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天然气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然气管理制度1
1、食堂操作间的天然气炉只限与工地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用作其他处。
2、使用天然气之前要确保天然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3、使用天然气之前做好食物的准备工作(如炒菜、烧饭应先把菜洗好、节好、淘好米放好水,并把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都预备好,然后点火使用)。
4、不宜把天然气瓶或天然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天然气炉旁边。
5、使用时应先打开天然气源开关(用手逆时针方向旋转,听“哧”的声),再打开燃烧器(先将胶木执手向里推进脱离轧头,随即向右轻轻旋转,执手与灶面垂直时开关全部开足),关闭时亦先掉关天然气源开关,再关掉燃烧器。
天然气管理制度2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一项关键的企业运营策略,旨在确保天然气输送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其主要内容包括管道的规划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涉及管道的.选址、走向、规模等,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及未来需求预测。
2. 设计标准:依据行业规范和企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包括材料选择、压力等级、防腐措施等。
3. 施工管理:涵盖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检验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4. 运行维护: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监控管道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5. 安全监管: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6. 环保措施:考虑管道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环保措施,如泄漏监测、噪音控制等。
7.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3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确保天然气输送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从管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到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道规划与选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
3. 施工质量控制
4. 运营安全管理
5. 维护保养规程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7. 法规与标准遵守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与选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管道的`安全布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保证管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 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管道安装的质量。
4. 运营安全管理:制定运营规程,进行定期巡检,预防泄漏和其他安全事故。
5. 维护保养规程:建立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制度,确保管道正常运行。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
7. 法规与标准遵守:遵守相关法规,及时更新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天然气管理制度4
一、天然气设施的维护与检查
二、天然气使用的安全规定
三、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四、员工培训与责任分工
五、监控与报告机制
内容概述:
1. 设备管理:涵盖天然气管道、阀门、燃烧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
2. 安全规程:涉及天然气泄漏、火灾等风险的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天然气事故的快速响应计划。
4. 员工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天然气管理中的'责任。
5. 监控系统:建立有效的监控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天然气管理制度5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6
天然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供应安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制度旨在规范天然气的开采、运输、储存、销售及使用等环节,确保其高效、安全、经济地服务于社会。
内容概述:
1. 开采管理:规定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审批流程,确保合规开采,保护生态环境。
2. 运输管理:涵盖管道输送、液化天然气(lng)船运等,强调安全运营和事故预防。
3. 储存管理:规定储气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标准,保证应急储备和供需平衡。
4. 销售管理:设定价格机制,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5. 使用管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减少浪费,提倡节能。
6. 监管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7.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泄漏、火灾等。
8. 技术研发与创新:鼓励新技术应用,提高天然气行业的技术含量和效率。
天然气管理制度7
1、在食堂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讲卫生、讲公德。
2、员工必须按时就餐,早上7:30-8:30,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如因特殊情况就餐时间有所调整,应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饭菜备用安排。
3、公司发放的就餐餐具,员工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瓷碗10元/个,卫生餐盘及小碗45元/套(餐盘25元,小碗20元),筷子3元/双。
4、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打菜及清洗餐具,无特殊情况不准帮忙代打、代洗餐具。不准拥挤、插队,不准在食堂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随地吐痰。
5、打饭队伍若过长或过于拥挤,可先到食堂候餐处等候,待打饭队伍疏松些时,再去排队打饭,为食堂内人员行走预留空间。
6、剩余饭菜不得随意倒在餐桌上或地上,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自觉倒入指定的桶内。
8、用餐完餐具清洗后,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编号餐柜内,要求摆放整齐统一。餐柜内不得摆放与就餐无关的'物品。对于餐具摆放不规范的,我们实行第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规定。达到三次者罚款20元,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9、就餐结束后,不要在食堂内逗留,如确实需要在食堂内等候的,可到食堂候餐处等候,为后续就餐人员提供方便。
天然气管理制度8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天然气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优化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规定天然气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流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明确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周期和标准,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预防操作失误引发的安全隐患,并设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天然气使用效率,提出并实施节能改进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设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天然气使用情况,定期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并调整能源策略。
天然气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规范场站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配电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第三条
配电室地面铺设绝缘胶皮,设置防鼠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
第四条
配电室要保持整洁,定期对开关柜维护清扫,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
每年对高压、低压线路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进行存档;每半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检修一次,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六条
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作业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站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的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禁止操作。
第七条
电气设备要防止受到水、蒸汽、酸、碱等液体、气体的影响,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八条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应按规定安装安全罩或围栏隔离保护。
第九条
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十条
在进行危险性电气作业时,至少有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禁止带电作业,作业时应断开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的标牌。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用电,如因生产急需,应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临时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2.5米,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用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
对所有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均应建立台帐。同时对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校验、修理情况要做好记录,新增、报废、更新、调拨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自控微机系统应设置密码,专人操作。严禁运行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及非操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第十四条
自控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自控系统相应的操作规程。修改工艺参数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书面通知,修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在场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当自控系统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改用手动控制方式操作,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
为了保证仪表及自控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校验,站内有关仪表设备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一、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变送器每年检定一次。
二、调压阀每半年清洗一次,电动阀每年清洗一次。
三、每季度检查一次供电系统并除尘。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次配电箱、仪表盘对地电阻。
四、流量计定期进行维护,每两年校验一次。
天然气管理制度10
酒店天然气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安全、高效、经济的关键环节,涵盖了天然气供应、设备维护、员工培训、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供应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与合同管理,确保稳定、安全的'天然气供应。
2. 设备设施管理:涉及天然气管道、阀门、燃烧器等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3. 操作规程与标准:制定详细的天然气使用和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职责。
4. 员工培训:对酒店员工进行天然气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的培训。
5. 安全监控与检查:设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预防和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6. 应急预案与响应:建立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处理。
7. 环保与节能:推行节能措施,减少天然气浪费,符合环保要求。
天然气管理制度11
