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管理制度1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退管工作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上级相关领导部门以及学校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退管工作和对该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由校长亲自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的退管工作档案资料由学校档案员管理。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相关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档案管理制度2
档案是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反映,学校各部门在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应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学校行政校长分管,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具体领导。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基建类、声象类、设备类、荣誉实物类的所有档案。
一、学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各类材料及时归档制度。
2、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学校的全部档案,编制检索工具,提供校内网上查寻,并积极提供档案利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服务。
3、负责对全校各处室的档案收集、归类整理、上交档案室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纳入学校对各处室考核检查的内容。
4、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室立卷归档范围、原则和注意事项
1.所有学校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学校各处室要积极负责本处室档案资料的收集、积累、归类、整理、上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到学校档案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档案材料据为己有。如一项工作、一次活动由几个处室联合组织的,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材料由牵头主办的处室负责归档,其他处室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2.严格执行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及教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坚持做到“三纳入”、“四同步”:即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各部门、课题组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档案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存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如确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要由档案室登记造册,经校长批准后专人监销。干部、职工在调动离开原工作岗位时,要彻底清理文件、材料,及时办理文档材料的交接手续。
4、凡是反映本校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图片等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象清晰、书写工整,所有会议记录和文字材料均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书写。立卷单位应负责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存期限。凡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本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期保存。
5、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校内发文要附文件正本、底稿、发文单、附件等。底稿及发文单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发文单上必须在签发栏内由领导签字,正文上的公章应盖在发文单位和日期处。
6、请示类文件要附相关批复材料。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要求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各处室如报表、名册、学生素质报告存根、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移交档案室。
7、德育、师德教育活动、教学、科研、基建、校内小报、设备、学校撤并校舍置换、教育现代化验收资料等专题性的归档材料,仍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需装订的案卷材料归档部门要装订后方可移交。
8、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A4纸)。
9、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10、移交的归档材料左边装订处要预留25mm左右的装订线。
1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材料时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12、档案室应坚固安全,安装防盗门窗、窗帘,有条件可配备空调、电脑。
13、应绘制档案柜案卷存放示意图。
14、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档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污损,更不得私自转借给他人,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5、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规范分类,及时整理归档建档
所有档案要及时整理,规范分类,登记归档。档案类目和基本范围:
(一)党群类
1、学校党组织的计划、总结、文件、批复等材料;
2、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改选、增补委员报告、批复;
3、党员名册、年报表、发展党员和转正材料;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宣传、主题活动、纪检等方面的材料;
4、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召开代表大会、工作会议、组织活动的全套文件和材料;各群团组织的计划、总结、经验交流材料、会议记录;换届大会材料;改选报告和批复;
5、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材料;
6、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的材料;
7、出席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名单;
8、表彰、处分材料;
9、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1、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2、行政会议记录、教师会记录、政治学习记录、学校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3、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办法、考核检查资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会议材料;
5、学校文件、会议资料;教代会资料;
6、专题报告;学校重大事项的调查、汇报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7、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8、学校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处室的请示与学校的批复文件;
9、学校及其各处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总结、报告和活动过程的资料;
10、学校检查各处室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1、学校的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12、学校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从外机关带回的与本校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3、本校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校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状、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以及展览照片等材料;
14、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教职工花名册、报表、各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工资年报、退职、复职、退休、评残、抚恤、死亡及奖惩等文件材料;
15、本校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单;
16、本校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校报及有关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7、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8、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9、教师、职工、职员、退休人员名册、劳模、优秀教师、先进班主任、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册和档案;教职工受表彰登记表;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情况调查、处分决定或文件;
20、死亡人员名册和档案;
2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按会计档案规定);
22、特困学生“两免一补”登记表、“助学育苗”工程登记表、学生助学金发放登记表;
