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6-01-26 17:17:53 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15篇[推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考勤制度15篇[推荐]

教师考勤制度1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早班教师7:10,中班教师7:20到岗,生活教师7:30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勤。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行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前请假,就应按排好班级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因急事请假,应电话及时通知幼儿园及班级教师,回园后补假条。

  4、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1、幼儿园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按排特色班。

  三、工作时间

  早7:10 、7:20 、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2:30上班,下午:5:30下班

  各班教师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具体按排。

  2、法定假日:员工享有下列带薪假:元旦1天,清明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7天。

  四、病假、事假、旷工

  病假:

  ①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园长同意方可请假,病假每天扣当月日工资70%

  ②急诊不能来幼儿园请假;应立即电话向幼儿园报告,康复上班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报园长签字。

  ③患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离岗治疗,康复上班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回园上班,员工病假住院期间按工资总额50%发放。4)病假无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由本班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②事假一天扣当月全勤,全年累计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没有年度全勤奖,三天以内年度半全勤奖励。(3)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

  在工作期间,没有向领导请假擅自休班满30分钟以上者做旷工处理,扣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当月3倍日工资,矿工两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婚、丧、产假

  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婚假:在职职工享有五天带薪婚假,享受婚假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丧假:员工如遇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天,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产假三个月,享受基本工次,福利及劳动保险,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哺乳期六个月,每天1小时。

  教职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为准,月末办公室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2

  一、上下班:

  每位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早晨行政值班人员于第一节课10分钟前到岗,铃响后检查各班情况。要求班主任第一节课到校检查班级,特殊情况须向值班人员说明。所有教师须在第二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第三节课后签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无课教师可不坐班,但班主任除外,否则班级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请假:

  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提前写好书面请假报告,请假半日之内经教导处批准并存档,方可离校;1周内经分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1周以上者须经中心学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请他人告知行政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教导处,请假教师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交教导处存档。教师进修或函授视情况而定,凡病假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凡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课论处。

  关于特殊假期的规定:

  1、教师婚假5天;

  2、子女结婚1天(计算假期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

  (2)配偶及子女丧假7天(计丧假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4、产假:

  (1)基本产假3个月。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1个月。

  (3)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1个月。

  (4)难产延长15天。产假假期从请假之日或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

  5、男教师在子女出生时享受3天的假期。

  6、凡请假人员必须在假期结束后即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还须续假者,按事假论处。

  若遇节假日,则不顺延。

  三、上课:

  教师应该按时上课,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堂,凡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旷课;凡上班期间吵嘴打架,酗酒等影响正常教学,视为旷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准抽烟,接打手机、在教室外走动,发现一次扣5元并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不准私自隔天调课,否则按旷课处理(出差、会议、考察交流除外),当天调课原则上不准,特殊情况由教导处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公事人员尽量将公事期间的课程自行调节,并报教导处备案,否则教导处有权按事假论处。

  四、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

  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凡无故不参加者(请假除外),视为旷课,校会、开学会、结束会均按2个课时计算,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按1课时计算,校内教师学习、培训每天按4课时计算。

  五、考勤奖惩:

  1、教职工月考勤奖60元;

  2、教职工学期满勤奖为80元。

  3、所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从考勤奖6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4、病假每节课扣10元(绝症病人、危重病人、因公受伤者除外),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教师生病住院期间每天只扣5元(凭医院出院证明和医疗结帐单),修养期扣代课费,无课者病假每天扣10元,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住院者除外),处理方法在原有病假处理的基础上扣除年终奖金的50%。

  5、事假每节课扣15元,若事假者当天无课,每天扣15元,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

  6、旷课每节课扣30元;

  7、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无故缺席者按相应的课时数作为旷课处罚;

  8、在婚、产、丧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或因学校要求提前上课,学校按每节10元发放津贴;

  9、教师代课金每节10元(不分职称)。

  10、全年病假(含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超过20天,不发年终奖(按第13个月工资扣除)。

