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经典【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设备是实现乙炔安全生产的物质保证,乙炔生产设备的检修,则是安全生产的关键。为确保本厂检修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乙炔生产设备检修的分类与特点
(1)乙炔生产设备检修的分类
乙炔生产设备检修分计划检修和计划外检修。根据化工部《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的规定,结合企业设备管理的经验和设备状况,制订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的检修称计划检修。根据检修的项目、内容、周期和要求不同,计划检修又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乙炔主要设备检修的周期如下表:
而运行中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不停工或临时停工的检修或抢修,称为计划外检修。计划外检修作业量主要有:
①泄漏。主要泄漏有:法兰连接处、阀门压盖、乙炔瓶阀等处;
②各种衬垫、填料磨损、易损件更换等;
③转动装置运转不正常,如联轴器、轴承等。
计划外检修事先极难预料,无法计划安排,而检修作业本身极易发生事故,检修作业的工作量和作业质量的好坏也影响投产后的安全。因此,尽量避免计划外检修,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运行中,需采取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分析,作出结论,对症下药,防微杜渐。
(2)乙炔生产设备检修的特点
由乙炔生产的特性决定,乙炔生产设备检修具有频繁、繁杂、危险性大等特点。
①检修作业频繁
检修较频繁设备的有乙炔压缩机及干燥器。
②检修作业技术复杂
乙炔生产的工艺设备虽台数不多,精度不高,但品种多,规格不一,即有器(发生器、水封器等),塔(净化塔等)、罐(贮气罐等),又有泵(水泵、真空泵等)、机(乙炔压缩机、空压机等),
③检修作业危险性大
乙炔生产的危险性决定了乙炔生产设备检修的危险性。由于生产设备、管道内残存有乙炔气,检修过程又离不开动火、进罐等作业;检修时,局部系统要拆开与大气相通,有条件形成乙炔——空气爆炸性混合气,
2.检修作业人员要求
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和较高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和特点,熟悉和掌握各种设备的易损部位;同时根据乙炔的基本性质,熟悉各岗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3.生产设备检修
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检修作业及认真进行检修后设备验收和试车工作是搞好安全检修的3个重要环节。
(1)检修前的准备
乙炔生产设备检修是乙炔厂(站)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由于有了教训,因此,每次检修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检修计划和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按有关要求办好各种检修手续,做好各项检修的准备工作。
①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修的安全,每次检修都加强了对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人,有关安全事项由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②制订检修方案及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要求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每次施工前都制订详细检修方案,规定检修的部位、项目、内容、质量要求、人员分工、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进度等。并且除常规的安全规定外,还针对本次检修作业的部位和内容、范围,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检修作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以及进入现场的安全纪律,并严格执行。
③设备停运、清洗、置换和隔离
为确保安全,对检修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停车、卸压、排污、降温、置换、堵盲板,对检修部位进行充分吹扫,使设备得到充分置换,不留死角。经多次化验,确证设备、管道内的气体不燃爆或远离爆炸极限。同时,对检修空间跟踪分析,确认环境处于安全状态。④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为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停车检修前,召开安全检修动员会议,让大家明确本次检修的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等,了解本次检修难点和危险性,容易发生的问题和事故,怎样预防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了事故怎样处理然后,具体落实检修方案的各项内容,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头。
(2)检修的实施
①检修准备工作完成后,检修开始前,要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准备工作没有就绪,安全措施没有全面落实,检修工作不能进行。
②对检修部位进行化验和监测
设备停后,需动火的设备、装置、管道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切断,经清洗、置换,按检修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对设备、管道及室内进行采样化验分析,确认其中的乙炔含量符合安全指标,小于0.1%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如需入罐作业,还需化验罐内含氧量符合标准,在18~21%范围内,才能进罐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定时检测检修部位乙炔(或氧气)的含量,跟踪监测,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若检修作业间断时间超过监测周期(每半小时1次),在恢复检修作业前,还应重新进行化验和监测,杜绝事故发生。
③遵章守纪,认真施工
坚持做到“三不动火”即无火票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足或灭火设备完好状态不落实不动火,在带压状态下,不准拆卸和紧固设备的螺栓及其他紧固件。
④做好检修记录
检修过程中,对检修的内容、设备缺陷、作业方法、更换的附件及零部件等都作详细记录,作为设备检修档案留存,从中总结经验,以便为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计划打好基础。
(3)检修的验收
①清理现场
检修作业结束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清理现场,做好三清,一是清查设备内部有无遗留工具或零件,防止开车后出事故;二是清扫管道通路,防止管线阻塞;三是清除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杂物垃圾,做好试车和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②试车
设备检修后,在工完、料净、现场清及试车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试车。试车要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一步一步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等,直至乙炔气体纯度大于98%,方可并入系统。按规定做好各种试车记录。
③验收
为确保检修和检修后的安全生产,必须按检修方案规定的项目、内容、要求,逐项详细检查各项检修技术资料及各项记录等,复核验收。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2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3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第四章附则
略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
签 发 人:
责 任 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具体业务工作
1.参与平?、落实生产单位(部门)无力施工的计划外检修及措施项目。
2.提供设备检修需用图纸,下发设备检修和措施项目图纸资料。
3.报送各类计划。
4.负责检修计划的交底。
5.参加年度设备大检修准备工作;编写年度公司系统停车大修理计划;起草检修准备汇报材料;统计年度设备大检修各种数据;参与年度设备大检修总结。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设备检修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有权拒绝安排检修计划。
7.有权检查各单位检修及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编制检修计划