23、对行政经费民主审查的记录材料;
24、学校绿化、食堂管理、校产管理的有关材料;
25、校办厂资料。
(三)教育教学类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章、条例;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类会议文件、纪要、安排、总结;
2、学籍管理材料(学籍卡、新生登记表、成绩册);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和退学、转学材料);学生奖惩材料、招生、分配工作材料(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总结、新生名册、毕业生鉴定、登记表、毕业生总结材料、毕业班合影照、毕业证书存根);学生素质报告单存根;
3、总课程表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4、各教研组计划、总结;教科研计划、总结、活动记录;个人教学计划、备课、听课、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校本培训记录,教学大纲、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教师任课、任职安排;各课程考试题、成绩单,成绩统计表及试卷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材料;教学实习计划、总结;班主任名单;各类竞赛成绩和名次;
5、本校编制的电化教学录音、录像带等;
6、有关教学经验的总结,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手段的改进,教学效果的反馈,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学术论文,专题发言等原始资料;公开课教案、评课材料、教学基本功竞赛材料、名次;有价值的课程建设的全套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题库、试卷、习题集、自编讲义、主编、参编、主审、参审教材、实习计划、实习讲义、实习指导书、教学总结);
7、教职工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在各种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以及各种研究成果的奖励文件;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成果、结题报告及其审查鉴定文件;教职工编译正式出版的各种学校专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兄弟学校有参考价值的教学资料;教师发表、获奖的论文和证书;
8、师资培训计划、考核、总结、教师业务档案等有关材料;
9、教师学历进修、普通话、现代技术、考核材料;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青名师工程培训的材料;
10、德育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活动的材料、检查评比的材料、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学生奖惩的材料;
11、本校学生军训、入学教育、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学期结束会、校会、重要**等重要材料;
12、师生参加本校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的材料;
13、本校组队参加各类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成绩;本校最高记录;
14、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统计表;学生体质、保健、近视统计表。
(四)基本建设类
1、有关本校区域变化、布局调整、解决地界、征用土地等文件材料或会议纪要、各种文件和证书、图纸(含平面图、红线图、批准书、契约、合同、房产证、土地证、事业单位代码证等);
2、本校的土木建筑(含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库房等)及抗震加固工程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3、校舍平面图和有关文件;
4、基建项目报批材料、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资料;
5、消防、卫生、水电设施的图纸、鉴定、检查的资料。
(五)声象类
录音带、录象带、照片、计算机磁盘等。
(六)设备类
1、各种大、中型物品、器具、设备、动力机械、电子仪表、仪器、微机、语音设备、各种车辆、文印设备等;各类图纸、照片、计算书、说明书、合格证、代码证、验收记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运行记录、技术操作规程、检修记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报告、事故记录、审计报告、校舍设计图纸、工程交付验收结论、校舍危房鉴定报告、危房维修工程结算报告、设备养护维修和大修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等;
2、设备申购报告和批复;合同、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协议;使用、故障和维修记录;
3、本校自制或改造更新的各种设备的全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七)荣誉实物类
各种奖品、有历史价值的证书、奖状、奖杯等实物。
四、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
档案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是为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就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提供档案材料,或进行咨询服务。如学生的学籍档案对招生、招工、分配、征兵等用人单位的外调,提供出有益的和高效率的服务,使学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用人单位就已掌握其在校的基本情况和特长,有利于做到人尽其用,各尽其才。
xx第一中学
档案管理制度3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尊重,理解,关心。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八、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档案管理制度4
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a.档案管理范围:
1]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指令性文件;
2]政府部门、集团公司针对本公司的批复、指示、通知、要求等;
3]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
4]公司文件;
5]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等资料;
8]公司领导讲话和年终总结;
9]其他经济、外包合同;
10]音像、图片资料;
11]其他要求归档的重要文件。
b.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编制索引和目录。
c.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2]爱护档案,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涂写、更改档案;
3]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档案如有遗失、损坏、泄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档案借阅按阅档批准权限借阅;
d.调离公司的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薄。下井记录薄的内容为:下井人员班次、姓名、职务、带班时间及地点、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等。
2、带班领导带班上岗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天由安监站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
4、带班领导下井记录及交接班情况、隐患处理落实情况等,由矿调度室每月汇总并存档。
档案管理制度6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朱宝双老师统一管理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各种安全制度。
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奖惩情况记录。
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学校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资金;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银行和现金收;
二、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
三、凡属购买的固定资产、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由;
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由当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五、根据上级规定,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需事先编制;
六、学校大型基建费年初编制预算,项目完成。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二、做好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产业。农业科研院所作为我国农业科学研究、推广的重要机构,独特的学术地位和工作性质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档案管理工作是农业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提高农业科研院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科学规范地管理档案,是衡量一个农业科研院所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以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为例。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成立于1949年(1984年前称辽宁省棉麻科学研究所),隶属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主要从事花卉、棉花、杂粮等经济作物研究。下设7个研究室6个职能科室。现有职工85人,高职称研究人员22人,博士3人、硕士27人。全所拥有土地面积609.53亩,实验仪器120余台(套)。