  11、兼职人员病事假按周课时的每天平均节数扣除。

  12、每学期允许教师有两天假期,学校不扣除相关费用,但教师必须安排好假期间的课程,并报教导处备案。

  六、考勤与教师考核挂钩:

  教师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事假累计10天或旷课达1节者(教师进修、因公事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也不得参加学校各科评优。违反宣州区教(20xx)6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条例处理。

  七、考勤结果每月累计一次,并公示。

  八、本制度自二2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聊天、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教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教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讨论决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教师自行找代课教师的,必须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安排好代课教师出现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教师的'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的教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教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须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5、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报酬。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教师考勤制度4

  一、“阳光假”制度

  学校特设“阳光假”,全体教师每人每月半天(4个小时),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者人人均享。具体内容:

  1、到校时间:每日值班领导7:20前;班主任每天7:40前;其他教师每天上午7:50前。

  2、离校时间:教师下午16:30;值班领导下午17:00,若遇特殊情况,如学生托管、学生集训、比赛等需学生离校、清校后方可离开。离校前需做好值班记录。

  3、到校后,教师本人自主打卡签到,特殊原因打卡不成功需到教务处说明情况,无故不打卡将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若迟到,到校后需第一时间到教务处说明迟到原因。迟到时间计入事假,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除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工作外,凡病、事假均计入教师考勤,并累计到个人“阳光假”中,超出“阳光假”时限的按标准折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计算标准:请假80元/天,若担任班主任,同时扣班主任岗位贴45元/天。连续请假一周及一周以上跨双休日计算。同时,干部请假,副校级每天60元/天,中层正职每天50元/天,中层副职每天45元/天。

  二、请假制度

  1、教师请假需由本人亲自提出,请假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为主,原则上“必须本人去办,必须本时间去办”否则一律不予准假。

  2、教师请假实行登记制度。请假时需由本人到教务处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原因要填写详实。假满后需及时到教务处销假。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的',假后需补填。

  3、学校准假后,3天以内(含3天)或6节课以内(含6节课)的,请假教师需提前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单》,教务处核准后方可实行,否则无效。3天以上或6节课以上的,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按每节课课时津贴扣除。(公假除外)

  4、病、事假应提前一天按学校有关规定请假,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两小时请假。请假半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半天以上由教务处报校长室。若请假半天,仍需继续请假的,需教师本人报校长室。

  5、凡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要有医生建议或医院假条。连续病假超过5周以上,20周以内的,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及各种缴费单据;未办理住院手续的需提供就诊病例、药费缴纳单据等,若以上内容均无法提供,记旷工。累计旷工1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解聘。

  6、累计或连续病假满1个月的,需按规定填写局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备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情况月报表》,并提供医院诊断病例、三甲医院以上开据的假条或药费缴纳单据等予以备案留存。

  7、上班期间,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无故外出视为私自离岗,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相关说明

  1、学期内凡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使用阳光假者均可在学期末获得200元全勤奖。

  2、他人代请假或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视为旷工,旷工以请假的3倍扣除。

  3、请假合计满3周扣除1个月的基本考核奖。

  4、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5周以上(含5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一个学期的,年度考核不得定级。一个学年度内,连续或累计病假6个月,依规办理长休。

  5、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

  婚假:提倡教师在寒暑假结婚,婚假3天。

  产假:顺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共158天,剖腹产计划内生育98天+60天(晚育)+15天(剖宫产),共173天,双胞胎每增加一胎+15天。刨宫产又同时多胎者产假不累加。男教师陪护假3天。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3天,岳父母、公婆1天。

教师考勤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整顿教师劳动纪律,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东光县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学校行政后勤人员提前3—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5天离校。(按学校工作具体安排与完成情况而定)

  4、按东光县教育局或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二、准假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一般为7天,晚婚的(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以另奖励婚假15天(即22天)。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可以申请产假。产假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另奖励产假45天(即135天);男教职工给7天公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平均值发放。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假7天;女结扎假15天、上环假3天、人流产假7天,其它情况再议(以连镇镇政府计生委通知为准)。

