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差旅费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差旅费管理制度1
我们的报销差旅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差行为,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差旅费的定义和范围
2、报销流程
3、报销标准和限额
4、出差申请和审批
5、费用凭证和记录管理
6、审计与监督
内容概述:
1、差旅费的'定义涵盖交通、住宿、餐饮、通讯及其他相关费用。范围包括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商务洽谈等活动产生的费用。
2、报销流程需员工在出差结束后,按照规定的表格填写费用明细,并附上原始发票,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报销标准将根据职务、出差地点、出差天数等因素设定上限,超出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4、出差申请需提前填写申请表,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出行,特殊情况需事前报备。
5、所有费用需保留完整凭证,包括电子发票和收据,以便审计。
6、公司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差旅费报销的合规性,确保资金使用的正确性。
差旅费管理制度2
第一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二节差旅手续的办理
第三条
员工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出差时间的规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延时外,出差人员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薪酬给付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可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作息时间,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资等薪酬待遇,但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三节差旅费用的报销
第七条
差旅费的分类
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业务费等,其标准另行规定。
第八条
差旅费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业务费由领导按权限核定,凭据报销。
第四节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节国内出差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四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按实际支出报销。
(2)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3)一般级:每日80元。
第五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需要乘坐计程车,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
(2)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3)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认真登记出差日期和返回时间,并在出差期间保持与出差人员的正常工作联系。
第七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各部门主管核实后到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通过后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八条
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九条
焦作市内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每餐
元。下午13时前和晚上8时前返回公司不得报销午餐费。
第三节国外出差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十一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三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四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节附则
第十五条
下级员工与上级员工一起出差时,下级员工比照上级员工标准支给。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七条
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八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员工差旅费支给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
出差分类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节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及主管核准。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节远途出差
第九条
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单》(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的员工可在《出差申请单》视需要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后7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报销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本单位责任人和集体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核准者才可乘飞机。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
第十四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五条
出差日自出发日至回公司日计算,但晚上出发或早上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十七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业务办事处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节国外出差
第十九条
本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二十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二十二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须需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差旅费管理制度3
一、按照有关文件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采纳限额内的实报实销制度。即出差费用超过限额标及时,在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而出差费用低于此限额标及时,按实际金额报销。
二、本校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或校长视状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校办备案,记下出差相关内容。
三、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并填写借款单。其预借款额,须经由部门主管初审,呈校长核准后暂借支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借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待其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员工在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来回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票据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人员必需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市内不在出差范围内。
五、出差人员住宿、城区交通费,杂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即包干、定额使用,不再额外报销市内交通及个人伙食费。
1、住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300元/天。除京、沪、粤外的省会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260元/天。二、三级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160元/天。
2、交通费80元/天
3、杂费 80元/天
六、来回交通费和业务款待费不在以上限额内。
1、出差交通工具的挑选:原则上应优先挑选乘坐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坐车时光在8小时以内的,必需挑选火车或汽车。特别或紧张状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需经部门主管及校长批准方可。来回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假如个人意愿挑选乘飞机的交通方式,只能根据火车硬座车票费的票价报销。
2、出差期间若需要有业务款待费等开支的,须事先向主管负责人申请,并有额度限制的批示,业务款待费在批准额度内实报实销。
七、住宿标准:原则上不得入住星级酒店,关系小学形象的出差需要入住三星级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部门主管及校长的特批。单次长时光出差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可考虑在当地租房,以节省酒店住宿成本。
八、假如出差期间未住酒店,而自己解决住宿的,按赋予同等住宿费标准50%的补贴。若客户方提供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
九、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觉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罚。
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偶尔出差后,应准时将出差相关情况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准时到校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视旷工处理;或出差相关情况报告不实者不报销出差费用。
差旅费管理制度4
为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保障出差人员更好地完成任务,结合各地物价水平,本着规范管理、勤俭节省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出差交通费
1、副县级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可乘坐火车硬(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一般舱位。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否则由个人担当飞机票、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与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差价部分。
3、出差期间,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4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各种交通费。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来回机场的交通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特别缘由需要“打的”,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本单位自带车辆出差的`,随车出差人员无市内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按天计算,过路过桥费经党政办审核后按交通费用报销。
其次条、出差人员住宿费
