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4 23:48:39 制度

(热)企业管理制度1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企业管理制度15篇

企业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对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成品仓的管理。车间仓库及存放于车间的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

  1.高效有序地进行物料、产品的收发作业,保证出入库数量准确且合乎质量管理、出入库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2.库房管理科学、有序,货物摆放整洁、整齐,合乎货物贮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单据管理有序,登记及时、准确。电脑入单及时、准确;

  4.定期和循环盘点,及时查处差异,保证帐、物一致;

  5.与采购、销售、车间及外协单位及时对帐,及时查处差异,维护公司利益;

  6.及时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滞品的处理,减少不良损失,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盗和防“四害”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

  四、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具备一定的线束和电子产品知识,熟悉所经管得物料、产品;

  4.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5.懂电脑操作。

  五、收货验收

  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1.1、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

  1.2、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偏差或机台最少生产数量等原因导致的少量超订单收货,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3.1、外协、外购物料/产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仓手续,开具入库单,及时录入系统生成单据。

  3.2、对车间因生产计划取消等原因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流部长批准。

  4.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5.对验收不合格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六、货物出仓

  1.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2.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销售部门指定人员;外协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3.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4.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七、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码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物料、产品状态标识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地台板、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5s管理要求。

  6.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先进先出原则:材料出库的时间按产品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6.1、成品入库摆放应按生产日期、批次隔离存储。

  6.2、最早入库的成品应做好标识,保证出货时先出,依次顺序发放。

  6.3、出库时,保管员在每张配货单上注明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并在电脑上做一个配货发放(生产日期)的台账。以保证产品先进先出记录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库时材料的包装内必须含有供应商出厂合格证,且含有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等内容。

  6.5、新入库的物料与原库存物料进行区分摆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开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区分。

  6.6、在最先入库的物料包装上应用大字标注入库日期,根据入库日期选择较早入库批次的物料应优先发放;根据采购单价与客户要求优先发放价格便宜与客户指定厂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护

  1.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7.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9、仓库钥匙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锁。

  九、单据、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单据管理

  1.1、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1.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1.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2.电脑数据处理

  2.1、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为完结;

  2.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盘点及对帐

  1.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物流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仓库应及时与车间、采购、销售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4.1、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3、车间发料、外协发料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4、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4.5、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十一、呆滞、不良品处理

  1.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季定期填报一次;

  2.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沟通协调及服务

  1.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四、人员变动及移交

  1.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单据资料,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1、经管的货物;

  2.2、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2.3、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五、检查、监督与考核

  2.质量部门保证负责对仓库的质量控制实施监督;

  3.办公室负责对仓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4.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帐务、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十六、附则

  1.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相关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则处理:

  1.1、本制度公布前发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规定修改相关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布后发布且经财务部会签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2

  电力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日益明显,同时影响深刻。为确保供电企业稳定发电和运输电力,以满足家庭用电和工业用电的需求,进而确保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供电企业运用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以实现对电力运行和输送过程的科学检测,结合相关管理措施,科学制定维护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因此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对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重要意义。

  1、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运行现状

  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运行,由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管理内容不够全面和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制约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的实质性作用。

  1.1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主要是指供电企业电力系统的运行,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建设不够全面,制约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电力系统中的全面检测,进而造成供电企业管理不善,影响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其中主要的问题包括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繁多,相应的工作上报流程浪费时间较长,因此造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现象。例如电力系统运行故障,相应的电力维修机组需根据电力系统的调度进行施工,同时电力运行机组在上报电力故障过程中容易因为浪费时间,造成电力故障升级等现象。

  1.2安全监督管理内容不够全面

  安全监督管理内容不够全面,主要是指供电企业电力系统运行中,运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由于内容不够全面,造成工作受限,进而影响采用合理的管理措施解决电力系统运行问题。不够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针对供电企业运行的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全面管理,进而造成供电企业运行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无法对供电企业产生相应的推动力。同时由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运行,相应工作的进展对供电企业员工产生不同心理反应,影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地位,进而影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供电企业的全面运行。

