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4 05:30:22 制度

(热门)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

  1、质量监理目标、全部工程达到优良工程。其中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21、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

  ¤分项工程优良

  要做到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部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规定的百分比以上

  322、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为了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我们将按下述《工程质量控制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规定、规程、规范及检验标准。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2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xx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发布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xx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xx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xx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交通部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4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5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6

  1.目的

  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内容

  3.1组织机构

  3.1.1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 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3.2.1 公司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

  (1) 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① 全面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

  ② 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④ 检查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⑤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和考核;

  (3) 公司总工室:

  ① 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写本);

  ② 编制有关技术指导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进行技术指导;

  ③ 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问题;

  (4) 公司项目管理部:

  ①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② 负责监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 负责各项目管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④ 督促、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制定的有关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的调查;

  (5) 公司办公室:

  ① 配合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落实监理人员的劳保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② 负责办理监理人员的劳保手续、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材料;

  ③ 安排监理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学习。

  3.2.2 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执行层)

  (1) 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①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 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 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领导下,具体分工负责、经常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其相应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①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

  ④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⑤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台、防火等应急预案;

  ⑥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况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③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④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⑤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

  ⑦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

  监理员:

  ①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3.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计划调整;

  (2) 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计划;

  (3)项目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同时,对本工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 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 总工室负责收编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及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信息资料,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现场项目监理部。

  (6)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总工室配合组织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科学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提高性教育培训。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上岗;

  (7) 每年度对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8) 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存档。

  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通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3.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

  3.4.1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3.4.2 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责任;

  3.4.3 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

  3.4.4 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责任落实的原则;

  (3)奖罚结合的原则。

  3.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3.5.1 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3.5.2 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5.4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

  3.6.2 事中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并进行全方位监控,许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都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此,事中控制特别重要,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3.6.3 事后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

  (4)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为了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要求如下:

  3.7.1 各项目管理部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3.7.2 公司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

  3.7.3 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进展,对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个月应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大检查(可与工程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平时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7.4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收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会议的纪要。

  3.7.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内容(略)。

  3.8 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全体监理人员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办法如下:

  3.8.1 奖励条例:

  (1)、年终考评时,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管理部奖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能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有简报、有检查整改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力度大的项目管理部奖500元/年;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能及时发监理通知,并经检查整改到位,受到业主好评的奖100元/次;

  (4)、监理人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妥善处理且表现突出的奖100元。

  3.8.2 罚款条例:

  (1)、出现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且因监理处置不当的罚总监1000元,其他当事人员罚300~500元;

  (2)、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监理有一定责任的罚项目管理部5000~10000元,总监罚20xx~5000元;

  (3)、因个人失职,造成质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发生的罚监理人员500~1000元。如由此发生经济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对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20xx~5000元罚款;

  (5)、对于造成刑事责任的有关监理人员予以开除.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7

  任何工程的安全工作都应摆在第一位,而电力工程作为一种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 电力工程的特点

  在新时期里,电力工程安全监管就是对诱发安全问题的因素进行系统的监督管理,运用科学的监管体制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

  电力工程与一般的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有明显区别,虽然说其安全问题与外部因素有一定关系,但主要还是由电力工程的特点引发的。电力工程技术要求高、结构复杂,而供电企业多、地域分布不均,技术实力、经济实力、规模等都有很大差距,这使得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难度较大。电力工程具有一次性特点,其施工时间、自然条件、规模、参加者则各不相同。电力工程又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建设中的任何人、事、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场人员对电力系统认识不清、安全事故预防能力低等都是影响到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

  2 识别工程安全危险源

  在实际安全监管工作中,识别危险源是第一步,一般采用上评下辩的方法,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的分析,由专业的安全管理认识分析施工现场,增强危险源辨识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水平。针对电力工程施工的环境、各个阶段施工特点、工程实情等,将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按照危险系数大小列举出来,从而对电力工程进行正确的安全风险评价,单独罗列出重要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这些危险源,实现标准化的危险源控制。将危险源辨识结果纳入到施工作业指导书中,便于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安全控制工作。同时,依据危险源进行良好的现场安全管理,抓准各个施工环境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 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以项目经理、班组、成员为基础,在业主管理委员会、工程项目的领导下,对每一项安全工作负责。在条件许可和有需求的情况下,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职工安全等监管工作,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对电力工程中的每一项安全事故进行高效处理和预防。

