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寝室管理制度1
1、住宿幼儿,必须先办住宿手续,并持住宿证方可进入指定房间指定床位住宿。
2、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归寝,在寝室和走廊内不准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课间不准回寝,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房间或留宿。
3、不准打架;不准偷窃。
4、不准在寝室内谈粗话;不搞游艺活动。
5、住宿生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公物者,要按价赔偿。
6、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寝室内不准用电褥子及其他电热器件,不准在寝室内点蜡。节约用水。
7、不准在房间内吃饭,洗漱;不准去阳台大小便;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不准涂抹墙壁;不准在墙壁上钉钉子,糊纸或贴画。
8、讲卫生,环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规定存放整齐。床铺保持整洁。
9、严格遵守卫生间使用规定,不得将手纸、果皮扔进便池或地漏里。
10、家长或外人来访,必须先登记,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寝室。
11、住宿幼儿要尊重舍务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领导,接受批评。不准无理取闹或顶撞舍务管理人员。
12、因故退宿幼儿,在离寝前经舍务人员检查房间设备签字后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寝室管理制度2
一、宿舍管理制度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综合管理部管理和安排;
2、宿舍仅限本项目部员工住宿,不准留宿无关外来人员;
3、所有人员住进和迁出,均需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并在后勤管理员处办理钥匙、用具交接手续。
4、室内设施用具统一规划,损坏公物需按价赔偿;
5、宿舍摆放的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用具摆放要整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打铁钉、贴画等;
6、个人棉被起床后须叠齐,保持床铺整洁干净,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家禽等动物;
7、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内;
8、各宿舍每周轮流值日,由所住人员自行安排负责轮流值班打扫卫生,严禁在室内外乱倒水和垃圾;
9、卫生间内要清洁,便入池并及时冲走洗,便纸入篓,不能丢到便池内;
10、严禁在宿舍内吸毒、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为;
11、严禁在室友睡觉后大声喧哗,吵闹;
12、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电灯、水龙头等设施,要做到人走随手关闭一切设备,并维护好公共财物。
13、严禁偷盗他人财物,被发现者将处以重罚。
二、员工宿舍卫生统一标准
1、保持门内外的清洁,干净,不得有灰尘和蜘蛛网;
2、窗台、窗户框、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杂物堆放的现象,定期清扫房间;
3、墙壁上除了项目部统一发放的'东西外,不得随意张贴其它墙报,做到无破损、无灰尘;
4、桌面上要保持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铺必须干净平整无异味,床单、枕头、被子等都要放置整齐;
5.洗手间内物品需摆放整齐,无污迹,室内无积水,无垃圾,毛巾放在毛巾架上整齐摆放;
6.鞋子必须分类摆放整齐,除了晚上睡觉休息时可将拖鞋放于床边以外,其它时间不得随意将鞋子放于床边,更不能放在过道上。
7.整个室内环境应该保持干净,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堆放脏衣物的现象,衣物摆放整齐,及时清洗。
寝室管理制度3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表旨在维护寝室的.和谐环境,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学习生活的有序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寝室卫生管理
2.寝室纪律规定
3.寝室安全措施
4.寝室活动管理
5.寝室财物保管
6.违规行为处理
内容概述:
1.卫生管理:定期清洁,个人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及时清理。
2.纪律规定:按时作息,禁止大声喧哗,限制夜间活动,尊重他人休息。
3.安全措施:禁止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门窗关闭,防火防盗。
4.活动管理:合理安排集体活动,避免影响学习,尊重他人隐私。
5.财物保管:个人物品自行保管,借用需经同意,丢失自负。
6.违规处理:设立违规积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扣分,严重者上报学院。
寝室管理制度4
女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寝室的'和谐环境,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个人成长与发展。它涵盖日常行为规范、卫生管理、作息规定、物品摆放、访客管理、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日常行为规范:包括尊重室友、保持安静、避免夜间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2. 卫生管理:制定清洁轮值表,保持寝室整洁,定期进行大扫除,合理处理垃圾。
3. 作息规定:设定合理的起床和熄灯时间,确保充足休息,避免影响他人。
4. 物品摆放:物品应有序存放,公共区域不得私人物品占用,保持通道畅通。
5. 访客管理: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需提前申请,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6. 安全防范: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定期检查电器设备,不私拉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
寝室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6
1、教师要做好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学生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长春中心幼儿园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幼儿园就寝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指导、规范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保障幼儿午睡时的.安全,特拟定此就寝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员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师要检查幼儿衣物,预防幼儿玩别针、扣子等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要不断巡视,发现幼儿神色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子或者蒙头睡觉。
5、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6、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提醒幼儿不能擅自动教室里的电源设备。
