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5 05:32:42 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管理制度实用【15篇】

企业管理制度1

  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1.20消防设施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车间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4.1.21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如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2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

  4.2.5.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

  3、责任人:研发部、生产管理部

  4、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

  4.1.5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

  4.2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

  4.2.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4.2.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

  4.2.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3尘毒的治理和防护

  4.3.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

  4.3.2生产过程中,如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

  4.3.4如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

  4.3.5如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3.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

  4.3.7如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

  4.3.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

  4.3.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4.3.10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跟踪进行岗位的监测化验分析,并记录检测结果,上报分管部门。

企业管理制度2

  一、管理制度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临时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库。

  4、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做好检查、登记。

  5、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等障碍物品,以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6、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对油库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按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9、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10、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11、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2、安全防护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库存放,记录登记清楚,做到紧急情况下能及时使用。

  13、罐区、装卸油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任何携带任何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14、油库值班人员必须每天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并每2小时巡查油库区域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15、油库值班人员在有如下的严重违纪情况下将予以辞退:

  1)达到公司和部门的'相关辞退条件时;

  2)在油库区域内抽烟、饮酒;

  3)在油库区域内用手机打电话;

  4)发现油品被盗一次;

  5)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程一次;

  6)报表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全,警告达到三次者;

  7)油库出现无人值守情况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巡查、上班睡觉、脱岗、随意允许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油库区等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警告达到三次者;

  16、如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

  17、此制度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正,在新的制度未出台前,以旧制度为准。

  二、防火防爆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三、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7、每季度定期检测一次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是否正常并上报公司安全部,如有异常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8、安全部门根据油库每季度的检查结果对油库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工作进行复查,如发现检查结果与油库上报的结果不一致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四、消防管理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设施配置

  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

  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六、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七、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企业管理制度3

  一.企业管理制度

  我们知道,法律、法规、规章是整个社会层面的制度。而一个组织内部的规定、纪律、流程等是这个组织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要求企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为准则,是用来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的。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违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健全和发展等阶段。

  美国哲学家霍布斯假设了人类的原初状态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每个人都想维护自身利益,都企图侵占别人的利益,没有正义,没有规则,他认为这种“自然状态”下人的生活是悲惨的,于是为摆脱此种境况,人们便建立契约,确立利维坦(权力团体)约定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从而结束人类混战。可以看出制度是人类从实践和经验中积累起来通过规制个体行为,从而使集体行为达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稳定性、有序性、规范性的优势和特点,因而借助制度,人类才能把相互间合理的行为固化下来,形成准则,从而使社会和群体逐渐进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力量,能使群体朝着最有利群体的方向不断前行。任何集体中或集体之间,都有制度安排,否则整个社会、集体就会混乱、无序。

  二.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宏观上

  1.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使企业处于稳定、持续运行状态;

  3.对法规和政策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二)微观上

  1.把企业员工、部门的目标、思想、行为,聚集到企业经营管理总目标上来; 2.奠定员工、部门的自我约束机制;

  3.使企业内部管理权力运行程序化;

  4.实现企业管理系统化;

  5.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

  6.促使企业组织持续稳定的发展;

  7.增多了企业的可控性、权威性;

  8.推动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9.促使企业经济民主化。

  三.发挥管理制度作用的途径

  (一)要建立一套体系健全、内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层要制定健全的制度体系,覆盖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兼顾制度间的协调性;明确效率优先,逐步健全。

  2.制度建设者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了解企业文化,了解相关的经营、管理要求,要客观、公正。

  3.对于制度内容的要求是:所依据的资料必须要全面、准确,能反映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面貌;根据实际需要设计相应条款;要明确、翔实,便于理解;要以发挥激励作用为目的;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员工达成共识。

  (二)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公正、持续的执行,这是发挥制度作用的关键。

  (三)要做好制度实施推进的`培训、指导工作,以及执行状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四)制度要随着企业的发展、环境的转变、经营管理范畴的变动而不断健全、更新,以推动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

  1.企业管理制度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推动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推动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

