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制度

时间:2025-12-15 02:01:22 制度

(实用)安全培训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安全培训制度15篇

安全培训制度1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纪律,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沙河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日常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接通知后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人员,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一、总则

  1、中心工作人员在要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严以律己,保持好中心良好形象。

  2、中心工作人员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上级的领导与监督。执行工作任务,不得畏难规避、消极怠工。

  3、遵守中心出勤考勤及请假的有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负责人允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因私人事务影响工作。

  4、工作中要态度谦和,不卑不亢。对培训人员应保持礼貌、诚恳、负责的态度。

  5、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中心业务关系对企业或个人索要财物或出售物品,不得接受馈赠,不得以中心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保守中心机密,未经许可不得翻阅相关培训记录、登记及证件。

  二、严于职守:

  1、员工必须严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按照程序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2、各部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相互探访、聊天、打闹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3、工作期间要衣着整洁,态度端正,举止文明。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学员拉关系、谋私利。

  5、不准在公共场合与同事或学员争吵。不准用粗言秽语讥讽学员或采取不理睬的行为。

  6、除指定人员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或带走中心的物品或设施,物品的借入借出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工作态度:

  1、礼貌—是工作人员最基本的工作态度,要热情有度,不卑不亢。

  2、微笑—微笑服务也是中心最基本的工作态度,在工作过程中要常露笑容,给人以亲切愉快的感觉。

  3、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并注意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学员之所急,努力为学员排忧解难,以赢得学员的尊重和理解。

  4、主动—对待学员应热情主动,注意观察学员的`学习情况,学员提出问题教师要主动上前辅导,辅导学员时要有耐心,做到有问必答。

  5、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6、协作—部门之间,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应通力配合,真诚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应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中心声誉。

  7、忠实—忠诚本分是中心员工必须具备的美德,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向中心主任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四、考勤制度:

  1、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并按正常时间签退。签到、签退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由他人代签无效。签到时间一过,由办公室收好考勤表。上班签到后,无外出登记记录又无签退记录者,视为早退。

  2、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规定

  (1)、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打招呼,否则一律视为脱岗,脱岗1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者视作旷工1天。

  (2)、请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一天以下(含一天)由中心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未请假,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对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旷工一次者罚款200元,并下岗、开除警告;旷工二次者一律下岗或开除。

  五、培训班跟班监督管理制度

  1、每期培训班都要定专人负责跟班监督,实行全过程、全课时动态管理;

  2、培训班开始后,跟班人员从报名签到、考勤以及学员听课的情况等各个方面要做到严格、细致,不得随意脱岗或进行与本质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格按照中心学员考勤制度对学员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刁难学员;

  4、跟班监督人员无其它事项,必须坚持跟班学习,同时,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作为教师授课质量的评定依据之一;

  (1)、综合协调、管理好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食宿和其它事项;

  (2)、在培训期间,跟班人员不得不得酗酒,不得打牌和进行其它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项,绝对禁止做一些影响单位形象的活动;

  (3)、遇到一些重大事项,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不得擅自做主、私自处理;

  (4)、配合财务做好发票的开具和剩余教材的回收工作;

  (5)培训班结束后,将需要交接的花名册、考勤表等文字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接,不得推诿扯皮;

  5、其它与培训班有关的事项。

  6、一次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下岗、开除警告;两次违反规定者一律下岗或开除。

  六、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自觉爱护中心公物,注意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物品。

  2、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维护中心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优美环境。

安全培训制度2

  1.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 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环境培训教育。

  3. 公司员工安全环境教育与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协助;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环境教育与培训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协助。

  4. 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环境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环境教育等。

  5. 入场三级安全环境教育要求:

  5.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分包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5.2安全环境培训教育时间应达到国家、总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安全环境培训教育的时间作适当延长。

  5.3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

  3)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本知识;

  4) 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 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危害后果及防范对策;

  6)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7)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8)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 有关事故案例;

  10)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 经三级安全环境培训教育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2)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

  7.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变换工种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环境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环境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5)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8.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9. 在选择分包队伍之前,必须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定数量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并保证这些人员一定进驻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需测算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最少人数。在评价合格分包商时,分包队伍拥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作为考核必要条件;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此项工作进行验证。

  10.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环境注意事项。

  2)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 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11. 以上安全环境培训教育必须记录建档,包括《安全环境培训教育记录表》、《新入场人员安全环境教育考核登记表》及批阅且合格的《新入场人员三级安全环境知识教育试卷》。

  12. 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环境活动交底。

  13. 班前安全环境活动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1) 本班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须知;

  2)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 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环境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14. 遇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环境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1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环境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16. 易燃、易爆、有毒品的保管、运输及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环境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17. 公司各个项目在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8. 各项目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环境教育。

  19. 班组坚持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20. 工程项目需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培训教育活动,原则上此类活动可放在周一安全环境活动中进行。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 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的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紧急救护基本常识;

  2) 项目部有关消防保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

  3) 消防知识培训;

  4) 卫生防疫、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5) 消防演习。

  21.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环境培训教育。

  1)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22. 适时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环境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23. 安全环境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环境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环境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24.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环境培训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安全培训制度3

  一、职责

  1、矿长对本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制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有关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负责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安全员

  (1)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组织学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二、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1、教育培训对象

  (1)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厂矿新招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从业人员。

  2、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教育培训分类和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新职工报到后,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作业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生产中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厂矿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安全教育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厂矿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安全学习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厂矿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厂级安全例会每月一次,车间或班组安全例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厂矿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开展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等。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培训制度4