  4、丧假: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

  者、公公、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者、公公、婆婆、子女)婆婆、子女)办丧事5天假(不含二次丧事);以下亲属(指外祖父母、伯父母、舅父母、姑及姑父、姨及姨父、兄弟姐妹)办丧事3天假,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准假。公假时长为文件或通知时长,类似情况只做记录,不影响考勤,超出部分将不视为公假,并按相关规定记录。

  6、事假:每小时扣0.25分,不计全勤;教职工因正当理由,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允许迟到或早退超2小时为旷工,旷工时间从规定工作时间计,并按实际时间计算。

  7、病假: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没有以上手续不按病假论。教职工病假期间,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8、因公负伤的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按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的平均值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学期内累计请病、事假5天者只记录考勤扣分,累计请病、事假T(4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连续请病事假达一个月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并从第一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连续请病事假达两个月的的扣发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注:每次请假间隔2天内视为连续请假。T表示请假天数。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三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跨学期超过六个月的,扣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七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9、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主管主任批准,1天以上15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事假、病假15天以上必须本人申请,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并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表》。

  教职工一次请假十五天以上的须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登记表》,教职工一次请假最多两个月,需要继续请假的须出具证明,由本人或近亲属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10.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不能到校向主管考勤领导打电话(接通有效)。发信息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非工作时间内请假打电话另加发信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半个工作日内应及时补写,无论任何假,请假前必须申请,回来后销假。不销假者继续计算请假时长,请假没有假条一律按旷工论,请假期间必须自行安排好所有工作,并把安排情况报相关处室,并由相关处室监督执行情况,安排不合理或因此耽误工作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限已满,如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从假满时起按旷工论。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工、离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外出)暂离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半小时为单位,后勤人员出勤以后勤相关考勤办法执行,由主管人员负责统记。各种会议、活动以小时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每周统计,每月公布一次(发放各年级组)。教学人员未经允许离开教学区(餐厅和宿舍楼北墙)计为离岗(学校规定的教师活动时间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等除外)。

  3、主管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师出勤情况,任课教师出勤情况除每天四签到外平时随机抽查,外出不与主管考勤人员请假,被抽查到教师按旷工半天处理。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会议及时参加,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并把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午、晚自习)调换必须报教导处,空岗按旷工半天论处。

  6、值班教师值班期间离校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值班人,值班教师课间不自觉值班,被发现一次计事假半天,被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加倍计,如没有及时发现学生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计旷工半天,并追究值班教师相关责任。

  7、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学校可给予每天两次,每次相当于1节课时间的哺乳时间,执行十个月止。其他时间考勤相同。

  8、接送孩子(原则1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向教导处、校长申请,申请批准后向办公室转告,可按实际情况给与相应时间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时间计考勤。接送孩子期间不准误课。

  9、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属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两个小时以上的;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虽获准假但工作未安排好,误课缺岗的

  (4)请假期限已满,没有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的;

  (5)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安排,在规定的期限未到岗上班的;

  (6)伪造事实,出具假证,欺骗领导准假的,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无故旷工的,扣发旷工日的全部工资,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除扣发日工资外,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学年内累计旷工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没有早退、迟到、暂离、值班空岗、不参加会议等情况为全勤(以假条、考勤记录、查岗记录、外出记录、值班记录、会议记录为准)。一学期全勤者在考勤考核量化分数中加5分,考勤量化分数并运用于相关量化考评中。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2、每学期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每学期请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者(不含法定假、病假)扣除量化中考勤一项得分外,师德评定为不合格,并上报县局处理,不准参加一切荣誉的评定,不准参与职称的评聘,不享受本校福利待遇。

  3、每月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扣除该月考勤得分。

  4、事、病假每小时扣0.25分;迟到、早退(不超过2小时)每小时扣0.5分;旷工每小时扣1分;离岗每小时扣0.8分。

  五、解释与修改:

  本办法解释与修改权归属办公室。

教师考勤制度6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包括朝读、晚自习)集会和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均予以考勤。

  1、考勤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和考勤机规定时间为准。

  2、考勤办法:采取自觉考勤与监督管理相结合。

  A、自觉考勤(刷指纹考勤)

