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4 10:28:56 制度 我要投稿

[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

  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所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质检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即达到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4当认定为不安全产品时

  a)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或异常不合格产品,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上报总经理,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实施;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让步放行等;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让步放行产品应详细记录,并应单独存放和标识;

  b)当发现个别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确认后作出处置,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并应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作详细记录;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c)报废产品需放置到报废区,按规定作好标识,由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疾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专门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名字、相片、身份证号、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1、根据实际情况,培训分岗前培训和中途培训。

  2、对于新招员工,在本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中考核成绩达标后,方可上岗。

  3、专门制作培训记录本。其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及身份、培训内容、受培训员工人数及姓名、考核成绩等。

  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5、当单位改进技术后,单位将及时安排员工进行培训。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专门制作进货本。进货本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代理商名称及联系电话。另外,还应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属于从下面收购上来的未经抽检的原料,公司还应做自检或委托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保留相关信息记录。若检验合格,才可做原料。

  3、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化验员应取得化验员证,应该具备相应能力。

  2、化验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决不能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3、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4、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时,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委托其他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做产品检验时,应该和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7、单位所产产品的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对每批产品建立销售台帐,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地点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进出车间要规范。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牌上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上岗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私人物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也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2、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和吸烟。

  3、为保护人员安全,工作中,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

  4、车间工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5、贮存、运输、装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6、建立和保存停产和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7、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半成品及食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仓库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及时打扫仓库,使仓库保持洁净。

  3、食品原料和成品应分类、离墙离地上架存放,而且,要按规定的存储条件存放。

  4、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的设施。

  5、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6、定期检查,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设备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出了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待好后再生产。

  3、设立清洗组,要对设备进行及时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体记录。

  4、检验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原料处理。不合格原料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原料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来源和进货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不合格半成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3、不合格成品处理。不合格成品不予用成品包装袋包装和出厂销售,并配备不合格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4、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处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5、根据具体情况,本单位将实施退货或无害化处理(销毁)。

  6、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投诉质量问题、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当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省级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公司将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能力不够,将请求省级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2、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在确定召回级别后,将立即实施召回。

  3、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2日内,三级召回在3日内,单位将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3日内,二级召回在5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5、自召回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6、单位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7、单位在食品召回期限满15日内,将向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将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8、单位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将及时予以销毁。

  9、单位将对召回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预防为主的策略。

  2、若发生事故,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以减少损伤;同时,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需定点选购。

  二、选购的食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选购以下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样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答应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选购肉类食品等必需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全部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选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选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选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需做到如下要求:

  1、选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答应证》复印件。

  2、选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选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味道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选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全都。

  5、不选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以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等。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研究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并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1货物存储:

  在转移过程中,应防止废品滴漏、溢出或散落。转移到废品仓库时,入库单上需写明废弃物的名称和数量。仓库管理员需重新核实并按要求放置,严禁混放或乱放。仓库物流管理人员需每天检查废品仓库,确保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实施,防止废品出现滴漏、溢出、散落或混放现象。

  3—2办公室:

  清洁工每天将生活废物分类转移到指定位置。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到废品仓库,不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到公司垃圾场,最终拉运至荒沙沟填埋。

  4、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当废物仓库达到一定量时,库管需提出书面处理申请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营销部负责联系回收处理厂家,需寻找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单位,并签订协议和保存废弃物处理的原始凭证。营销部还需负责对废弃物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5、一般废弃物分类

  5—1废弃物分为工业废物和生活废物两大类,其中工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生活废物同样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

  5—2工业废物

  可回收类包括废纸类、废金属类、废塑料类、废木材类等。不可回收类包括不可回收废纸类、废手套、废抹布、废胶布、废塑料袋等。

  5—3生活废物

  可回收类包括可回收废纸、饮料瓶(罐)、生活污水等。不可回收类包括不可回收废纸、废塑料袋、废弃食物、废旧办公用具等。

  6、废弃物的分类标识和存放管理

  6—1一般废弃物存放垃圾桶必须区分为工业废物可回收类、工业废物不可回收类、生活废物可回收类和生活废物不可回收类,并标明存放的种类。

  6—2所有的一般废弃物需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垃圾篓或箱子或托盘中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从业人员上岗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外露,无长指甲,部涂指甲油,部戴手表、不戴戒指等饰物,操作前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要进行消毒。

