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8 13:47:52 制度

(合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七、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 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内容

  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实验室的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各级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工作。

  三、实验室应根据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八、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一、配齐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砂、水、水桶等),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备好急救药品箱,配全实验室一般伤害处理药品,以便急救之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十二、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

  十三、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功能)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四、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且要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自行其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8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 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各相关科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与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与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各相关科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

  四、凡临时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做到防盗、防火。

  五、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确保安全使用。

  六、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大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保卫科人员立即赶赴现象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风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事情,防止风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

  ⑺生产车间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学危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存放地点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变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前,都应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后,才能投入生产。

  ⑼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设备、监测仪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如安全阀、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报警器等),应定期维护,检修建立校验制度保证有效。

  ⑽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清点和领发制度。

  2、化学物品运输装卸

  ⑴化学物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装运、危险性能与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品不得拼装或混装。

  ⑵托运化学危险物品时,托运的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运物品的危险性能。

  ⑶在托运前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标签,并必须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⑷装运爆炸品,应指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熟悉业务的'人员。装运剧毒品,必须由两人押运。

  ⑸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上的从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停止装运一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⑹装运化学物品时,机动车辆在夏季应有隔热遮阳设备;遇水燃烧的物品应有防水等安全措施设备。

  ⑺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相应的消防、防护设备,车辆的排气管必须有隔热装置或带有熄灭火星的设备;油槽车还必须有除静电的设备,装载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旗。

  ⑻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火的工具,不得翻滚、振动、撞击、摔倒、重压、摩擦。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⑴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的管理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并熟悉危险品知识的人担任。

  ⑵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与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应保持一定的间距。每间库房或储藏室,均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水、避雷、消防、防护等安全设备,使用的电器、机械设备都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⑶在仓库道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⑷危险性能或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物品,必须分库或分堆隔离储存,如堆包装置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的,可同时分堆或同柜分档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空道,堆垛与墙壁房顶之间应留出间距遇水燃烧或受热后发生危险的化学危险品。

  ⑸不准在储藏地点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试验、分装、打包、封焊等不安全操作。

  ⑹仓库储藏室严禁吸烟,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并有警告标志,提示在明显地点。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⑺必须建立和健全入库、验收、发货、盘点、日常养护等制度对性质不稳定的容易分解、变质或自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⑻装卸或出入库时,对遗留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⑼库房内不准开会、休息或住人、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2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如下:

  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危险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3、在码头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每次装卸危险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若需更换管线或静电接地点应重新办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4、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5、不得指使、强令工作人员违章操作。

  6、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8、配备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管。

  9、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11、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12、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3、按照安全检查项目实施日常检查,确保现场监装监卸及时到位。

  4、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险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5、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

  6、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露。

  7、装卸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根据码头装卸能力及货运计划合理调度船舶。

  9、对进入港区船舶及车辆实施规范管理、道口封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10、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持证上岗。

  2、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区内吸烟。

  7、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8、危险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物。

  9、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装卸完毕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1、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2、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对输送系统进行仔

  细检查,严防泄漏。

  二、危险品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装卸区域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警戒线及警戒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3、码头应按海事机构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

  4、船与码头、现场作业人员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讯设备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6、码头消防、吊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7、码头结构采用不燃性材料,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保证通航畅通。

  8、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9、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泊位区域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源。

  10、严禁船舶靠泊码头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码头。

  11、危险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温、大风、雷电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14、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工具。

  15、码头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和单独静电接地。

  16、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设备、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7、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二)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清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4、装卸危险品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码头、车辆层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时,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不得超过48小时。

  6、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7、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三)载运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舶,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火星熄灭器船舶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气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吸烟。

  4、危险化学品装卸结束后,应封船及时离开码头。

  5、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6、危化品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7、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8、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作业。

  9、危化品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严格按装卸危化品类别载运。

  (四)危化品船船员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证书证件。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知识。

  3、必须掌握所载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载运危化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危化品装载车辆要求

  1、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严禁装载性质相抵触。

  3、建立严格出入登记制度,车牌号、驾驶员、装卸货物名称、数量及出入时间应如实记载。

  4、严禁未经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验审合格的危化品车辆载运;

  5、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专用消防、事故抢修及专用分体安全防护器材。

  6、运输车辆和罐体是否喷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运输车辆必须带好火星熄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

  区内修车。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9、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六)危险物品储存要求

  1、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依安全库存量原则不得超量储存。

  2、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得入内。

  3、储存现场需悬挂《规范技术说明书》。

  4、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5、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6、危险品的堆放应按标示分区存放,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7、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3、堆场巡视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天气炎热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状态。

  2、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XXX《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风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按照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风险品必须有部分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分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风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分贮存的.风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风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风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风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搜检,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置惩罚。

  21.风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公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搜检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风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同一回收处置惩罚,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风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风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透风、每周未搜检一次、定期清算;特别是XXX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风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分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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