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经典)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1、园长负责全园“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过载用电;灯泡和电加热器不应靠近易燃物。
3、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护和配置由专人负责。
4.人人注重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灾,每个人都应该有意识地参与灭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和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身上。
5、食堂要小心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后要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儿童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不得吸烟,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疏散演习。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无火灾报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发现人应当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因擅自使用造成严重事故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我园全体师生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尽量减少损失,我园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建筑物(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相关设备、食堂、儿童用具;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儿童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区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按各时期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调查人员组成:每组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调查能力,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调查,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制定时间表,在今后的检查中实施。发现问题不能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逐级报告,尽快成功解决问题。
6.在调查过程中,如遇无法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防止事故发生。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安全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1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10%;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安全,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丢失、损坏,经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7
1、幼儿园领导应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副校长、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食堂。
2、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餐具、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检查食堂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如有无证上岗,立即劝退。
4、 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必须立即查处。
5、 检查食堂是否销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如果发现腐烂变质的食物,必须立即销毁。
6、 检查食堂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 检查食堂餐具是否清洗、二涮、三冲、四消毒,是否有清洁设施。
8、 检查食堂的食物是否生熟分开。
9、 检查食堂当天是否有200克各种菜样,冷藏48小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的,必须立即整改。
10、 杨芳(校长)是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8
燃气管理:
一、幼儿园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幼儿园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9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学期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幼儿园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县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学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认真执行生活日程,严格按照生活常规要求,培养幼儿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使幼儿保持良好情绪;
四、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的落实;
五、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要求用直观的游戏形式,让幼儿多看、多听、多想、多说、多做,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游戏的质量;
六、课外时间开展各种游戏、排练文艺节目及开展体育锻炼,并负责组织幼儿观察、劳动、娱乐及各种节日活动;
七、全面了解每个幼儿,负责建立本班幼儿教育教学档案;主动与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养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进餐习惯;
八、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优良的品德、文明礼貌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
入冬后,各园将开始用空调来取暖,根据卫生保健的要求,幼儿园活动室取暖温度应控制在16-20度左右,温度不宜过高,尤其不能超过20度.最好保持室内比室外高8摄氏度,因为室内外温差过大,不利于幼儿室内外活动的交替进行;室温过高,还会导致空气过分干燥,呼吸道黏膜干燥、下降,加之温暖室内有利于各种病菌繁殖生长,易引起幼儿各种呼吸道疾病。为更好地为幼儿提供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保持适宜的'温度,以及切实保障空调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空调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的冬季保健,要求各班,在室内温度低于8度时,可开启空调,温度设置在16-20度之间。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三开”“三关”。
“三开”,是指在幼儿进活动室前、午睡前、起床前开。因为此时幼儿脱掉外套,室内温度应不低于16度左右,使幼儿很快适应环境,以免着凉感冒。“三关”,幼儿户外活动前、入睡后、离园前及时关闭空调。因冬天室内外温差较大,户外活动前15-20分钟关闭空调,可以使室内温度更接近室外温度,孩子熟睡后,被窝里已经足够温度,此时把空调关掉,可以帮助孩子更安静地入睡。
二、空调开启时关好门窗,定时开窗通风。每二小时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证空气流通。(因为开空调时紧闭门窗,时间长了会导致室内缺氧,细菌、病毒也会趁机大量积聚,易感染疾病)
三、选择适宜出风角度,出风口方向不能对着幼儿。冷气流比空气重,易下沉,暖流则相反,所以制冷时出风口向上,制热时则向下,调温效率大大提高。
四、使用空调中,空气比较干燥,及时给幼儿多饮水。进出空调间教师及保育员要关心幼儿的衣着情况,避免过多或过少。
五、保育员每月清洗过滤网,保证空调清洁。(清洁时注意方法,避免损坏过滤网)
六、空调由保育老师控制好开机和使用中的状态设定。开机时,设置高冷高热以最快速度到控温目的。温度适宜时,改中、低风,减少能耗,降低噪音。注意安全使用,周五离园时扳下控开。
教室内开关空调由当月保育老师负责。两位教师各自负责其带班期间空调的开关。如造成人为浪费,责任人将适度承担幼儿园电费支出。
全体教职工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要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为保证室内恒温,开空调时关闭门窗;保证适度的新鲜空气流通,定时开关门窗。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下班前要检查空调是否已经关闭。
幼儿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顺序操作。使化学药品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飙舞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时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的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幼儿园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全园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园交通安全管理。 一、所用车辆应取得准运证件,幼儿接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且3年以上,否则一律不得从事接送业务。 二、严禁接送专用车超载,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定人数载客。不得搭载本园幼儿以外的其他乘客。严禁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三、加强接送专用车管理。要严格坚持接送专用车定期检查保养,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坚持接送专用车“专人负责制”、“驾驶员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完善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减速带、振荡减速标线、移动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幼儿在车上不得将头、手等伸出车窗外,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乱坐无照车辆、非法车辆。 六、劝告接送司机及时维修车辆,不允许酒后驾车,开快车,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绝不允许发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一经发现将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园安全工作,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校务值日。 5、不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大型玩具、活动场地、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幼儿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和联系。 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幼儿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活动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保育员随时关锁好。 4、幼儿不准在活动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7、活动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幼儿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开水等危险的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幼儿园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幼儿园园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幼儿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儿园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幼儿园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幼儿园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幼儿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幼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保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用电安全制度 1、对幼儿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幼儿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确保安全工作有台帐。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儿班接送制度 1、时间: 早上7:30-8:30送幼儿上学; 下午16:00-17:00幼儿离校。 2、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骑进校园。 3、家长应固定3个以内的家庭成员接送幼儿。若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接送幼儿,必事先与教师电话联系。 4、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单独离开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水下及起床。睡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4:30。 2. 幼儿午睡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3. 保育员应及时进入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情。 4. 午睡时要注意开窗通风(冬天提前开窗通风),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扎堆闲聊。 6. 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服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裤子。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8. 保育员要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作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隐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园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后果严重着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01-31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09-24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06 【热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07-29 【热】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10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推荐】09-09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精】09-23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热】09-09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模板08-06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优选】02-22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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