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3 09:36:2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1.食堂管理员每天对餐具、工具的清洁、消毒、清洁进行分工安排。(消毒方案记录在表格中)

  2.餐具、工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洗、三消毒、四洗制度。

  3.清洗餐具和工具必须在专用水箱中进行。

  4.蒸汽消毒时,在100℃的'温度下坚持10分钟以上。

  5.当使用含氯制剂进行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 L,持续5分钟以上。消毒过程中,所有消毒餐具和工具必须浸泡在消毒剂中。

  6.用于餐具、工具消毒的消毒剂必须是有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7.灭菌的餐具和工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封闭式清洁柜内备用。清洁柜应定期清洁并保持清洁。

  8.清洁柜内不得放置其他杂物或个人物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1、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3、加工经营场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4、学校食堂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6、食品安全员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7、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好现场,及时(1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发生食物中毒,造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不配合学校管理,对学校师生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4)奖励办法: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无违反以上规定,奖励30—150元不等绩效奖金。奖励办法考核细则: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会不定时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②学校会不定时派学生抽查的,没有发现违纪的;

  ③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奖励金额会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B.C.D.四等,A等为150元,B等为100元,C等为50元,D等为30元,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学校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办法与各位食堂员工的月绩效奖金挂钩,望各位员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龙岗区学生食堂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

  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食品卫生专篇;

  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

  (一)选址审核:

  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

  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

  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

  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

  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

  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

  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

  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

  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

  1、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

  2)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3)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

  3、审核

  (1)资料审核

  1)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

  2)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2)现场审核

  1)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

  2)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3)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

  (1)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1、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警钟长呜,防患于未然。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操作,谨慎用火。

  3、责任到人,实行用火事故追究制。

  4、用火时食堂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脱岗,做到人走火灭,并锁上大门。

  5、燃料间与炉灶分离,严禁乱堆乱放。

  6、完善防火设施,水池水满,管路到位。

  7、不乱丢烟蒂和未熄灭的火柴火。

  8、做到每周大检查,每天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9、严禁在食堂乱拉、私接电线。

  10、在醒目处标志火警电话号码“119”,一旦出现火情,迅速扑灭。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天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实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整洁,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显然标识,垃圾、废弃物准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举行消毒。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帐目条理、清楚、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以食堂利益为重,坚持原则,不图私利,后勤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料验收工作,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数量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8、验收完毕,后勤负责人开签单验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帐。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专间前应更换备餐间专用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备餐间内从事无关的活动。

  三、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负责备餐,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备餐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30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分钟以上。

  五、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七、烹饪后食品应在小时内供应食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或低于8C。的条件下存放。

  八、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备餐间卫生(配餐台,地面);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备餐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做到无蝇、无鼠、无嶂螂。十、每周对备餐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操作台等每一个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十八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二十二条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缘由,按照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按照事故情节不同的'严峻程度,小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赋予批判或行政处分情节严峻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举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同学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小学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暂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小学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离举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规矩、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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