建所以来,经作所人坚持以科研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努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科研成果180项,其中部级奖16项,省部级奖72项,主笔或参编出版著作32部。选育棉花、麻、杂粮、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65个,累计推广应用3亿亩,创社会经济效益150亿元。
1. 本所档案发展的历程
(1)档案管理工作的初级阶段(1949―1961年)
从建所到1961年为分散管理阶段。档案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各种档案资料分散保存在有关科室和个人手中。
(2)档案管理工作的奠基阶段(1961―1965年)
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在贯彻“十四条”的基础上,开始认识到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于是组织力量对散存于研究室和科技人员手中的科技文件资料进行了集中收集、分类整理和初步立卷归档工作,到1961年底,共立卷归档300多卷,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此,辽宁省档案局、省农科院联合在研究所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光明日报》也介绍研究所的经验。会后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科研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纷纷来所考察。同年研究所建立了科技档案室,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此后,随着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加强,在档案工作已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科研档案管理制度,正式实行业务部门立卷和集中统一管理。
(3)档案管理工作的保持阶段(1966―1976年)
这一阶段(文革阶段)全所各项工作都受到冲击,档案工作也不例外。但对已形成的档案和有关档案材料,全所上下极为重视。期间,所址和档案室虽然多次搬迁,但每次搬迁都把保护和保管好档案材料放在第一位,并设专人管理,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同时还将这一时期形成的文书和科技档案做了收集和保存。
(4)档案管理工作发展阶段(1977―20xx年)
为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科研生产服务,为出成果、出人才服务。在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所组织力量集中清理积存档案,共清理积存档案370多卷,科技文献资料4000余份,使建所30多年来的专题研究档案全部建立和健全起来,达到了完整、准确、系统。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建立了文书、宣传推广、仪器设备、基本建设、学术活动、著作刊物、农业机械、生产技术管理和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专题档案并全部进行编目,做到了卷目一致,便于查找利用。到20xx年底,各类档案达到3680卷,完整真实地记载着研究所建所59年来各方工作的历史面貌。
在此阶段,研究所档案管理以科技档案为主,归科技科管理,历经三任档案员。档案员的技术职称由研究实习员,到助理研究员,再到副研究员不断提高。20xx年档案室搬迁到新所区综合办公楼,档案库房(3室)面积为120平方米,档案装具有了大幅度的改善,全部换成铁皮柜150节(30组)。
(5)档案管理工作的提升阶段(20xx年至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根据辽档发[1992]23号文件《辽宁省贯彻执行〈科学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20xx年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省档案局主办的档案管理学习班,制定和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20xx年初,研究所成立了综合档案室,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由原来分散管理改为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办公室设专人管理综合档案室,并负责对各科室?n案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和计划及领导议事日程,对档案的经费投入、库房建设、设施及人员配备等工作条件给予了保证。组建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专职档案人员组成。全所形成了以档案管理部门为龙头,以专职档案干部为骨干,以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络。
2. 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档案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
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升级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所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工作内容。所领导对档案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大力投入人力和财力,明确指出做好档案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站在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展档案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使档案管理工作长期有序的进行下去,根据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和档案人员变动情况,研究所对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建立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档案员组成。实行档案管理与业务工作考核挂钩,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联动机制。多次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不断提高研究所档案管理水平。这一制度有效规范了职工的工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主动、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提高了职工的档案意识,案卷质量也明显提高。
此外,制定和修改了《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将档案规章制度、档案管理信息网络、档案工作管理概况、档案全宗目录等制定成图表张贴在档案室,编写了档案全宗卷及各门类档案管理办法。
(3)加大资金投入,配套软硬件设施
为了提升研究所档案管理总体水平,先后投入10多万元,完成档案库房装修、档案设备和软件购置。目前,研究所档案室配备了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刻录机、碎纸机和大容量移动硬盘,以满足档案现代化管理对数字化设备的需要。档案室配备了温湿度表,采取了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现有所史馆120平方米,档案库房85平方米,阅览室2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为档案管理基础建设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4)加大收集整理力度,科学分类管理
每年3月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并对实物档案、声像档案进行整理、排序、贴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各类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在组卷、数据录入和编目上严格把关,并装盒入柜。全所现有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共8种门类档案,库藏档案总数已达3730卷,1893件。
(5)做好编研材料,合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档案工作的中心环节和最终目的,是检验档案工作好坏的标尺。研究所在开发档案资源、扩大服务利用效果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完善了档案检索工具,扩大覆盖面。全部档案实行微机系统化管理,对各类档案编制了案卷目录,包括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文件字号索引、人员任免索引;科技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会计档案目录、基建档案目录、实物档案目录、声像档案目录等。二是加强编研工作,拓宽利用渠道。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信息作用,结合研究所工作重点,档案员根据档案记载,不断开发各种档案编研材料。在编写各种档案编研材料的过程中,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总结和记录研究所的发展历程。除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外,多次向相关部门收集补充有关数据信息材料。研究所现有编研材料有: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所志》、管理制度汇编,等等,扩大了档案的利用效果。三是注重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坚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编写档案利用实例,定期进行档案利用综合分析。通过提供档案资料,为研究所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服务和保障。在“十二五”课题结题期,?n案室为全所课题提供会计档案(凭证、账簿),为课题顺利验收提供了保证。
档案管理制度8
一、影响档案安全的主要因素
影响档案安全的因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环境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立法和执法水平、社会监督体制等。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是指档案管理的部门的内部环境,如档案馆库建设情况、档案管理制度与水平、载体因素的形式、信息材料本身的因素等;
档案人员的管理水平。主要是指档案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直接影响档案安全。目前,档案人员对档案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蓄意破坏和管理疏忽;
