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2 16:43:58 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品)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医院在救治患者的同时产生大量的医疗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日益加大,良好的医疗环境已成为百姓判断医院等级的重用指标之一。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以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委员会成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责和质量考核标准,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处罚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考核标准》等,并下发各科室,指导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2、专人监督与管理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属总务科主管、医院感染管理科监管。四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固定四名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全面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时储存等日常监管工作。为专职人员提供了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了专职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3.1产生地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将各自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别置于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专门容器内。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袋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漏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重量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填写内部交接转移联单,内容包括:交接日期、科室、种类、数量、包装情况等,交接双方签字,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留医院感染科备查。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袋口的封扎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

  3.2规范管理医院投资新修建两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配备了病理性废物低温储存柜,具有防火、防鼠、防蚊蝇、蟑螂以及相应的清洁消毒设施。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制作了各种警示标识、标签。

  3.3日产日消做好记录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泸州垃圾场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垃圾不超过48小时,泸州垃圾场及时来院拉走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3.4暂存点的管理一、二门诊、感染科垃圾由一二门诊护士长每日督促管理,院感科每周抽查一次,住院部由总务科、院感科直接管理。暂存点管理工人每天必须对暂存间的地面、墙壁、收集箱进行擦拭和冲洗消毒;室内通风,每次垃圾运送结束后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对盛装容器、地面、墙面进行彻底消毒,做好记录。

  3.5统一标识、统一模式为了使全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对各科室的污物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制作统一的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失性废物、生活垃圾"等。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定位置、固定容器,加盖密闭存放。有效杜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放现象。

  4、加强重点部门管理

  对一些存在高危险因素的科室如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实行重点和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规范处置。对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将传染患者产生的所有废物置于双层专用包装袋内,经有效封扎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医疗废水经含氯消毒剂有效消毒后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标本、培养基、菌种、毒种等,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地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1-3]。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人群,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新上岗人员。

  5.1医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法律法规、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职业防护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流程、职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认识,推进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整体工作。

  5.2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的培训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参与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等工作,因此,我们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流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储存、暂存地的清洁、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每年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处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安全、有序。

  5.3新上岗人员培训对于实习、进修、新调入和分配人员,重点进行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

  5.4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医院的卫生保洁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不固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自工作中的防护意识和消毒概念较差,为此,我们不定期组织培训,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在培训中,以现场施教为主,教会他们,处理污物时如何防护、洗手、消毒;发生职业暴露时如何处理等等,不断强化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5规范患者的行为为了规范患者的就医行为,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教,如护士进行健康宣教、制作一些有引导的图案提示,张贴在一些重要部门,提示患者和家属将手中的棉签、棉球等废弃物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性。

  由于管理规范,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所以,在医疗废物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医院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患者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现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并且得到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认可。

  通过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管理,是体现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保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3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凡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每天由科室分类收集并注明标识,专人转运至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应密闭,防渗漏、防遗撒。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由后勤科派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对贮存室、贮存容器和转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源、日期、种类、重量、经办人双方签字、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三、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室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蟑螂、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遗弃医疗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内。

  五、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暂行规定》,所有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用后就地消毒、毁形,由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统一回收,交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由后勤科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分类登记,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和处理者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破坏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化学废物,并标明产生部门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和需要的特殊说明。

  5、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移交后,临时贮存场所和设施应当及时消毒和清洗。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医疗废物,报医院科室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6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置。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专用包装袋封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并及时送医疗废物暂存室。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每天与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人员进行认真交接,双方签名。待交接结束后及时对科室临时医疗废物暂存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7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8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9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和兼职管理人员。

  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装。

  4、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运送与处理符合管理规范。

  5、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职回收人员按要求做好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医院对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知识培训,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存放等各项工作的职责细化并落实到人。

  7、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工作牌。

  8、专职回收人员每日收集医疗废物1~2次,在废物产生点必须做好双方交接登记手续,在废物袋上挂应的标识牌。

  9、密闭式(容器、塑料袋均应封口)运送医疗废物,严禁超载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存放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不能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混合,如有混合,整个混合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11、医院设置西南一排四房为医疗废物固定临时存放点,配备暂时存放设施,设备,存放容器必须加盖,不得露天存放,存放点必须加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xx〕15号)的要求,我大队派出了执法人员员于20xx年4-6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化验室)、重症监护室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所有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均制定了各项措施,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未发现迟、漏、瞒报的现象。

  (三)对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室等重点科室的监督检查,一是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疫情控制、生物安全、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执行一人一用一灭菌;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使用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从事传染病诊治的医护人员、就诊病人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疫情时,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或按规定转诊并记录;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运送车辆及工具以及医疗废物、污水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二是组织了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有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手卫生设施设备并使用规范;做到了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三是三个二级生物实验室都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建立实验档案,实验室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区域,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施设备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有生物安全标识和消毒设施,生物安全柜有定期进行检测。进入实验室配备个人防护用具齐全,实验室靠近出口处设洗手池或快速手消毒剂(二级实验室有洗眼器和喷淋装置);实验人员符合资质要求。实验室菌毒种及样本在同一建筑物消毒灭菌处理,按规定对空气、物表等消毒处理。

  (四)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2家二级医疗机构、14家乡镇卫生院和疾控、妇保院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大部分乡卫生室能按规定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但少数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全以及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规范的.现象。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都有统一收集并经严格消毒。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有超过2天的现象;

  (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缺乏对医疗污水的PH值、余氯含量的监测

  (三)个别单位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1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2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卫生、公安、物价、公用事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积极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对因管理疏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等不良现象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处置中心的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1、县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培训,全程监控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扩散。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3、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遗弃、倒买倒卖、再次利用一次性医疗卫生器械、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环保、卫生、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妨碍阻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

  5、县物价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收费价格进行核准,并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县工商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向医疗卫生机构颁发营业执照时应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列入审核要素;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检时,应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7、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消毒杀菌、交接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

  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环保、卫生、公安、工商、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实施细则和集中处置操作规程,靠实责任、强化管理,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真正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及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时暂缓校验,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医疗废物处置办法

  1、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站、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由单位自行分类、贮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2、乡镇卫生院。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3、城区个体诊所。城区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按局域划分就近交送县医院和县中医院2家县级医疗单位暂存,统一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危害性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让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网络、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宣传管理成果,曝光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形成人人参与环保,自觉抵制、举报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4

  一、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工作鞋、橡胶手套、隔离衣),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如有突发事件,进入感染性疾病病区收集医疗废物,应加强防护,运送工作完毕后,脱去手套、隔离衣,彻底消毒双手,应将隔离服放入污衣袋内送洗衣房消毒灭菌后洗涤。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彻底冲刷,保持清洁干净,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h并做好记录,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干燥。

  三、医疗废物所有放置周转箱,不得随便堆放在地面,装运过程中包装袋有破损,要及时外罩一层包装袋,周转箱外表面不得有明显污迹。

  四、运送医疗废物车辆应达到防渗漏、方遗撒。专车专用。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应在指定地点彻底清洗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专人管理,有严密封闭、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有明显医疗废物警示标记和严禁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记。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七、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与医疗废物转联单记录,资料保存3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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