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时间:2026-01-25 07:28:53 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典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典15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1、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2、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检和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和设施保全部组织实施。

  3、每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用消防知识智力竞赛、书面测试、授课等形式进行的活动,由单位工会、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

  4、每年对全体义务消防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5、对市安委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组织配合,并及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传达贯彻。由单位工会、保卫部实施。

  6、建立新员工(包括招商、租赁、厂方促销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员)上岗前培训档案,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凡未经过培训的'一律不发工号证上岗。由单位工会、人事部、教育服务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

  7、建立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台帐,把各部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8、下列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机构培训:

  a、消防安全责任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

  c、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一、目的为了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同煤天建钢铁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2、安全处负责落实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3、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公司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参观证。

  5、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和危险源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部门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五、工作程序

  (一)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安全处长、各相关厂处主要负责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上述人员发生变化时,安全处要及时安排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人力资源处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处负责实施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从事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安全处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安全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三)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

  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公司级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安全处负责实施,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4、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人力资源处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

  5、现有员工的培训

  a 人力资源处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培训。

  b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c 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d《培训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Ⅰ培训具体日期

  Ⅱ培训项目名称

  Ⅲ培训教师

  Ⅳ培训对象

  Ⅴ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

  Ⅵ 培训考核的方式

  e 每次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f 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g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单位应将《培训实施计划》、《培训签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6、转岗员工的`培训

  a 对调换岗位的员工,由各单位负责岗位培训。

  b 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按转岗人员《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的二、三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四)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1、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建立公司员工的培训档案, 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包括:

  a 岗位名称

  b 培训日期

  c 培训项目名称

  d 培训考核结果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并在档案中记录上一条中规定的内容。

  (五)培训记录的保存

  1、公司人力资源处保存公司一级培训的记录。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保存二级、三级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 档。

  3、培训记录包括:

  a 年度培训教育计划

  b 员工培训登记表

  c 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资格证书、试卷)

  (六)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2、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安全处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七)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2、公司安全处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六)培训教育管理

  1、人力资源处应经常征求安全处、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处应配合人力资源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4、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人力资源处应记录变更情况。

  6、人力资源处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处分析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7、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8、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说明

  本制度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朮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本事。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事,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景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景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必须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必须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为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科主持。

  二、培训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第二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第三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

  三、安全培训定期举行,企业负责人培训每年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

  四、培训学习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或因故缺席。

  五、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没有参加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六、培训学习内容为交通安全法规、相关条例、制度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一、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公司将对管道施工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由技术总工讲授,参与培训后进行培训记录,保证培训人员切实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必要时,公司将请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开展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救援知识,有效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熟悉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方法及技能。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应急响应及预案、应急救援、逃生避险等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经常性地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保证安全。

  2、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本岗位的工作性质、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及特点,重大危险辨识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②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消防设施、消防器村、特殊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3、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教育

  结合本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的强化训练,以满足在本岗位突发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初起险情时,能够熟练和正确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险情扑救和控制,减少和避免人身及公共财产损失,并且为专业消防救援争取有效时间。

  基本技能培训包括:

  ①各种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②室内外消火栓的正确使用方法;

  ③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④消防报警系统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

  ⑤专用消防工具、器材的使用方法。

  4、应急响应及预案

  加强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防护知识,提高员工在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冷静对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应急抢险技能、紧急避险和逃生教育、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内容是较为重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也是员工所应必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员工应熟悉本岗位逃生路线、避险场所、现场施救等常识,减少或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教育培训形式及要求

  1、培训形式

  ①外请专业消防人员授课或讲解,从理论讲座、实际操作演示、事故应急预案、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开展教育;

  ②各部门自行组织从岗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消防教育。

  2、培训要求

  开展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是指:懂本岗位危险点、危险源,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预防险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知识,懂避险逃生;四会是: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会扑救和控制初起险情,会现场施救方法;

  ②员工变换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③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结合工作岗位和性质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关消防安全教育;

