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26 08:04:16 制度

【精华】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丰教通【20xx】535号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安全教育工作实际,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特制订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政教处要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通过讲座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明辩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懂得了什么是管制刀具、为什么要远离管制刀具,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充分地意识到携带刀具进入校园的严重危害,逐渐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2、全体班主任认真地向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动员有管制刀具的学生主动上交,发动广大学生对私藏管制刀具的人进行举报。

  3、班主任每月至少要在班级进行一次针对本班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的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加强门卫的管理,学生进入校园门卫要对学生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入校园,立即没收并上交学校。门卫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堵住了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源头。

  5、经常开展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对学生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绝不允许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日常治安巡逻管控,坚决堵住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源头。

  6、针对我校的封闭式管理,在全校师生间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做到预防为主,层层负责,层层汇报。

  7、学校不定期在班级对学生物品进行检查,如发现管制刀具及危险品对学生进行教育并没收:在班级发现管制刀具及危险品,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并联系家长。如果发生事故,追究相当人员的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如下:

  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危险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3、在码头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每次装卸危险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若需更换管线或静电接地点应重新办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4、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5、不得指使、强令工作人员违章操作。

  6、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8、配备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管。

  9、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11、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12、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3、按照安全检查项目实施日常检查,确保现场监装监卸及时到位。

  4、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险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5、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

  6、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露。

  7、装卸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根据码头装卸能力及货运计划合理调度船舶。

  9、对进入港区船舶及车辆实施规范管理、道口封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10、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持证上岗。

  2、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区内吸烟。

  7、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8、危险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物。

  9、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装卸完毕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1、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2、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对输送系统进行仔

  细检查,严防泄漏。

  二、危险品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装卸区域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警戒线及警戒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3、码头应按海事机构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

  4、船与码头、现场作业人员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讯设备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6、码头消防、吊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7、码头结构采用不燃性材料,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保证通航畅通。

  8、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9、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泊位区域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源。

  10、严禁船舶靠泊码头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码头。

  11、危险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温、大风、雷电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14、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工具。

  15、码头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和单独静电接地。

  16、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设备、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7、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二)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清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4、装卸危险品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码头、车辆层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时,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不得超过48小时。

  6、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7、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三)载运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舶,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火星熄灭器船舶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气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吸烟。

  4、危险化学品装卸结束后,应封船及时离开码头。

  5、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6、危化品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7、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8、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作业。

  9、危化品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严格按装卸危化品类别载运。

  (四)危化品船船员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证书证件。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知识。

  3、必须掌握所载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载运危化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危化品装载车辆要求

  1、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严禁装载性质相抵触。

  3、建立严格出入登记制度,车牌号、驾驶员、装卸货物名称、数量及出入时间应如实记载。

  4、严禁未经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验审合格的危化品车辆载运;

  5、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专用消防、事故抢修及专用分体安全防护器材。

  6、运输车辆和罐体是否喷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运输车辆必须带好火星熄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

  区内修车。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9、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六)危险物品储存要求

  1、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依安全库存量原则不得超量储存。

  2、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得入内。

  3、储存现场需悬挂《规范技术说明书》。

  4、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5、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6、危险品的堆放应按标示分区存放,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7、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3、堆场巡视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天气炎热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状态。

  2、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以预防为主,各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对新调进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设施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要负责监督。

  第五条、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第六条、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第七条、实验室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第八条、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第九条、离开实验室,要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十条、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内容

  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 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 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 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 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 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 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二、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1、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

  2、 储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与其它货物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 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 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或采取喷淋降温措施。

  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地点存放。

  6、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及场所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三、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1、 剧毒物品由使用者和仓库根据用量提出计划,经安全主管审核,报生产总经理批准,交采购员采购。

  2、 剧毒品领用时,应建立登记手续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必须由有关人员(领用、保管、批准)签字。

  3、 危险品使用须做好防火、防毒、防泄漏、防静电工作。

  4、 分管领导和保管人员应定期剧毒物品、化学危险品的库存和领用情况。

  5、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

  6、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7、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准备和检查好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

  8、 使用化学危险品应建立消防和急救组织。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8、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9、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0、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1、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4、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8、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9、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0、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五、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

  1、在厂区内运输危险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险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险品的运输工具。危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6、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搬运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8、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的存放管理

  1、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在固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危险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4、危险品存放点应张贴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危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9、危险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七、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5、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6、喷漆场所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喷漆场所和存放场所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区域进行。

  7、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供应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供应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品及其包装物。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九、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1000元处罚。

  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

  1、 实行双人保管制度

  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

  2、 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

  3、 实行双把锁制度

  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实行双本帐制度

  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

  5、 双人验收制度

  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2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3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 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风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风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透风、每周未搜检一次、定期清算;特别是XXX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风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分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XXX《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风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按照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风险品必须有部分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分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风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分贮存的风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风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风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风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搜检,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置惩罚。

  21.风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公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搜检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风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同一回收处置惩罚,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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