  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

  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

  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

  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

  7.保证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企业管理制度4

  1.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挑战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通报,自20xx—20xx年期间,电力建设行业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77起,死亡224人。按事故等级划分,共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江西丰城11.24坍塌事故),6起较大事故,无重大事故,其他均为一般事故,如表1所示。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事故类别划分的20类,对已发生的77起事故进行分类统计,事故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及地质灾害事故类别,如表2所示,事故分类别占比如图1所示。从近5年统计分析数据可以看到,电力建设行业人身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江西丰城事故后,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5起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仍有反复;发生频次较高的是高处坠落和触电事故,分析其原因,大部分是由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安全装置缺失造成的。在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下,大力开发清洁电力能源项目,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实施供应侧清洁替代的新发展格局已成为必然趋势。但是,随着电力建设市场主体多元化、承包模式多样化、客观自然条件复杂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控难度也在不断增加,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面临着诸多挑战。

  2.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衰减、层层弱化,安全生产工作根子不稳、基础不牢。

  2.1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随着各方管理要求的不断增多,企业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繁多,编制质量不高,针对性和适用性较差,离现场实施有差距,沦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样本,制度的严肃性和刚性不强,落实普遍不到位。

  2.2安全生产投入方面

  安全生产费用虽然为工程招投标不可竞争项,但现今工程恶性竞争严重,往往低价中标,安全费用按照2%比例计提,而水电建设项目使用的定额陈旧,合同总价较低,甚至部分不包含主材费用,安全费用容易被缩减。而安全费用拨付滞后,导致投入不及时,部分项目亏损,为节约成本,往往降低安全投入,将其作为利润,导致安全条件得不到基本保障。

  2.3分包安全管理方面

  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部分存在关系分包、挂靠分包等现象,项目管理人员顾忌其他,不敢大胆管理,容易形成“以包代管”局面,且多数分包单位自身安全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缺少执行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现场安全管理弱化。

  2.4安全标准化方面

  目前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多为综合性工程公司,涉及水利、电力、公路、建筑、市政等多个行业领域,涵盖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业务。而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分行业管理,企业要在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负担沉重。而在实际生产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难以在施工现场全部落地,与实际管理呈现“两张皮”的现象。

  2.5应急能力建设方面

  应急资源调查不充分,应急预案不切合实际,各级预案未逐级衔接,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应急组织体系不合理,应急队伍建设较薄弱,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足或素质不满足要求。应急培训组织不规范,应急物资和应急通讯等应急保障能力待提升。日常应急预案演练次数少,参与度不高,未把演练当成实战对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极易应急处置无序。

  2.6安全信息化方面

  安全信息化建设还停留在以信息录入、附件上传的方式来存储,未真正对基层安全管理起到实质性的.帮助,未真正减轻一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安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先期投入和后期维护费用较高。

  3.新发展格局下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3.1统一行业制度建设要求

  (1)行业层面牵头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基本规范,管理制度要从“大而全”向“精而准”“精而减”转变,加强针对性,强调操作性。(2)各级检查、督查、考核应将重点从查安全管理制度、资料全不全向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方向转变,减少形式主义、痕迹主义。(3)督促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一岗一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提高知责、明责、履责和尽责能力。

  3.2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国家和行业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应以工程概算费用为标准按比例提取、单列,并作为工程招标不可竞争项,在实施过程中应随着工程进度结算给施工承包单位,不受投标合同价影响。同时要强化安全费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惩罚力度。(2)行业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安全费用实行预付款管理制度,最好按产值计划实行动态预付款。(3)强化分包商安全投入管理。项目与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分包单位凭发票和安全投入工程量结算单进行结算,强化监管。

  3.3重点整治分包违法违规

  (1)分包商作为法律地位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分包商总部对现场的检查。同时建议行业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分包商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应为分包商,改变其处罚“成本”过低的现状。(2)加强分包商安全行为治理力度,将分包商纳入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包人员数据库并实行“黑名单”管理,健全分包商考核评价机制。(3)清晰总包与分包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总承包商对分包的深入、有效的监管路径,各自发挥优势和特长。

  3.4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地

  (1)行业标准化达标建设共性工作互认,减少企业在不同业务需求产生的标准化达标工作负担。(2)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地,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①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绩效要和考核、奖惩挂钩;②是编制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图册,有效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③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评审手段创新,提升工作效率。

  3.5持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各层级、关联方之间做到接口顺畅、上下贯通。预案应结合实际,简洁明了,去繁杂重实用。(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具有不同专业特长、能够承担各类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3)提升应急演练及评估能力。强化参建单位联合演练,提升应急联动效应。推广情景演练、桌面演练流程技术和VR技术应用,提升演练质量和实效。