1、副县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住宿费每人18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每人15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第三条、伙食补助费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的,补助每人50元/天。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其他城市的,补助每人40元/天。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合肥、南京、徐州等地,当天来回伙食补助每人60元/天。
4、机关工作人员到市辖三县及凤阳县的,不计发伙食补助。过路过桥费用由党政办核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餐费支出的,经局、办负责人签批后,可从各部门业务费中列支,同旅费一并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有特别状况需宴请或款待的,不放在各部门业务费列支的,报销时说明事由,经财经局审核,管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参与上级部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由主办单位统一支配食宿的,必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或主任批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期间不计发住勤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只报来回路途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补助的时间计算。
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
第五条、报销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定额授权签报制。
1、管委会主任出差,由财经局审核报销;
2、副主任及助理调研员出差,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3、各局、办主要负责人出差,经财经局审核,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1000元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4、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局、办负责人签字,经财经局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超过额度(1000元),经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报销时限。
出差归来后,在一周内凭有效凭证一次报销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第七条
本细则规定之外的特别状况,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6
一、是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xx市城区规划相衔接
把xx市城区的范围扩大到湍河以北,不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适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适用于公务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二、是增加了租车的规定
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乡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
三、是提高了xx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
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差旅费标准执行,但是将住宿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并细化到每个地区,此外还取消了对房间(房型)标准的规定。
四、是调整了xx市境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
乡镇工作人员到本乡镇以外出差或城区工作人员下乡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五、是明确对下乡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严禁把下乡出差有关补助当作福利发放;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下乡出差费用公示制度,每月对所有下乡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费报销规定
增加了工作人员参加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开展审计巡查等专项工作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了差旅费经费开支来源。
差旅费管理制度7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员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员
60
40
40
40
40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员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经理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实报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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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集团财务中心、各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备用金、差旅费用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等工作。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标准:
1、如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支,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员工出差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借支差旅费标准如下:
1.1交通费:往返行程之路费
1.2住宿费:预计行程天数x住宿标准
1.3伙食费:预计行程天数x伙食标准
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三部分,出差完毕,由财务人员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标准给予核销,参见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职务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超过其待遇标准的,超过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员须按职务等级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职务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发文任命为准。特殊须跨级乘坐车、船、飞机的,报副总裁以上领导另行批准。外地公司报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有效的发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况需报出租车票,则必须在每张出租车票的背面说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领导审批。
4、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必须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伙食补助按规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期的出差伙食补助。
5、差旅费报销时,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
6、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
7、境外出差的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标准,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权的领导审批。
8、省内出差如果当天来回,原则上只报销来回路费。如果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则报销标准参照一般地区执行。
9、为统一管理,各地的误餐补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如有员工饭堂的直接补助到饭堂。
10、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
差旅费管理制度9
1、私车公用车贴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请;报销时,需注明私车公用理由,如:带货、有客户、紧急成行,等等;日期、起点、终点、公里数;
2、请客户吃饭:150元/位,例如:来客户四人,加你五人,最多可报:150__5=750元;报销时,需写明项目名字、公司名字、客户名字、职务;
3、所有出差需邮件预申请,报预算,包括可能的请客送礼;如果申请中写明差旅费的某部分由第三方支付,此部分不管任何理由不得报销;
、出差(指上海以外地区)饭贴为:早餐:15元/人(如果酒店不含早餐,允许报),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如果请客户或客户请,这餐补贴不能计入的;
、住宿费:300元/晚;北京、广州、深圳,400元/晚;二人同性成行,为标准双人房,无预先申请批准,只能报一间;
、公司已为所有员工买了保险,包括意外险,其他未经预申请批准的'个人保险,一律不得报销;
4、报销汇总单需对应每张报销单据。
差旅费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销售部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严格控制出差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手续办理:
1、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分管副总核准后,向财务部借支差旅费;单笔借款不得超过5000元,总借款不得超过2万元。
2、出差期间的工作及业务安排应有具体的出差计划与总结报告,每周一将周总结与计划发给各营销专员。
3、业务人员出差归来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所有发票均为正式发票(如无正式发票应出具相应的报告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应根据“出差申请单”认真审核,核对无误后签名,报总经理批准报销,一次性结清出差预借款。长期驻外业务人员可定期将报销发票贴好后寄给营销专员,由营销专员代办报销手续。
4、出差在外员工逢节假日不视为加班。
二、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单位:元等项目级标准职务部门经理大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营销专员硬卧四等舱100150硬卧三等舱150250火车轮船住宿标准一般地区特殊地区2、生活补贴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每日按50元补助,凭住宿发票计算实际天数补贴,不需其他票据。
3、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4、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长期驻外者租房费用按每月实际房租费用结算,该城市住宿费用不再另外报销。
5、因业务需要宴请客户用餐报销时需写明合理事由,部门经理和大区业务经理每人每次就餐标准不得超过70元,业务经理和营销专员每人每次就餐标准不得超过50元。如特殊情况需超出就餐标准,事前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6、特殊地区指各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深圳、厦门、海南)。一般地区指除出之外的地区。
三、差旅报销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3、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中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4、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5、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6、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7、实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11
