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采购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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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工程材料程序化管理,有效的控制资金使用,更好的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了解各项目材料用款,对外欠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材料采购流程,望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一﹑项目部申请材料采购计划
1.在进场前,项目部要提前做出由工程部门认可的材料总需求计划,如果部分材料是甲方指定的,项目必须注明指定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到场时间,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图纸的材料要附上图纸,且有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必须考虑到定制加工材料的加工周期及采购周期,提前提出材料申请,给采购部合理的采购时间)。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每个月报一次月采购计划,提交材料申购单(每个月的15号可以补充一次采购计划,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采购部完全按照申购单进行采购,如与工程实际材料有出入,项目部自己承担责任),材料申购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项目部,财务部各一份。为了杜绝浪费和其他不合理情况发生,材料申购单上面必须有材料申请部门预算员、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公司采购部有权拒绝接收材料采购申请表。公司采购部原则上不接收项目部任何人电话通知供货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有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由公司领导通知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在接收到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采购,方可安排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进行采
1购。在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及时的补交材料申购表,并且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然后将审批通过的材料采购申请表交至公司采购部。
3.项目中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签证为主。预算部收到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申请表后,必须进行核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时,项目部按材料采购流程申请材料采购。
二、公司采购部在接收到批准后的材料材料申购单,应该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请购材料的缓急。由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人员去进行采购。
1.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部负责人安排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后,采购人员要参考市场行情以及以前采购记录和供应商询价、报价。优先选择供货准时,材料质量好,价格优惠,实力强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主要材料或是采购量大的材料,采购人员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把供应商的材料样品,交货时间和报价上报给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人员在接收到审批后的供应商名单后,进行相对应的材料采购。如果是采购量或者是采购金额比较大的材料采购时,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以后的采购纠纷,公司采购部一定要和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少量的辅助材料采购人员可以从和公司长期固定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采购。
2.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
2报告和合格证等。
三、采购下单和送货的时间安排
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确定了采购意向,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材料采购申请表上面的数量给供应商下单,采购人员一定要向供应商确定材料的送(提)货时间和付款方式。为了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采购人员尽量要求供应商把送货时间往前安排。尽量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工程的项目,如果是因为材料采购量少或者是供应商离我们的项目比较远。供应商不送货,采购人员可以和供应商协商,由我们出运费,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项目,并同时告诉公司采购部相关领导。
四、无法及时供货的汇报说明
因市场和行业缺货因素,或供材商的原因,无法按期进行采购到位的材料。采购部相关人员应该立即通知材料请购部门,并且要说明原因。
五、供应商送货事项
1.供应商在准备送货前,一定要通知采购人员或者项目收货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仓管),项目现场人员好安排材料的存放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项目现场,原则上是由采购人员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人一起验收供应商送的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材料验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2.供应商在送货时,要严格按照采购人员下给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清单上面的数量送货。送货单上面要有,送货项目的名称,材料
3申购单的编号,以及供应商所送的材料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送货单上面要盖供应商的公章。现场收货人员要拿项目部给公司采购部的材料申购单和供应商的送货单进行确认,看供应商所送材料是否是本项目部所需的`材料。如果供应商所送材料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单一致,项目现场人员可以进行供应商所送材料验收。在验收供应商所送材料同时,供应商要提供每种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了供应商所送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现场验收人员可以进行对供应商所送材料的验收入库工作。现场验收人员要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面签字确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一份三联,一份供应商自己留底,一份给工地现场验收人员,一份给公司采购人员。
3.现场验收人员在验收供应商材料时,一定要仔细,如果供应商的送货单和所送的实物材料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不符。现场验收人员一定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并做记录。如果是材料质量不合格,现场验收人员一律拒绝收货(质检报告、合格证等未随货送到者,现场验收人员也可拒绝收货,并及时告知公司采购人员协调)。并且及时通知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
六、供应商的结算
对于有采购合同的供应商,结算要严格按照合同的付款条款所定的时间节点执行,同时,供应商要带有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和合同约定的发票,统一办理结算。
采购管理制度2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控部采购人员的采购及各部门的请购。
职责
物控部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规定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办公用品由管理部采购后及时到仓库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生产部用所有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物控部统一采购。
各部门的采购物资均要填写购物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物控部门,物控部根据申请单制定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生产用原辅材料由仓库根据每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申请单,并限定采购期限;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核,实施采购。
物控部根据销售部下达评审后的订单,由物流专员制定《订单备料计划清单》,交仓库主管、物控部副总签字确认后,进行分项材料编制采购订单,经物控部副总签字后传真至供应商,并负责物资材料到货进度联系,实施订购跟单。
当合格供方处无货而生产急用,物控部需填写特别采用申请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需同其它产品分开进行标识、记录;品控部跟踪其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验证。
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
物控部根据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审和管理,制定供应商档案。
物控部在采购时应展开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
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过合同专员审核并由物控部经理以上领导实施批准。
买卖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立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验收。
物资的验收与入库
供应商送货上门
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凭《送货单》到物控部物流专员处开具《产品收货通知单》,由物流专员通知仓库到货,同时通知品控部到现场来料验验,若需印刷车间、烫金模切车间配套实施上机模拟试验的纸张、油墨、电化铝等材料通知生产部经理试验,试验结论需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合格后,品控部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仓库凭《产品合格证》、《产品收货通知单》、《送货单》、《采购订单》由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仓库主管在《产品收货通知单》上注明实收合格物料数量并签字。
对不合格品仓库拒收。仓库根据品控部出具的《不合格清单》将退货物资数量、规格、价格编制退货物资清单报物控部,由物控部与供方联系,经双方确认,我司实施退货处理;不合格的'程序仓库拒收,仓库收货需检查有无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入库。
我公司自已提货
我公司到供应商单位处提货,首先由采购人员对接收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对物料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在《采购收料通知单》上注明初验合格物料实收数量并签字。《采购收料通知单》(绿联)由供应商留存。
物料运回我公司后,由来料检验员进行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作为退货处理,《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由仓库留存、黄联由财务留存,仓库保管员在物流系统制作《外购入库单》,同时仓库主管对《外购入库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随同《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一起送物控部。
物资付款结算
物控部每月做好付款申请,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由物控部物流专员跟踪报批,需有六凭证(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入库单、发票)上并有规定的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再报物控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票据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送老板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财务入帐处理。