  在电力工程的建设初期,明确各个安全监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分工,并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适当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重视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不仅仅是安全人员的责任,还是全体人员的责任,将安全责任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辅之以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对特种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如:塔吊司机、电工、电焊工等在上岗前先经过相关资质考察,合格并获取证书后方能上岗。并制定严格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要求相关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情况。

  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好后,加强项目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有效监督,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分析安全监管工作状况,加强事前预控,提高安全监管效果。为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体系的作用,还要学会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来加强安全控制。因为电力工程建设具有信息化特点,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时跟进项目的.安全管理进度,收集施工信息,并及时处理信息、分析信息。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连通各个部门,使各个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信息传递的迅速、准确、全面,便于安全人员做好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例如: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然后对其进行定量分析,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效果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监督管理缺陷,迅速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工程建设质量。

  4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电力工程的专业性、综合性强,危险因素多,任何施工失误都可能带来安全事故,而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加上机械设备人员的违规操作等,使得电力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此,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整体安全管理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当前,在我国电力工程施工中,一般采用宣传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实践经验表明:提高整体队伍的技能水平能有效减少违章操作的次数,减少安全事故。

  首先,在培训阶段,对员工进行严谨的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并将其中的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综合素养高的人选,使其带领其他人员共同进步。适当加入岗位培训、交流参观等培训方式,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使大家掌握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依照要求做好分内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化。

  其次,在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型安全培训或安全宣教活动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使大家掌握电力工程的安全问题核心,在遇到安全事故时,知道采取哪些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保障自身的安全。为提高员工的安全能力,适当开展事故演练是十分必要的,让企业员工充分掌握本电力工程建设的特点,掌握安全控制要点,在安全事故面前灵活应变和处理。

  结语

  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它是在电力工程建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学会运用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8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9

  第一条 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 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 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xx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0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1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制度宣贯会,会议由副经理董新宁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管理业务负责人李新平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培训和宣贯,在逐条详细解读了管理规定的内容后,随堂进行了考试,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制度内容的.理解,达到了巩固效果;随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针对工程项目设计、立项及合同、工程档案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结合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与分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和答疑,同时也对业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了强调和要求。

  副经理董新宁在会议上就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要求,一是强调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体现出专业、水准和水平,必须以规章制度为指导,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施工现场自查、检查力度,对基础设施较差、问题隐患较多的项目要督促整改进程,追踪整改结果,达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以高标准高起点做要求,严把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2

  1.概述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管理就是预防为主,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的危险及时处置,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专业化管理是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将安全管理分为几项专业,让专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不仅使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得到落实,而且专业人员的加入,使安全管理更加实效化,能够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

  危险源管理包括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危险源的分级和确认、危险源风险控制、危险源总结评价、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危险源的各个方面,不仅能使危险源管理的的各个程序与实际工作结合更紧密,而且安全专业化的落实会使危险源管理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

  2.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危险源(点)寓于生产过程,其辨识工作必须全体职工参加,同时工程技术人员对危险源的危害和控制有着更深的认识,因此组织各岗位、场所实际工作的人员进行辨识,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工艺、设备进行审核、整理、汇总,积极参加危险源的辨识。并参与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划分等级,制定控制措施,可以使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控制措施更加合理、有效。

  3.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与确认

  3.1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

  根据发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地方。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3.2危险源(点)的确认

  一级危险源(A级):根据危险源(点)辨识划分的等级,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责成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由公司安全部建档立案。

  二级危险源(B级):各厂、车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厂、车间的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经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三级危险源(C级):车间、工段的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厂安全科(组)备案。

  四级危险源(D级):由班组操作人员报班组长审核,由车间、工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认,由厂安全科(组)备案。

  通过分级和确认办法,确定转炉、高压配电系统、煤气系统、液体天车、高温液体容器、烟道式余热锅炉系统为我厂的重点控制危险源。

  4.风险控制:

  4.1危险源监控管理

  4.1.1监控管理人员:

  按照危险源涉及的专业特点,将厂级工程技术人员和车间级管理人员负责的日常业务和人员专业特点结合起来,组建相应的危险源监控小组,合理分配危险源小组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

