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2 07:47:50 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管理制度[热]

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方的应急预案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本领域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八)相关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对本单位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所在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应急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子公司,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子公司,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在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本单位预案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所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针对经营场所和各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审定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审定。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方面。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的应急预案,应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子公司备案的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不予备案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应急预案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制度第二十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要求相关方参照本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对各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一般每三年至少评估一次。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章奖惩事宜

  第三十三条对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子公司和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2

  1、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平安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准时赐予排解。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细心维护,保证设备平安。负责人调离,马上配备新人。

  5、修理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依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方案;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修理人员负责,根据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连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看法和改进措施等。

  6、仔细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安全管理制度3

  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下面小编为家分享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家参考借鉴。

  1. 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

  2.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3.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4.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6.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7.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8. 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9.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0. 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11. 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12. 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13.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局)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机关报案。

安全管理制度4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历书写,特别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4、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5、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6、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6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保证安全,正确使用货梯,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任何情况下,严禁无关人员开行货梯。

  二、除非工作需要,严禁人员进入货梯。

  三、货梯进货前一定要核准货物重量不能超过货梯载重量。

  四、将货物放入电梯时,须将其放在电梯轿厢的中央,严禁电梯在重心偏离中心时开动电梯。

  五、放置货物时须小心轻放,严防货物或卡板碰撞电梯门及轿壁。

  六、运行过程中注意检查相关参数,发现异常,须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

  七、使用完毕后,搞好卫生工作,停在指定位置,关掉电源。

  八、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须严格监督保养人员的'保养情况,并仔细检查其填写的保养记录表,对电梯运行状况须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及时申报年检,并对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管理局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精神,履行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结合本场所的实际,特制定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

  1. 由本馆负责人、救生员、场务服务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承担游泳馆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

  2.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实施水上救护制度,定期培训合格的水上救护人员,准确的判断和发现情况,积极救护游泳人员。

  3. 游泳馆的救护人员兼管安全,上岗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劝阻和制止游泳场所内不安全的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 深、浅水区有明显的标志,游泳池周边设有宣传牌、警示牌和管理工作的告示牌,并设有广播设施及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并有效使用。

  5. 严禁携带危险品、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池。

  6. 禁止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禁止酗酒、醉酒者进入游泳场所。

  7. 配有可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经常检查电器设施,确保电器设施的安全正常和有效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9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

  三、对上岗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实验室应当按要求如实记录,保存档案、报告。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管理职责

  ㈠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山顶移动灌浆站及管路系统、灌浆立孔、井下永久灌浆管路系统及灌浆地点灌浆情况、灌浆效果进行检查。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灌浆地点负管理责任。

  ㈡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山顶移动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

  ㈢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地面永久灌浆站、移动灌浆站、地面灌浆永久管路、临时管路由灭火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地面临时灌浆站设置,管路敷设由灭火队具体负责实施,达到使用条件。

  3、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包括横川口留设的三通、巷道低洼处设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交由瓦抽队负责管理。瓦抽队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

  4、井下横川口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由瓦抽队负责敷设和维护,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综采队负责。

  二、处罚规定

  1、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地点灌浆管路进行保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对集体罚款1000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建立要害岗位操作程序

  2、范围:

  要害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要害岗位及所在部门

  4、程序:

  4.1要害岗位的划分:

  4.1.1生产指挥决策岗位:如调度室、总控室。

  4.1.2掌管重要机密岗位:如电话总机室、档案室等。

  4.1.3对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如高低压配电室,合成塔、防爆岗位等

  4.1.4重要动力、设备岗位:如冰机岗位,水泵岗位、压缩机等。

  4.1.5易燃、易爆、剧毒品仓库及使用岗位:如剧毒品存放点、剧毒品使用岗位、化学危险品仓库等。

  4.1.6贵重稀有机器、备件、仪器。

  4.2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4.2.1要害岗位的`人员应保证素质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要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应事先由厂保卫部门审定。

  4.2.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尊章守纪,经过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许独立操作。

  4.3出入规定:

  4.3.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安全、保卫、调度以及有关领导可进入本岗位,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3.2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检查证件,凡不符合手续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厂保卫部门,并记入交接班簿。

  4.3.3机密、要害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4.3.4要害岗位因工作需要参观实习者,由厂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并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参观实习人员不得乱窜岗位和乱动设备。

  4.4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4.4.1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4.2要害岗位应列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4.4.3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以备查考。

  4.5检修保卫规定:

  4.5.1在设备检修期间要有专人对设备进行值班看守,以防零件丢失和设备内投入物品等事件发生。

  4.5.2拆卸机器设备时要详细做好记录,贵重机器部件拆下后,要保存在稳妥的地方,并指定专人看守。

  4.5.3企业重点要害容器,设备封闭前,应由安全、保卫、设备部门检查后,放可封闭。

  4.6防护规定:

  4.6.1要害岗位应按设计规定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栏杆、围堤、围墙、报警监控装置等。

  4.6.2要害岗位要根据其性质和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器材以及专用护具等。

  4.6.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岗位防护器材的使用。

  4.7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本制度的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要害岗位名册,经安全部批准后确认。

安全管理制度12

  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用科学方法教育学生,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加强心理疏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所有教师必须经常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对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4.体育课、课外活动、训练、竞赛以及运动会,必须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确保安全。

  5.由部门或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6.各实验室及有关专用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学生使用的.化学药品,要严格控制,严禁将药品带出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的药品,要严格控制,采取两人双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药品保管室。平时进出要关锁。

  7.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时讲究文明,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下楼梯,不准争先恐后牵拉、推搡,不准攀爬阳台、扶栏、楼顶或其它建筑物;严禁在校园内玩火、甩炮、玩炮子枪等伤害性玩具;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物、宿舍内点蜡烛和点蚊香。

  8.值班教师要加强校园巡视,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安全管理制度13

  1 组织机构与职责

  1.1管理处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技劳保和两措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1.2建立由管理处领导、生技部、班组组成的三级安全网络。管理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班组值长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1.3安全责任人划分:管理处处长、管理处副处长、生技部主任、值(站)长是各主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1.4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工作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2 安全活动管理

  2.1 班前会(由值长主持)

  运行班: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交待主辅设备的运行方式和机组运行工况,布置运行设备监视调整、巡回检查、倒闸操作和检修作业有关安全措施与事项;针对当班期间设备运行特点和设备异常,安排并要求值班人员做好事故预想。

  2.2 班后会(由值长主持)

  运行班:总结值班期间的工作和安全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以及交班的重点内容,检查交班内容与有关事项有无疏漏。

  2.3 班组安全活动

  2.3.1 活动内容

  2.3.1.1结合生产工作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讨论班组作业安全措施。

  2.3.1.2学习事故通报或典型事故案例,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2.3.1.3学习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和上级颁发的安全工作文件、批示精神,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2.3.1.4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本班安全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重点预防措施。

  2.3.1.5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结合现场生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活动。

  2.3.2 活动安排

  运行班组每轮值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安排学习内容,有发言、有班组总结,做好记录。

  2.4 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处长主持)

  会议内容:总结本月安全情况,分析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事例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结合季节和生产特点,布置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事故预防重点及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或会议精神。

  3 夏(防汛)、秋(防火)、冬(防冻保温)季安全大检查

  活动时间:每年四月、十月、十二月。

  活动程序:(1)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检查人员按《安全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列出整改项目组织整改。

  4 定期事务

  4.1 每年5月份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全员安规考试。

  4.2 每年十月底,组织职工进行《泵站运行管理手册》、《泵站运行操作手册》、《消防安全管理手册》以及相应的`技术规程、现场规程和规范的考试。

  4.3运行班组各值每月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有内容,有记录。

  4.4运行班组各值每月做一次事故预想、有内容,有记录。

  4.5每年12月底前,管理处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规定报分局批准下年度“两措”计划,经规定程序审批通过执行并备案。

  4.6每月生产报表中包括安全情况。

  5 安全检查与考核

  5.1管理处各主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督员每周至少三次到生产现场进行巡视、监察、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安全的行为。

  5.2管理处各主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督员每周至少二次检查班前班后(交接班)会和班组安全活动规范情况。

  5.3值长(安全员)应每天对当值的两票以及消缺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监督员应每月对当月的两票以及消缺情况进行检查。

  6 事故、障碍、异常调查分析

  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和报告由安全生产领导组按《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7 生产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7.1发生事故时,当值值长按《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泵站运行管理手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电气设备事故处理严格执行《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其它事故参照此规程执行。

  7.2事故发生后,事故班组应立即汇报管理处领导及有关人员。

  7.3当值值长是事故处理的直接领导人,在事故处理中,要尽量减少事故处理时间,为抢修创造一切必要的有利条件,确保以最短的时间,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抢修任务。

  7.4“事故抢修令”由处长发布,各级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保证事故抢修顺利进行。