  3.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1)承认电子签章,解决培训教育、会议、隐患排查、技术交底等签字问题,纸质化向电子化资料转变,实现线上办公。(2)在信息化基础上推行智能化管理。建议行业组织专家,形成安全管理大数据,如常见隐患数据库、常见风险数据库,在信息化建设中与工程各类监测设备设施(比如高边坡、基坑、隧洞变形自动检测报警提示装备)联动、与实名制门禁联动、与视频监控系统(比如违章、隐患自动抓拍系统)联动等,实现各类先进管理手段与信息化系统集成的管理思路。(3)推动电力行业“智慧工地”建设,推动人脸识别技术、二维码技术、定位技术、可视化技术、机器人技术、智慧门禁系统、隐患自动识别系统等智能化产品和新型工器具装备的应用,提高电力建设项目智能化水平。(4)国家或行业出台相关政策,单列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不挤占安全专项费用。

  4.结语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扎实推进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作者:詹安东 张银

企业管理制度5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难点

  1、企业重视不够

  当前,有不少企业重“红伤”轻“白伤”的现象突出,虽然重视“血淋淋”的伤亡事故,但对职业危害却视而不见。这是管理部门没有去研究职业病发病特点所致,没有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来认识这个问题。更没有从可持续的发展高度来看待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

  2、管理不落地

  蓄电池企业虽然经历了很多年,但其真正的壮大发展是近几年。由于快速发展那就造成其管理出现瓶颈。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对职工健康不重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措施;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防护设施简陋;安全基础管理混乱,“三违”问题突出,职业危害现象严重。

  3、不具备可操作性

  企业找不到国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没有制定制度的依据,所以企业关于职业卫生方面的制度不是没有,就是过于简单,要不就是没有可操作性。总之,目前可操作性规章制度已经制约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可持续推进。

  4、员工不理解

  蓄电池企业员工基本上都是当地农民工,知识结构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尤其对法律法规及基本自我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如:口罩的标准带法,就是不执行,因为影响呼吸;下班就是不想洗澡,因为耽误时间,麻烦等。

  5、体制不畅

  一般的蓄电池企业都没有专职的职业病管理部门,都是监管部门。员工由生产负责管理,生产一般以产量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却没有任何一个企业会提出职业病防治第一。这就造成监管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本来现场职防做不好监管部门可以叫停生产,但实际生产会认为产量更重要,不能停产。所以监管部门只有责任,却没有履行职责的保证。

  6、编制人员不到位

  多数企业没有落实职业病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设备,没有监测检验设备、没有专业技术监管人员,所以,职防监管部门要完成这一任务是非常艰难的。

  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方法与途径

  1、梳理关系,建立机构

  各企业职业病监管部门,要结合本企业实际,以如何能开展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为前提,争取得到企业一把手的`支持和帮助,尽快建立监管机构,并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参与其监管。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抓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运用企业内部报刊向全公司员工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板报及例会、专项会议等开设栏目,组织研讨,开展职业卫生有关征文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识别,搞好自我防护。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正确运用真正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培训,提升管理队伍能力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成立后,要以搞好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为重点,加快管理队伍能力素质的提高。如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考核制度》等法规、制度以及有关职业卫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凡参与管理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以适应职业卫生管理职能的转变。也可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聘请有关专家教授,为本公司高管、生产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讲课;必要时可派人到有先进经验的蓄电池同行进行考察学习。

  4、明确职责,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必须确定生产部门才是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部门,是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只是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要求监督检查员工个人、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生产部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企业管理等部门要相互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且每月要召开一次通报会。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地位,企业应尽快修订、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考核制度》等,以便于按制度履行职能;并应及早出台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办法,以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有章可循;同时提前修订、完善职业卫生相关操作方法、标准动作、技术标准等,以便生产管理部门遵照执行。

  2、调整职能、职责

  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生产部门就是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的第一主体、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管理、作业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员工职业卫生相关操作方法、标准动作、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培训等。职防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相关操作方法、标准动作、技术标准等要求的编写;相关培训知识的整理、编制;负责后续的监督检查。只有我们共同努力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以职业病预防、治疗为重点。才能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稳定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4 设备的检修

  4.4.1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2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企业管理制度7

  为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经理部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进出场管理

  1、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带安全帽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佩戴本经理部胸卡、统一着装,胸卡上应贴有本人照片,写有本人单位、姓名及职务。无胸卡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2、 本经理部自有的设备、材料进出场的出门证由副项目经理审批。没有出门证,本经理部门卫不予放行。