  1.3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主要是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直接履行者和监督者,同时确保电力运行的关键因素,因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影响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由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受专业素质的影响,采取处理措施的态度不同,造成电力运行中的系统故障得不到及时处理,因此影响安全监督管理处理电力故障的实效性和高效性。

  2、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

  安全监督管理在供电企业中的运行,应制定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供电企业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完善措施。

  2.1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对供电企业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管理,以确保及时发现电力系统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和系统漏洞,进而结合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解决措施,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以推动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为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应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管理,主要针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确保各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内容,进而结合相关工作制度合理进行工作,确保各尽其职,有利于预防人为操作造成的安全隐患。针对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明确制定运行计划,同时按照循序渐进的形式有序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电力系统运行现场的稳定运行和积极发挥作用。

  2.2供电企业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供电企业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是指供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应针对电力系统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同时结合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运行,及时发现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系统漏洞,进而确保供电企业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运行应以供电企业的长期发展为目标,针对安全监督管理在供电企业中的实质作用,制定的长期发展计划,有利于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供电企业的长期运行,同时有利于推动供电企业的长期发展。例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运行,应重视对供电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教育,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客观上有利于督促工作人员结合供电企业发展实际,合理规范其自身行为,确保供电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2.3相关完善措施

  为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供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应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制度,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供电企业的全面运用,综合管理供电企业的运行和发展。针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完善措施,首先应结合供电企业运行的实际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制定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和相关治理办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深刻处理;其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应结合供电企业的时展要求,全面系统建设符合供电企业发展的新制度、新要求,以实现对供电企业发展的科学控制和引导,进而实现供电企业的创时展。

  3、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运用的重要性

  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中的运用,首先有利于实现对电力系统的封闭式管理,通过电力系统运行前期、运输过程和后期维护相关工作的科学分析,以封闭式的全面管理实现对电力系统的全面分析,进而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其次有利于实现对供电企业的全面分析,通过对供电企业数据库、电力系统和业务工作的全面处理,同时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相关规定,实现对安全隐患的科学清除,进而确保供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同时,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运用数据形式,以建立完整的供电企业数据库,进而结合对供电企业的全面管理和分析,实现电力企业运行各环节的信息整理,有利于提高供电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高效处理供电企业运行中的各业务需要。

  4、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完善措施

  4.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

  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首先应健全其工作机制,确保供电企业各层切实根据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定管理内容和工作制度,进而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其次应完善安全管理教育机制,确保安全教育深入进行,促使供电企业员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进而推动其行动向企业利益靠拢,有效规范自身行为,预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4.2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

  为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应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以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科学掌握工作技巧和专业技能,进而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在供电企业的全面运用。针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综合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在相应时期得到提高,进而确保工作人员科学掌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心。

  4.3全面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建设

  为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应全面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在供电企业的全面运用,加大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力度,进而实现安全监督管理在供电企业运行中的检测作用。安全监督管理建设的全面运用应结合供电企业运行需要,针对供电企业的不同方面,科学制定安全监管方案,以实现对供电企业的全面管理,结合相关解决措施,推动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

  5、结语

  供电企业运用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有利于科学分析供电企业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进而结合安全监督管理运行的实际效果,制定相应解决措施,以实现科学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在供电企业的全面运用和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4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5

  1、公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

  2、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值班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系和公务接待,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

  3、节假日要结合工程面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值班安排。办公室要以书面通知,加强值班联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根据工作需要,在星期天必要时办公室也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提前予以公布。

  5、在项目建设项目工地,项目部要安排夜间值班。负责生产协调和生产区域安全,报告联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开值班点,不得干预值班以外的其它工作。

  7、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进行联系和监督。

企业管理制度6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别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及机器打卡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三、考勤须知