若货物有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采供双方确认后,如果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由物控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退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未做财务处理,由物控部负责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原发票开具的数量扣除使用过程中不合格数量重新开具发票给我公司。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财务已入帐的情况下,由我公司财务部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退货或折让证明单》,供应商收到《退货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货物资的数量、价款向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采购管理制度3
医院食堂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卫生环境维护、人员培训与管理、食材采购与储存、餐饮服务流程、应急处理机制以及监督与评估。
内容概述:
1.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材新鲜无污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执行食品加工标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卫生环境维护: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就餐区和厨房的'卫生条件。
3.人员培训与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规定工作服着装,确保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4.食材采购与储存: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选择合格供应商,食材入库前进行检验,合理储存,防止变质。
5.餐饮服务流程:规范点餐、烹饪、分发等环节,确保食品制作和服务过程有序高效。
6.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对食物污染、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的预案,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7.监督与评估:定期对食堂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采购管理制度4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 进行时可由采败员对供应商靠出警汁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采购产品验收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
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标识是否清楚、正确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改进的供应商。
采购管理制度5
采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采购流程,确保资源有效利用,降低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它涵盖从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
内容概述:
1. 需求管理: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预算,进行需求预测。
2. 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资质审核,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定期评估。
3. 采购流程:采购申请、审批、招标、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的.规定。
4. 合同管理:合同条款设定,合同执行监控,纠纷处理机制。
5. 质量控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不合格品处理。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7. 绩效评估:对采购活动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持续改进。
采购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目的作用
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三、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2、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工作;
3、编写统一格式的采购计划,内容包含数量、质量、价格等采购要求;
4、与供应商的比价、议价、谈判工作;
5、经与供应商谈判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归档,来料及协助检验部做好进货以及检验事宜;
6、负责物料订购及交期控制,积极追踪未完成采购料件,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采购计划能如期、如质、如量的完成;
7、负责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工作;
8、每年度对原有合格供方进行复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10、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品质情况,以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采购成本。
11、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落实;
12、负责与供应商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13、积极参与紧急的、临时的采购工作;
四、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一.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1、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物资、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
2、需用日期相同,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物资商品,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注明“紧急采购“章,以急件递送。
二.请购案件的撤销
1、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采购“或“请购单采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2、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公司办公室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公司办公室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三.采购工作的划分
1、日常采购:由使用部门或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
2、销售商品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3、采购部长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采购部办理采购作业。
四.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大批量采购的商品,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采购的商品,且销量较大的商品,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按照公司需求分批采购。
五.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商品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六.询价、比价、议价
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采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2、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经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3、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4、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七.呈核及核决
1、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2、采购核决权限:采购部长以上管理人员。
八.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1、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2、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采购部门于采购案件“运输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九.廉洁条款
1、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支付的回扣、礼金、报酬及返利等现金或有价票据。
2、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利益开支。
3、采购经办人员人员不得主动索取自用的供应商的产品或其他实物礼品。
4、采购经办人员或采购经办人员直系亲属等不得以正式职员、兼职职员、顾问、专家等任何名义参与供应商的经营。
5、杜绝其他商业贿赂行为。采购经办人员如有违反,除赔偿公司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除名。
采购管理制度7
材料质量的保证是整个工程质量保证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工程材料选用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内在质量及产品的外观质量,为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我们将从材料的采购工作着手。所有的材料供货都应是合格供应商,因为我们是取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资格的企业。
材料进场后使用前质量保证措施
1)设备或材料在使用前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材料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或质保书,材料的运输、入库、保管过程中,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每道工序均有交接制度。
2)材料的入库后实行标化和分类、分规格堆放及管理,同时防止变形,防止受潮、霉变等措施,材料出库检验和办理领用手续。
3)材料出库后,在施工现场妥善保管,存放地点安全可靠。材料堆放要求整齐,并挂上标识牌。
4)材料使用前进行严格检查包括外观检查、附着物的清除。
5)对不合格材料的控制。一旦发现材料不能满足或可能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将其与合格材料相隔离,在自检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采购管理制度8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采购管理程序》对本公司的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要求。
1.总经理办公室为保证所采购用于服务的物资、材料符合要求;应向采购人员明确采购要求,确保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应包括:
a.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指定品牌。
b.明确所采购物资、材料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c.如果可行也可以指定那些质量可靠、信誉好、价格合理的零售商为我们的合格分供方。以上要求必须文件化。
2.各部门在采购分供方的.服务时,首先应对分供方的能力能够满足我们要求进行评估,只有确认分供方有能力满足我们要求时,才能把他们做为我们合格分供方为我们提供服务。
3.采购合格服务活动时,必须向合格方供方明确我们的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必须是书面文件化的。
4.采购合同、文件只有经授权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执行。
5.对采购的物资、材料、服务按《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验收。
采购管理制度9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体系,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内容概述:
1. 采购策略:明确采购目标,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预算设定、供应商选择、采购周期等。
2. 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评价体系、合作条款、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规定。
3. 采购流程:详细规定从需求提出、询价、比价、谈判到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的'步骤。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采购物品符合医疗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5. 库存管理:对库存水平、存储条件、盘点机制等进行规范,防止资源浪费和过期失效。
6.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
7. 法规遵从: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8. 应急处理:针对突发事件,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设定应急采购预案。