1.编制公司主要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检修时间计划。
2.编制、汇总公司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 ※汇总下列计划 1.年度设备预修理计划。
2.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3.年度设备大修理材料计划。
4.年度设备大修理备品配件计划。
5.年度设备更新材料计划。
6.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年度全面检验计划。
※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台账
1.年度设备大修理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年度设备更新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3.年、季、月度设备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4.计划外大、中、小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5.临时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6
第一节总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7
(一)计划检修分类和编制
计划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系统停车检修和全厂停车大修。
1、计划编制依据:
(1)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及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设备技术文件中要求的维修保养周期;
(3)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
2、设备预检修计划的编报
主要设备的大修、中修和一般设备的大修,由设备所在单位编制报送厂部,组织平?后,编制年、季、月设备检修计划。
一般设备小修,一般设备的中、小修由设备所在单位自行编制检修计划,报厂部备案,由厂部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上报。
3、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统一规定
(1)设备所在单位于二月初向主管部门编报次年底设备大、中修检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及时间安排;
2)一般设备大修项目计划及时间安排;
3)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反腐大修计划,重大维修项目;
4)非常规大修理的具体内容,(开工以来未大修过的设备,要提出详细内容);
5)大中修计划项目需用的主要材料,特殊材料,备品配件计划;
6)非标设备、主要备件、大宗及特殊材料计划;
(2)关于计划检修项目及物资计划审定的规定:
1)由生产技术部审定计划,并进行平衡配套,同时对主要备件,大宗和特殊材料进行审核,将项目及物资计划书面通知检修单位;
2)检修单位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单项设备大修的备件、材料详细计划,并分别抄报市场部,有效期到大修工作结束;
3)备件计划(非标设备在内)汇总由市场部负责,分内制与外订两大部分。内制部分按检修计划的顺序及制作周期安排本公司制作,外订部分准备订货,将内制部分材料负责进行品种、规格、数量的核定;
4)材料计划汇总,市场部根据年度单项设备大修材料计划,备件材料计划进行汇总、订货;
5)次年度正式检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正式确定印发并上报和下发,在正式下发以前的检修准备工作,应以年度检修计划草案及年度检修计划为准进行。
4、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
设备所在单位提前将年度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年度检修计划、设备状况及间隔期,与生产配套统筹平衡,提前一定时间确定,同时印发年度检修计划,并上报。检修单位提前将所需材料计划或补充计划报机动科一份。
5、月检修计划编制工作
月前二十天,设备所在单位根据计划的安排及备件、材料计划的准备情况,编写下月检修计划(包括另行安排的检修计划)报厂部,厂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确定下月检修计划,并提前五天将检修计划随同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单位。
6、年度检修计划调整
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当年设备维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查,调整,于七月底前完成,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7、检修费用的支付
(一)大修费用由大修管理资金支付,中、小修由生产费用支付,年度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检修类别分别支付。
(二)检修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妥善安排,落实措施,保证实施,若检修计划确实需要调整,要办理批准手续。
(三)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项目(如改革结构、工艺流程改造,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提出方案及附图,报有关科室批准方可执行。
(四)设备大修要制定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计划、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单位应积极做好材料、备件的`供应,施工前由设备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进行。
(五)检修前各车间应办理检修任务单和动火证等票证,生产车间处理合格后,各单位都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处理有关安全事宜,确保安全检修。
(六)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生产技术部或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七)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承压受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新增设备的中修竣工由厂部组织验收。
(八)压力容器及重要管线(包括高压管等)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费用)并记入设备档案。
(十)检修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剩余材料、配件必须按项目返库,不得转移使用,应节约检修费用。
(十一)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二)各车间每月必须填报设备专业月报,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总结,报机动科,机动科于每月十日前将检修情况、设备状况报公司及生产技术部、总工或其它技术主管领导。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8
一、 设备的大、中、小修都必须按规定,事先提出计划,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 各班组每月15日以前,要将每月的检修计划报到车间,车间及时制定,落实好检修任务。
三、 对于老化、报废的设备,班组上报车间,由车间统一报到公司,由主管经理批准方能更换。
四、 班组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车间内的.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
五、 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六、 每次检修完毕后,要召开设备检修总结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七、 各班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检查各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八、 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九、 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清点整理。如工器具和备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十一、检修设备的电气系,整修线路,清扫和检查其它电器装置要有工作票。
十二、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十三、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
