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食堂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堂管理制度1
就餐时间:
午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宵夜23:00-24:00
员工用餐时间严格控制在25分钟之内。
员工就餐时需要配带好工号牌,进餐餐具由员工自带。
员工餐厅必须保持文明就餐的.良好秩序,员工领取饭菜时需依次排队等候,各个部门负责人有权对员工用餐进行监督。
自觉维护餐厅的公共卫生,用餐时必须保持桌面整洁,严禁在餐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相互追逐等不良行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就餐用具及饭菜残渣均有指定位置进行摆放和处理,对无故乱倒、乱放、乱吐者给予罚款20元/次。
爱护公物,对员工餐厅内的电视机、空调等均有专人进行调控,其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调节,更不允许在餐桌椅及墙壁乱画乱刻,餐厅内所有公用设施如发生人为破坏,当事人必须按价赔偿。
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杜绝浪费,为了食品安全,请员工不要外带食品来餐厅食用,餐厅食物更不可打包外出。
非本公司员工因故在员工餐厅就餐时,必须凭人事部发放的员工餐券方能进餐,否则,当值人员有权拒绝打发饭菜。
所有就餐用具必须轻拿轻放,严禁带餐具外出,违者以偷窃行为论处,对于没有按规定强行就餐或蓄意滋事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不得粗言秽语或谩骂员工餐厅师傅,员工如对员工餐厅管理条例有任何意见,可直接向人事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将就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食堂管理制度2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
(一)食堂管理员
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
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做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
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
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管理内容
(一)内部用餐
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
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三)物资管理
1、每天的采购工作实行俩人采购制,由局机关各部门按月轮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食堂管理员共同负责。
2、每日所购物品按品种、数量、单价逐一记账,月末结算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次月上旬公布上月收支明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3、食堂灶具、餐具、电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统一由财务造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4、食堂用具、设备等需购置和报废时,由食堂管理员提出购置计划,报财务室负责人签字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财务制度办理。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物品、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带出使用的,须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事后及时归还。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6、购入的商品物资须填制《物品验收入库单》,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同时对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后入库保管,三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由财务收作采购报账附件。
7、商品物资的使用须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经财务室负责人签批后交食堂管理员凭单发放,并收回申领单保存至月末库存盘点时作为清查核对依据。
8、若有领出未用的物品,领用人须于次日上班退还食堂管理员重新入库保管,并在此前所填物品申领单“备注”栏处说明退还物品名称、数量等,由食堂管理员和退还人签字确认。
9、月末由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三方一同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对帐目,发现误差及时查明原因。
(四)报账程序
1、月末由食堂管理员按职工、学生、家属不同人员性质分别统计当月就餐人数,连同个人交纳伙食费名单、收支清单等相关原始单据,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交财务审核。
2、收支单据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结算支付食堂费用。
3、食堂管理员对食堂收支账目要按常规用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不同情况分开记账。
(五)其他
1、严格按时间就餐,食堂开放时间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2、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管理员,否则发生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3、文明用餐,就餐人中不得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嬉戏。
4、讲究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乱倒垃圾。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尽量避免剩菜剩饭。
四、本制度从20xx年10月01日起执行。
食堂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需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选购,确保食品质量。仔细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选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自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方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需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需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仔细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常常进行养分、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常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同学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阅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觉食物中毒事故,准时上报校、医院实行乐观措施。并爱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协作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食堂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市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午托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公益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民政部门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审批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校外午托机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无证及未经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的查处工作。
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校外午托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批和登记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范围。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通过自行设立、合作设立以及其他形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满足社区午托需求。
第七条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以下简称设立者)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有本市户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个人可以优先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第八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
(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除外。
校外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除建筑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为中小学生相应年龄段的住宿或活动场所外,其他的场所或者建筑改建为校外午托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卫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校外午托机构实际,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分别制订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许可指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组织机构、人员、食品加工区、周边环境、拟接受午托学生人数、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二)设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机构章程;
(四)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按规定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许可证明。