  4.1.2危险源监控落实

  危险源监控管理包括重点监控项目和危险源的定期检查。按照一般危险源分级管理方法,分厂、车间对危险源的检查周期分别为一个月,一个周。根据我厂重点危险源数量特点,将厂级、车间级检查频次进行统一,提高检查频次,每周进行一次,统一由专业检查小组组织进行,根据重要危险源管理数量,将六项重要危险源分别分布到每月的周一至周六。具体的检查时间、检查监控管理项目和专业小组成员分布见下表:

  2.钢铁水包耳轴使用和探伤

  3.中间包吊耳和包底

  4.渣盆使用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中间包修筑)

  检查当日由专业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安排负责的危险源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安环科,由安环科在当日下午调度会进行汇报、

  4.2危险源参数监控管理

  .危险源过程控制参数作为危险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量化的管理。对参数的监控和控制,可以及时了解危险源的状态,及早预防由于危险源未受控导致事故的发生。

  4.3危险源管理的专业技术措施

  危险源监控小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分析,按照三定原则对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如有需设备停机进行检修情况,由检查小组组长及时向厂长进行汇报。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岗位加强监控管理。

  危险源监控小组积极探索通过设备、设施的技改,消除或控制危险源。

  危险源监控小组对监控管理的项目按照检查周期对车间、班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危险源管理的闭环管理。同时将继续发挥专业技能特长,积极将安全技术加以应用,提高设备的'安全系数。

  5.危险源应急管理

  危险源应急管理是为了通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管理,将可能发生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危险源应急预案是危险源管理中的最后的保障措施。

  危险源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修订,专业人员纳入相应的危险源预案修订小组,专业人员参与到预案的演练,定期对预案和应急队员的应急能力进行检验,通过专业的角度对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以使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合理化,起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作用。

  6.安全评估报告

  按照专业化分组,要求每月底由专业监控小组共同对所负责的危险源出具评估报告。报告包括危险源的概括,本月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对危险源的状态,是否受控进行总结。

  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实际工作,每半年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估报告,半年性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是否发生变化),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合理性,评估结论等

  7.制度保障

  为使安全专业管理认真落实危险源管理中的各项工作,督促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真正发挥安全专业化在危险源管理中的作用,制定《第一炼钢厂危险源管理办法》,对危险源管理的各项程序进行制度化,并制定制定奖励和考核办法,从制度上强化管理,从事故、危险源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3

  指挥部对监理机构管理建立下列制度:

  (一)监理报告检查制度。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对监理报告检查和处理。

  (二)例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与监理单位的信息交流互通,建立指挥部负责人与总监的`每月例会制度,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工程和监理情况,交换意见,部署监理工作。

  (三)检查制度。根据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和工作的定期检查制度。

  (四)考核及奖惩制度。指挥部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五)监理信息及资料的管理制度。指挥部对监理信息及有关资料实行归档管理。

  (六)监理人员'警示'制度。对违纪、违规、失职的监理人员按规定给予黄牌警告直至红牌清退出场的惩罚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4

  全年主要控制目标:杜绝较大事故和影响重大的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持续下降。

  一、围绕一个主题

  紧紧围绕“深化综合整治,落实长效机制”这一主题,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内容,着重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继续实行分级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按照长效机制和补充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督员、隐患排查、关键作业以及现场设备设施及生产操作管理等各项措施。

  二、强化两个责任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安全责任保险和职业病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以及带班领导的现场处置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各级要紧紧围绕“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要进一步梳理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达到“明职责、求有效、保落实”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驻厂安监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作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聘用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家,逐步完善充实安全专家库。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三个深化

  (一)深化科技兴安。

  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逐步提升自动控制系统及紧急停车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灵敏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关闭停车。

  煤矿和非煤矿山: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数字化矿山建设力度,在进一步完善已完成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无线通信联络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煤矿要积极推广应用高效采掘设备,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要大力推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地压监测监控技术、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

  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旅游包车要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管理作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交通指挥系统功能,深化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的作用,实现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充实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积极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间形成在线信息互通,实时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进行监控,实现对现场安全隐患的远程诊断和科学处置,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消防: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信息平台远程监控建设,拓展社会消防信息化服务,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信息互动。加强全区各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信息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通信岗位人员专业素质。