十四、停车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十五、学徒工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师傅要负责。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9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0
(一)大型设备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适用范围
1、从事竖井井筒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2、从事大型设备机械维修
3、从事大型设备电气维修
4、从事采区电气设备维修
(二)维修工上岗条件
1、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能进行相应维修作业。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电气维修、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3、熟知所维修的设施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变化情况。
4、熟知维修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5、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大型设备维修工安全规定
1、班前、班中严禁喝酒,入井时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电工、电焊工和管理人员要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穿化纤衣物,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电气焊作业施工负责人除外),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井下平巷行走时,要注意迎面是否有无轨胶轮车驶来,注意行走的上下道。保持精力集中,注意携带超长超宽物品的人员,防止伤及自身和他人。上下山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严禁进入长度小于6米的巷道进行作业。乘坐人行车时,严禁携带超长超宽物品,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探出人行车。
3、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要遵守相关制度。
4、所有手拉葫芦、绳头、起吊生根点及安全带等起吊和安全用具,必须在检修前指定专人检查检修,符合要求,方可使用。起吊重物捆绑可靠,重心不得倾斜,试起吊200毫米,严禁用手触摸起吊索具,或手脚伸入重物下方,以防挤手砸脚,发现问题将物件平稳放至地面,调整并确保可靠后方可再次起吊,起吊过程中,严禁重物下方有人停留。
5、所有的起吊鼻子在检修前必须专人检查,确保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6、井上下运输前,必须将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安装好,检查好小绞车,包括供电开关、钢丝绳、基础、控制按钮、制动手闸等部分,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且封车要牢靠,重心不得倾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8、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制度,小绞车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有三叉门的地方要安设专人(信号把勾工)看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行车道。
9、电工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完毕,拆除短路接地,清点工具,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联系试送电,严禁一次性送电。
10、整个日检过程中,要统一信号,专人指挥,并设专职安全负责人。
11、烧焊项目还要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四)日常检修准备
1、检修前队组召开班前会,由日检负责人向参加日检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治理要求,布置落实队组分配工作任务的各项内容。安排的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记录。特殊情况下的措施必须签字、考试。
2、各班组安排10~20分钟的讨论时间,日检负责人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知晓检修内容,掌握检修标准,讨论研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要求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检修负责人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日检负责人负责本次日检的安全质量工作。
3、每班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及质量工作,又是检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必须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4、日检中使用的设备、材料、配件务于检修开始前,运抵施工现场。
5、每一检修项目,现场应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6、每一日检项目竣工后,应向矿调度室汇报。
7、凡在日检时间内完不成的.工作,要提前写书面申请,交矿调度批准并汇报科值班室。
8、大型设备每天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少于2小时日检。
(五)日常检修内容:
1、电气部分
(1)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到位开关、行程开关、传感器等是否到位,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继电器、接触器、电子板、插件等是否正常,接线有无松动,开关或开关柜有无积尘,隔爆开关有无失爆现象。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保护值是否正确。 (4)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滑环、轴承、编码器等是否正常。 2、机械部分
(1)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可靠,有无空转、磨损、震动、断裂等现象。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润滑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超温、震动等现象。
(3)检查各部连接螺丝有无松动,各部旋转部位润滑是否良好,运动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各执行机构动作是否灵活,间隙是否正常,有无变形、移位等现象。
(5)系统检查,包括油压、电压、电流、行程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六)电气日检按以下措施执行:
1、设备或线路需要停电检修时,必须经矿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电,并有专人负责看守。严禁无计划或约时停送电。
2、停送电时,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按停送电计划执行,办理停送电手续,专人停送电,并有人监护。
3、严禁带电作业,检修所有的带电体和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包括反馈电源),然后进行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并悬挂警示牌及设置临时遮栏,方可进行工作。
4、停送电人员进行千伏级操作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5、变电所检修时要防止反馈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双回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将两路供电上级电源全部切断后才能进行检修。
6、日检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
7、变电所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停送电规程执行,停送电前必须与上、下级变电所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8、日检时必须安排好停送电时间,停送电严格执行电工停送电操作规程,谁停谁送,挂停电牌,设专人看守,对于不同项目申请同一电源停电的,必须挂相应数量的停电牌,只有全部项目竣工并申请送电后,方可按规程操作。
9、车房内及泵房各变电所开关有可能出现反馈电的,必须贴上明显标志。
10、日检完毕后,日检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对新投入运行或事故处理后的线路,在送电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新投入线路应有耐压试验报告,双回路必须找相、定相、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11、送电后,应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低压线路送电时要试送,一般试送2—3次,不得一次送电成功。