第十一条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到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根据校外午托机构建筑面积、人员等情况确定校外午托机构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设立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设立者可以依法向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条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应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第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消防行政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后,方可开展校外午托服务。
第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名称或场所变更;
(二)投资主体或资金变更;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
(四)服务范围变更;
(五)章程修改。
前款变更事项改变卫生或消防安全条件的,还应当按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章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建立各项制度,享受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十八条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八十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四平方米以上。
第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
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每年安排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根据午托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午托学生在二十五人以下的,应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二十名午托学生的,应相应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午托场所的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排专人接送午托学生,保障学生上午放学后到校外午托机构及午托后返校的安全;
(二)未接到午托学生的,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
(三)中小学生午休时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
(四)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救助午托学生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午托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严防传染病;
(二)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三)配餐合理,营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
(四)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
(五)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并保留一个月,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的餐饮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外买配餐。
第二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卫生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及其学校。
第二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应预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护午托学生人身不受伤害。
第二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合理收取午托费用,并公示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对午托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在本午托机构午托的学生名册及专门接送人员身份证明提交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八条除特殊情况外,校外午托机构不得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
第二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与午托学生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校外午托机构、午托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鼓励校外午托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散午托期间的各种风险。
第三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限内停止午托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午托学生及其监护人,退还委托协议剩余期限的午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说明停止午托服务理由以及退还午托费用等情况。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外午托服务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的沟通通报机制。
第三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应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于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报送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年度检查。
教育、民政、卫生、消防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外午托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通过的校外午托机构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民政部门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和年审情况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第三十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本校学生在校外午托机构的午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学校及其在职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学校在职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午托机构兼职。
第三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午托学生监护人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第四十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午托学生监护人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第四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聘请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与午托学生的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四十九条学校在职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管理规定,被撤销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一条申请校外午托机构设立或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批准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未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经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由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并可依法对其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第五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依法处罚。
第五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在下午放学后为学生提供晚托服务的,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食堂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午托和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5月25—27日,县教体、食药监、工商、发改委、公安、人社、住建、卫计委、国税、地税、广电中心、消防大队等13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午托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副县长石如意、教体局副局长樊新生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检查中,检查组按照《获嘉县教育培训和午托机构专项清查整顿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午托机构是否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食堂卫生、宿舍安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城区共有29个午托班和38个非法培训机构(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非节假日期间无人办公),大部分午托虽已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但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安防措施不健全,未安装监控设备,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部分午托机构住宿环境脏、乱、差,用品用具随意堆放,住宿环境阴暗潮湿,房间不利于阳光照射和通风;个别午托和教育培训机构存在一校多址、电线私拉乱扯、灭火器配备不足、灭火器部分压力不足,存在过期未检的'情况、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必要的照明应急灯。
检查期间,共下达整改通知35份、停办通知书5份,要求其严格按照我县午托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相关手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对未如期整改到位的午托和教育培训机构将坚决予以取缔。
食堂管理制度6
食堂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消毒程序、责任分配、设备维护、记录管理、监督与评估、应急处理以及培训与教育。
内容概述:
1. 消毒程序:明确餐用具从收集、清洗、消毒到储存的完整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卫生标准。
