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5 18:15:09 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

  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

  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制作单位: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2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食堂要自主经营,不得盈利。

  二、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要悬挂或摆放在醒目位置。上岗时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经常通风,定期消毒,卫生区域和设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设置监督牌。

  五、食品加工原料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食品加工流程遵循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避免过期、变质和交叉污染。

  1、学校食堂要定点采购,规范记录进货台账,及时索证索票。

  2、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砧板、桶、盆、以及其他工具、容器等设有明显标识,分类使用,用后清洗消毒干净后,定位存放。

  4、餐用具、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清洁用具清洗池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加工后的成品、切配好的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分类存放,并做好“三防”工作。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5、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

  6、待出售成品要做好“保温”、“防蝇”、“防尘”工作,从业人员出售食品时要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六、学校食堂每餐次每样食品要按规定及时留样。七、食堂主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经常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八、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九、学校要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不断完善。

  十、学校食堂严禁制售冷荤凉菜。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3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铁丝网或铁栅),无积水。

  四、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五、店面周围25米内无坑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风、防霉、防潮。

  六、建立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4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果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果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果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果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果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果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果品生产许可证和果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果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果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果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果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果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5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原材料采购及各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出售的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2.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7.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8.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9.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原料。

  10.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

  11.垃圾桶有盖,垃圾处理及时,外壁清洁。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8.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处理食物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生食物后;

  ④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⑥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⑤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⑥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3.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4.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5.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安全管理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6.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样

  1.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单位负责人定期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检查。

  2.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3.配备专用留样冷藏箱和专用留样密闭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4.留样冷藏箱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留样容器在每次留样前消毒。

  5.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餐次和食品名称,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0-10℃)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建立留样记录,及时登记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举办者是餐厨废弃物处置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应实时检查、监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置的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饮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当具有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并带有密封盖的硬质塑料或金属容器,外观清洁并有明显的分类标志;

  4.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5.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8.和餐饮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处置责任;

  9.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10.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11.逐步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6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三、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集合,每半年经行一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经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四、建立单位和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单位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每年归档以备查验。

  五、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将考核材料交单位管理。

  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包括从业人员一般情况登记,体检时间、体检医疗机构,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九、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找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除责令重检外,还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7

  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8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9

  1、餐饮业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检验和票务索赔制度,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购买食品原料必须到许可证齐全、有效、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牛奶)。向固定供应商购买食品的,应当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3、应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维护期、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采购日期,或保留上述信息的采购清单或发票。

  4、应按产品品种、采购时间顺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保存期不少于2年。

  5、购买食品时应进行感觉检查,不得购买腐败、掺假、霉虫、脏、有毒有害、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外观不干净、损坏、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产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47、第四十八条和第六十六条。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0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及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态度,食堂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公司建立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1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货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各种食品时索检。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购进收验收管理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存储与养护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2

  1、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6、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7、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3

  一、概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对食品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的制度。

  二、重要性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以下重要性:

  1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事关人命,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提高食品质量。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食品质量的提高,确保食品安全、健康。

  3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发展。食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增强食品企业的经营信心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三、如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需要贯彻“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专家编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4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SOP)、部门职责分工、流程图、记录文件、业务流程、质量管理手册等,确保其规范、科学、有效。 制定工艺流程。企业应按照食品的属性、种类、加工方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开展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第三方审核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风险。

  6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流程流程控制等相关知识,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食品安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常常参与食品安全学问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把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展安全学问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治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做到人人把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学问,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学时,并进展食品安全学问考试,对食品安全学问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展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供应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需按要求留足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需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需马上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需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需保存小时,时间到满前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治理,即专店选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选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选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选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置,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置;

  4、加工烹调食品必需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需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治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需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治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离墙20cm,65cm离棚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治理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治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治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治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携带安康证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

  3、全部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需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特别;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需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需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需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翻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状况。

  学校食堂原料选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选购必需有专人负责,并把握食品安全学问和选购常识;

  2、定点选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选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选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挨次存档治理;

  4、每次选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特别;

  5、食品原料选购负责人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

  6、餐具必需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7、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8、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9、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需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10、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需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75%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展消毒(或以的酒精擦拭消毒);

  11、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治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毁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效劳人员要常常保持仪表干净、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效劳人员必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效劳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需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效劳人员上岗必需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治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需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安康证及食品安全学问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需将紫外线灯开启分钟,对配餐间进展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需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需常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制度

  一、食堂治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仔细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展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治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具体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承受监视检查。

  六、学校食品安全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视,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马上改正,并赐予相关人员肯定的惩罚。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展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爱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立刻停用,并马上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学生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马上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马上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五、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展调查,按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5

  一、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达70C到。以上。

  二、需要再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三、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标注预包装调味料的生产日期、开封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GB2760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规定。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五、炸油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内表面应为耐腐蚀、耐高温的材质(如不锈钢等)。

  六、选择热稳定性好、适合油炸的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前,应尽19(ΓC°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宜超过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新油。

  七、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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