  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控预警系统,不断拓展监管功能,扩大监管范围,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自查自纠,逐步建成覆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的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综合监管监察能力。要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深化长效机制信息化的落实,逐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设备设施实时监测。

  (二)深化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有很大影响效应,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减少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将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开展全员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组织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全员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积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参加再培训和复审。

  (三)深化安全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是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年,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企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年安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规定以及企业作出的承诺,在其他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着力四个规范

  (一)规范安全监管监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以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行委托执法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要坚持“企业自查、部门专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按期复查、明查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二)规范标准化创建。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科学规范生产经营全过程,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在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内,煤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在全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达标升级工作。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要完成达标。80%的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和电力企业要完成达标。40%的.规模以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完成达标。

  (三)规范深度治理。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恢复生产、节假日、季节交替等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采取超常规的安全监管措施,对高危工艺、高危物质继续实施深度治理。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全面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深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抓好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

  (四)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规章制度的检查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类企业要根据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五、抓好五个重点

  (一)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围绕“生态”建设,对设备陈旧落后、安全生产基础差、环保不达标的小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深入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全面实行驻厂安监员制度,认真抓好监督员在企业的培训,加强履责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安全监督员的安全“防火墙”作用。积极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强化停产、复产企业安全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危险化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无资质的维修单位(点)进行罐体维修和清洗。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农村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安全生产考评。

  (三)重点抓好矿山安全。煤矿方面:强化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强化煤矿水害防治。进一步推进煤矿“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班组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非煤矿山方面:突出铁矿采空区和地下矿山防透水治理,严防塌陷和透水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根据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能力收取采空区治理保证金,对采空区充填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未完成的予以扣罚;加强矿山技术管理,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至少配备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规定;强化地下矿山机电设备管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每个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于南部山区露天矿山,根据建设“生态”的要求,开展南部山区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全面提升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5

  1工程招投标

  首先要建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体系,作为业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实施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单位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招标要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通过政府批准的网站招标公告,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招标公告.以增进市场开放力度和竞争强度。为进一步开放地方市场,积极鼓励并邀请高水平的外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按招标法组建评委,评委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投标工期、质量、施工组织体系、施工方案、企业信誉、业绩、总报价等进行综合的评价,最终评定出中标单位。

  2审查监理单位的前期工作

  审查组应由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工程的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组成审查组,对已中标的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等进行审查,在审查结束后批复意见书。

  3技术交底

  开工前由业主主持技术交底。设计部门对工程的技术要点、难点及施工注意事项进行说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也可以提出工程中的技术问题,而且通过交底会可以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部门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参加施工交底的有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计划部门、预算部门、项目负责人,还有工程总监、驻地监理、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者、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及相关技术人员。交底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4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等专业,有些工程兼有多个专业,每个专业又各有其专业技术性,如桥梁有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特点,而道路施工有管网排迁繁杂、作业面大涉及面广等特点,绿化则是工期要求严格、维护性强等特点。因此,为了能按期保质的完成工程,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论证。业主单位应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5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开工报告的批复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交开工报告。报告被批复后方能进行施工。业主在批复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最后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储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后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批准开工报告,允许开工。

  6协助监理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①业主向监理单位授权。②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介绍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分工情况。③业主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宣告有关规定。④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人员由业主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计划部门、拆迁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市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总监单位、施工单位,这个次会议十分重要,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

  7施工阶段的管理

  (1)严把质量关。质量主要指现场的施工质量,也包括材料质量。市政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设备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与间接因素,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究其源头也是人的问题。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员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机械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坚持进场材料一定要合格。施工操作一定要规范,并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

  (3)合同管理(略)

  (4)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工具,收集相关信息,加以利用;同时汇总所有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或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传达领导的要求和指示。

  (5)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管理也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坚持例行安全检查。

  8竣工验收及工程总结报告

  由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总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市质量监督站、接收单位进行验收及移交。工程总结报告应由业主完成。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02-04

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12-12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0-23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5篇【精选】02-04

[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5篇02-04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5篇[优选]10-23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5篇[精品]10-23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10-30

监理管理制度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