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24 09:02:37 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

  为了把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关,杜绝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卫生院,特制定本制度。

  1、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对供货企业的合法性及销售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收集供货

  企业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工商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供货企业红印章。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要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注明质量要求,规定供货企业的义务:

  ①必须开具合法票据;②药品医疗器械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③包装标签要符合有关规定;④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应建立购进记录,使用旧台账登记的,根据实际购进情况,记录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医疗器械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企业、生产企业等内容。按照购进记录,能追查到每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来源。

  4、使用新台账登记的,应该记录购进日期、通用名、生产批号、生产企业、清单发票归档号等内容;记录医疗器械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企业、生产企业、等内容。按照购进验收,做好清单发票的签字工作,并及时对清单发票按照购进验收记录的顺序每月装订成册。

  5、药品和医疗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明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证件复印件要加盖供货单位红印章;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入库和使用。主要有以下情况: ①从非法渠道供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

  ②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药品;

  ③包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药品;

  ④没有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单的进口药品;

  ⑤没有冷藏措施运输到货需在0-10℃保存的生物制品。

  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

  ⑦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医疗器械。

  ⑧小包装已破损或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6、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后,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至少三年备查。

  7、要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和进口药品档案,收集合法证明文件妥善保存备查。

  8、对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票据,应整理装订成册,以防丢失,便于查找。

  9、本制度由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负责执行。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2

  一、为了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 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需供货单位提供:

  (一)加盖有供货企业的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

  (二)加盖有供货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储存应避光、通风、无污染,要有防尘、防污染、防蚊蝇、方、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

  五、 建立完整的.无菌器械的购销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手人、负责人签名等。

  六、 对无菌器械进行质量跟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制度进行。

  七、 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知供货企业及购货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对不合格无菌器械,应在当地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处理。

  八、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相关证及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3

  一、在质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医疗器械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医疗器械质量性质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库房实际情况,指导保管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合理存放。

  三、养护人员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三三四”循环养护检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和养护记录。在循环检查中,对下列情况的医疗器械进行重点养护(1)首营品种(2)近效期的.品种。

  四、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医疗器械,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填写“停售通知单”,经质管部门复检后,不合格的放入不合格品区;

  合格的摘除黄牌,填写“解停售通知单”,继续销售。

  五、做好仓库温湿度记录和调控工作,保证库房温湿度符合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

  六、正确使用养护、保管、计量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七、负责建立医疗器械养护档案。

  八、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提高养护工作技能,日常工作中要指导保管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合理储存。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4

  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一)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企业对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健康情况。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年度健康检查

  食品经营者应当每年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如健康证明过期或者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5

  一、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样品陈列整齐,设置顾客意见簿,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二、应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应分类摆放,产品名称准确,与实物相符,标价清晰。

  四、销售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专业知识,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及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销出产品应先开票,按票付货,认真核对,不出差错。对产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见附表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备查。

  五、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变造、伪造或者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编号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六、企业对销售的医疗器械的质量负有责任,应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查询、用户访问、信息反馈、质量投诉的处理等项工作,并详细记录填写有关报表、记录备查。做好缺货登记,对顾客专项定货及函购定货要认真热情对待,尽量满足顾客要求。建立用户档案,载明基本情况,便于质量追踪。

  七、在产品销售活动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公告社会,同时收回不合品。

  八、执行“先进先出、近效先出”的销售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销售人员每年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及时更换。

  十、销售部负责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作。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6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7

  为了保证药械安全,从药人员身体健康,保持药房整洁、卫生、有序,制定本制度。

  1、本院对直接接触药械的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直接接触药械人员包括: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调配员、搬运员等。

  3、健康检查单位应是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疾控中心。

  4、凡发现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等可能对用药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械的'工作。

  5、建立健康档案,对人员健康检查结果予以保存备查。

  6、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工作服应清洁卫生。

  7、药房内不准存放与药品无关的杂物。

  8、从药人员上班时不准吃零食,不准在药房会客。

  9、冷藏柜内不能存放食品。

  10、从药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后应随手整理陈列药品,使其保持整齐。

  11、药品包装等杂物应随手集中存放专门区域。

  12、药房应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8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其中: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9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五、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行检查、维护。每年进行年检。

  八、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

  九、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仓库内商品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整洁、安全,走道畅通。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0

  1.目的: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制定本项制度。

  2.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责任:采购员

  4.内容:

  4.1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坚持“按需购进,择优购进”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

  4.2采购员必需从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

  4.3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

  4.4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5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采购合同档案。

  4.6采购员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购进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4.7购进的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并建立完整,真实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4.8企业须将所有经营品种的产品资质以及其供货方的资质,制作目录并形成档案,妥善保存。定期还需核对资质的有效性,及时更新。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1

  一、要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两次(上午9:00-10:00,下午2:00-3:0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保证医疗器械贮存质量。温度控制:常温库为10—30℃,阴凉库为温度≤20℃,冷库温度为2—10℃;

  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二、养护人员应对在库医疗器械每季度至少养护检查一次,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门处理。

  四、养护员对近效期商品挂牌标示、按月填报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表,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催销,以防过期失效。

  六、做好货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鸟、防污染等工作。

  七、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2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二、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三、 质量管理部门集中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提醒业务部门注意。

  四、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严重,在考核中进行处理。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3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4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

  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减少药械质量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健全药品质量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药房设立不合格区,对过期、失效、变质、破损等不合格药械应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区内。

  2、不合格区应有独立容器或区域,并有红色标识。

  3、对验收中发现的假药、劣药、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应就地封存,并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4、对不合格药械应登记不合格药械台帐,并定期进行销毁报损处理。

  5、由于对药械管理不善,致使不合格药械仍旧使用,造成危害事故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负法律责任。

  7、发生事故后应认真分析,采取预防改正措施,严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本制度由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调配人员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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