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研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研发管理制度1
1.总则
研发项目管理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术语和定义
3.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2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3产品改进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4.相关部门职责
4.1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研发项目管理计划,向研发部门下达研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
4.2技术研发中心:
4.2.1研发部:
负责提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负责新产品开发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4.2.2工艺工程部: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4.2.3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的质量检测和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量信息。
4.3市场销售部:
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
4.4行政管理部:
负责对研发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4.5生产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4.6采购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5.研发项目管理管理
5.1新产品开发提出
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裁定。
5.2.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5.1.1.公司各部对新项目建议或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等建议,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并下达任务给技术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开发。
5.1.2.技术研发中心确定项目须填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报批准后实施。
5.1.3.技术研发中心应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研发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项目投入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研发经费,以确保项目研发工作的进展和时效。
5.1.4.技术研发中心按照《研发项目立项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新产品开发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进度表和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检查,研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5.2.开发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5.2.1.技术研发中心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并编制《设计说明书》,编写格式根据研发项目的类别不同自行决定,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
5.2.2.根据研发进度,应提前编制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5.2.3.技术文件资料的验收及存档:
1)文件目录(项目研发批准文件、技术文件、材料明细、标准汇总,技术条件、产品功能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说明等)。
2)标准化文件(对新设计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
3)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将全部文件收齐归档,资料管理人员存档时必须验证齐全。
5.3.项目试制过程的管理
5.3.1.试制工作分小试和中试两个阶段。
5.3.2.试制是研发部门根据项目设计说明书、工艺文件及试验结果和必要的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验研发成果(产品)的性能和工艺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质量指标等。
5.3.3.试制完成后,研发部门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或型式试验报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艺文件交管理部门存档。
5.3.4.研发项目管理完成后,确定投入大批量生产,报总经理批准。
研发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广东省东莞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司研发技术的优势和潜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我司研发工作的开展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有客户需求或有市场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质的任务的科研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把我司建设成为具有行业技术特色,在珠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行列的电声器材企业”,紧密联系珠三角地区的实际,加强对行业技术中一些瓶颈技术和工艺改善类问题的立项研究。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研发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各类技术的研发项目,各生产,生技和研发工程师等负责本部门的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课题的申报及立项管理
第五条 公司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各类研发技术的研发项目要经公司研发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公司内个人和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承担的外来委托的课题,须由公司与外来单位签署研发合同。
第六条 公司研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每年评审一次。公司
研发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营收等。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专利一般为2至3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除重要的技术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七条 申报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司在职职工,课题组成员也必须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职职工。
申请我司资助的研发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公司的在职职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拥护公司团队领导。
(二)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公司工程师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请一般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不作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八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其申报公司项目:
(一)承担各公司或部门资助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者;
(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者;
(三)准备离职或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历年承担公司研发项目和上级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第九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者必须填写《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盖章审核后,报送研发部门。
第十条 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研发项目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评审,技术团队应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或社会效益提出评价论证意见,并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建议。研发部门根据技术团队对项目的评价意见,视当年研发经费分配额度情况,对资助项目数和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在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的中确定,每年设立1个重点科研项目,宁缺勿滥。一般项目由技术团队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后确定,其中一般项目应占20%以上。
第十二条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司研发项目评审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审组以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组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含文职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 经研发部门报送立项的科研项目,其项目经费均须进入公司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公司研发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专项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的申请者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10天内与研发部签订承担课题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五条 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凡获得各级立项的研发项目,每年应按规定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书》上报公司研发部门;形成最终研究结果时,要填写《结果报告书》,提交研发成果进行项目终结,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项目档案。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报相关资助机构审批: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
(二)改变项目名称;
(三)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五)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八)中止项目协议;
(九)撤销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发部门审批:
(一)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二)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技术团队鉴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销课题处理: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
(三)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十九条 项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应接受审查部门对其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
第二十条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研发设备属于公司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因意外因素必须中止的正在执行的研发项目,中止项目的责任人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研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关部门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从获准资助通知下达时间算起,两年内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项目,三年内未完成的重点项目,经审查理由正当,可申报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过一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律撤消并要给予适当的处罚。无故不完成各公司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按相关资助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请假半年以上或离职,必须按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到研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主管部门方准予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 为科学地评估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条 公司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由公司研发部门和技术团队组织进行鉴定。通过后项目由研发部门上报国家专利局申报来进行最终的鉴定。
第二十七条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
(一)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鼓励研发项目成果向批量化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提升价值,为公司、顾客服务;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发部门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研发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工程中心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研究开发机构,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独立科研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条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经委负责指导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质、目的、任务
第四条性质。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质素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条目的。组建工程中心宗旨是推动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的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现代化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形成我省高新技术系列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努力实现技术规范与产品标准国际化,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
展。
第六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在引进技术和自主研究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并不断推出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参与引进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依托;
(四)培养、聚集、输送高层次、高质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业和行业提供工程技术培训;
(五)参与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为本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持;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组建省级工程中心要符合省级工程中心建设指南、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布局原则。
第三章立项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请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并不少于1000万,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20%;
(二)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和在全省该行业、领域中领先的科研技术水平,有明确的研究开发任务,已建有研究开发机构并拥有30名以上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
(三)有吸收和吸引研究开发人员的能力,与科技界、产业界有密切的联系。
第九条工程中心的组建采取分批审理的办法,每年三月、九月接受申报。
第十条工程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经由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委、计委和经委,分别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二)省科委、计委、经委在收到《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初步确定拟同意组建项目。
(三)省科委通知拟同意组建工程中心的申请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四)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批复,授予"广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获批准的项目列入当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
(六)省科委与获批准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企业等签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合同各方按《组建计划任务书》履行职责。
(七)依托单位向当地计划部门申办工程中心基本建设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工程中心项目建设期限为二至三年,各有关单位按计划要求安排资金。
第十二条省财政对每个工程中心的资助主要用于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必要的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工程中心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等。
第十四条工程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与原计划有重大偏离,经过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论证,可以调整建设计划,直至撤消原立项。
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建成后,由省科委、计委、经委或委托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挂牌。工程中心名称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不得用于工商登记。
第十六条对不能按计划验收的工程中心,省科委、计委、经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协调解决问题。如确实不能继续进行建设的,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撤消原项目。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在建设期内被撤消项目的,依托单位要偿还省财政补助的投资。偿还的投资继续用于支持其他工程中心的建设。
第五章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引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建立富有活力的内部管理机制。
工程中心的管理形式可因组建模式不同而不同,一般采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由依托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领导组成,管委会主要职责是:定期听取并审定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协调工程中心成员单位的技术合作和经济事务等重大问题。
中心主任由管委会按依托单位执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中心主任的职责是根据管委会的决定,主持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内部组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由中心主任确定。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建设,原则上要充分利用依托单位和成员单位的现有基础和条件。依托单位是工程中心的技术和经济后盾,要为工程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条件,为工程中心提供主要建设经费,并负责工程中心组建计划的实施。第二十条工程中心的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保险制度、奖惩制度、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等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工程中心实行财政部制定的《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
第二十一条工程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依托单位、中心、个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要广辟资金渠道,建立技术研究开发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依托单位按规定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的.技术研究开发资金、新产品减免税、中试产品和技术贸易减免税、科技开发风险准备金、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新产品试制资金、国家扶持出口产品开发的经费、工程中心的创收及其它资金。
