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2 07:32:49 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一、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二、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四、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五、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2

  1、岗位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上岗,女工将长发盘起,带工帽。

  2、操作中严格按照HSE操作指导书、HSE操作指导卡、标准作业程序,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上级领导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办公室。

  4、所有上抽油机的作业严禁岗位人员独立进行,进行抽油机的检查、保养、维修等作业由井区办理作业票后,统一安排作业。

  5、抽油机在运转过程中,曲柄护栏必须安装齐全,有效固定防护。严禁在未停机断电的情况下穿越抽油机、进入抽油机曲柄旋转区域内、抽油机高空作业。进入抽油机护栏内作业,必须先停机断电、刹好刹车,锁好锁扣,在监护下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7、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各种施工作业后的.垃圾、油污、杂物及时处理。 8、所有的旋转设备、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污油池、蒸发池必须安装防护栏,没有治理的泥浆池必须进行有效圈闭,严防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9、对不懂的设备、设施严禁靠近、触摸、穿越。

  10、在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严禁进行作业。

  十、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反违章六条禁令,井区、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管线解堵、扫现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厂部、作业区对危险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厂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票据后,方可组织实施。

  2、井区安排经验相对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督,监督人严格履行的职责,按照票据上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卡开相应的流程、进行消防器材戒备、清理现场油污、进行气体浓度监测等)到位后方可作业。

  3、现场监督人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填写好票据上的相应数据,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双方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现场气体浓度检测记录、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数据记录等。

  4、双方监护人严密监控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中停止半小时以上开工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过程中,一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或者出现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3

  一、加强手术负责制

  1、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应根据本科现已开展的手术,制定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并报医政科备案,所有医师必须在本人责任权限内开展手术。

  2、报告当遇到紧急手术超出当班医师的手术权限或技术水平时,在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政科汇报。

  3、教学手术管理在医院开展的各类手术中,实习生、进修医师只能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观摩学习或担任助手从事辅助工作,不得独立上台操作

  二、加强手术操作规范化、

  1、制定常规手术规范科主任负责制定本科范围内的常规手术操作规范,内容要详细、具体。

  2、围手术期检查

  (1)、术前全面检查:在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临床检查,各学科专业的手术如有必要的项目检查不全者,手术室可拒绝安排手术。

  (2)、术中异常情况会诊:在术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须向其他科室或医师会诊时,该科室或医师必须以会诊为当前第一选择,迅速及时应诊,不得拖延,更不得决绝。

  (3)、术后监护:危重患者术后先送入icu,经24—48h监护后再转入相应病区;一般患者术后回所在病区,但医护人员必须注意加强患者监护,如有问题,须尽可能保证随叫随到,以免贻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

  三、加强术前讨论

  1、常规手术专业组讨论对于常规开展的手术,须在本专业组内进行术前讨论,形成手术操作意见,并作记录。

  2、新手术方式、疑难患者全科讨论对于新开展的手术方式或患者属疑难患者时,须在全科范围进行充分的讨论,对手术方式选择,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一个较为准确地预测,形成手术操作意见,并作记录。

  四、重大手术审批报告

  对于截肢等重大手术,负责医师须填写手术审批表并报医政科批准后,方可进行手术。

  五、加强围手术期患者沟通及签署同意书

  1、术前谈话及签字在手术前,负责医师应对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应具体、详细地告诉患者及家属手术及麻醉的方式,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注意事项,在患者或家属同意的并签字后方可开展手术。

  2、术中谈话在手术进行中如出现病情变化或需要改变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时,出其下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

  六、手术患者术后管理制度

  1、根据病情、病种进行监护、观察、治疗。落实“外科手术患者护理常规”及“外科常见疾病诊治常规”。

  2、麻醉医师术后应去病区看手术患者,并向责任护士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防止麻醉并发症的发生。

  3、各级医师认真查房,注意病情变化及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及时做好病程记录。发现问题逐级汇报,及时处理。

  4、预防术后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

  5、及时查看病理结果,避免延误患者治疗。

  提高术前、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

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茶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茶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

  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管理制度《茶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

  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XX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集团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生产作业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操作或任务,一般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及相关方单位。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涉及危险作业的建设、维修项目须委托实施的,业主单位应严把资质关,不得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危险作业应遵循“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原则。实施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依据管理实际,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机制,建立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严格落实相关危险因素检测和安全措施确认程序,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施工作业。

