木工机床、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打夯机、套丝机和砼配料机等几种。
2.其他设备的配置
使用项目部应根据购置计划,填写购置审批表报公司施工处审核,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设备到场后,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对机械进行开箱检查,核对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表。
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3.其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其他设备及乙炔、氧气瓶必须搭设防护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传动系统防护必须完整有效,严禁无防护使用。
每次修理后,都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行、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四、报废和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械设备应该报废:
按国家技术标准已达到使用年限的;
继续使用对安全生产构成危险的;
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丧失作业能力的;
其它应该报废的原因。
2.机械设备报废应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报废单,经工程承包部批准后予以报废;其中大型设备的报废应总公司施工处备案,其他机械的报废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机械事故(指重伤、死亡、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各项目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工程承包部。
项目负责人、操作工、机修工、设备管理员等必须协同公司施工处设备科查清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承包部。
若隐瞒不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处以10000—5000元罚款。
如属无证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罚
公司每年二次对设备管理使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情况好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差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尤其是对于违反大型设备管理规定,擅自安装和拆除的,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以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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