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时间:2025-11-01 12:17:48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荐】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荐】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上有功人员是否做到了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2、查思想: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3、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4、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有没有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和在岗位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各工种作业时,是否佩戴了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跑、冒、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6、查卫生:查车间地面、设备、操作室、休息室和上岗人员卫生执行情况。

  7、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查上岗人员劳保用品穿戴是否合理。

  8、查消防: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和禁止吸烟的管理执行情况。

  9、安全生产检查形式:

  (1)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保部汇总上报。

  (3)车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一次。由班组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填写安全记录。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4.1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检查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焊接、电气、锅炉、危险建(构)筑物、脚手架、防火、防爆、交通、机动车辆、危险品、防护用品、防护器材、防尘防毒、“三废”综合治理、工艺安全、院内环境、宿舍、厕所、食堂卫生等。

  4.2专业性检查:定期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好登记,每次检查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鉴定。

  4.3专业性检查:定期由主管部门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参加,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及抄送安全生产办公室。

  (5)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5.1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防暑降温、防雷防电、防洪防汛、防冻。

  5.2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及抄送安全生产办公室。

  (6)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6.1每一个生产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6.2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交接班制度,同时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6.3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0、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通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安全检查项目要填入安全检查登记薄,落实整改。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3)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要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年度大修内,限期解决。

  (4)执行“三书”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4.1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劝阻不听者,用制止违章指挥通知书。制止违章作业通知书,责令停止其违章行为。

  4.2对于有条件迅速整改的隐患拖延不改,安全生产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3对接到通知书不执行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酿成事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处理。

  11、各单位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做好检查记录,自己能整改的,尽快整改,隐患大的自己整改不了的,逐级上报,迅速整改达到安全状态。

  12、施工、技改临时改造设备及土建需改装的部位有隐患的,部位应有专人看守,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各种醒目标志,并有防范措施。

  13、车间、班组的隐患整改内容,要建立档案,记录在册。

  14、安全生产办公室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本。对各单位定期检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不合格的重新整改,达到安全状态为止。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2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则、标准、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职责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公司负责人为二级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责任和义务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三)安全与采购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完善后,及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当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孵化园区事故隐患单独填报),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四)财务部负责事故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及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三、隐患排查与报告

  (一)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二)发现较大或以上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部门领导或二级公司分管领导,各部门、二级公司报总公司分管领导及安全与采购部,安全与采购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三)较大以上隐患。因未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隐患整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初始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四)报告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是指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单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总公司,一份留底备查。

  (五)较大事故隐患后续处置方式。较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总公司组织相关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对其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同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即“双报告”。向职工通报(公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公告栏、公开栏中进行。

  (六)向职工大会专项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专项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时间应与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一致,每年至少报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应在企业公开栏中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七)对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检查发现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应按检查指令或挂牌督办要求及时组织治理,经验收合格后,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报检查或挂牌督办牵头部门(单位)备案。

  四、隐患整治的原则

  (一)公司经营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还在质保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问题,由公司协调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建设工程质量时限已超过质保期、或闲置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已出租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定应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由公司协调相关部门、二级公司或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隐患整改;

  (二)已经出租发包的房屋建筑、产业园,承租(包)单位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由承租(包)单位自行整改,或在合同中已明确由承租人整改事项由承租(包)单位自行整改。业务对口管理部门、二级公司督促其完成整改。

  (三)各部门、二级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出现的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定预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四)各部门、二级公司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要主动自行协调解决。安全与采购部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五、隐患治理的要求

  (一)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和缺失,现场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应以《检查通知单》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落实隐患的整改。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的整改

  1.发现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按照要求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初步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2.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公司、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讨论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3.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如果能通过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完成整改就公司内部组织整改,否则立即上报公司主要领导研究解决,利用总公司层面资源进行整改。整改责任单位须跟踪隐患整改的进度和整改效果。

  (三)其他要求

  1.由于承租(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承租(包)单位停产停业,并书面给予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若到期未完成整改、拒不配合公司落实隐患整改,可通知安监、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并可解除租赁合同。

  2.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治理过程中应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隐患整治过程中,负责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总公司公司报告整治进度和验收情况。凡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4.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单位,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追责。

  5.坚持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临时检查。

  6.各二级公司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综合排查治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与采购部负责解释。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明确分工。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有记录。

  六、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油站的隐患治理资金由油站经理自行筹措。油站要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排用于隐患治理的.资金,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控。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核算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油站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CI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罚款流程》。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3、《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达标情况检查表》

  4、《施工现场环境体系达标考评表》

  5、《CI评分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

  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公司、局级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公司级检查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公司副经理或总工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十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平时坚持日巡查制度,实行飞行检查。

  十三、公司级定期检查时间安排:

