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0 00:15:22 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荐)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荐)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首先,我代表中队党支部和全体官兵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中队检查指导工作,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中队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由我就我中队在去年的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的汇报。

  去年8月,我中队被支队确定为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接领任务后,中队党支部率领全体官兵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支部重视,广泛发动,统一认识

  为打牢装备器材规范化管理的思想基础,中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分工落实到人。组织官兵学习《中国人民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全队官兵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把上级的要求转化为官兵的自觉行动,使大家明确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作用、意义和要求,统一了思想。并成立了由干部、班长组成的“沙井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基础,结合我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软件、硬件方面的情况,修改、制订了落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落实。

  二、以正规化为标准,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在支队试点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扎扎实实地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硬件建设方面。

  一是改造消防车库。本着实用、坚固、安全、整洁美观、便于清扫的原则,我们对车库地面进行翻修,铺设了地板砖,车辆定位线采用耐磨的广场砖分色铺设,并在定位线后方设立了车轮固定墩,以确保车辆入库倒车时人车的安全;对车库进行编号,悬挂车库序号和车辆号牌,规定了车辆的停放位置。二是改造个人装备放置台。并设置了标签,按要求配足了个人装备,统一了个人装备的叠放方法和放置的'位置。三是制做了库存装备器材放置架。粘贴器材标签,对战备、训练器材分架定位存放。四是对中队所属的消防战斗车辆配置的消防设备、器材的放置位置重新进行了调整,制作了名称标签,进行定位,做到了科学、规范,一目了然,取用方便。

  (二)软件建设方面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还非常重视软件的建设。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执勤装备器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条对照《中国人民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和《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并加强向支队工作组的请示汇报,整理出了一整套合理可行的库、室、器材装备管理检查制度。从车辆装备器材的出入库、使用、检查保养、记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执勤装备器材的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组织全体官兵进行学习,使官兵们从思想上明确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的方法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当中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我中队的消防执勤器材装备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软件和硬件建设中,中队共组织15个劳动日,出动官兵225人次,制作、粘贴标签260个,建立健全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管理制度10份。狠抓制度落实,中队的器材装备管理做到了“定人、定物、定车、定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是完成试点任务的关键所在。

  在试点期间,总队司令部龙明强参谋长、蒋葵泉副参谋长,后勤部陈宗武处长以及我支队刘平支队长、刘干耀政委、谭龙良副支队长、蒋新宏参谋长、秦良副参谋长等领导多次下到中队检查指导。特别是刘平支队长和刘干耀政委,不仅经常过问,还多次带领工作组现场办公,为试点工作排忧解难。是支队工作组作风扎实,在谭副支队长的带领下,工作组的成员放下架子,伏下身子,悉心指导,积极帮扶为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各级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勤政务实,以身作则,为广大官兵作出了表率,激发了中队官兵的工作热情,带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准备充分,有的放矢,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有力保证。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一、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警惕性,明确职责,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使消防器材经常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二、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做好登记。

  三、严禁乱用或作它用,损坏照价赔偿。

  四、保持器材清洁卫生,定期清洁、检查、保养、维修。

  五、夜巡人员必须按划片、定点区域、严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负责巡逻、安护、做好防盗、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确保车站安全。

  六、做到三勤(勤走动、勤观察、勤检查)四查(查看车站各部门窗、车辆门窗、灯光电源,水源是否安全)

  七、发生盗案要保护现场,并奋力捉拿,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奋力扑救,并保护好现场。

  八、要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九、每月组织学习、小结和布置工作。

  十、夜巡人员必须严格执法,不准监守自盗,严格奖惩逗硬。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的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该设在四层以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该建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的建筑不应该超过一层。平屋顶可以作为安全避难所和游戏场地,但须有防护设施。

  2.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场所的'通道上,不应该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置防滑坡道,并且坡度不应该大于1:12。

  3.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4.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5.在装修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装修设计的实用性,美观性,更要考虑的事安全性,避免采用浓烟过多或者有毒气体的可燃材料,尽量减少火灾荷载,选择隔燃、阻燃类的材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管理职责