  (1)10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四、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上班时间为(早8:30),下班时间为(晚17:30)准时到打卡处报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五、惩处制度

  1、忘打卡未及时签到者每次罚款10元;

  2、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发全天工资;

  3、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十元,早退20分钟以上者,扣除半天基本工资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六、休假及其福利

  1、办公室员工每月可休4天,生产部门每月可休一天,休假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三天(含三天)以内,由当事人部门经理批准,报人资部备案;三天以上除部门经理批准外,还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公司不准连续五天以上的假期。

  4、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5、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6、员工除周六和周日休息外,法定假日有: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农历春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日。具体天数根据市政府和公司情况另行通知。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7、凡是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社会保险。

  8、工资实行月薪制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福利津贴+绩效工资

  9、奖金公司设立全勤奖和优秀员工奖,每月全勤奖200元,通过绩效考核优秀员工每月奖励100元。

  10、工龄奖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设立工龄奖每月增加200元

  11、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2、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13、员工请假工请假就于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资部请准,返岗时仍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14、请假流程:

  A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B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C总经理审批

  D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企业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2概述

  2.1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2.3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2.4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二、企业能源管理目标和方针

  2.1.1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企业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力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用能,建立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设定的标杆值为20xx年比20xx年降低综合能耗3%,到20xx年达到降低综合能耗15%的节能目标。

  2.1.2企业能源管理方针

  根据规划目标要求,我公司特制定以下方针开展节能管理工作,方针内容如下:

  1、进一步抓好能源三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建设,建立长效的能源管理及监管机制。

  2、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抓好主机设备、提高产能,通过提产降耗,实现节能目的。

  3、围绕提高能源利用率,借助第三方能源机构,采用成熟的节能新技术,以此作为降低水、电、气耗的主要措施,特别要在优化系统及工艺设备配置上做文章,实现降低单位产品综合电耗的目标。

  4、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并经此作为突破口,从能源利用的各个环节展开节能挖潜活动。

  5、制定和实施有关节能降耗考核奖惩制度和办法,通过能源指标预算分解,将指标的考核落实到部门岗位,确保合理利用各种能源,减少能源消耗。

  三、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3.1组织机构

  3.1.1能源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方面和生产的全过程,他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3.1.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对能源管理进行决策;各部门、班组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逐级管理机制能源管理责任人,这样形成全公司能源管理网络。

  3.1.3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机构办公室设立于设备课,与其他管理部门能源管理员或技术员一起,负责办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设置兼职能源管理员。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节能办公室主任:xxx

  能管员:xxx

  成员:各部门指定一名兼职能管员。

  以各厂(部、车间)为单位设立节能管理小组,各车间设置节能兼职管理人员。

  2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职责

  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作为企业节能管理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能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审定企业节能规划和年度目标;审定能源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节能考核办法;组织审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指导协调企业各项节能相关工作。

  能源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设备课。节能办公室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节能工作,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拟订公司年度节能减排推进方案、计划,提交领导小组批准并组织落实;组织并统筹协调节能减排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及时总结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状况,对于存在问题给予纠偏措施,不断进行改进;负责全公司用电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公司能耗物流的计量工作;对关键能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制度,建立原始计量数据台帐,并根据月度盘库盈亏情况对原始数据适当修正,确定能耗目标数据;对国家落后的能耗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对还没有淘汰的的高耗能设备,制定淘汰计划时间表,并对高耗能设备的更新计划的审核,逐步实施。

  能源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和执行相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与技术标准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用能行为合法合规;完成节能办公室能源管理指令所要求开展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厂能源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车间负责能源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能源控制指标和管理责任;负责能源使用的统计分析,发现异常用能情况及时通报节能办公室;配合节能办公室实施节能新技术、新方法。

  能管员职责:监督本班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备和能源计量仪表;督促各个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浪费能源的现像,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协助车间进行节能教育,收集节能的合理化建议。