8、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对寝室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午睡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的幼儿用具和设施。
10、保教人员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寝室管理制度7
学员寝室管理制度
一、学员必须按照培训中心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二、各寝室确定室长一名,负责室内工作并安排本寝室学员轮流值日。值日学员负责打扫寝室卫生,整理内务。
三、学员听到起床号后,应迅速起床,并将个人的衣被等物叠放整齐,其它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四、不准在寝室内晾晒衣物。
五、就餐一律在食堂,不得将饭菜等端入寝室内。果皮、纸屑等废物应放入垃圾袋内,不得乱扔。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离开寝室的.最后学员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七、损坏寝室内的公共物品要照价赔偿。
八、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
九、学员寝室只提供给学员使用,不准带他(她)人入住。有学员客人来需住宿者,可由培训中心服务员按规定另行安排房间住宿。
寝室管理制度8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寝室管理制度9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嚣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箭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规定使用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寝室管理制度10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11
1、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马上熄灯,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静,起床铃响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须打扫寝室,平时也要注意及时打扫,以保持寝室清洁,并保管好卫生用具(如扫帚、畚斗)。
3、严禁在寝室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寝室,违者将作严肃处理。
4、严禁在寝室里抽烟、喝酒、赌博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5、不得随意损坏寝室墙壁(不得用水泥钉等钉在墙上),不得在寝室墙上随意在张贴各种图片及纸张。
6、自觉维护寝室内外墙及公共墙壁的清洁,不得随意乱涂乱画,不得在墙上留下脚印。
7、爱护门窗、玻璃及其其他设施,谁损坏谁赔偿。
8、节约水电,及时关好水龙头、电灯及电风扇。
9、自觉维护楼层厕所及洗室的清洁,上厕所时请使用粗纸或卫生纸,不得使用报纸、书簿及其它硬性纸张,以防厕所堵塞。
10、晚上就寝熄灯后不得擅自关门,必须由管理人员清点人数后统一关门。平时要求最后离开的同学及时关门。
11、日常学习期间(包括早晚自修)寝室大门统一关闭,杜绝在此期间逗留寝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到生活指导处登记。
12、不得向窗外抛洒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体或影响寝室周遍环境。
寝室管理制度12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xxx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xxx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xxx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xxx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xxx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xxx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xxx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寝室管理制度13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和谐的寝室文化,以及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这一制度涵盖了住宿安排、行为规范、卫生标准、安全规定、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住宿安排:明确寝室分配原则,如年级、专业混合,确保多元交流;定期进行寝室调整,以适应学生需求变化。
2. 行为规范:设定作息时间,规定晚归、夜不归宿的处理办法;禁止大声喧哗、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
3. 卫生标准:制定寝室清洁值日表,要求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区域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 安全规定:强调用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规定访客管理制度,保障寝室安全。
5.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举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寝室进行警告、扣分,严重者可调整寝室或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寝室管理制度14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光,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礼貌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忙,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持续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光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寝室管理制度15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以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它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规则,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内容概述:
1. 宿舍卫生管理:规定每日清洁任务,定期检查,确保宿舍整洁卫生。
2. 作息时间规定:设定合理的.起床、休息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睡眠。
3. 财产安全管理:强调个人物品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4. 访客管理:限制非本寝室人员的访问,保护学生的隐私。
5. 禁止行为规定:如禁止吸烟、酗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6.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学生应对火灾、疾病等突发状况。
7. 自我管理机制:设立寝室长,负责协调内部事务,监督执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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