  5.1安全保卫部

  5.1.1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4负责公司各单位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的审核、编制、申报、购拨工作。

  5.1.5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状态控制管理,落实责任制考核。

  5.2设备管理部

  5.2.1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点检、维护管理制度。

  5.2.2负责委托、监督检查各类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5.2.3负责跟踪、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汇总编制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计划和预算,签订年度检测项目的合同,并组织开展年度检测工作。

  5.2.4负责根据合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向维保单位提供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检查考核。

  5.2.5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点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检查考核。

  5.3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负责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依法配置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确保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质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公司各单位负责消防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设立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5.4.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4.2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5.4.3负责提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的申报,并跟踪督促落实。

  5.4.4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考核,依规进行奖惩。

  5.4.5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文件。

  5.5两个单位以上共用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产权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

  6管理程序及责任

  6.1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6.2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建立检查、点检、测试和故障记录、报告、消除等制度,由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组织落实。

  6.3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全面检查、点检应每月进行一次,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并完善记录台帐。

  6.4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

  的,需经本单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6.5单位甲、乙级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纳入岗位班组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完善管理档案。

  6.6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名单。

  6.6.2义务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名册。

  6.6.3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6.6.4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点及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配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明细台帐。

  6.6.5消防设施的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考核办法、奖惩记录等。

  6.6.6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点检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6.6.7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记录。

  6.6.8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记录。

  6.6.9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记录文件。

  6.6.10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书、台帐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点检记录等。

  6.6.11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6.7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时进行更换。

  7附则

  7.1本办法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进行考核。

  7.2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3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与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3、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4、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5、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6、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

  1、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5、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6、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7、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8、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9、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单位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编者注:此依据GB50166-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或标定一次。)。

  五、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凡使用过和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超期灭火器必须强制报废。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定期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1、每辆货车配备两种类型的灭火器材,即用于汽车油类着火的泡沫灭火机一只、和用于运输危险物品着火的干粉灭火机或二氧化碳灭火机一只。

  2、由驾驶员保管维护,每周对来灭火机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

  3、灭火机固定在货车上便于取下的位置。

  4、每辆危险物品的.货车,均装有危险晶顶灯、危险品标志牌、危险品标志牌必须固定在车前或车后车牌旁。

  5、每辆危险晶货车均配备一只专用消火罩,车辆进入危险品禁区必须戴好消火罩。

  6、车辆上配备有灭火机、危险晶标志牌、危险晶顶灯、防火罩等附件均由驾驶员负责保管使用,如因遗失、悬挂位置不正确等情况造成的罚款等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楼梯畅通,严禁占用楼梯、走廊,严禁在楼梯、走廊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出口上锁。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销售方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补充。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相关单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凡进入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动用电气焊明火操作的,应明确责任人、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其他设施的应如实报告。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三)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安全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一)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廊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气,正确安装天然气灶具,使用中间不得离人,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周围堆放杂物。

  (五)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电话,将火灾引发地的楼位、门牌号码简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队。

  (六)管好火源,严禁乱扔烟头。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的;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单位管理人员;

  (8)阻塞楼梯、走廊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追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协调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

  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1、我校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实行防火责任制。

  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专职消防干部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训练和考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禁火标志、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定岗位、定责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学,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保卫部门主讲,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仅用于抢险救灾之用,要布局合理,数量保证,不得作为他用;不准随便移位、挪动和损坏,违章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保卫部门及时更换或补充、保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卫部门应负责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全校公共部门、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

  6、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的设计、施工,必须执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定。

  7、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每月由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会同有关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保卫部门组织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

  8、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专库(专室、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和销毁手续。

  9、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能整改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先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接通知书后仍拖延不整改的发给《责任备忘录》,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11、对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损失巨大的要进行刑事处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1、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2、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修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维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成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修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5、按照的`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用;

  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政教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政教处。

  三、政教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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