天然气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天然气的高效、安全、经济和环保的生产和使用。这一制度不仅规范了天然气的供应链管理,还涵盖了从勘探、开采、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它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降低运营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并促进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员工培训,以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火灾等事故。
2. 质量控制:确保天然气的纯度和压力符合标准,通过定期检测和质量评估来保障用户需求。
3. 环保措施:遵循环保法规,实施排放控制和废弃物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运营效率:优化天然气的运输和储存,提高设施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
5. 合同管理:规范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条款,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7.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
天然气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管理的所有项目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浮动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外出、出差规定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假申请单,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或三甲医院的休假诊断证明;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及时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婚、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在一个月内提交医院、派出所或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行政人事部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医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根据安徽省及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A、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且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护理假为20天。
B、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在24小时内报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
②工伤经认定后,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办理工伤假手续。
7、年休假
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8、其他福利假
①公司已转正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两天带薪假。
②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
第十三条 请假、外出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一般员工3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4-7天(含)的,报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2、非主持工作的中层人员1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5(含)报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3、部门负责人3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4、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由董事长审批。
5、公司领导班子的请假、出差、外出由董事长审批,其中董事长的请假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6、公司领导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7、公司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同时经董事长审批并立即到行政人事部报备,行政人事部须于报备后一小时内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外出报备手续者,须于当天8:00前经董事长电话同意,并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须在8:4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
第十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报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提交销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5、员工每次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如未完成相关手续,请假则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6、请假打卡规定:当天请小时假者须在返回公司时打卡。
第十五条 外出、出差手续的办理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报外出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2、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报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3、外出、出差打卡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全天外出、出差无需打卡;员工因工作需要非全天的外出、出差,须在返回时打卡 ;对于打两笔卡的情况,出差、外出返回公司的时间早于下班时间时,仍须打下班卡。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六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
⑤清明节一天
⑥端午节一天
⑦中秋节一天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可享受半天带薪休假(周六、日除外)。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七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以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将经董事长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次月之前完成,调休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报备。
4、对于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员工未按公司发文的考勤时间进行打卡的,由部门按失职问责办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周(含一周)以内的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的须再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须严格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xx公司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考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考勤工作严谨、公正,并认真学习和熟悉公司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考勤资料。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能按时到岗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应在员工缺勤当日上午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说明员工未能到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门未及时报备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5、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考勤截止日17:30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备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提交已审批的外出登记表、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等考勤资料。
6、每月考勤截止日仍未及时提交已审批的考勤资料或因考勤员工作失误导致相关员工考勤数据出错的,给予部门考勤员失职问责的处分。
7、员工各类考勤资料务必据实填报,对考勤数据弄虚作假所涉及的员工及考勤员,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职责
1、行政人事部考勤员须将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二级部驻地员工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2、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下午17:3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薪资专员。
3、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考勤软件里的数据须每月进行备份,原始考勤资料(含考勤机导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所有员工入职时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指纹录入由各工作点的考勤员负责,严禁密码考勤、代录指纹考勤。其中物业公司班子成员及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指纹由地产行政人事部考勤员及地产各三线项目行政专员负责录入。
第二十四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违规考勤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xx),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改变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一条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三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四章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条十七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八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第十九条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lec法。半定量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见附录d。
第二十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e。
第二十一条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五章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二十三条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现场监控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七章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七条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十八条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14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天然气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第十五条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
第十六条调压箱应防雨、防尘、接地牢固,各种仪表显示准确;调压箱内的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应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七条改建、扩建燃气管网及主要燃气设施,应保存原有设备设施的影像资料。
第四章天然气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天然气设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气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天然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天然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挖掘、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铺设管道、打桩、挖掘等可能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供气单位共同制定天然气设施保护方案,执行《矿区服务事业部院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天然气设施竣工图,查清地下天然气设施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供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探测或者开挖。
第二十二条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分别为: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两侧各6.5米内,中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5米内,低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米内,庭院架空管道管壁两侧各0.5米内,阀门室(井)、凝水井(缸)、高压箱(柜)、计量箱(柜)外壁各1米内。
第二十三条燃气放散管管口至明火散火花的地点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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