第六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三条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负责组织编制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建设指南,并定期公布建设指南;研究有关工程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批工程中心组建项目,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工程中心项目计划;组织工程中心的验收;工程中心的考核。省科委负责工程中心的综合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可委托主管部门或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进行指导、帮助、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主管部门和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负责根据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对申报工程中心项目进行审查。协助依托单位实施,协助检查工程中心的计划执行情况,配合对工程中心进行工作评议和考核。第二十五条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有关专家为工程中心的建设方针、政策措施、组建规划、项目选择、技术评估、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应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省、市科委、计委、经委及主管部门提交一年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七条工程中心应按要求完成有关统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省科委、计委、经委每两年一次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联合对已建成的工程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考核评议,并根据科技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对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新的建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责成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撤销其工程中心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合并、撤销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科委会同计委、经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粤科字99号)同时废止。
研发管理制度4
第1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部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部的所有员工。
第3条
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4条
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部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分类与内容一览表
培训类别
培训对象
培训目的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
为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和熟悉公司,尽快融入公司环境和进入工作角色
1.公司概况、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层人员
2.公司发展战略、方针
3.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所任职位业务知识与技巧
授课、参观、操作指导
岗位技能培训
在岗员工
为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1.岗位技能
2.相关知识技能拓展
授课、操作指导
转岗培训
岗位调动人员
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作准备
1.新岗位基本情况
2.新岗位技能培训
操作指导
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
工作人员
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公司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授课、操作指导
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员工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
部门内各项工作、流程培训
操作指导
员工自我培训
员工自身
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员工自身相关知识、技能
自我培训
第2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5条
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6条
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部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7条
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8条
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9条
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10条
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11条
培训设施设备管理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2条
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3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13条
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技术研发部)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14条
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15条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6条
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预算,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第17条
计划外培训需求的审核和执行
当需要临时增加培训项目时,由需求部门提前三周向培训专员提出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培训专员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
第18条
培训过程记录
培训专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4章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
第19条
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公司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七点。
(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考核)。
(2)培训考试、总结、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3)现场操作。
(4)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5)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
(6)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7)工作业绩考核。
第20条
培训效果评估调查
培训专员组织学员填写“课程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的授课质量等进行评估。
第21条
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一般由学员的`直接领导负责,培训专员协助进行。
(2)学员须作培训小结,总结进步。培训小结与培训成绩将一起被放进学员的人事档案。
第22条
培训成果运用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工作中,培训专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工作情况。
第5章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23条
员工培训权利
(1)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学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24条
员工培训义务
(1)培训期间,培训学员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参加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参加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报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4)员工在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的,应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①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
第25条
外部培训人员义务
(1)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存档。
(2)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讲授给相关人员。
第6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26条
培训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讲师档案、培训机构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材料、内部考试试卷等。
(2)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第27条
部门内培训记录
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交培训专员存档。
第7章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其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2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确保研发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技术研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由本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和销售收入的情况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资金的提前安排,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2、国家、地方对研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第六条技术中心财务处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研究开发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科技处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容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对于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是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者,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单位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转本公司财务处。