  三、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必须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品后,处理污脏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擤鼻子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其他从事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在食品处理区内不能有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五、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采购管理

  1、餐饮部应有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采购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烹饪及食品卫生知识,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任劳任怨。

  2、采购各种物资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大宗物资应定点采购,由供货方送货上门。

  3、常用调味品可储存时间较长,每月进货一次。鱼、肉、蛋、禽类根据用量及库存容量2天至7天采购一次。新鲜副食品每天采购一次,保证新鲜,避免浪费。

  4、购回物资要有专人验收,核对数量、品种并检查质量,当场过秤,验收合格后在入库单和发票上签字,方可入库。

  二、库房管理

  1、粮库用于储存米、面、杂粮等。应注意:防霉、防鼠、防虫蛀;保持通风干燥,米袋面袋要勤翻动,离地面15-20cm,行与行之间有50-60cm距离。

  2、冷冻库用于储存肉、鱼、虾、鸡等。冷藏室用于放置鲜蛋、蔬菜、豆制品。应注意:肉类与有特殊腥味的食品分开;杜绝腐败变质食品入库;防鼠、防蟑螂,保持清洁,定期打扫。

  3、熟食库用于储存熟食。应注意:储存期要短,尽可能保持新鲜,发现腐烂变质的立即清除。

  4、干货库用于储存粉丝、木耳等干货以及灌装食品和糖、油等调味品,要求分类保管,摆放整齐,保持干燥通风,经常检查,避免食物霉变。

  5、库房设有专门库管人员,出入库必须填写出入库单据,双方签字一式两联,以备查账。

  三、食品卫生管理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四、环境卫生管理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五、个人卫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六、安全生产管理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实施监督,由各岗位班组长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5、下班后,班组长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6、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为确保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为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安全负总责,统一指挥、协调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产品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

  经公司研究结合实况,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从董事长审批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制度;

  6、原辅料及成品查验记录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隔墙离地、分类上架、标识分明、先进先出)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学校落实培训)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市场监管部门培训)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学校食堂不得生产经营四季豆、野生菌、凉菜。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经营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25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7 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朴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汽、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过程与控制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措施予以处理,保障消费安全。

  2、经营过程中,对不合格产品执行退市制度,包括:

  (1)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而主召回的食品;

  (2)定时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开的不合格食品;

  (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而要求紧急退市的食品;

  (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的食品;

  (6)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3、食品经营者发现应予以退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撒柜,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单位,主动将其退出流通领域。

  4、食品经营者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食用,负责将该食品召回、销毁。

  5、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在停止销售同时、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落实,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废弃油脂及餐厨泔水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和个体户定点收购,并签订含有保证合法用途内容的回收协议,普通餐厨垃圾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顺序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采取高温消毒的方式,以蒸汽消毒为最佳。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6、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或生产者,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二、发现保质期到期、包装破损、受到污染,以及因其它原因导致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出现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三、对国家公布和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食品,必须退市:

  1、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食品;

  2、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

  3、应当经国家强制认证、许可而未取得认证许可的食品;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

  5、经有关部门抽检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6、国家禁止销售和食用的食品

  7、其他必须退出流通领域的食品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可继续销售。

  六、对存储和待售的食品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

  七、在采取下架退市的同时,对上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中已售出的部分,应采取补救措施,在经营场所发布消费警示,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应自觉依法办理。

  八、经营者采取退市措施的情况应记入《食品下架退市情况记录表》,协助生产者召回食品、发布消费警示等情况应做好相应记录。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门店实际,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适用本店内所涉及的所有过程发生的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

  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店长及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二、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五、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四、监测、预警及报告

  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五、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食品经营者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三、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四、因生产者无法确定、破产等原因无法召回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预防性的`健康查体,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2、识培训,凡患有“五病”或卫生知识培训不及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本单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预防性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5、督导从业人员自觉学习有关的卫生知识,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与岗位、工资、奖罚挂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

  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区域内操作,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粗加工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将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检查各种商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各种加工工具、设备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制作:设置冷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进行撤换处理。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将食品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5.成品供应: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防止污染。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整洁卫生。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2.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建立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7.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设备、洗涤剂、洗涤剂等)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废弃物处置制度

  我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本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分别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禁止将操作间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榨取地沟油;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时与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履行交接手续,由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在处置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4.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5.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协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必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并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使用记录。

  5.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由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利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剂量等公示在醒目位置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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