  四、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

  本公司主要使用的能源为自来水、电力、天然气;其中自来水与合肥供水集团签订采购合同,电力与国家电网肥西供电局签订采购合同,天然气与合肥燃气集团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均为供方标准合同,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

  五、能源财务管理制度

  5.1进厂的各类能源其数量必须经过计量器具进行严格的计量验收来获得,按合同中签订的条款进行验收。

  5.2财务部入帐时凭水、电、燃气的发票一起入帐,原始记录要齐全。

  5.3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的汇总工作,包括数量、价格、费用等内容,并按月上报有关部门。

  六、能源生产管理制度

  6.1按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点要求,寻找最佳计量检测控制点,加强对各工序用能设备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

  6.2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革新,提高能源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

  6.3积极开展能量平衡测试,提高用能设备利用效率,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6.4严格各类能源领用审批手续,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6.5积极推行国家最新的能源合同管理方法,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按计划实施。

  6.6严格三空、三长现象(空车、空转、空机、长流水、长明灯、长流汽),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提高开台工作效率,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七、供水、用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公司生产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7.1职责分工

  7.1.1全公司供水系统管线(包括生活水、消防水和循环回水等)和室外装置的一次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7.1.2车间内部供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

  7.1.3办公室、食堂、浴室、开水房、职工宿舍、洗衣组等部门的生活用水及其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由行政科负责。

  7.1.4全公司消火栓的使用、维修、管理由安全课负责,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擅自动用。

  7.2使用管理

  7.2.1凡新装自来水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扩径等一律由需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并交公司档案室和设备课备案、归档。

  7.2.2加强供水管道和回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水耗。

  7.2.3各部门用水一律装表计量,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必须严格分开,否则设备课有权拆除并扣发当月节能奖。

  7.2.4用水阀门、龙头,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长流水、长放水等浪费现象,生产用水由设备课监督,生活用水由行政课监督。

  7.2.5公司不准在浴室洗衣服等,违反者按规定罚款,由行政课监督实行。

  7.2.6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将自来水接出厂外,如遇特殊情况,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课审查,经(副)总经理批准,并需计量收费,每月结算。

  7.2.7为了节约用水,力求做到废水回用,努力提高自来水重复利用率,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将回水放入排水沟内。

  八、供电、用电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约用电的指令》和水电部全国《供用电规则》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8.1各车间(部门)都应严格执行计划用电,做到节约用电,耗电定额要作为车间的考核指标之一,切实做到用电有人管,使用有计划,耗电有定额,考核有制度。

  8.2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节电工作,节能工作,要以改革工艺、改造设备、改进操作为中心,努力降低产品的用电单耗。

  8.3公司设备课负责全公司的供用电平衡工作,严格控制用电时间,搞好调荷节电、削峰填谷努力提高功率因素,使负荷率保持在80%以上争取达到85%。

  8.4各部门新装或增装用电设备,应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8.5各部门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迁址更换、增减容量,由设备课统一安排计划进行施工,各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8.6全厂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登记入册,维修原始记录应完整归档,专人负责。

  8.7临时供电线路只限于现场设备制作,检修设备及基建工地用电。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一律不准乱接、乱用,违者罚款处理。

  8.8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取暖设备,集体职工宿舍不得任意装插座,增加灯头,不得私自拉线改变灯头位置,单灯容量规定为40瓦,严禁使用电炉、电烫斗,违者将采取拆除、没收和从严罚款。

  8.9对生产、生活、基建用电,均应分开装表计量,单独核算单身职工宿舍用电。

  8.10采用节电新技术

  8.10.1通过第三方机构实施用电需求侧平台建设,准确把握用电情况。

  8.10.2对空压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方案待定)。

  8.11实行机、扇、灯定人负责制,开展节电竞赛,节电任务指标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机台。