第十一条研究开发经费在各二级单位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本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表报到本公司科技处。有限公司财务处、科技处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各单位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有限公司财务处核销。
第十四条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有限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管道储运公司、有限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xx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有限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2、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3、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4、外委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5、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6、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7、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开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6
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 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 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五条 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第六条 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第七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九条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章 研发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十一条 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经财务经理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研究开发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 研究开发有关的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部审查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由研发部门负责人按内部控制制度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七条 对由项目委托外单位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委外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形成知识产权的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目研究开发需要购置20xx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相关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 对于发现研究开发费用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单独设立研发部门,并对所有符合第三章中的研发费用支出在“研发支出”科目中核算。并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一条 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包括: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研究活动。
由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因此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A、费用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B、会计期末记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阶段的会计处理为:
A、支出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B、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后记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第六章 其它事项
对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纳入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总经理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研发部及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产品研发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质量、成本和安全要求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产品改良和升级等项目。
1.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的组织、管理流程、角色与职责、制度执行、项目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 项目管理的组织
2.1 产品研发项目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该机构或部门应当具有一定的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2.2 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的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2)组织和协调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和控制;
(3)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问题处理;
(4)对项目进行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
(5)对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
2.3 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当设立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
2.4 项目经理是产品研发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计划、执行、控制和总结,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5 项目组成员是项目执行的具体人员,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能够积极参与项目的各个阶段,完成各项任务,并按照计划进行汇报和反馈。
第三章 项目管理流程
3.1 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结束等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建立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项目计划和执行方式,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预算。
(2)项目计划阶段:根据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分解结构、时间计划、资源计划、质量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为项目的执行提供指导和支持。
(3)项目执行阶段:根据项目计划和管理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和控制,进行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积极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4)项目控制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5)项目结束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完成项目的验收和收尾工作,实现项目目标和预期效果。
3.2 项目管理流程应当具体、可操作、灵活和适应性强,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 角色与职责
4.1 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
(1)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预算,制定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计划;
(2)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监督和管理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问题处理;
(3)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4)组织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为公司的产品研发提供参考和借鉴。
4.2 项目组成员的职责包括:
(1)积极参与项目的各个阶段,完成各项任务,并按照计划进行汇报和反馈;
(2)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和工作,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积极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和控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参与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为公司的产品研发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五章 制度执行
5.1 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5.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项目组成员宣传制度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和质量。
5.3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实效和改进,对于制度的不足和不适应性,应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5.4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监督和反馈,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章 制度修订
6.1 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6.2 制度修订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评估和审批,确保修订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
6.3 制度修订应当注重实效和改进,对于原有制度的不足和不适应性,应当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释。
7.3 本制度未涉及的相关问题和情况,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理。
研发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9
具体管理控制的程序如下:
一、确定项目完成后研发小组的提成比例
每个研发小组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之后,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项目提成。每个项目的提成比例由管理部门参照统一标准拟订,呈报高管层批准。
从外部获得的项目经费总体是按照“研发费用+企业收入+研发小组提成(包括奖金+税金)”这三部分进行分配的。研发小组提成虽然总体显示为一个总数,但并不是等待项目最后通过验收时一次性提取,而是结合《项目研发责任书》中计划结点的考核情况分段进行支付。
提成金的数额必须对研发人员形成足够的吸引力,更何况要想得到这笔奖金还必须通过重重考核。如果让研发人员认为得到的利益不足以让他们付出如此多的心血,那么后面的所有的管理程序设计都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二、明确项目质量要求和研发费用额度上限
企业必须促使技术人员对项目研发费用、产品加工工艺、质量性能要求、交付期等环节中承担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后,需要对研发费用、工艺要求、质量性能标准、计划结点日期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质量达标的考核办法以及负责各项考核的人员或部门。
项目完成后如果研发费用没有用完,企业可以设定统一的奖励标准,例如拿出被节约费用的50%或者30%对研发小组进行额外奖励。引导技术人员在实践工作中向节约成本的方向努力。
三、分段考核、分段奖励
管理部门需要将项目按照计划结点分成阶段进行管理,每一个阶段终止都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另外,还要将提成金按照项目划分的结点实行分段分配。例如:某项目被划分为5个结点进行考核,但是提成金并不是按照每份20%进行分配。提成金分配的原则是“工作难度大的结点提成比例较多,难度小的提成比例较少;项目前期的提成比例较少,后期的提成比例较多。”
提成金分段支付的理由:其一,攻克一个阶段性目标进行一次奖励,比较有利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效用;其二,在项目整体完成之前,财务部仅兑现计划结点奖励金额的50%,另外50%存留在本项目帐户上,每年年底再统一结算。如果项目到年底没有全部完成,财务部则需要根据剩余项目金额多少,为明年预留出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这种做法一方面使技术人员得到了可见的物质奖励,另外用他们本来已经到手的物质奖励中的50%作为风险抵押金,引导他们努力完成所有的阶段性目标。
四、设定新产品定型后的生产成本设计目标
产品80%的生产成本在设计阶段就被锁定了。为了保证企业研发的新产品不仅在技术上是先进的,而且在经济上也是合理的,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之时,需要根据预期的产品市场售价减去目标利润、税金以及设计人员不可控的成本,求得定型产品的生产成本设计目标。关于定型后的产品是否达到成本设计目标则由财务部负责核定。
在大多数企业目前的管理状况下,财务部只能按照料、工、费等几项硬指标进行核算。另外,期间费用等指标是随着企业管理水平而不断变化的,这些指标不应该由我们的研发人员在产品设计阶段负责。因此,定型产品的成本设计目标不必按照全面产品成本进行考核。涵盖几项重要的生产指标就可以了。
如果项目完成之后产品的加工成本低于设计目标,企业将按照成本下降的百分比对研发小组进行额外奖励,鼓励技术人员挖掘更多产品价值;如果定型产品的成本高于设计目标,管理部门则需要研究成本上升原因。如果属于研发小组工作草率,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进,并扣除一定比例的提成金。如果确实属于无法避免的原因,管理部门应签字认可。
五、项目对内招标
当以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每个项目的责任、利益、考核办法等都已经非常明确。此时,管理部门可以将各个项目拿出来对内进行招标。愿意成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人员需要申报自己可以组成的研发小组主要成员名单。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需要在竞标人中择优选定项目责任人;项目小组的参与人员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愿组合,管理部门行使审批权。
如果个别项目出现无人竞标的局面,说明此项目责任和利益之间出现了不匹配,或者设定的考核目标过于困难,此时管理部门需要进行调整。如果个别项目出现众人竞标的局面,说明目标易于达成,管理部门可以在认为竞争者有此工作能力的前提下,通过竞标的方式降低奖励水平,或者提高工作要求。
管理部门可以制定以下规则:例如研究员最多可以同时做3个项目的.负责人,高工最多可以同时做2个项目的负责人,工程师一次只能做1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在其它人员负责的项目中充当参与者,数量不受限制。另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一个项目彻底完成之后,才能竞标另外一个新项目的负责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导技术人员通过快速高效的工作多拿奖金。
六、签订《项目研发责任书》
管理部门负责针对各研发项目设计《项目研发责任书》,其中包括研发小组在本项目中详尽的责任、利益、时间结点、考核办法等等。管理部门选定项目负责人之后,分别由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三方在《项目研发责任书》上签字,作为对研发小组将来的奖惩依据。
《项目研发责任书》分为四联,第一联由工程中心负责保存;第二联交给项目负责人;第三联财务部入账;第四联用于记录项目小组的工作进展状况,此联在项目未完成前留在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由管理部门签字提供的项目进展情况随时结出奖励款额的50%,由项目负责人签收。另外50%存留在本项目帐户上,每年年底企业统一结算一次。待项目彻底完成后可以立即将第四联抽出退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以此为凭据,参加新的项目竞标。
凡是时间到达计划结点时仍不能要求提成的项目,即为项目小组违约。违约金将按照责任书中的制度进行处罚。例如结点完成日期每延期一星期,将扣除此结点上一定比例的提成和一定金额的风险抵押金。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结点考核工作由管理部门和实验室负责确认,确认结果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奖金核发。
七、风险抵押金制度
研发人员按照项目结点的按时完成情况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企业可以将这部分提成的50%留作风险抵押金,支配权在企业,由财务部办理银行活期存款单并保管,每年年底结算一次。如果项目年底没有全部完成,财务部则需要根据剩余项目金额,为明年预留出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一旦项目小组不能如期履约,则动用风险抵押金进行处罚,促使项目小组主动对企业的产品研发质量和周期负责。
财务部还必须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设立专项帐户,以便分别对每个项目在研发费用支出、产品成本核定、计划结点奖惩、风险抵押金等事项进行管理。
八、明确收入分配制度
《项目研发责任书》需要对研发小组的内部利益分配问题做出大致约定,例如项目负责人可以得到提成总额60%的收益,其它部分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小组内部人员的贡献情况自行分配。这样做是为了减少小组内部的分配矛盾,减轻项目负责人的压力。当然,项目负责人哪怕愿意把自己的60%全部拿出来与同伴们分享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但是企业必须给他一个合理得到大部分收益的公开政策。
项目小组的参与人员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愿组合,是为了引导技术人员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合作意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一个技术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不足以让管理部门信任他胜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他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态度不足以吸引其它项目负责人邀请他入伙,自身那么他就会面临没有地方赚钱的压力,势必迫使他主动改进自己的工作态度,提高业务技能。到了这个时候,每一个人就都有了一个市场价格,大家都抢着要的员工势必价格看涨,无人相邀的人势必价格低靡。在这个内部的人力资源市场中,科技人员按照工作能力拉开了收入档次。
研发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1 产品研发
产品研发必须经过立项、设计、实现、测试、发布几个阶段。
1.1 立项
小型研发项目(工作量小于等于6人周,投入资金小于等于1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非小型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签字传真有效。
在已经签定销售、工程合同的项目中发生的研发,作为合同项目研发,不再单独立项。
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
项目立项后应获得一个唯一的研发编号,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编号作为物流控制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设计、研发、测试承担者,设计、研发、测试的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1.2 设计
立项后,项目进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由设计承担人完成技术设计报告、测试计划报告,修改得到切实可行、与技术设计报告和测试计划报告相吻合的项目计划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邀请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设计、研发工程师,共同评审通过。没有通过设计评审的项目,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研发系统或设备的需求,研发系统或设备的总体功能,系统或设备功能模块划分,工期在6人周以上的项目必须列出阶段性成果和验证方法。阶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过4人周。
测试计划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产品功能,测试项目,测试条件,测试方法,测试工期和时间计划等内容。
1.3 实现
设计评审通过后,项目进入实现阶段。
研发人员必须在实现过程中书写相关文档。文档必须有电子形式。软件实现文档应包括软件功能性说明文档,源代码说明文档。硬件实现文档包括原理图,原理图说明,PCB图,结构图。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按照项目计划报告,跟踪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按时敦促验收阶段性成果。
研发产品由研发人员自行调试,调试过程中必须撰写调试记录。调试记录应该说明项目名称,编号,调试记录版本号,调试时间,软硬件版本号,调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调试环境,解决方法。
研发产品确认运行稳定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部验收。研发文档应视为研发实现阶段工作量的一部分,不具备研发文档将视为工作没有结束,不组织内部验收。
软件功能性说明文档应说明项目名称,编号,软件名称和编号,软件功能,软件功能模块划分,主要功能实现过程,软件主要实现算法。
源代码说明文档项目编号,软件名称,软件功能,全局变量、结构,类说明,数据库字典,函数功能、接口、在函数内改动的全局变量、返回值,等。源代码说明文档可以包含在源代码文件中,以注释形式存在。
原理图说明应包括项目编号,硬件名称和编号,硬件版本号,功能说明,功能模块划分,主要功能实现过程,数据芯片资料。
1.4 测试
研发产品经内部验收后,进入测试阶段。
测试阶段开始后,研发实现人员将研发的产品,以及研发调试记录移交给测试人员。测试人员按照产品的测试计划报告、研发调试记录,设计测试过程,填写产品测试报告。
产品测试报告应该说明项目名称,编号,测试报告版本号,需测试功能,指标,测试方法,测试环境,测试条目,测试结果,结论。
如果研发产品不能通过测试,测试人员应把产品测试报告提交给产品实现人员。产品实现人员修改软硬件后重新进行调试,相应更新研发调试记录内容和版本号,确认产品合格后提交测试人员再次检测。如此反复,直到产品通过测试为止。
测试人员确认产品达到要求,在产品测试报告的结论栏内签字表示同意,交项目负责人。
1.5 产品发布
