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篇](/pic/00/cffbb7c001_5fbf7eeee9ca2.jpg)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应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消防安全职责
5.1一般规定
5.1.1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消防安全制度
6.2.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场所设置要求
7.1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耐火等级
7.3.1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3
一、药房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药房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药房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4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医药商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负具体责任。
2、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措施并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3、按门店发展趋势,起草药房长、短期发展规划,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执行。
4、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物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5、负责协助质检及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服务质量投诉,对本店经营的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6、负责保证药房零售药品价格按物价部门下发的药品价格执行销售;保证上柜商品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填写齐全,一物一价,及时有效地对本店商品价格开展自我监督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
8、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其利润负责。
9、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低耗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10、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5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
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6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7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防火主管部门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被通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7、院内临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严格审批,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8、实验室、库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认真落实。
9、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等。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8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手术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要同时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不得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全院各病房、重症监护室的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别病人的一种手段。
3.急诊、病房、手术室、等病人的转运交接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
4.在手术患者转运交接中除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同时须有识别患者身份的'纸质“腕带”标识。在手术患者进手术室前,由所在科室护士对患者使用纸质
“腕带”标识,写明患者身份信息;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接收时进行严格查对、记录、签名。
5.急诊科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在与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本》,交接时严格进行查对和签名。6. ICU产房与病房、与转运产妇、新生儿时,应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识别身份,新生儿佩戴医院统一印制的“腕带”,写明住院号、床号、性别;产房与接收科室人员进行床旁交接、核对并双签名。
7.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8.患者入院后,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腕带”,腕带填入信息准确无误,实行双人核对,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9. “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10对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必须利用“腕带”标识进行识别。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8、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0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旸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1
一、医院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2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布置一个灭火器。
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
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
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
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
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3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也是公共场所,医院在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一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种医疗与电气设备,因此,医院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而且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为了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位副职领导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总务科长负责医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制,科室负责人认真抓好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争取尽快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整改。
4、要定期对医院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医院的氧气房、配电房、供应室、检验科的化学物品,毒、麻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
5、建立定期的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巡视各个科室,每星期对各科室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杜绝火灾的.隐患。
6、经常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病房的走廊内和楼梯间不得堆放杂物等,应保持走廊畅通无阻,疏散的指示标识应清楚。
7、住院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电气安装要求,不得随随便便用一些用电量大的电器,以避免引起电路超负荷、短路。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4
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二、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每月启动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储水充足,水泵能正常运行。
三、保持系统出水管网及管道阀门常开,水泵类别、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配电柜开关状态等标识清晰,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五、设备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清除登记档案。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维修,因故障维修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时,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该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医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医院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07-27
【精选】医院消防管理制度07-27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通用)07-27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6-10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28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16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09-04
(优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17
(热)医院消防管理制度15篇07-27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大全【15篇】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