  ④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作为日常性工作时常开展。

  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培训、考核、记录的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把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有关消防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编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一组织完成对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1、要求全员参与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对不按时、按计划接受培训的员工,下发补训通知单,对未接受补训的员工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对拒不服从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要求的员工,单位应作出严肃处理意见。

  2、对初次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处以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并进行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者,按待岗处理。

  3、消防培训考核分消防理论知识考试、消防设施、器材、特殊防护用品实际操作和使用、危险辨识、现场提问等方式开展,具体由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第十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演示文稿、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十三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第十六条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第十七条总裁办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

  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标志遮拦、覆盖。

  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一条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位防火负责人统一上报保卫处。

  第二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

  第四条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

  第六条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雷电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委员会责任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并严格执行。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车间手机随便充电等行为。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物。

  6、配电房、发电房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禁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

  第二条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

  第四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

  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不少于5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还要接受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

  2、公司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3、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5、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7三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分为三类: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2)项目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电击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三级作业环境:进入第三级环境中作业,应对作业面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进入二级环境中作业,作业者应携带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公司可以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一、高空作业基本要求

  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裤口要扎紧。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定要高挂低用。即阍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过多,要平均摆放。下班前要清扫一遍,将工具和剩余材料运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和防钢丝绳断裂装置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5、夜间施工时,操作台、梯道等均要设有充分的照明,灯泡要设有保护罩,高空作业使用的电压,要使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6、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栏,并挂牌警示,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在危险区的通道上要搭设保护棚,以保护出入人员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或引起火灾,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下风。

  8、在高空进行各种用力较大的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闪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附近有脚手架可已安装好构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要逐步撬动,不得急于求成。

  9、地面操作人员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或正在吊装的构杆下停留或通过。

  10、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11、在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绳子与固定的构件绑牢,夹角为65~70度为宜。

  二、结构吊装要求

  1、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高空的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全部机件,并经过空车和重车试运,对于安全抱刹、限位器在施工中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2、起重机行驶道或作业面必须平整、夯实。防止倾覆,横过铁路时,设保护钢轨设备,如铺设枕木、板材等。

  3、严禁超载吊装。

  4、禁止斜吊。

  5、双机抬吊时,对起重能力进行合理分配,并在操作时统一指挥,互相紧密配合。

  6、绑扎构件吊索在起重前进行计算,绑扎方法正确牢固。所有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7、不吊重量不明的构件。

  8、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9、指挥人员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听从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0、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

  11、起重机行使或作业时,避开电线,防止意外发生,水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

  12、在同一施工现场中多台吊装设备交叉作业时,两机吊臂高度要错开最少数5m,水平距离5m以上。

  三、安全网搭设要求

  1、在施工中必须支设3m~6m宽的安全网,高空施工时,除在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外,还要在中间悬挑固定一道安全网。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积物。两网的`搭接要严密,不得有缝隙。支搭的安全网直到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2、新的安全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合格的检验记录。

  3、安全网使用前,必须作破断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要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0mm。系结点要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又不会散脱的原则。

  5、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要靠紧或重叠,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力不得低于其网绳强力。安装好的安全网,要经过现场领工的仔细检查。

  6、安装平网时,要外高内低,控制在15度左右,网不宜绑紧。

  7、网的负载高度不得超过5m。

  四、其它有关要求

  1、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在体检合格确认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症状,并通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在全部熟悉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要思想集中,防止发生通行过程中踏上挑头板,被预埋拌倒等事故。

  3、高空焊接时,避免焊点灼眼、发生下跌事件,故要做好护眼装置。

  4、操作人员不准穿硬底皮鞋。

  5、焊接的电焊条焊头及时回收。

  6、报废的绑线、安全网,没有利用价值的板材等及时回收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

  第一条

  为规范场站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培养安全意识,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应积极采取各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条

  站长和安全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

  应坚持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第五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记录备案。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七条

  场站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八条

  场站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通过反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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