项目负责人拿到产品测试通过的报告后,填写或者委托他人填写产品发布公告(Release Notes)和产品发布计划,交公司技术负责人或者授权产品发布人核准,签字发布。项目负责人与签字发布产品的不得为同一人。发布公告和产品发布计划需送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信息中心、公司有关领导。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产品发布后一周内,将所有研发文档整理归档,交研发助理存档。
Release Notes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编号、产品名称、型号、版本号、产品内软硬件版本号、产品主要特征及功能、产品与上一版本的区别、产品的适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等。
产品发布计划应说明项目名称、编号、产品名称、型号、版本号、产品说明书的完成时间和计划、产品使用手册的完成时间和计划。产品说明书和产品使用手册的完成时间一般应在产品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1.6 批量生产
产品发布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批量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焊装图、装配图、软件安装说明、生产测试要求。 焊装图可以根据PCB图修改,应详尽说明产品名称、型号、PCB板的名称、定位标志、各层需要焊装的元器件编号、标称值,焊装注意事项等。
装配图应说明产品名称、型号、各电路板、结构件的固定位置、装配顺序、电气连接图、走线固定位置等等。
生产测试要求文档需要说明针对的产品名称,型号、测试环境、测试方法。
1.7 项目调整
1.7.1 设计更改
由于市场或技术原因,需要对项目重新进行设计,更改人必须填写设计更改申请单,按照立项程序进行审批。即更改增加的工作量在6人周以下,增加的资金投入在1万元以下的,属于小的设计更改,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大的设计更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 对已经发布的产品进行更改,被认为是一个新的研发项目,按照标准程序执行。
对尚未发布的产品进行更改,需要更新该项目所有此前产生过的技术文档,已经进行过的评审必须重新进行。
1.7.2 项目取消
出于市场或其他方面的考虑,需要取消某个项目的研发,必须由发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写项目取消申请表,申请表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编号,取消原因。
小型研发项目的取消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非小型研发项目的取消需由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
项目取消后,研发助理负责将项目取消通知发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研发、销售、技术支持、财务、运营中心。
1.7.3 项目暂停
出于市场或资源饱和原因,需要暂停某个项目的研发,必须由发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写项目暂停申请表。申请表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编号,取消原因。
小型研发项目的暂停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非小型研发项目的暂停需由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
项目暂停后,研发助理负责将项目暂停通知发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研发、销售、技术支持、财务、运营中心。
2 沟通
研发部需要很好地配合、支持销售部、技术支持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 研发部的新产品发布公告(Release Notes)应及时发布到销售部、技术支持部和其他部门。
研发部的产品说明书和产品使用手册(User Manual)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到销售部、技术支持部和其他部门。
研发部需要定期发布和更新研发最新信息,包括Q&A(对一般技术问题的提问和回答),Bug Reports(测试出的产品缺陷),Products Roadmap(研发计划,预期发布的产品、发布时间)。
研发部应定期向销售部索取产品需求,向技术支持部索取疑难问题反馈(Escalation Report)。
3 文档管理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硬件原理图、原理图说明、PCB图、结构图,以及软件源代码和源代码说明文档,为公司保密文档,由研发助理统一保管,非该项目相关人员不得借阅。
4 推荐工具软件
项目计划报告的工期计划建议采用Microsoft Project。
电原理图、PCB图建议采用Protel 99SE。
结构图、装配图建议采用AutoCAD或ProEngineer。
研发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技术研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研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研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2、研发经费的来源:
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发项目费用;
3、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3.1为进行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3.2为进行研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3.4用于技术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4、研发经费的管理。
4.1公司研发部是研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4.2研发经费由公司按研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4.3各项目团队对已发生的研发经费要及时填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按内控制度规定每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4.4各项目团队对于因研发工作需要,购置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物装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4.5对于研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5、研发经费的核算办法
为准确核算公司的研发经费支出和加强经费支出的管理,结合公司的研发活动,进一步建立项目研发经费支出的核算管理模式。此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项目费用辅助帐和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来实现。
5.1公司研发经费支出费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
公司在核算研发经费支出时,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三级科目对研发活动进行核算:
5.2对于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由于二者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只有部分专利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只把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专利,从管理费用中转出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予以本金化;对其他专利和专有技术,一般不从管理费用中转出作出金化处理。
5.3项目核算辅助帐的管理的方法
为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明晰研发经费的支出结构,配合经费预算的执行,逐步在公司内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可操作的研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和模型,以“研发经费支出”科目明细子目为经脉,以研发项目为纵纬,建立“经费支出子目——项目”管理模式,具体示范如下表:
研发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技术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研发中心完成审查。
第八条研发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根据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研发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小组必须及时向研发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小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研发中心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由研发中心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以项目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八条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十九条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研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2.研发中心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3.研发中心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立项报告书;
2.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3.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4.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5.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项目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第二十二条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三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技术部、行政管理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严谨”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103车间,负责103车间新化药产品的小试工艺研究,中试和大生产过程中的小试跟踪,已有工艺的改进实验和配合其他部门需要进行的化学实验等工作。
3.1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3.1.1103车间负责人既是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实验任务顺利进行;
3.1.2制定实验计划和项目进度的跟进;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申请;
3.1.4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实验人员科学、及时、有效、准确的完成各项实验工作;
3.1.6指导和督促实验人员撰写实验报告,进行实验室文档管理;
3.1.7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8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9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3.2仪器专员职责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保修,负责管理玻璃仪器的破损登记;
3.2.4负责实验仪器外借的登记;
3.3试剂专员职责
3.3.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
3.3.4负责化学试剂的过期报废处理。
3.4安全专员职责
3.4.1负责实验室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台账;