  ①、考勤机刷指纹每天四次,按规定时间自觉去刷。以学校铃声为标准在5分钟以内为正常上班,超过5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不请假视为旷工,无请假条请假无效。

  ②一月内无请假、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等现象视为全勤。

  B、监督管理(年级和学校随时抽查或记录)

  ①朝读、晚自习、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年级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以年级组记录为标准。

  ②为防止少部分不自觉者刷指纹后又离开,学校领导、值周领导以及教务处年级组等相关人员将对教师的`上课坐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坐班时间不允许私自出校门、回宿舍。

  3、处罚

  ①公、病假除外,一般性请假(两节课以上,含两节课)请假一次扣3元;一天(每五节课为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一次扣5元。

  ②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校运会等)一次扣发津贴2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5元。

  ③不履行请假手续或办理请假手续后超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津贴40元,半天20元,一节课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发5元(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者视为误课一节或旷办一节,一次扣发10元。

  ④学校领导、值周领导以及教务处年级组等有关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实行签名,除上课教师外,如有特殊原因没有签名的必须在5分钟之内补签,否则视为旷工。坐班时间私自出校门、回宿舍发现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

  4、考核范围为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每周考勤结果由校长办公室进行全校公示。

  5、处罚金额从每月发放的课时津贴中扣除。

  6、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师考勤制度7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8

  一、教师要提高加强纪律的认识,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应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二、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两天,个人的事尽量放到星期天去处理。

  三、保证在校签名制,不得代签或不签。

  四、做为学校,每月要做好考评工作,按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请假扣1分的规定,做好教师评价表的填报。

  五、对个别不重视考勤的教师要提出批评,促使加强认识,做好考勤。

  六、对于全期表现好的要给予奖励,差的要提出批评,并从积分中扣罚。

教师考勤制度9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教师考勤制度10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团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教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4、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5、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6、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8、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团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午时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我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景,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团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一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分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与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视执行。

  一、请假制度: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方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担当。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担当。

  3、事假:无特别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前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前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前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厉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全部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纳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视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13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或考试通知单以及考试准考证交由校长签批意见。

  4、凡请长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按照相关文件指示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14

  随着学校发展的要求,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经本人书面申请,自行协调好工作后,由年级主任、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请假材料交校办,由校办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可以请假及允假时限,如会议通过研究同意请假,须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未经学校会议确定同意请假而强行离校者作旷工处理。并按上级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处理。

  6、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内的原有工作自行协调,请人代替。如出现工作空档无人接替现象,由请假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学校有关处罚。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安排,确定工作接替者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满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节课20元予以补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职工作为旷工(课)论处。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请假审批手续

  (1)一天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校办存档。

  (2)一周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校办存档。

  (3)一周以上:写出书面申请-校长批字-报市教委批准-校办存档。病假需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管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剖腹产的还要提供剖腹产证明。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校办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考勤检查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处室、年级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检查登记。

  2、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为上午第2、第3节课,下午第1、第2节课,由当天值日组负责检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应自行向当天值日组长报告或请假,未请假如检查时间不在岗,一律视为缺席。

  3、教职工例会、升旗由校办负责考勤,年级例会由年级组长考勤,部门例会由部门考勤。

  4、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情况由德育处每月汇总,报校办和教务处。

  5、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办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6、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4周岁的教师,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满56周岁至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至54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应坚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但教育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或根据学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督查和听课,学校不作考勤要求。但应参加升旗、各类会议、集体备课和教研。

  8、因身体等其它原因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未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而又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不作考勤,但应根据学校要求随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处罚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旷课1节扣2分,扣款20元;无故旷工达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旷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5、在岗位聘任中,该学期请产假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标准每学期3.5分)取竞聘同层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该学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所在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取教辅后勤人员的二档标准计(2.8)分;请产假人员在请假期间按满工作量计算(标准每学期1分),请病假人员的工作量计分按实际请假时间每月扣0.2分计算。

  6、聘请人员应按教职工同等规定执行。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书记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教师考勤制度15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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