  8.12根据电平衡测试结果,逐步用高效电气设备分期分批代替低效的机、泵和线损大的供电线路。

  8.13加强对电工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电气人员的技术素质。

  九、空气使用管理制度

  压缩空气是由电能转换成的二次能源,为保证全公司生产正常,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杜绝跑、冒、滴、漏,合理使用空气,降低电耗,特制订本制度。

  9.1全公司供气系统管线和室外装置的第一只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9.2车间内部的供气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如要新增管线,必须报设备课批准备案方可施工。

  9.3厂区的储气桶要定时放油水,以保证空气的'质量,由设备课管理日常工作。

  9.4厂区(包括空压系统)的储气桶安全阀,不得擅自动用。

  9.5凡新装空气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等一律由需要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在设备课、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交竣工图以便存档备查。

  9.6加强供气管道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9.7空压工段保证空压机安全运行,在确保工艺要求前提下,减少运转台数。

  9.8低压空气以120m3/分为基准,标准在0.55mpa±0.05mpa,内压空气为18m3/分为基准,标准在1.3mpa±0.10mpa,中压空气为20m3/分为基准标准在0.9mpa±0.05mpa。

  9.9用气阀门,皮碗等须有专人管理,严禁直放空气现象,并由设备课实施监督。

  9.10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跌压等现象,空压工段要及时报告设备课及时调试,以便查出原因。

  9.11设备课检查人员要按时巡回检查,对漏气车间(部门)进行督促考核。

  十、能源计量统计制度

  10.1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统计要求,对本企业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10.2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各类日报表、月报表等的汇总工作,上报有关部门。

  10.3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做好能源供应、消耗等基本情况和资料统计。

  10.4提供能源供应、消耗、节约和储存等计划方面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产品单耗、综合能耗、产品、产量等相关内容,并加以分析说明,提出节能工作的成绩和能源利用薄弱环节,不断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成本费用。

  10.5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并有分析、说明。

  十一、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1.1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和能源三级计量管理网络要求执行,一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5%,三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2%,综合配备率为95.6%。

  11.2计量器具的添置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计量检测点控制需要《计量器具添置申报表》,报设备课及(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11.3购买的计量器具设备课应会同使用单位、仓库进行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验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购负责退货、调换,仓库严格把关。

  11.4计量器具的领用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签批领料单,领出的计量器具由设备课统一建立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纳入当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11.5计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方法来执行。

  11.6设备课应制订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按国家计量法规定对计量器具执行周期检定校准,凡是属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及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周检率达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性、可靠性、真实性。

  11.7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1.8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转移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管理台帐中注明。

  11.9计量器具因计量性能或达不到检测要求时,需要降级或报废的,须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课签证,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在管理台帐中注销。

  十二、能源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2.1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企业各项能源管理有关规定。

  12.2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各自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经常深入一线了解能源利用情况。

  12.3做好水、汽、电的抄表、统计、汇总工作,建立各类能源消耗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

  12.4督促各用能单位做好各类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开展各项量值溯源,做好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5计量检测人员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采样检测工作。

  12.6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因失准而造成的计量纠纷,计量人员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双方协商妥善解决,要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维护集团利益。

  12.7设备课人员应提前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调校,防止失准,给集体造成损失。

  十三、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

  围绕公司内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为中心,以计量器具管理为基础的中心内容,在今年的管理制度中加入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所采集的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3.1在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对所记录的各项数据要求准确可靠。

  13.2计量测试记录要原始,报告记录要规范,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数据不能随意被更改。也就是说统计报表信息要能追溯到原始记录。

  13.3能源计量数据中能源消耗数据(水、电、天然气)每月26日上午由设备课人员进行抄表记录,同时抄送相关部门。设备课应及时统计分析各类能源计量数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4严格执行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并纳入工作考核。

  十四、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和奖惩制度

  14.1按行业标准、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对照本企业实际消耗水平,制订切合实际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14.2定期对各类消耗指标进行分析,不断修订调整考核指标,提高本企业能源利用率,减少浪费。