3.4.2负责进行实验室用试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MSDS的收集,并组织实验室其他人员进行学习;
3.4.3负责监督实验室产生的三废(特别是废水和废渣)的妥善处理;
3.4.4负责收集现场急救知识并协助实验室所有人员对于该知识的学习;
3.4.5负责进行实验室危险因素识别和登记并定期更新。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4.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机合成实验培训并考核合格。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4.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4.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4.6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内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等;
4.7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7: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原则上不允许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如确实需要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在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过夜实验登记表,并注明该实验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4.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值日生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4.9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4.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4.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12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4.13注意节能降耗,实验室内的冷却水不用时及时关闭,通风橱不用时及时关闭照明和风机。实验室办公室内的空调要合理使用,不得将温度设定过低或过高;
4.14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试剂耗材的管理
5.1实验室所有试剂,应由试剂专员建立台账,领用人从仓库领用试剂后,必须报试剂专员处登记;
5.2实验耗材(一次性滴管、一次性离心管、乳胶管、取样袋等)必须节约使用,应建立耗材领用台账;
5.3实验室不得大量储存化学试剂,任何试剂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25kg;
5.4所有试剂包装必须完整,且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分装日期(领用日期)、责任人等;
5.5剧毒物品必须实行“五双制度”(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未使用完的剧毒品必须进行退库处理。
5.6实验室用气瓶,必须由相关使用人员自行搬至楼上,并放入气瓶柜,空瓶应做好标识,及时搬至楼下制定地点存放;
5.7实验产生的样品,必须标识清楚,包装完整。同种样品应集中定置存放,不得将不同品种的样品混合存放;
5.8定期对实验样品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应符合质量保证部的.相关规定;
5.9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试剂及实验耗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实验仪器管理
6.1实验室应由仪器专员建立所有设备和仪器(包括玻璃仪器)的台账,以方便管理;
6.2实验室中的仪器必须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维护和保养;
6.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外借需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
6.4玻璃仪器使用结束后及时清洗干燥,严禁将玻璃仪器(如烧瓶、烧杯等)作为容器长时间的存放物料;
6.5实验仪器不得出现锈蚀、漏电、腐蚀等现象。玻璃仪器必须正确小心使用,如出现破损,及时处理掉,防止伤手,并做好破损登记;
6.6不得擅自拆装或改装实验仪器,如必须进行实验仪器的改装,必须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6.7对不按规定使用实验器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卫生工作制度
7.1实验室实行值日生制度,实验室使用人员每周轮流值日,值日生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清理垃圾桶、整理实验台面、扫地拖地、检查水电、检查门窗等;
7.2实验室内废液桶,碱缸必须定期清理,剧毒废弃物送至安环部门进行处理;
7.3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吃零食;
7.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工作服;
7.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试剂必须放置于试剂柜或指定位置中,不得随意摆放;
7.6对于样品柜(或样品抽屉)中的样品,每个实验项目的操作人,至少每一个月按要求清理一次,否则视为固体废弃物处理。
7.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由值日生负责清扫,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8、记录文件管理制度
8.1实验记录本必须按规定到生产部领取,并做好领用登记,实验记录本写满后或者某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实验记录本交至生产部审核归档;
8.2不同项目应使用不同记录本,不得在同一本记录本上做两种或两种以上项目的实验记录;
8.3实验记录在书写时应按照GMP记录书写格式的要求进行书写和修改,应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应按照实验记录本上的要求的将实验内容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实验记录本;
8.4实验样品如需送质量控制部检测,必须填写请检单,请检单的其中一联必须妥善保管;
8.5实验过程中的检测数据应及时的填写在记录相应表格中,对于样品检测图谱或打印数据,必须粘贴于相应记录的页的背面;
8.6实验记录和实验数据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不得带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8.7实验室其他文件资料(包括工具书)原则上只限在实验室内阅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实验室。
9、附则
9.1本制度由103车间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9.2本制度自20xx年08月01日起开始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保护研发成果,维护公司根本利益。
2、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技术研发人员和可能的涉密人员。
二、保密内容
1、研发规划书。
2、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研发任务书、招标书、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
4、试验大纲、进度计划
5、试验室、试验装置、试验设备与仪器。
6、阶段性成果报告、技术诀窍、工艺流程、产品样品。
7、评审报告、会议记录。
8、研制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技术设计资料。
9、项目结题报告。
10、软件。
11、其它与技术研发相关的资料。
三、保密措施
1、绝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
2、机密、秘密技术申请专利应报CEO批准。
3、研发人员发表涉及研发项目内容的论文或参加与研发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交流,需经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批准。
4、涉及到绝密技术的特殊岗位事先应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四、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守则
1、严守技术秘密,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泄漏研发机密。
2、从事科研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统一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保密制度。电子图纸资料、技术文件必须加密保存。
4、未经许可,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不准私自复印、外传,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术文件和资料。
5、技术研发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须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公司技术秘密相关的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不得带走。
研发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二、工作职责
1、技术研发部办公室管理制度
1)、部门职工每日上班前五分钟需打扫自己办公区域卫生,保持办公桌清洁。办公区公共卫生由部门人员轮流值日,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必须保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墙壁无污迹。
2)、值日人员下班后在确保办公室门窗锁好、一切电源切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3)、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两人,准时签到、签退,不得补签及代签。
4)、爱护办公室内所有办公设施,如人为损坏,照原价赔偿。
2、技术研发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需及时汇报。
2)、负责制定实验计划,并组织对计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3)、及时指导并处理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试验的正常进行。
4)、做好与王台铺矿、天地公司的对接工作,使双方最大限度实现数据互通、优势互补。
5)、考核每天的试验结果,从而决定次日充填的材料配比,并向王台铺矿出具料浆合格证书。
7)、每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成果及经济效益的评价工作,并对技术员的每月工作进行考评。
8)、负责编制项目部技术开发计划,并有计划的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从而进一步搞好技术研发部的工作。
9)、积极与北京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技术交流,做好技术对接工作。
10)、按时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3、试验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工程检测试验方面的条例、制度和指示。
2)、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充填浆液质量检测工作,配合化验室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和试验。
3)、根据项目部工作目标和规划,制订试验室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4)、负责新配方的研发工作,并对新配方的膨胀率、泌水率、抗压强度等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5)、对每批次的充填料浆进行事前试验,试验各项数据符合充填要求后,出具充填配比验收单,并由技术研发部、安全调度部、现场操作员三方签字确认。