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要注意防火,目前档案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设计不合理,存在较高的火警误报率;有的档案馆库房选址不合理,消防安全存在先天性的不足;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档案馆消防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档案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原则和方法
(一)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原则:档案安全体系的建设需要综合系统的设计和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1)系统性原则,即系统性原则是指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时,要运用系统理论对档案安全管理的各环节、各要素进行系统分析,以达到优化档案安全管理的目的。(2)实用性和通用性原则。实用性要求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要从档案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适时制定有关标准。建立档案安全标准体系要具有通用性的特点。(3)权威性原则。目前的档案工作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要求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内颁布的任何一部标准,都具有指导性或强制性。
(二) 档案管理安全性标准体系构建的构建方法:(1)要处理好不同标准之间的关系,即如何协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不能一味强调不同标准的差异性和优缺点,应优先采用使用范围较广的标准,尽量做到一步到位。如果国际标准适用于档案安全管理,可以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对政策性和特色性要求较强的,可以采用国家标准;同时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借鉴、参考其他行业如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适当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符合档案行业实际情况的标准;(2)要处理好与相关领域标准间的关系。档案与图书、文物、遗产等领域在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和管理方法上都存在交叉和相似之处;(3)要处理好标准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关系。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可以以标准管理为主,以制度管理为辅,配合相关的法规制度来保障标准执行中的不足。我国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以综合、宏观的角度来设计、规范。对那些重要或是急需的档案安全标准应作为标准工作的重点,及时;对那些已被实际工作证明适用于档案安全工作的技术标准,档案部门要积极采用,促使档案安全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
(一)落实责任制提高防范知识 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在日常的档案管理过程中重点是防火。除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外,还应该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制定火灾事故、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划定相关区域的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实行层层责任负责制。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必要的防灾演习。通过防灾基础知识教育,让每个档案管理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例如:知道档案室火灾的危险性及其后果,知道防火措施,知道火灾时怎样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面对突发火情,能保持镇静,组织疏散利用者逃生等。
(二)树立信息安全意识 保证档案信息安全:档案管理员应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工作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自觉学习了解计算机病毒常识和危害,知道造成信息安全事故当事人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等等,养成良好的计算机操作习惯,定期检查和消除病毒;严守用户口令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非法进入本岗位的管理系统;二是档案管理员换岗或离职后,系统管理员必须及时更换口令和密码;三是档案室的计算机专人专用,要求每位使用者对自己所用的计算机负责,严禁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游戏;四是保证计算机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不要擅自更改IP地址和其他设置;不浏览非法网站,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下载和运行不明真相的程序;每天做好数据备份。
(三)重视落实设施检查制度确保档案设施的安全:档案室内电源线、网络通讯线、防盗系统等管线密布,各类电器设备多,使用时间集中,用电负荷重。因此,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火警自动喷淋系统、电子防盗报警系统等。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的火灾。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设专人维护、检修电线电路、规范布线,各种设备应按章操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尽早发现并及时消除暖气、消防水管道渗漏浸湿档案等意外伤害与损失。
(四)加强对电子档案的保存提供复制件代替原件:电子文件的异质备份。电子档案是一种不能直接识读而必须依赖于特定的设备和软件才能被读取的信息,对电子文件的管理不同于其它载体文件的管理。鉴于此,应将电子文件转换成其它载体文件保存。实行异质备份,以防止若干年后电子文件因阅读设备不配套而无法读取。
为保护电子档案原件,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通过对电子档案的原件进行复制,以复制件替代原件,对其进行封存妥善保管。可以减少原件的日常磨损,延长其保存时间。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规范营运驾驶员的招聘与聘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调离和辞退、疲劳预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驾驶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员。
三、引用文件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四、管理职责
安全科为驾驶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行为考核、安全告诫的管理科室,机务科、调度科协助。
五、内容及要求
(一)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驾龄三年以上,持交警开具的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具有相应的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
(二)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
2、驾驶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3、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我公司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四)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对检查发现和乘客投诉等未告知行为,公司应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列为驾驶员考核。
(五)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安全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由调度科管理。
2、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奖惩、证照审验等记录。
(六)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优先调离驾驶员岗位,其次辞退。
2、驾驶员有自行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的、触犯法律(如吸食毒品或依赖性药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等)等行为之一的,办公室予以辞退。
(七)安全告诫
安全员需对驾驶员进行观察、问询,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交代,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出车,提醒告知驾驶员当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和意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告诫,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驾驶员安全告诫范围包括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禁止酒后开车;禁止载运危禁物品;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管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自己情绪波动。
(八)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调度科要关注驾驶员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
3、驾驶员要规划好作息时间,保持精力充沛。
(九)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杜绝影响安全的不良驾驶行为。