  第七条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作业,应实行审批报备制度。在作业实施前,应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安全施工方案,检查施工现场,并将审查检查情况报备业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后,经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报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第九条业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危险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集团安全管理部对本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各子公司和相关方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罚。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6

  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辛辣味的恶臭气体,分子量l7.03,比重0.597,沸点一33.33℃ .爆炸极限为15.7% ~27% (容积)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与水形成水合氨,简称氨水,呈弱碱性,氨永极不稳定,遇热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 29%。氨在常温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溢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阚为0.5mg/m ~ 1.0mg/m ,浓度50mg/m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mg/m0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mg/m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mg/in以上可即时死亡,缺氧时会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mg/m 。液氨的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二是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一、安全监控

  1、日常监控: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法规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

  2、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

  3、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企业的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应和青岛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网络连接。

  二、液氨的监控技术措施

  1、液氨厂房设计建设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的'有关规定。

  2、液氨的运行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液氨、氨气管道、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

  3、液氨的维护、检查、检验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必须接规定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三、液氨监控的组织措施

  根据氨的危害程度,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防护器具配置、负责人员培训及作业要求等工作。

  组织体系构成

  总指挥:蔡xx

  副总指挥:郭xx

  成员:郭名锦、王xx、巫xx、罗xx、罗xx、谢xx、张xx、黎xx、谢xx等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图

  组织体系成员职责

  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职责,处理事故,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处置组、现场警戒组、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兼职消防组———负责指挥及组织实施因液氨泄漏造成的火灾的扑救、泄漏的堵塞、现场救助。

  (4)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划定禁区的警戒指挥工作,维护治安,协调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事故处置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果断有效的安全措施,控制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查清现场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参加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修经验教训;保障恢复生产。

  (6)物资供应组———负责指挥及实施抢修、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以及实施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7)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工作,对中毒、受伤人员等现场抢救、初步救护处理、运送医疗、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

  防护器具配置

  明确需要使用的防护器具配置的数量、检查频次、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管理责任人:罗开石,电话:其它内容见附件。

  防护器具配置一览表

  名称

  数量

  检查频次

  干粉灭火器

  2个

  1次/天

  防护服

  2套

  1次/天

  氧气呼吸器

  2个

  1次/天

  防毒面具

  2个

  1次/天

  喷淋装置

  1个

  1次/天

  洗眼器

  1个

  1次/天

  液氨站安全知识的培训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接受安全培训后,能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氨储罐静电接地,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爆炸。

  5)氨储存和使用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

  6)确保防护器具配置完好有效。

  作业要求

  液氨卸车方法:将槽车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分别与储罐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相接,先由气体压缩机通过气相管路从储罐中吸气、向槽车中排气,使槽车内的液氨由液相管路流向储罐;当槽车内的液氨不再向储罐中流动时,关闭储罐的液相进口,再由气体压缩机从槽车中吸气、向储罐中排气,在环境温度的作用下,槽车内残余的液氨汽化并排向储罐,直至槽车中的气相压力达到0.1mpa时,气体压缩机停机。本发明既能够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又可避免事故的隐患。而且卸车较彻底,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更加合理。

  液氨卸车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7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排综合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

  2、负责做好综合组工作人员的思想和管理工作。

  3、配合科长、副科长做好安全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4、参加组织相关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收集信息,编发文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5、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报表、材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8

  1公司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公司,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过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一级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公司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装车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装车间、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存区、作业区和公司站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公司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一级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公司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司内用火。

  11公司内动火作业严格遵循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即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2公司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2.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2.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12.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2.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2.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2.7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13外来施工单位在站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安全管理制度9

  (一)旅客必须凭居身份证或能够证明本人真实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登记住宿。

  (二)旅客携带的'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应向旅馆办理寄存,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三)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带进旅馆。

  (四)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六)旅客应自觉遵守旅馆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安人员检查。

  (七)值班巡查人员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勤巡逻;勤观察;勤分析;四看: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记住房、床号住宿冒名住宿;二看旅客是否乱窜或男女混居一室;三看有无危险物品或应寄存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四看各部位有无其他不安全因素。

  (八)发现旅客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九)旅客遗留在旅馆内的贵重物品,包括一定价值或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旅馆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通知物主认领。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物品的主要特征,并办理领取手续,防止发生冒领或重复认领。

  (十)旅客寄存应一人一牌(寄存牌),填写财物寄存登记本及身份证号贵重物品当点清封存。

  (十二)凡是来访客者,须事先登记。

安全管理制度10

  1、空调统一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分区域管理及责任人如下:

  展厅、洽谈区、儿童活动区:销售部展厅接待员

  维修接待区:维修顾问

  车间:车间主管

  员工休息室:部门主管

  员工宿舍:住宿人员

  食堂:食堂工作人员

  客户休息区:客服部

  VIP室及客户关系室:客服部经理

  会议室:行政部经理

  其他办公室:各部门经理

  2、空调遥控器的发放:

  空调遥控器统一由行政部保管,在6-10月,12-2月,交由以上各区域负责人保管,并办理领用及归还登记。

  3、空调的'开启时间:

  空调开启时间与公司作息时间相一致。上班即可开启,下班前半小时前予以关闭。如区域内有客户驻留,可适当延长空调开启时间。洽谈区、客户休息区、维修接待区、VIP室、客户关系室、会议室人随到随开,随走随关,不得空开。

  各部门办公室,如该办公室人员全体外出,或会议(15分钟以上),应将办公室内空调关闭。

  员工休息室,15分钟以上无人,应关闭空调,严禁空开。

  员工宿舍:无人时严禁开启。

  4、空调的启用温度:

  (1)使用空调器应根据季节变化来确定,冬季室内最低温度达到5℃以下可开启空调器制热;夏季室内最高温度达到30℃以上可开启空调器制冷(以客户休息区温度计显示为准,同时参考当地的气象预报公布的气温)。

  (2)周六、周日,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2℃。

  (3)如客户有空调开放要求,则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空调的温度设置: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温度要适中,制冷室内温度设置在26℃以上(含),制热室内温度设置在24℃以下(含)。

  6、其他说明:

  (1)考虑空调负载,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空调予以部分开启,如展厅、销售办公室、维修接待区、客户休息区(客户休息区可开启网吧区附近)等。

  (2)公司鼓励在空调使用期间,各部门合并办公以降低能耗。

  (3)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以免热气或冷气流失。

  (4)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关机并在一工作日内报行政部维修。不得擅自修理或长时间空机运转。

  7、相关措施:

  (1)空调遥控器由相关责任人保管,如遗失或损坏(非自然损坏)应照价赔偿。

  (2)如擅自对空调进行操作,导致空调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3)空调未按要求随走随关,或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关闭,或超过规定使用温度的,责任人罚款10元/次。

安全管理制度11

  1、上岗前

  (1)收费人员在解款室作上岗前的准备工作,准备期间防盗门上锁,安保员持安保器械在解款室外站立守卫。

  (2)发现解款室门窗、票箱等异常时,立即报告值班人员。

  (3)上岗前准备工作完毕,当班人员一起离开解款室,锁好门窗。

  (4)收费人员出解款室后,做到票箱不离手,由安保员护送收费人员上岗。副站的工作人员用汽车送达工作场所。

  (5)班长、安保员按规定加着反光背心。

  2、上岗交接班

  (1)上岗途中,密切关注周围车辆、人员情况。横穿车道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2)进入收费亭后亭门上锁,安保员配合收费员交接班,疏导车辆。

  3、上岗时

  3.1收费员

  (1)亭门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临时出收费亭时亭门、窗上锁。

  (2)负责保管安全箱钥匙,及时将大额现钞放入安全箱中。

  (3)发现可疑情况或车道内车辆发生刮、碰、撞等事件,立即报告班长或安保员;遇偷、盗、抢等事件按报警器报警。

  3.2班长

  (1)注意收费广场、车道的动态,及时疏散闲置车辆及行人。

  (2)将预付卡、多余的备用金放入安全箱,备用票证统一放入抽屉并上锁。

  (3)接收费员报告后与安保员一起处理安保事务,遇重大事件报告所务值班人员。

  (4)检查监督收费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5)中班下岗前,安保员对管理所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巡查。

  3.3安保员

  (1)做好收费区域的'巡查工作,疏散闲置车辆、闲杂人员。

  (2)配合收费员开关车道,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

  (3)配合处理收费员上报的事件。

  (4)监督收费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5)检查收费区域内各类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6)中班下岗前,对收费广场(地下通道)、下岗行进路线等区域进行一次巡查,及时疏散闲置车辆及闲杂人员。

  3.4所务值班人员

  (1)检查监督收费员、班长、安保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2)督促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处理班长上报的事件。