12、日检时,各变电所一定要将各分段联络开关拉开,防止其它变电所检修时出现反馈电。
(七)机械日常检修必须按以下措施执行:
1、所有起吊设备,索具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起吊时应统一信号、专人指挥,设备、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
2、检修设备、管路时,一定要关闭有关阀门,如需放水时,检修负责人应提前和司机联系好,并通知调度。
3、有电气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电气焊报告执行。
4、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按钮以上电源。
5、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6、需在立井或斜井作业时,上、下井口及井筒中严禁交叉及平行作业,井筒中作业时,要安排好上、下井口的守护人员,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井口10M以内的范围。在倾斜巷道作业时,人员严禁站在矿车上、下方作业。作业前必须将矿车放到上、下把钩位置后才能施工。
7、需在原煤仓下方施工时,施工前将原煤仓放空,以防落煤伤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看仓,以防坠物伤人。
8、凡解体检修的设备,必须经检修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9、日常检修项目时,发现新的事故隐患大于日常检修任务时,应立即向机电运输科和矿调度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0、较大检修项目必须单独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传达给每位参加施工人员并签字。
11、绞车、空气压缩机、抽风机及水泵等设备,机电修在进行检修时,应在操作箱处悬挂停电牌或有专人在操作台看守,防止检修中动车伤人。
12、立井检修或调闸时,必须用机械锁车装置锁住车。斜井绞车检修时,必须将车提到上、下车场后才能进行。
(八)各种设备检修后,应做到以下几点:
1、检修人员必须清理好现场卫生。
2、各种检修项目检修完毕,必须经检修负责人和司机或配
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3、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确保检修技术数据准确可靠。
4、检修后应及时回收更换下来的设备、管路、阀门等。
5、除以上措施外,每次检修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日常检修特殊说明
1、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与站立处无相对运动的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2、高空作业包括立井作业、在煤仓上、下口和煤仓内施工,及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施工项目。
3、更换主排水管路、闸阀时,必须将有关闸阀关闭,确保安全。需要打开管路卡兰时,严禁站在卡兰前方。
4、绞车系统严禁私自打点走钩。
5、主井箕斗严禁非井筒检查工上下和乘坐。
6、未经机电总工同意,严禁甩掉任何保护不用。
7、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8、进入采掘巷道施工时,要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撤出工作地点。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机房硐室接地系统、抽风机温度报警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项目检查、摇测、试验,并填入检修记录中。
(十)停产检修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的检修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1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工作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职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2
1、制订《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设备计划检修的项目(大、中、小)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并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检修项目、地点、时间和检修要求,将一、二联交检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到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相应的工艺处理。由工艺技术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编制工艺处理措施和签字。岗位主操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工艺处理的内容后,方可交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值班长监督执行。
4、计划外零星检修和抢修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工艺处理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或主管领导制订。工艺处理措施由岗位主操作工执行,值班长监督执行。
5、设备检修如须高出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制定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测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修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7、制订施工中安全措施栏目,指一般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填写,并负责监督执行。如果施工中可能影响化工生产或者化工生产某些因素可能危及安全检修,应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分厂生产副厂长或主管工程师进行最终审批。
8、检修人员每次检修和中断检修后再次工作前,必须主动找工艺操作人员检查验证,以免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9、制订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制定《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自留一份,机械电力处、设备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3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提高设备检修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设备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四条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保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五条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继续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
第六条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二)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三)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
(四)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五)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各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单位设备检修,知道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设备检修技术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设备检修工作。
第十条机动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判定和修改本公司设备检修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设备检修计划,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优质、高效。
(四)确认参与本公司检修的承包商资质,签订外委检修合同,并对其进行考核。