2、驾驶员出车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应掌握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杜绝带病出车。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5、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努力钻研驾驶技术,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日常维护检查和报修,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7、驾驶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交到车队。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1.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考核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期收回。
第十八条档案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借阅档案人员在借阅期间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擅自复制。
第十九条外单位来本局查阅档案时,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条机密文件只能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和复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利用档案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在案卷上圈点、勾划、裁剪等,确保档案的完好,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果需要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三条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检查案卷有否缺损,如果发现有损坏案卷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占为已有。
第二十五条对不遵守档案利用制度的借阅人员,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档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对本局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也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系统及有关单位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执行。
第三十条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设密集架,配备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积极做好“八防”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七章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制度
第三十三条凡按规定接收进库的档案、资料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册,以作统计入库数据。
第三十四条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台帐,做到记录正确,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在各科室档案进档案室前,要对准备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对保管期限、密级确定不准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三十七条销毁文件必须慎重,对鉴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暂存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必要保存时,才予销毁。
第三十八条凡需销毁的文件,要编造清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理由,经本局领导审查后才能销毁,销毁文件时由两人监督,并在销毁上注明销毁日期、地点,销毁人要签名、盖章。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是指本局各部门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是本局的重要档案之一,应由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会计档案,把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会计档案当年立卷,由所属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十四条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局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四十七条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12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4、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6、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7、档案员要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8、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材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9、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10、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客史档案应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客户的常规档案。包括单位客户档案和散客档案。单位客户档案主要有双方协议签订时所提供的单位名称、性质、经营内容、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主要消费需求、认定的房价、消费折扣率、付款方式等信息。散客档案则是指客人在办理预定和人住登记时所留下的第一手资料,主要包括客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所属单位、常住地、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号码、联系方式、到达原因、人住房价、人住时间、付款方式等要素。
2、酒店有意识收集的顾客消费个性化档案。这主要是指在酒店各服务区域,通过不同渠道、方式,饭店有意识、主动去收集的顾客消费需求特点、行为特征、个人嗜好等信息,包括顾客家庭状况、学历、职称、职务;对客房房型的要求;洗浴用品的品牌追求;枕头高低、床垫软硬度选择;阅读习惯;电视节目、娱乐喜好;饮食习惯、口味特征,茶叶、咖啡、酒类爱好;灯光、空调温度、洗澡水热度要求;卫生标准;个人其它嗜好;对酒店产品与服务的评价等。
3、客户信息分析档案。客史档案是客户信息的总汇,是客史档案价值的真正体现。客户信息分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客户概况分析,包括客户层次、经济风险、爱好、习惯等;(2)客户忠诚度分析,主要指客户对酒店各项服务产品的认同度和购买热情;(3)客户利润分析,主要指客户消费不同产品的附加利润、总利润额、净利润等;(4)客户未来分析,包括客户数量、类别、潜在消费能力等未来发展趋势、争取客户的手段、方法等;(5)客户促销分析,包括广告、宣传、情感沟通计划等。(6)客户维护服务,客户的店庆、婚庆、厂庆、生日、客户特俗意义纪念节日、儿女升学等。
只有上述三项内容有机组成的客史档案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构筑起酒店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客户忠诚系统的组合平台,实现客史档案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二、客史档案的建立与实施
在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的客户信息中提取出有效的信息,形成科学的客史档案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因此,客史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树立全店的档案意识
客史档案信息来源于日常的对客服务细节中,需要饭店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在对客服务的同时有意识地去收集,因此酒店在日常管理、培训中应向员工不断宣传客史档案的重要性,培养员工的档案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收集客户信息的良好氛围。
2、建立科学的客户信息制度
把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做为酒店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服务程序中将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予以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各部门各级管理者及对客服务的员工每天在接触顾客的过程中,必须将客户信息及需求填写到宾客意见表中,在日常服务中应给员工提示观察客人消费情况的要点。客房部员工在整理客房时应留意客人枕头使用的个数、茶杯中茶叶的类别、电视停留的频道、空调调节的`温度数、客房配备物品的利用情况等。餐饮部员工可注意客人菜品选择的种类、味别,酒水的品牌。遗留菜品的数量,就餐过程中对酱油、醋、咸菜等的要求等,从这些细节中能够捕捉到客人的许多消费信息。同时应以班组为单位建立客户信息分析会议制度,每个员工参与,根据自身观察到的情况,对客人的消费习惯、爱好做出评价,形成有用的客史档案,在客人再次来店时可以针对性的实施。
3、形成计算机化管理
客史档案的管理必须纳入酒店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的客史档案应且备以下特点:第一:信息共享功能,通过酒店计算机管理系统达到客史档案的资源共享功能是客史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客各部门能够相互传递信息,才能发挥相应做用。第二:检索功能,便于随时补充、更改和查询。第三:及时显示功能,在酒店每个服务终端,输入客户基础数据,系统能够立即自动显示客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做为对客接待提供依据。
4、利用客史档案进行常规化的经营服务
酒店营销部门、公关部门应根据客史档案所提供的资料,加强与VIP客户、回头客、长期协作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使之成为一项日常性的常规工作;可以通过经常性的回访、入住后征询意见、客户生日时赠送鲜花、节日期间邮寄贺卡、酒店主题活动、新的菜式产品推出时给予推荐等方式来拉近酒店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让客人感到亲切和尊重。