  14.3制订各工序用能考核奖励办法,对超出规定消耗指标的要予于适度经济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在节能工作中成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企业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图

  组长:

  副组长:

  采购部:

  工程部:

  组装部:

  管理部:

企业管理制度8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合同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部门和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企业管理制度9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企业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四条基建领导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五)基建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基建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建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基建部请示领导组组长决定,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基建技术方面记录由基建部负责记录并整理;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基建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建部提出申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施工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确定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统一汇总后,交由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

  第八条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十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基建部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

  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工程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基建部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施工图会审

  (一)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二)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

  (四)在基建部、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基建部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

  (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基建部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基建部部长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十四条施工图变更

  (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

  2、投资的变化;

  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

  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

  2、由基建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由工程管理员根据变更要求重新设计图纸并填写施工变更单,并提交基建部长审核,基建部长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会审;

  4、会审通过后,基建部部长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长应与外包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五章监理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司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条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

  (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

  (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

  (六)负责每日向公司基建部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监理公司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工程质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了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地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并将监理通知单收集在该工程的竣工资料里。如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不起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的监理一定要携带着必需的检测仪器进入施工现场。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对监理公司所监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在巡回检查中有的监理没有这些必要的检测仪器,基建部将通报限期内配置,如限期内没有配置,责令更换其监理或更换此监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对于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要吃喝、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监理采取辞退制;对不能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时沟通、不了解现场情况)并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监理资质。

  第十七条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员监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员是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按合同严把材料验收关,同时认真做好详细的能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的

企业管理制度11

  1、技术资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必须稳妥管理,使之为企业生产,企业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2、建立技术档案室,厂内所有产品的详细规格,含量、药量均应按统一格式记录入档。

  3、厂内开发的新产品,在未推入市场前,严禁对外泄露,试验的新产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图案的招纸。

  4、对泄露厂内技术资料或盗窃厂内技术资料的.行为,轻微的罚款处理,严重情形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原材料仓库对各类药物材料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卡。

  6、成品仓库对各类成品必须改正明显的表示卡,并堆码整齐。

  7、各道工序生产必须改正工艺卡片。

  8、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立质量跟踪卡片。

  9、建立质量反馈信息记录与档案。

  10、及时对反馈信息作出研究和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12

  1、入库的产品一定是经检验和试验后验收合格的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或待检的产品不能入库,待检的产品应放入待检区。

  2、入库的产品出入库时一定要办理出入库手续,用料单位领料一定要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库房保管员不得发料。有消耗定额的产品必须按定额领料和发料。

  3、已入库的产品应合理的分类摆放或码放,并要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产品混料或混批以及产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4、已入库的产品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超期贮存、变质、失效、腐蚀、丢失、损坏或降低产品的质量特性。

  5、对贮存的产品应具备一定的储存条件,仓库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条件。

  6、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贮存的产品应定期盘点(对有在制品的企业更加重要)。

  8、对出库的产品在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特别应注意有保质期的产品)。

  9、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定额(包括: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

  10、对超储积压的产品应及时办理财务核销。

  11、库房储备产品的价值量应与财务储备资金的价值量保持一致。

  12、对贮存的产品应建立产品(材料)标卡和保管台帐,应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企业管理制度13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企业管理制度14

  1. 制度制定:由专业团队负责,充分调研,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2. 定期修订: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制度,保持其有效性。

  3. 全员培训: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理解相关制度,加强制度意识。

  4. 执行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5.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制度。

  6. 结果评估: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对不适应的部分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方案,企业能够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企业管理制度15

  一、概述

  在现代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制度的设计被认为是一项最困难、最敏感、政策性最强的工作。众多企业的实践表面,员工薪酬制度的设计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保障员工的物质利益,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业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全的薪酬制度是吸引、激励、发展与留住人才的强有力的工具。