(五)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承办的设备检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本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机动部。
(三)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四)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供应部职责:
(一)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需要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供应所需物资。
(二)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的需求。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动部组织设备检修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机动部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搜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应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本公司管理程序上报,经审批后下达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对设备检修计划的管理,大力推行信息管理技术。
第十八条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第四章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校核。每一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公司按合同发和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承包商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二)承包商必须遵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公司机动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绝接受公司机动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四)承包商分包项目时,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由承包商对委托企业全权负责。
第二十一条所有委托承包商检修的项目应现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第二十二条土建、防腐、保温等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取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有检修资质的承包商。
第二十三条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抢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第二十六条设备检修前使用单位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试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二十九条检修结束后,各有部门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五章检修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承包商在设备检修中都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公司检修技术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三十二条主要设备的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公司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有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公司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三十三条机动部应加强检修质量控制,坚持自检和专检相结合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公司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第三十四条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验收工作有机动部门按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第三十五条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本公司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验收。
第三十六条公司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承担保运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第六章检修市场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推行专业化、社会化,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对承包商试行准入制,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动态考核,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第四十条承包商应达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和检修质量可靠等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须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知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二)具有经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拟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无检修资质的企业,必须是经各企业资信审查准入的检修企业。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三)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四)具有相应的检修业绩。
(五)无因违规受到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企业禁入的限制。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对承包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
第四十二条对未列入承包商名录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的厂家或企业承担检修任务时,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包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它承包商,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二)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三)所有分包必须经过本公司设管部门的同意。
第四十四条按本制度和公司规定程序及制度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第七章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第四十五条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称为保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承包商进行的日常监检、状态监测(点检)、设备清扫和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相关记录等设备检修工作。
第四十六条运保工作委托承包商承担时,先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四十七条公司在签订保运协议或合同时,一般应采用集团公司印发的《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修维护定额》规定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八条公司对承担保运工作的承包商制定考核标准,属于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再签订其它检修合同。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九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每年在生产安全、设备大检查中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此,公司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