  二、现场人员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宿舍内要保持清洁,被褥及洗漱用具要摆放整齐。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2、 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乱仍果皮杂物和烟头,严禁有赌博行为和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 严禁留宿非本单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4、 未经批准,各种材料和机具严禁带出工地,如发现按偷盗行为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本经理部计算机上,在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应加强计算机工程软件的学习,达到熟练使用。

  三、罚则

  本经理部员工违反本规定任何一条款,每一次罚款50元至100元。

企业管理制度8

  一、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二、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

  五、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七、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八、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企业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对设备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使设备功能满足公司水泥生产全过程的需要。

  第二条 运用技术、经济、组织等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安装、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含工业建、构筑物)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总责。主管副总经理代表总经理,对本公司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如下:

  1、 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各级领导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公司情况,组织审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2、 组织审定公司的设备管理规则,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设备的大修理计划,把设备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3、 协调好生产与维修关系,以及公司各部门与设备管理,有关的业务横向联系,严禁生产中拼设备。

  第五条 维修部为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对主管经理负责。其职责如下:

  1、 具体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 组织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状态监测和维修新技术、促进文明安全生产。

  3、 定期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考核工作。

  4、 监督、指导全公司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

  5、 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参加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工作和会议。

  6、 负责设备档案及各种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由一名领导主管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维修部的领导.

  2、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3、 负责对本单位主要生产设备执行日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维修部。

  4、 负责提高本单位的大、中、小修计划,且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同时要将相关的技术资料报给维修部。

  5、 参加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措项目工作,并做好验收工作。

  6、 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7、 负责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抢修工作,组织一般事故分析。

  8、对本单位的继电保护、高压电气设备、各种仪表在运行中有异常现象及时向维修部通报。

  第七条 安全生产处、维修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目标

  第八条 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第九条 年度大修理完成率达90%以上。

  第十条 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条 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条 减少故障和一般设备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 概念、标准

  第十三条 全员设备管理

  是一种全效率、全系统、全体人员都参加的设备维护与维修的管理制度。其特点是:

  一、公司最高领导层、管理人员到生产服务人员等所有与设备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全部参加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对设备寿命期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三、使设备全效率达到最高水平。

  四、设备维护检查方面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五、在设备预防修理方面实行状态维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对设备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教育。

  第十四条 设备命名统计原则

  一、命名原则

  1、以设备具有的核心功能作为设备名称。

  2、设备分类:一般分为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科研与检验设备、基础设备、办公设备等。

  3、每台设备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独立设备(包括附属设备和附件),在使用上能体现其独立性,在构成上能体现其完整结构的齐备性,一台完整的设备应包括原动机部分、传动部分、执行部分、控制系统、辅助系统、技术资料等,计算机系统等还包括软件资料。

  二、统计标准

  1、达到主机设备标准的按主机设备认定。

  2、非主机设备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设备为主要组件,以及为其单独提供服务的所有设备的组合构成单台设备。

  3、为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提供服务的设备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务对象中。如低压动力配电盘、中心稀油站、操作台(盘、箱)等。

  4、基层单位低压配电室的配电盘包括达不到主机设备标准的变压器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5、高压开关柜、避雷器柜、高压功率因数补偿柜等高压柜均按单台设备认定。

  6、各种机床、车辆、30KVA以上电焊机、双踪电子示波器及价值20xx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种试验机(台)和测量工具等均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7、控制用计算机系统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三、统计办法

  1、设备分类代码:生产设备—01、运输设备—02、科研与检验设备—03、其它设备—04。

  2、设备由维修部统一编号。

  3、单台(套)设备统计时,须填写其附属设备,如减速机、电机等。 第十五条 主机设备

  挖掘机、潜孔钻机、矿用汽车、石灰石破碎机、生料磨机、循环风机、窑尾大袋收尘器、回转窑、预热器、高温风机、罗茨风机(75KW以上)、大型减速机(500KW以上)、选粉机、包装机、桥式抓斗起重机(含轨道)、均化库侧取料机、桥式卸料机、入预热器(生料库、辊压机、水泥库)斗式提升机、煤粉转子称、DCS控制系统、篦式冷却机、槽式输送机、空压机(20m3以上)、变压器(500KVA以上)、主供电回路电缆、大型工程机械、大型电动机(500KW以上)。 第十六条 设备的基础技术资料由维修部负责收集整理、测绘、存档。 第十七条 完好设备标准