2. 责任分配:确定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包括消毒员、厨师、卫生管理员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消毒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记录管理:建立消毒记录,详细记录每次消毒的时间、方法、结果等,便于追溯和审核。
5. 监督与评估:设定定期检查机制,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6.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突发状况的预案,如设备故障、消毒剂短缺等。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消毒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卫生意识。
食堂管理制度7
小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效率,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一个有序的教学环境。这一制度涵盖了教学计划的制定、课堂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师职责、学生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教学计划与准备:教师需提前规划课程内容,确保教学目标明确,教材选择适当,并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2. 课堂管理:包括课堂纪律、教学活动的`组织、学生参与度的提升,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3. 教学质量监控: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了解教学效果,对教学方法进行调整优化。
4. 教师职责:明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角色,包括教学实施、学生指导、家长沟通等方面的责任。
5. 学生行为规范:设立明确的行为准则,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6. 家校合作:鼓励家长参与教学过程,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
食堂管理制度8
1. 食材采购:应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检查食材质量,确保新鲜无污染。所有食材入库前需经过专人验收,并记录在案。
2. 食品加工:厨师需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每餐后要彻底清洁厨房设备,保持工作台面整洁。
3. 食堂卫生:每日定时清洁食堂,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餐具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使用,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滋生细菌。
4. 员工用餐:设立明确的用餐时间和秩序,鼓励员工按需取食,避免浪费。食堂内应设置文明用餐宣传标语,提醒员工遵守公德。
5. 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定应急响应预案。食堂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电线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以上制度需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以确保施工食堂的安全、卫生、高效运行。
食堂管理制度9
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需要,严格食堂内部管理,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保证饭香菜鲜,高质量为师生服务,特别订如下制度:
1、食堂宗旨:积极为师生服务,严格把好质量关。
2、建立学习制度,通过学习、教育,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尽职尽力为教学第一线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后勤兵。
3、加强内部管理,记好每日台帐。做到财务公开,年末公布收支帐目,接受师生监督。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需持健康证才能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由专人负责,每餐进行餐具消毒,严把“病从口入”关。
6、采购食物要保证质量,严禁购买腐败变质食面。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7、每日饭菜留样以备检查,工作人员试吃。
8、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9、蒸饭车、炉灶等器具要严格操作规程,使用期间不得离岗,保持灶具安全运行,定期护养。
10、明确岗位职责,各岗位间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团结互助,保证各种菜肴价廉物美。
11、严格执行食堂经济责任制奖励方案,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
食堂管理制度10
1、医院职工食堂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和综合指标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
2、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调离食堂,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工作。未经健康检查,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衣帽整齐,仪表端庄,坚持做到'四勤'。炊事用具和食品餐具要定期消毒,分类摆放。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确保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严禁炊事员穿工作服上厕所。医务人员穿工作服不准进入食堂。
5、严格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就餐。
6、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购买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7、食堂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的孽生条件。配备防蝇、防鼠、防尘、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的设备。
8、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物品、食品专人管理,保持新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食堂。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11
食堂物品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食堂运营的高效、安全与卫生,包括食材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食材采购管理:规定食材的来源、验收标准、采购流程及供应商评估机制。
2. 储存管理:设定储存条件、期限、分类及标识要求,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 使用管理:规范食材的领用、加工、烹饪过程,保证食品质量。
4.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分类、储存、清理及合规处置方法。
5. 设备维护:规定厨房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程序,防止设备故障影响食品安全。
6. 卫生管理:设立清洁标准和频率,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卫生。
7. 记录与报告:制定记录保存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汇报。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企业内部政策。
2. 质量控制:通过定期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3. 成本控制:优化采购和使用流程,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4. 透明度: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和消耗记录,增强员工信任感。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食材短缺、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
食堂管理制度12
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个人健康状况是否良好,若发现健康状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六、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八、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工具售货。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13
太原精品服装城兴华商城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炊事人员按规定做好员工就餐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做好登记。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运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六、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种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饭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员工用餐公约
收银员:11:30——11:50
治安:11:50—12:00
办公室:12:00—12:10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一人打多份。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餐厅内禁止吸烟。
食堂管理制度14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堂管理制度15
1.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牢固美观,所有洞、洞、缝、缝隙填实密封,保持清洁,防止蟑螂、老鼠藏匿或出入。
2.每天做好厨房餐桌、橱柜内部、厨房角落的清洁工作,特别注意清洁,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在工作台上加工,生熟分开处理,刀,菜块,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保持食品新鲜、清洁、卫生,清洗后分开存放在冷藏区或冷冻区,避免食品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熟食和生食分开存放,防止食物变味。
5、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及时将剩余食品、原料入冰柜冷藏妥善保管。
7.配有污物桶和带封闭盖的桶。泔水应该隔夜清除,但不能在厨房过夜。需要隔夜清除的,应当密封隔离,并保持泔水桶周围的.清洁。
8、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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