  1、市内:每月一次,每月中旬开始。

  2、市周边地区:每季度一次,季度末当月的15日开始。

  3、远离市其他地区:每半年一次,6月、12月初开始。

  4、专项检查:制定了《专项治理计划》,每月定期检查。

  5、季节性检查:防台防汛防暑、冬季施工等检查,提前3天进行检查。

  6、临时检查:遇国家、地方重大节假日活动、结合重大事件等的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定期检查结果反馈: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3天时间,公司以《检查通报》形式公布。所属项目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项目部自查

  十五、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七、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八、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九、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要对照《评分表》进行一次打分,要有签到、记录、奖罚等。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二十、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二十一、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十二、附则:如遇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都需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定义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概念。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可以将其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第四条:本条规定了各级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在与承包、承租单位合作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样可以确保在合作过程中,各方都能够共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都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公司将执行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监察部收到隐患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核实并进行查处。如果发现所报告的隐患需要由其他业务部门处理,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进行记录备查,并跟踪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七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治理,公司及各单位要从专项资金中解决所需的资金问题。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整改隐患,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本条规定了安全生产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的程序。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报告给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将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九条: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职责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隐患整改。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立即组织整改一般隐患。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如果无法保证安全,应当暂停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条:公司及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并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公司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于没有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公司将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山东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所有。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8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修理校舍,确保校舍及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校舍建设在学校统一规划中进行实施,严禁无计划、无目的地乱建乱拆校舍,以免影响校容和铺张资金。

  二、班级、部门或个人运用的校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转变用途,运用人要常常观测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按时报告校领导,做出排险决策。

  三、运用人要爱护好房舍,保持墙壁、地面、门窗和照明等装备完好无损。总务处每期组织两次检查,对有损坏和污染的要责令赔偿和修复。

  四、总务处要指定专人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每周对校内校舍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发现隐患按时报告和排解,严防担心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校舍担心全隐患,而不能赶紧进行排解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观看,做好记录,按时反映情况,便于决策。

  五、负责校建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凡因失职造成的损失和担心全隐患,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内从事种植、养殖,不准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影响校舍和师生安全,以及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9

  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治理范围和责任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上报中心校。

  七、学校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0

  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上交教师思想动态月报表。

  9、整改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必须签字。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1

  一、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检查

  二、职责

  1.企策部负责公司内安全巡视检查和对公司内易燃、易爆场所设施、消防器材及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2.制造部负责公司机械、动力、起重、电气及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的专业检查和国家规定的定期检测。

  3.财务部库房漆库的安全检查。

  4.其他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及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1.安全检查的分类:

  1.1班组人员日安全检查。

  1.2车间管理人员、机电修人员、各班组长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1.3主管经理、各、班组长节假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2.1日巡查主要以生产现场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内容,随时,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和危险作业,控制和终止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2每周检查的内容为:班组内机器是否运转正常;劳保用品的穿戴;消防器材的保养情况;消防责任区是否不安全隐患存在。

  2.3节假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内容:以查管理、查隐患、查现场为主要内容,对公司内危险部位重点排查,确保节假日的.生产。

  3.安全检查整改的考核

  3.1对于检查出问题的班组,企策部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部门必须在3日内向企策部报隐患整改计划及措施。

  对于拒不整改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的罚款。

  3.2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按时参加,无故不到者罚款每次15元。

  3.3每月累计检查无事故班组公司给予奖励,超过三次隐患部位处以100元罚款。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项目部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项目部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安全组织机构报告,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第七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第八条: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项目部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⑴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⑵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⑶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景,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⑷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景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⑸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景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第十条:各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班组、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第十四条:奖罚

  一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3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热电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国投公司《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投安委【20xx】8号文件)。

  (四)国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业热电产业所属各分厂,主要用于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定义与分级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二)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须全部或部分停机、切除系统,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轻伤、设备损坏,且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天业热电产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同时纳入本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五)事故隐患分类:人身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作业环境类。

  五、组织领导

  (一)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

  成员:各职能科室主任、科员

  下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安监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二级工作小组

  1、天业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天辰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3、天能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4、天业供电供热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六、职责分工

  (一)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由产业、分厂、部门(专业)及外委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天业热电产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分厂、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所在的部门专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并由专业所在的部门归口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分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责任,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培科是各分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业、各分厂、部门、班组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分厂、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产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对产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3、各分厂安培科职责

  (1)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按规定对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2)负责每月汇总编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各项目的按时完成。

  (3)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含各种季节性及包括迎峰度夏、防洪防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4)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负责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确认、汇总和上报等。

  4、各分厂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制定重大隐患及各生产部门不能自行完成的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负责落实治理责任人、资金、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

  (2)负责制定本分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界定工作。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考虑,在安排机组大修、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的治理。