第五十条公司应将设备检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细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机动部解释,不当之处以总部文件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以往制度即行废止。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4
一、设备安全分为三级管理
1、公司设备动力科设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全部设备进行建帐、建卡、建档。
2、车间设兼职设备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检修维修情况,隐患和事故的`报告。
3、班组设设备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表。
二、定期检修制度
1、机动、传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液体润滑油的更换。
2、各类机泵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
3、升降机(货梯),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4、电器设备开关,开关柜内电气器件(接触器接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防雷设备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6、变点室每年两次检修、清扫。
7、锅炉、油炉每年至少一次按国家运行标准进行检修。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设备检修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检修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生产部门。
3.检修前的准备
3.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3.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请实施单位的审批人,为车间级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为审批人指定的当班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3.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进行分析.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检修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需对照作业票中风险消减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逐一进行确认,当与实际不符或风险消减措施落实不到位时,不得实施检修作业。现场作业人为承包商时,负责人为施工小组长,现场作业人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现场作业负责人需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4。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安全教育和交底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进行实施,对全体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安全教育内容
4.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4.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5.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5.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5.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5.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6.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6对《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7.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7.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7.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7.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7.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8。《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填写
8.1《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编号为:作业种类代码+年份+车间代号+序号,其中作业种类代码为作业类别首字母大写.
8.2《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有效时间不超过24小时.当装置停工大检修时,装置物料全部处理退净、置换合格、界区加好盲板、运转设备全部断电,整体验收合格具备大检修条件后,设备检修作业票不再单独开具. 8.3风险辨识栏,凡是涉及到的风险在确认栏中,已实施风险消减措施的填“√”,未实施风险消减措施的填“×",不涉及到此风险的填“”;对于风险辨识中存在的风险,且无法实施作业票中拟定的风险消减措施的必须采取其他消减措施以达到风险控制目的8.4施工方案的编制:当作业人员为外来承包商时,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过申请单位的作业负责人进行审批。当作业人员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若施工任务有日常操作或检修规程作为施工依据,可不再另行编制施工方案,若施工任务无日常操作或检修规程作为施工依据,则作业单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申请单位的作业负责人进行审批.
8.5申请单位批准人为车间级主要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为作业批准人指定的当班班组长及以上人员。监护人需为熟悉现场流程且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现场作业人为承包商时,作业负责人为施工小组长及以上人员,现场作业人为动力车间职工或其他职工时,现场作业负责人需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当作业涉及到除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时,相关单位需由班长及以上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8.6当设备检维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和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需在第一联上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在检修作业票有效时间内设备检维修未完成或作业票重新开具等原因,则不进行验收签字,直至验收合格后在结束维修作业的作业票中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9.《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管理
9.1《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由技术设备部负责管理。
9.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9.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相关栏目。
9.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承包商对《设备检维修作业票》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9.5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维修作业票》自留一份后,施工单位留存一份.施工作业单位无票严禁进行作业。
9.6《设备检维修作业票》实行一个作业地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人员、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10.本制度由技术设备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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