  二、中小企业加强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如招不到人、留不住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薪酬制度,不重视薪酬管理。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形成合理、规范的薪酬制度,随意性很大。薪酬是一般劳动者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对于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影响很大。一个国家劳动者的总体薪酬水平也是反映该国总体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各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大约60%的部分体现为薪酬的形式。薪酬是雇员地位和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薪酬管理既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常规工作,又是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强有力工具。薪酬的决策和管理对于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经营管理和保持竞争优势等影响极大。

  薪酬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和工作过程,通过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发展战略,根据企业不同时段的生产经营目标,设计制定一套适用的薪酬制度,采用有效的措施,协调薪酬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通过薪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对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维系和稳定员工队伍,不断地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薪酬制度及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薪酬制度设计缺乏战略思考

  根据现代薪酬理念,薪酬制度是企业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企业目标的关键因素,因而薪酬制度的设计要与企业战略规划相匹配。然而长期以来,薪酬制度设计在中小企业内属于较低层次的规划,薪酬制度设计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缺乏内在联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薪酬制度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但很多企业却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以为提高薪酬待遇就能解决问题,以至于在这方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占用了组织的大量资源,但却对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具体的设计之前,要考虑如何使薪酬战略有效地融入企业的整体战略。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从企业总体战略的角度出发来设计薪酬管理系统,而是就薪酬论薪酬,把薪酬看做是一种目的,没有关注什么样的薪酬最有利于实现企业战略、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薪酬的结构失衡

  企业员工薪酬由各种薪酬单元组成。薪酬结构失衡主要有两种体现:第一种是整体薪酬结构的失衡。比如在很多民营中小企业中,福利这一薪酬要素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薪酬结构失衡会致使企业的薪酬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无法满足多数员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别是对员工的短、中、长期激励的组合效果产生影响。很多现代中小企业,将福利完全变成了保健因素,激励效果很差。第二种是各类人员的薪酬单元组合比例失调,如固定工资比例过高,绩效工资比例过低,容易导致薪酬的激励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3.薪酬制度未考虑市场的竞争性

  一个企业所支付的薪酬水平高低无疑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取劳动力的能力强弱。一方面,由于多数民营企业受到发展规模的限制,难以承受过高的人工成本,即便是面对企业所急需的人才,也无力支付较高的薪酬,造成民营企业整体薪酬水平大大低于市场水平;另一方面,在观念上认为薪酬仅仅是为维持员工的生存需要,而忽视了薪酬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这样,企业在设计薪酬制度时使薪酬水准大大低于市场水准。此外,还没有其它方面的激励补偿措施,如:较高的福利、便利的工作条件、有吸引力的发展前途。它们导致员工流失率很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薪酬调查是了解市场通行工资水平的手段。但很多中小企业只是粗略地考察市场总体薪酬水平。经营者对员工的薪酬水平依据个人的主观判断,经常随意变动,甚至不按事先确定的薪酬水平发放,大大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薪酬制度中对内在薪酬不够重视

  内在薪酬和外在薪酬都是薪酬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员工存在物质和精神需要,相应的报酬方式也应该是物质和精神报酬结合。物质激励的作用是满足人类最基础的需要,但层次也最低,物质激励的作用是表面的,激励深度有限,而精神需要是人类较高层次的需要,精神激励是内在动力。因此,在生产力水平和员工素质日益提高的今天,薪酬制度的重心理应转移到满足较高层次需要的精神激励上。

  四、中小企业薪酬制度及管理的'对策

  1.制定战略性薪酬制度

  企业的战略会随着它服务市场的变化发生相应的调整。在制定战略时,企业要考虑到自己的企业性质、发展方向、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是什么,决定企业实现目标的关键因素是什么,继而制定与企业战略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来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在不同的战略阶段,企业应该适时改变薪酬制度,使其不断的适应企业的战略发展,运用薪酬的激励导向引导员工的行为与企业的目标和战略一致,最终推动企业向前发展。引入工作评价环节首先,通过工作分析完善工作描述。中小企业一般缺乏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因此工作分析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一是向外部咨询公司求助,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咨询公司,这些公司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完成工作分析,但是这种方式成本较高;二是可以购买职位说明书范例,从中提炼出有用的信息,再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完成工作分析。