  一、设备运转正常。

  二、零部件齐全、完好,磨损及腐蚀不超过规定标准。

  三、传动、润滑和冷却等系统正常。

  四、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五、无超温、超压、超速、超电流等现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设备达到“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松动、无油污),“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电、不漏风、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术资料齐全。

  第十八条 设备渗、漏油认定标准

  一、渗油:油迹不明显,油迹被擦净后5分钟内不出现油迹者为渗油。

  二、漏油:油迹明显,有的形成油滴,油迹或油滴被擦净后5分钟内出现油迹或油滴者为漏油。

企业管理制度10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11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百一十八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982〕铁安监字第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标志

  第三百一十九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三百二十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

  第三百二十一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二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三百二十四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线路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三百二十六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第三百二十七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三百二十八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第三百二十九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三百三十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三百三十一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三百三十四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辆

  第三百三十五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六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七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三百三十九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三百四十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一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二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三百四十三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百四十四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三百四十五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千米/小时。

  (三)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

  第三百四十六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

  第三百四十八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三百四十九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烧、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栓牢牲畜。

  第三百五十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三百五十一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三百五十二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 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三百五十三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企业管理制度12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企业管理制度13

  为落实保密法和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认证制度,根据我公司参与军工项目研发与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军工项目保密领导组织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xxx xx 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2)xx除了负责军工项目信息资料(包括视频资料)的归集、保管、借阅、复制等工作外,还负责与军方研究所沟通相关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本规定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本原则

  消防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各部门要把消防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在生产工作中把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员工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即“公司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各部、室正职为成员。

  2、安委会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3、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部门副职或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四、消防管理部门职责

  1、安委会的职责

  ⑴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⑵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⑶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⑹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⑺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⑻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全部归口管理。安全部设兼职消防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2、消防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⑵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⑷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⑸负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监督维护工作。

  ⑹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⑺审查厂区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⑻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3、公司各部、室及生产车间的职责

  ⑴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⑶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⑷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五、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公司消防安全负责。

  ⑵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⑶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消防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⑷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⑸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⑹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常务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负责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⑵具体负责全厂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⑶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⑷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⑸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安全部部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⑵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⑶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⑷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⑹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4、各部门(车间)正职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⑵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⑶积极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⑸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⑹加强对部门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5、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⑵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各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

  ⑶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⑷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⑸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审批动火作业工作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⑹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6、调度值班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⑵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⑶发生火灾时,调度员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

  ⑷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带头执行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⑵积极组织开展班组消防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⑶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⑷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领导。

  ⑸制定本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⑹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8、义务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⑵学习、宣传消防常识,带头遵守各项消防制度。

  ⑶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⑷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六、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作业管理

  1、公司重点防火部位:

  ⑴库房(油库、纸袋库)

  ⑵煤粉仓及煤粉制备系统

  ⑶脱硝氨罐及氨水喷洒系统

  ⑷总降及生产车间配电室

  ⑸食堂

  ⑹中控楼

  ⑺宿舍楼

  ⑻办公楼

  2、动火管理

  ⑴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动火工作票)。

  ⑵油库、水泥袋库、煤粉制备系统、氨水罐装区定性为一级动火区域,必须由班长(兼职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填写特种作业(动火)许可,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安全状态,报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核,生产主管副总签字批准。

  ⑶其它防火部位动火即二级动火区域,按照以上流程,由车间主任签字,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批即可。

  ⑷动火作业现场监护

  ①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一级动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③一级动火作业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⑸动火过程的`控制

  ①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②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a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

  c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③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a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b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c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e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f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④消防监护人职责:

  a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b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c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d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e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⑤动火执行人职责:

  a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b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c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⑥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⑦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a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b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c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⑧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a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d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⑴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⑵安全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为了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

  ⑶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全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⑷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⑸各单位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2、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⑴全公司消防安全检查,每年2次,由公司消防委员会作出部署,安全部组织实施,检查公司所有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⑵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由安全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⑶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⑷每年11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一次,公司各单位必须参加。

  ⑸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⑹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安全部备案。

  ⑺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生产部负责。

  ⑻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八、消防安全考核

  1、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2、考核的主要内容

  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⑵公司配置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评比)。

  ⑶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法令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⑷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⑸各部门员工年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率达70%以上。

  ⑹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消防设备系统完好的,根据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⑺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根据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⑻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部门及个人,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或工资20%-30%。

  ⑼因误操作、试验、维护等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部门奖金和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外来施工单位、临时工及其它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制度内容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2、随时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多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还自己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还公司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四条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一、工作内容: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目的: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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