总之,酒店客史档案的管理和应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酒店高度重视,积极挖掘,形成严密完整的体系,并对宾客日积月累的消费记录中进行各方面的分析,从而提供有利的决策依据,才能使之成为酒店经营决策的基石。
档案管理制度14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与档案管理,切实推进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境内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为矿山企业)。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是指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本指南所称安全台帐是指矿山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记录材料。
第四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是矿山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工作。
第六条 矿山企业应设置专用安全生产资料室或档案室(柜),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常识的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并对下属各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
(一) 凡是在矿山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二)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部门)或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各生产班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三)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四)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矿山各部门(班组、项目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第三章 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第九条 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与实际相符)、采矿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书;
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证书;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6、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7、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
8、特种作业人员目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企业各部门、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检查制度(含边坡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职业危害预防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应急救援预案;
1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3、民用爆炸物品领用与退库制度;
14、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16、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17、企业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18、其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 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1、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3、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四) 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1、具有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的岗位和人员登记;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检查记录及整改处理情况记录;
3、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报表记录;
4、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5、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6、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及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五) 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1、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六) 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七) 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4、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5、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7、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8、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9、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九) “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1、有关安全设施
“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7、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8、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9、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10、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十一) 危险作业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方面内容。
1、企业在宕面、爆破、铲装、车辆运输、用电、机械维修等危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
2、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使用管理记录;
3、爆破施工方案及批复批准材料;
4、配备电设备设施维护与运行状况记录。
(十二) 事故处理方面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报告材料,事故情况经过介绍材料;
2、有关事故分析会记录;
3、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防护措施的相关材料;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决定文件,事故后“举一反三”进行教育培训的记录,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记录等;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三)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活动或专项管理内容
第十条 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 归档材料须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二)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 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四) 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五)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 归档时间。
(一) 基础建设、设备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二) 矿山及矿山下属各部门、班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台帐等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结束后归档;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材料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章 台帐与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建议设置以下类别:
(一) 安全组织;
(二) 安全规章制度;
(三) 监督执法检查;
(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五) 教育培训;
(六) 安全投入;
(七) 工伤保险;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
(九) “三同时”管理;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一) 危险作业管理;
(十二) 事故管理。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台帐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应形成以下基本的台帐:
(一)作业环境安全条件记录;
(二)职业卫生健康记录;
(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四)安全技措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七)当日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十六条 矿山应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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