  7.5各级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或“事故抢修令”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参加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各级人员必须主动为事故抢修创造良好条件,保证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8 消防管理

  8.1 泵站的现场消防管理由当值现场消防专责人负责。

  8.2在生产场所、仓库以及易燃易爆的主要设备区域和建筑物附近,按定置图设放专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消火设施应有明显标记。在易燃易爆设备和厂房重要部位,库房(油库)应设“禁止烟火”、“严禁吸烟”的禁止标志。

  8.3消防设备(器材、设施)每年五月中旬和十月中旬进行检查、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合格的灭火器应有检验标志,注明检验日期和有效期限。

  8.4生技部应建立消防设备管理台帐。消防设备的保管,使用单位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移作他用。消防设备的报废,经检测后决定,并作好详细记录。

  8.5生技部每年四月份或十月份,结合安全(春安、秋安及防火)大检查,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生产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及各类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保证校园内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校园安全行为,规避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制定此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校园内部人员,包括师生和非教育工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行为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形成草案: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结合校园实际,完成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初步草案。

  2. 审核改进:校园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查小组,对初步草案进行审核,提供意见并给予改进。

  3. 内部试行:将审核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以通知形式发布给校园内部人员,试行一段时间进行内部反馈,调整完善。

  4. 最终发布:制定经过完善,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 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学生、教职员工等所有人员的交通安全。

  目的:规范校园内部交通,保障学生、教职员工交通安全。

  内容:

  (1)规定校园内部交通规则。

  (2)设立专人、专车负责校园内部交通。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 执行程序:

  (1)制定校园内部交通规则。

  (2)安排专人、专车进行校园内部交通管理。

  责任追究:违规产生交通事故者承担相应责任。

  2.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范围:校园内各类设施和区域的安全巡检。

  目的:保障校园内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内容:

  (1)安排专人进行校园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建立隐患检查制度,对校园内各类设施和区域进行定期检查。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巡查人员。 执行程序:

  (1)制定安全巡查计划。

  (2)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校园内部巡查。

  责任追究:巡查疏漏导致安全事故的,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范围: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目的:快速、高效地应对校园内突发事件。

  内容:

  (1)建立突发事件紧急反应机制。

  (2)制定应急预案。

  (3)组织演练。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执行程序:

  (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追究:未及时有效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者,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完整顺畅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协助公司有效提升校园内安全管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各项制度应严格执行,相关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工程概况:

  永武高速公路b5合同段设计起始桩号为k152+800-k197+513.545,等于原土建a10、a11合同段,其间断链二处,路线缩短2117.38m,b5合同段实际长度42.587675km。设计为双向四车道。

  二、安全管理目标:

  强化职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高效、文明施工的有力措施和充足的安全投入,做好安全三级教育,通过严密的安全管理,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小组下设专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管理日常安全事务,负责管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本项目安全施工负监督、检查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专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

  四、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部和班组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

  3、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现场施工人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了工作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

  6、施工现场按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工,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项目部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对上岗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教育。

  五、施工路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1)将施工现场及路段分成若干个片区,1#站片区责任人:冯少伟、2#站片区责任人:刑盘生、3#站片区责任人:黄先锋。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轮流负责巡视排查,确保安全隐患不被遗漏。

  (2)专职安全员每天分别对负责的施工现场及路段巡视,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如:非施工人员进入高速路段、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车辆高速行驶、安全警示牌错误放置等安全隐患。

  (3)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现场负责人到场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继续巡视排查。

  (4)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次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段,将对该地段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及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对每天的巡视排查结果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档。

  2、各施工便道交通路口的管理:

  (1)在每个施工便道交通路口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反光条等安全标志用品,对主要的施工便道交通路口增设安全标志用品和巡视人员。

  (2)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对这些安全标志用品负有保管义务。

  (3)专职安全员每天巡查时检查交通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标志用品的放置是否正确及损坏、丢失情况,对发现财产损失应及时调查,确认责任人,做好详细的`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要求各施工人员发现警示牌倾倒应及时扶起并正确放置,确保交通安全及道路畅通。

  (5)将现场的安全问题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6)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排三名路政人员在各个施工便道交通路口进行巡视,专职安全员及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

  3、消防安全措施: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吴传贤任组长,项目书记杨世雄任副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及各部门的主管为主要成员。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防火消防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的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存放于指定地点。

  (13)在施工现场作业区禁止吸烟。

  六、现场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主要通道口均设置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2、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及安全防护用品。

  5、施工现场作业区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6、现场施工人员规范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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