  5、各生产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专业、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治理工作,对不能自行完成的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安排治理。

  (3)组织完成安培科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项目的安全并高质量完成,对暂不能处理的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

  6、财务部职责

  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管理内容和程序

  (一)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治理与定期排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由生产部门各级人员负责排查、识别事故隐患,相关生产部门组织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生技、安培部门汇报。

  2、定期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每周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统筹策划、组织进行排查治理。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检查及每周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洪防汛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和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长假节前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确定一天后长期固定);

  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

  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

  防洪防汛检查:3月至6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

  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

  节前安全检查:节前一周;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通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

  6)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

  7)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情况;

  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5)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处情况;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6)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方面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查,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到位。

  2)查管理、查制度。组织职工按照工种、岗位对照有关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工种、岗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网是否建立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得以执行等。

  3)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即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查纪律。用自查和领导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有无违反调度纪律、劳动纪律、值班纪律的现象。重点放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监护制;登高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停电作业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方面。

  5)查措施。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查思想、查教育。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

  (7)防止人身伤害方面检查的重点

  1)检查、试验承压设备、部件的安全阀和保护装置;

  2)检查电气设备的遮拦及标志;

  3)检查常用电气安全用具、起重机及起重器具、电焊用具、登高梯具等是否完好和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4)检查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5)检查楼梯、栏杆、平台、步道及地沟孔洞盖板是否坚固完整,厂房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6)检查防尘、防毒、防爆及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

  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春检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

  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

  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用情况,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6、重点防火区城消防设施(含电缆)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器材是否在使用期内。

  7、锅炉、压力容器及炉外管的检查和监督情况;“四管”缺陷的检查情况;防磨和防止大面积腐蚀措施的实施情况。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等运行参数正常;检修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试验情况;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正常;主汽门和调速器门严密性试验、润滑油泵联动情况。

  9、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10、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1)各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

  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空调完好情况;

  4)各换热器是否按计划清理,效果如何;

  5)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6)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

  (3)防洪防汛检查

  1)生产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情况;

  2)防洪防汛规章制度、防洪防汛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3)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4)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

  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能否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做到达到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是否有操作性;

  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做出认真总结;

  (5)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设备在迎峰度夏后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

  2)针对“四管”泄漏情况,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提出防止泄漏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室外变电设施的全面检查,设备度冬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升压站的开关、刀闸、瓷瓶、设备外绝缘和接地网检查情况。热工保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系统的检验和检查情况;

  4)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是否符合标准等运行记录;

  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6)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

  7)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采暖供热与防寒防冻设施的消缺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冬储煤工作以及相关措施的完善检查;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生产场所门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汽、水、油管道阀门及水塔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冻热工仪表管要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生产场所供热设备检查、试验情况;

  3)升压站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4)对灰管线、输煤系统及污水处理等处防寒防冻措施的巡检情况。对在建室外工程施工时,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5)冬储煤及冻煤接卸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按照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整治、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详见工作流程图);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基层各部室需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对不能自行完成的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安培科。安培科可根据隐患类型联系生产技术科或其它科室评估处理,若再无法处理汇总后,报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厂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如仍无法治理可向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提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各部门在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安培科,再由安培科整理登记后报分厂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上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培科组织会同生产技术科汇总、编制,报分厂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八)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九)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发现、整改、防范等情况。

  (十)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从可研、设计、制造、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未然。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

  1、各生产部门按周、月、季、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二、每月和每季度1日前及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周、月、季、年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报送本厂生技科、安培科。

  2、分厂安培科每周五下午18:00时前,向分厂隐患排查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周排查治理信息,每月3日前,由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疆电监办上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书面总结材料,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

  八、考核

  (一)在年度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由产业给予表彰奖励。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或在次月奖金中兑现,一般隐患奖励由发现单位向安培科申报,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奖励由安培科向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产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四)凡不能按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产业将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期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五)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六)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给予负责人200元考核。

  (七)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产业总经理处理。

  九、附则

  (一)本规定由天业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分厂及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4

  校舍排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等各项建筑设备。

  1、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排查的职能部门,详细负责对校舍安全排查的详细工作。

  2、校舍安全排查要做到制度化,标准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排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排查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按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按时研讨落实修理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实行断然措施,消退祸害。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按时上报。

  3、除特别安全隐患应按时实行措施排解外,一般的校舍修理应布置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修理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修理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5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方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内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进行分工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26-28日为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由区域责任带队进行,要认真排查,填写记载表,对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做好记载,查明隐患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记载表交校安全办存档。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核实,由区域责任人负责,实行“四定”处理办法,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校安全办备案。

  三、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整改方案。

  四、对安全事故 隐患整改不力的区域,学校安全办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 的要按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董事会。

  六、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 >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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