差旅费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中一项常常性支出项目,其数额大,业务量多,管理难度较大,建立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原有差旅费报销管理方法下消失问题及缘由
对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原有的差旅费报销管理方法大多已执行许多年(笔者全部县原来执行是1992年9月的规定,20xx年7月开头执行新的管理方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已消失了一些与实际不相符合的地方,单位内部及审核人员在差旅费管理审核方面也不到位,消失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不准时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地点大多较近,单次出差发生费用较小,出差人员常常多次差旅费一次报销,造成各种费用相互混淆,多次单据相互混淆。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也往往由于时间过长,次数过多没有作细致的了解和审核,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任务、路线不明,时间、日期不详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状况都由单位领导把握,只要领导签字了,财务人员很难对其进行真正的监督和把关。
(三)交通费支出失真
城市间车票的时间不是出差期间的日期或者没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车票价,市内交通费票据杂乱,时间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县乡交通进展的不平衡性,单位人员到乡下的交通票据取得也是形形。这说明报销核算人员没有对原始单据进行检查和规范,消失了“见票就报”的现象,没有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仔细核实。
(四)住宿费有超标准现象和虚假状况
基层单位人员长途出差状况不是太多,但由于长期以来凭票报销的实际状况,出差人员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的思想,住宿时有一般宾馆不住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还有的住宿费以小开大,将其他不能报销的费用打入住宿费,给本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铺张。
(五)原有管理方法确有补贴过低的状况
基层单位差旅费多年以来大多执行的是凭票报销加伙食补贴的报销方法,而笔者所在县执行的伙食补贴标准始终沿用1992年9月的标准,省内出差每天补贴8元。这在客观上也为出差人员违规及审核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供应了借口。
二、现有差旅费报销管理方法的特点
现有差旅费管理方法推行厉行节省反对铺张,克服原有管理方法消失的.问题,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明确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
管理方法明确提出差旅费的报销范围为四项内容,即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市内交通费。其他费用不属于差旅费的范围,避开了模糊不清超范围报销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费各项费用的标准
现有管理方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费、住宿费的执行标准,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伙食补助标准,并创新设计了出差市内交通费的包干使用标准。避开了原有管理方法下城市内交通票据的杂乱状况消失的可能,减轻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的工作量,达到掌握开支的目的。
(三)明确了差旅费报销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方法从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到出差结束办理报销供应了明确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明确了审批人员、出差人员、审核人员的责任,削减了相互推诿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费管理方法下基层单位加强内控管理措施
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建立出差审批制度,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进行掌握,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杜绝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现象消失。
(一)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
基层单位内部应当制定适合单位管理的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的内容构成,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明确支出事前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借款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审核审批权限、程序;明确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
(二)加强差旅费支出事前申请审批掌握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账务除由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处理外,应受上级核算中心审核监督。由于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大多是短途,单次发生差旅费金额较少,在出差之前应当履行支出事前申请程序,填写工作人员差旅费审批单,按制度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假如遇有大额差旅费项目,应先由单位领导批准做出预算,再报上级核算中心审批备案。审批时依据差旅费预算管理,掌握出差人数和天数,掌握差旅费支出规模。审批内容包括:出差根据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选择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间的标准等信息进行事前申请,由单位领导审核确定,待出差回来实际报销时再根据支出审批、审核、资金支付、核算和归档程序办理。
经过事前审批,能使出差人员外出心中有数,不会盲目增加费用,从而杜绝造成差旅费超支后能不能报销的冲突问题,达到掌握差旅费用的目的。
(三)加强差旅费支出审核掌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准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计核算人员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先核对差旅费审批单,核准出差人员姓名、人数、出差事由、天数、地点、乘坐交通工具类型等信息,再审核交通票据、住宿票、会务票等是否与外出来回时间相符,根据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报,并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不能夹报与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据。财务部门和出差人员必需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避开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套取现金。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
基层单位财务处应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部门的协调协作,对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对在核算过程中消失的新问题以及不能确定解决的事项要准时向上级核算部门请示解决方法。加强对内掌握度执行状况的跟踪评估,对制度设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将落实内部掌握成为常态自觉的行为。
差旅费管理制度12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掌握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削减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方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方法
①住宿费限额掌握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别状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供应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供应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方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与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供应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方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 人40元。
②经学校讨论,校长同意参与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同学外出培训和同学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老师,来回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方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与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来回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需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13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并确保合规、透明的报销流程。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报销范围:明确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会议费等。
2、报销标准:设定各类费用的`上限,防止过度消费。
3、出差申请:规定出差前的审批流程,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预算等。
4、费用记录:要求员工保存原始单据,详细记录每一项支出。
5、报销流程:详细说明报销提交、审核、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6、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执行。
内容概述:
1、出差审批:预先的出差申请需得到上级批准,包括出差目的、预计费用、出行日期等信息。
2、费用控制: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防止滥用公司资源。
3、单据管理:员工需妥善保管发票等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4、审核机制:设立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核实,确保真实性。
5、资金支付:明确报销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保障员工权益。
6、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报销制度的执行情况。
差旅费管理制度14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差旅费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费用标准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其他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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