  2.设置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结构的设计对企业员工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从而鼓励员工产生企业需要的行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励两大功能,刚性薪酬制会强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励功能,鼓励员工出工不出力行为。以市场调查为薪酬设计的主要环节薪酬调查是企业通过搜集信息来判断其他企业所支付的薪酬状况这样一个系统过程,这种信息能够向实施调查的企业提供市场上的各种相关企业向员工支付的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等方面的信息。这样,实施调查的企业就可以根据调查结果来确定自己当前的薪酬水平相对于竞争对手在既定劳动力市场上的位置,从而根据自己的战略调整自己的薪酬水平甚至薪酬结构。

  3.设计具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

  具有市场竞争性的薪酬制度代表了和公司经营目标一致的薪酬策略。具有外部竞争性的薪酬制度在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员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可根据工作岗位、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差异分配有限人工成本,充分发挥其效益。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市场需求大于供应的人员、企业急需的人员,可将其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场薪酬水平之上,并为他们提供个人发展、工作环境、便利的条件等非经济性薪酬。对于一般岗位的人员,由于人数众多,市场上的供应大于需求,替代成本较低,可将这些人员的薪酬水平定位于市场平均水平或以下,保证企业对贡献大的人员能够支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4.重视非经济性报酬对员工的作用

  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有助于企业发展。因而此时的薪酬战略应考虑:需要如何做才能吸引和保留企业所需要的员工队伍,通过什么样的薪酬组合建立员工的责任感,传达企业战略。也就是说薪酬体系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杆,应思考怎样以薪酬战略去支撑企业发展战略。

  中小企业编制的职位说明书应明确职责和关键工作任务,但不需要非常完美。在描述任职者所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时,要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某一职位能招到的人员也就是大专毕业生,就不要设定为本科。同时要尽可能理清、规范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对各项工作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工作的复杂程度等付薪要素进行测评,准确衡量各项工作的价值来确定付薪标准,以保证员工薪酬水平的内部公平性。

  中小企业通过市场调查来确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但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要提供最高的薪酬来吸引人才。由于重要程度不同的职位,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不一样的,企业应合理分配有限的人工成本,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对于重要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可以将薪酬水平定位于市场水平之上;对于一般工作岗位的人员,由于人数多,替代成本低,则薪酬水平可与市场平均水平相近或略低,以保证企业有能力支付给重要岗位人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通过满足员工的高层次需求来达到提供更大激励的目的。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也指出激励因素则是对员工的满意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只有足够的激励因素才能让员工满意,从而激励绩效的产生,激励因素主要是一些内在报酬,包括成就、认可、晋升、工作责任等等。

  使薪酬与绩效有更紧密的联系,企业绩效评估具有影响企业组织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为人事决策提供指标,有助于员工管理等重要意义。它既是保障并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有序运转,实现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手段,又是促进员工个人发展的重要措施。使用透明薪酬制度,实际上是向员工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公司的薪酬制度,没有必要隐瞒,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自有其不足之处,欢迎所有员工监督薪酬的公正性。如果对自己的薪酬不满意,可以提出意见。透明化实际上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础上的。具体做法主要有:尽可能采用简单的方法进行职务评价,使之容易理解;发布文件详细向员工说明薪酬的制定过程;设立员工信箱,随时解答员工在薪酬方面的疑问,处理员工投诉。

  五、结语

  企业竞争说到底是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的争夺、重新组织和利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肩负越来越重要使命的中小企业也是如此。引入薪酬管理制度的现代理念、方法和技术,构建更具竞争性的薪酬制度,是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在薪酬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尤为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应努力建设完善的薪酬制度,从而使企业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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