  4、下岗交接时

  (1)票款放入票箱内并上锁,做到票款不外露。关闭车道时,将收费亭的门窗上锁,并锁好抽屉和安全箱。

  (2)列队下岗途中,应注意周围的车辆及闲杂人员;横穿车道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列队下岗途中,带票款的收费员走在前面,其他收费人员及安保员注意协防。副站的下岗人员由汽车送达。

  5解款过程

  (1)安保员手持安保器材协助班长做好收费广场至解款室及解款室至金库室路径的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2)在上、下岗途中收费员站位在前,安保员在后,应时留意周边环境变化,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班长。

  (3)收费员进入解款室后,检查防盗门有否反锁情况,安保人员持安保器材守卫在解款室门一侧,并做好安全巡视工作。

  (4)解款完毕后,安保人员护送收费班到收费员票库,直至集体离开票库。

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自主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资质审查要杜绝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有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证的特殊工种;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签订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其履行情况。

  第五条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或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公司关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术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生产及基建矿井签订井下施工的安全生产协议后10日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解释权属水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对相关方提出必要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促使其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对公司相关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应商、运输公司、生活物资供应商等)施加影响。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2、设备技术部:对工程施工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3、备煤车间:负责对外来运输车辆、供煤单位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4、相关单位:对所辖区内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对对外来运输车辆、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四、工作程序

  1、相关方分类

  公司可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包括:

  ⑴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商;

  ⑵外协加工单位;

  ⑶工程施工方;

  ⑷外来运输公司;

  ⑸外来人员;

  ⑹生活物资供应商。

  2、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评估

  ⑴评估的时机:

  ①在选择新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时,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评估。

  ②对在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前就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承包商,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ohs)影响进行评估。

  ⑵评估的要求

  ①各单位对自己选择的相关方列出需要施加影响相关方的清单,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②各部门对相关方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

  a)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证等);

  b)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c)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

  d) 4.4条要求的内容。

  各部门填写的“相关方评估记录”,安全环保部签属评审意见。

  ③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方。

  ④评估后若与公司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关联的、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安全环保部认为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列入“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确定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

  ⑤其他的未定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

  ⑴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①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责任部门向其提供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②有关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重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填写“相关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报告”。

  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与本公司进行业务沟通的人员是否理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是否因劳动保护或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c)是否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d)员工是否接受过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e)是否配置了必要的防护设施;

  f)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g)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有无安全隐患;

  h)同上一次检查比较,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有明显改变;

  i) 《安全环保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注:针对不同的相关方,检查的内容可在以上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③对进入各单位辖区的相关方,各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管理部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要详细记录相关方进出时间,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各种工作票证;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上。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所辖区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相关方,责任部门有权做出限期整改、减少订货、经济扣罚、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⑵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由各部门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对应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常识等,不断提高其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⑶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⑴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供应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②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③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资料;

  ④ 提供化学品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⑵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①基建技术部应要求施工方提供现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②要求施工方按本公司的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与扬尘以及高空坠落物、障碍物、坑、洼、沟坎等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⑶对运输公司的要求

  ①相关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应要求运输公司提供资质证明;

  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进行;

  ③门卫对进、出厂区的各种运输车辆、访问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并记录。

  ⑷对外来人员的要求

  a)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时,安全环保部、相关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作业规范的活动或行为应加以教育与纠正;对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作业环境破坏的,应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b)被雇请的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厂区,须到门卫进行登记;在厂区从事明火等危险作业须到生产管理部办理动火许可证。

  ⑸对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①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②生活物资供应商运输物资过程中不得有泄漏,不得在厂区内鸣笛。

安全管理制度14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14,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7、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何家小学

  ___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一、确保师生的人参安全

  所有实验都必须在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任课教师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互动实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验安全问题。在保管实验器材时,严防学生私自拿取实验器材(药品)发生安全事故。

  3、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员、任课教师必须始终在实验室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教师进行创新实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后,才能在学生中进行相关实验,禁止在学生中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探究实验活动。

  5、分组实验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回教室学习,禁止学生在校园逗留或者私自离校外出。

  6、实验室要按要求预备急救药品及器械。

  7、实验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果断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里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二、确保财产安全

  1、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实验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维护、保养。新增或消耗、损毁的实验器材(药品)要及时登记入帐(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

  2、借用实验器材(药品)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收还(对损毁情况进行记载)。

  3、实验室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防止失盗失火,防止漏水浸毁实验器材。

  4、化学危险品储藏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新增、取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专用的明细帐目。

  不尽事宜,以原规定为依据。由于不遵守实验安全规定及本补充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毁或发生实验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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