6)、对每批次的充填浆液进行现场取样,并对其膨胀率、泌水率、抗压强度等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7)、在充填过程中,对各种原材料的用量、机械设备转动参数进行不定期检查,全力保证充填料浆配比符合要求。
8)、负责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制订重要仪器设备选购、使用、保养制度。
9)、建常用检测试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测仪器设备送检、标定,确保仪器的完好率。
10)、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准确度,提高检测试验人员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数据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12)、参与相关技术培训考核。
13)、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4、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1)、试验员必须及时完成试验室下达的试验和检测任务。
2)、认真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即按要求正确取样、校对仪器、设备量值、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严格按照检测规范进行各项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4)、严格按技术要求做好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标准数据,不得擅自取舍。
5)、出具试验报告单,对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有检查,事后维护保养、清理。
7)、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岗位时检查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8)、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提高检测水平。
5、化验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工程检测化验方面的条例、制度和指示。
2)、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原材料质量检测工作。
3)、负责对各批次原材料进行取样存档,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4)、负责化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制订重要仪器设备选购、使用、保养制度。
5)、建立常用检测化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测仪器设备送检、标定,确保仪器的完好率。
6)、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准确度,提高检测化验人员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数据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7)、参与相关技术培训考核。
8)、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6、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全面完成岗位担负的检验和零时性检验工作,发现异常质量波动时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2)、严格执行控制标准,严格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更改。
3)、按规定方法取样、留样、制样、经常检查有关设备。确保取样有代表性(对每车原材料的顶部、中部、底部分别进行取样),留样标记清楚,准确。
4)、精心使用本岗位的仪器、设备、工具、节约水电、药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5)、认真执行抽查校对制度,好交接工作。
6)、相互团结帮助,关心集体,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7)、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全权负责搞好外来样品的拒检工作(领导安排除外)。
三、岗位业绩考核方法
为了真实地反映技术研发部工作人员的业绩,客观公正地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提高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在岗人员业绩考核方法如下:
1、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方便操作;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惩并重。
2、考核内容
1)、任务考核。主要是对本部门人员本职工作完成结果的考核。
2)、管理考核。主要是对中基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能力的考核。
3、考核方法
由技术副经理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实行经理负责制
4、奖惩规则
1)、严格执行项目部考情制度,无故迟到、旷工者,安装项目部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2)、按时完成日常的试验、化验任务,无故未完成者,扣除当月5%生产奖。
3)、严格确保各项记录和汇报数据的准确性,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5%生产奖。
4)、爱护试验室、化验室及办公室内的物品设备,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者,照原价进行赔偿。
5)、严格执行项目部相关防火、防盗制度,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火、被盗,扣除责任人当月所有安全奖。
6)、积极鼓励广大技术员进行技术研发工作,若对配方优化、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实际成效者,视情况增加当月10%~50%的生产奖。
7)、搞好各自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若环境卫生不合格,扣除责任人当月2%生产奖。
以上考核内容由办公室劳资负责人具体执行。
四、科技例会管理制度
研发管理制度15
一、宗旨
考核制度贯彻于研发工作全过程中,利用绩效和奖金相结合的报酬机制,鼓励积极,鞭策落后,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合格率,减少失误,降低开发成本,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调动每位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统一员工的工作努力方向,推动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的
通过考核评定实行相应的绩效处罚,并不断的发现管理的工作不足之处,调整全公司的工作方向和管理目标。原则:以奖为主,以罚为辅,重奖轻罚,奖罚分明。
三、适用范围
研发人员
四、基本原则
1、结果考核与行为考核相结合
2、考核者必须依据员工实际表现和工作事实进行评价。
3、公司成立技术开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董事长任命。
4、考核必须公开考核流程、公开考核指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由考核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5、考核执行人必须充公了解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和工作效果。在双方平等沟通的基础上展开考核工作。
五、细则
6、按照各人负责的工作类别不同,考核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7、电路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8、结构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9、硬件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0、软件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1、文秘及后勤:及时、准确、妥善的将设计师的文件归档、分发、收取,对需要打样的产品落实追踪到位,准时是考核的主要条件。
六、考核对象
研发中心人员。
七、考核周期与时间
1、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考核时间,考核上一季度的业绩。其中每年的1月份考核上一年度的业绩。
2、考核月前十日部门开始进行考核,两个工作日提交办公室汇总呈评审小组最后得分,三个工作日评审小组出具考核结果,由办公室下达考核结果给部门经理,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绩效面谈。
八、实施
1、考核的依据:设计计划书中的进度规定和设计要求。
2、考核方法:综合评分,每个项目总分10分。
3、评分标准:总分10分,每档0.5分计分档。评分项目如有提前完成给予双倍评分奖励。基本设计要求每达标一项加1分,小批量生产要求达标一项加分0.5分。
4、每季度汇总员工评分,得分90%以上的员工下一季度维持现有工资不变,得分低于90%的员工每少一个10%得分,下一季度下浮基本工资一级。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90%得分的研发人员,公司将重新评定或定级。
5、公司设置独立员工工资体系外的考核资金,每季度得分超过100%的员工,每增加1%奖励基本工资的10%,最高不超过其基本工资的200%。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予以奖励,由董事会审批。
九、考核体制
6、由员工填写本季度主要工作项目及业绩,给考核者相应参考数据。
7、部门评定:由员工直属上级对员工个人本季度各考核项目做出综合评分。
8、评审小组对其考核的.结果做复评。
9、副总经理进行最终评定。
十、绩效沟通与改进
10、每季度部门经理至少需和员工进行一次绩效面谈,共同确定绩效计划,讲解员工优势和需要改进的绩效,共同分析与实际结果存在差距的原因,达到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目标一致。
11、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面谈次数。
12、面谈方式为:以正式的、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十一、考核申诉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1、参加考核的任何员工对评估结果拥有申诉的权利,部属与直接主管接到考核内容和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先向直接主管提出申诉,由直接主管进行协调;如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办公室进行调查协调。
2、考核申诉的追诉时限至考核当月结束为止。
十二、评估资料的保管
1、各部门部门经理指定专人对员工所有的评估资料进行集中保管,考核表必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及书面形式各保留壹份,电子文档由部门及办公室各留存一份,书面文档由办公室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2、季度评估表作为员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3、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看员工的评估资料外,其他员工不得随意翻看、查阅。
4、任何接触到考核资料的人员都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散布、传播。
十三、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而成,解释权归办公室。
2、整体考核进程由办公室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3、本制度是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制度,每一位员工均可对其不完善之处向办公室直接提出相关建议,被采纳的建议将在制度中及时修订。
4、本制度执行后,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或条款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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