  一、明确两个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组织培训,确保每天有1管理人随时在岗在位。

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进行每日的防火检查、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要填写每两个小时检查一次的《防火巡查记录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一、具体该如何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4、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15、规范建立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档案资料我已经

  全部拷贝在电脑上,会议结束后请大家自行排队拷贝。

  二、单位员工应当熟悉下列内容:(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1、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3、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发生火灾时:

  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1、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2、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5、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6、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7、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8、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9、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f)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g)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安全培训制度5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管理。

  三、内容 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科)级、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第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负责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重要意义,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

  新工人由车间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及考核情况,应记载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日常教育

  各级主管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中的问题。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每季不少于二次)。

  安全部门负责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好记录,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安全部门每季抽查并签字。

  在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特殊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过公司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方能上岗从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登记,保证其有效期。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外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相关方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接待和使用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本公司及车间(部门)的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有关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并在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督促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外单位进入公司施工人员或运输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分别由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入厂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施工前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进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进入车间(部门)施工。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 每年由人事部门按照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经公司领

  导审批后实施。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如有改变,应填写变更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修改计划。

  总经理、部门领导、车间主任,每年要参加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36 学时;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安全改进措施预案等;特殊工种培训按国家规定执行。授课方式:一是参加政府培训,二是公司专职人员讲授。

  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

安全培训制度6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要求。

  3、省、市、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学生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月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每天召开班前例会,强化五常管理细节。

  3、及时派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安全培训制度7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3、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4、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5、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安全培训制度8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认真保管好气瓶,防止爆晒、振动。

  3、注意检查气瓶、卡子有无损坏,固定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稳定是否可靠。

  4、开气前认真检查气表和气表开关是否有问题,气是否有损坏,同时检查割枪是否有问题。

  5、动火地点和氧气瓶,乙炔瓶当中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

安全培训制度9

  为了强化采制化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采制化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素养,在矿井停产期间,制定采制化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一、由主管技术培训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统筹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煤质运销站采制化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技术培训内容以采制化专业知识为主。

  三、要立足岗位学技术、学业务,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并加以落实。

  四、培训方式采用现场讲解、技术问答、闭卷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形式开展。

  五、矿井停产期间,暂定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技术理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用以检测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班组考核及每月A、C级职工考核的考评依据。

  六、月底进行专业技术实操比武,考核评定由站领导及分管采制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对获得技术比武第一名,给予150元奖励。

  七、培训时间安排:7月7-9日9:00——11:00、15: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八、安全技术培训期间,无故不得请假。确因家中有事或其他急事需要处理,必须向站领导和主管培训工作的人员请假,否则旷课当天视作旷工。当班在岗人员如无工作,必须参加学习,不得无故拖延学习。

  九、学习笔记要求采制化人员全员参与。学习笔记按要求进行记录,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以及没有完成读书笔记的,每次罚款10元。

  十、培训期间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一次未签到,罚款10元。

  十一、安全培训期间,手机必须调整为静音或振动状态,有电话必须去室外接打,严禁扰乱课堂纪律,否则,响铃一次,罚款10元。

  十二、培训期间严格按照矿人力资源科规定的6:00——7:30、17:15——19:00照脸时间打卡。正常在岗人员按照原班次进行照脸打卡。

  十三、本管理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培训制度10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培训制度11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本零售经营部(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制定本经营部(门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根据安全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负责对本经营场所进行值班和安全检查。

  四、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安全经营环境,保证安全经营所需的材料、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到位和安全使用。

  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六、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的计划方案。

  七、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八、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

  九、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事故和情况,并自觉接受配合各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十、按照烟花爆竹行业管理操作规程,搞好经营部(门市)的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培训制度12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入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纪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培训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I;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安全环保监督科职责:

  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3、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各类人员安全持证范围和取证及复审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SE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备案工作;

  5、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汇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

  1、及时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和转岗工人情况,并协调职工培训站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职工培训站职责:

  1、及时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

  5、HSE、负责做好全公司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3、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

  5、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确保应取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单位及基层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训,时16间不得少于学时。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公司内机动车作业等);

  (四)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指挥、司索、操作作业);

  (五)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作业);

  (六)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氧舱维护作业);

  (七)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八)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燃爆危险化学品、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九)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十一)电梯作业(电梯安装维修、操作作业);

  (十二)司钻作业(作业司钻、钻井司钻作业);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四)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取证和复审需在每年末报第二年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确需转岗的人员HSE要按照实施程序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和安全环保监督科审查。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的,按作废处理。

  第五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24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HSE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7220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职工培训站会同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

  (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四)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六)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条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五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四)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即“四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HSE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七条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HSE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人HSE力资源科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国石化集团管理体系标准;

  (三)环境管理体系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对各单位培训考核实HSE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条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HSE及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一条《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各单位须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换证工作。

  第七章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十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学时;

  第三十五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一)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三)结合集团及集团公司的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五)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六)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七)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其他安全活动。

  第八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条非技术岗位且风险性较小的季节性临时工安全8教育时间不应少于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入公司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第三十七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公司实施程序《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八条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未及时安排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或者培训部门未能及时组织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造成证书过期、作废的,分别纳入公司基础工作考核;由此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解释。

安全培训制度14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入企业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特种作业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外来人员培训

  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制度15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安全培训科科长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二、做好安全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学员考勤工作,杜绝迟到、早退及旷课,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创建和谐的教学环境。

  三、协助培训科科长,贯彻落实“教考分离”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化,做好考试安排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协助培训科科长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完成特种作业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考评工作,调查培训的`有效性,并汇总上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培训科科长完成资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六、完成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八、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提高为矿井服务的本领。

  九、完成领导及各部门布置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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