采购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11
一、采购部经理为清真原料采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供应商经营合法性负有管理职责;
二、清真原料执行国家及清真行业标准。了解、掌握物资质量、市场信息、物价动态,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招标)资料。
三、采购部按车间门提供的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为其提供物资采购服务。为降低采购成本,及时准确掌握物质需求量和贮存数,做到有计划地批量进货。同时根据市场物价的'波动,努力做到涨价前批量进货贮存。
四、采购员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把好进货渠道和质量关,严禁购买面、油、肉类冻制品、调料等“四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新鲜肉无检疫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和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检查中发现证件不全,每项处罚采购员10元。
五、因采购人员失职,购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失职造成的损耗,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损失金额在100以上的按金额70%赔偿。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按80%赔偿。不合格产品全部退货不赔偿,但应承担工作失误责任,每次扣责任金50元。如发现采购回来的物资有数量损耗、质量损耗,价格在20元以上的应向董事长作出解释。
采购管理制度12
购货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身乐意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认真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别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更改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需依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供应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害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供应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供应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觉乙方供应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则以市场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当: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出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接受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出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出;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商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出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供应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依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出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定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有任何看法,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适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当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x日至20xx年4月x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xxx
乙方:xx
代表人:xxx
代表人:xx
电话:xxx
20xx年x月xx日
采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xx元以内。
第十二条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政府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政府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书记或由纪委书记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采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采购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强化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平度市公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大型医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二种形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医院党支部会负责研究确定医院采购活动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变更、大额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及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医院物资采购科室包括:设备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
物资采购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物资材料出入库的审批。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设备信息科;非医疗设备及耗材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办公用品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第八条采购科室职责
(一)负责主管物资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提报采购预算、采购计划,负责编报项目绩效
(三)负责提报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方式选择意见,参与编制、审核、论证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负责自行采购及网上超市项目供应商的选择及比选,提出或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意见;
(五)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等;
(六)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备案;
(八)负责采购项目资产按规定流程办理登记;
(九)负责对因采购需求等原因引发的询问、质疑或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
(一)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报;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采购流程办理;
(三)负责采购项目付款资料复核并按规定办理付款;
(四)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三章采购前期工作
第十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主管采购科室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科汇总,形成医院政府采购预算,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计划编报。采购科室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科复核,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二条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科室根据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院支部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包括拟采购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涉及软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预计工作量等。
第十三条选择代理机构。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高低、执业能力强弱等因素,集体研究从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年终考核名单中优良等次以上的机构中推荐1家代理机构。
第四章分散及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我市无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分散采购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分散采购可以分为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分散采购程序
(一)采购科室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选择意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科室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提交院支部会研究后,需单一来源采购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采购科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完善并确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科室办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管等事项。
第十七条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和二次竞价四种采购方式。
(一)网上直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未选择最低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竞价。采购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创建网上竞价项目,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在满足竞价商品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等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未选择最低价供应商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三)定点采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初定供应商,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网上公布的优惠折扣率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折扣率,允许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谈判协商。
(四)二次竞价。采购科室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3家以上有意向参加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并提出采购需求和评审指标,由监督监察科监督采购处室组织二次竞价,根据二次竞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自行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特殊项目由医院自行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第十九条自行采购程序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科室牵头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以下程序采购。
(一)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要,制订技术参数,设置控制价、制定采购文书。医院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邀请或选取3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通过评审,选出成交供应商,在医院发布成交公告,通知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医院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信息、流程、结果应当在医院进行院务公开。医院组织职工代表和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以上采购程序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特定媒体广告公告、培训等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及初步确定的`供应商等方案,由采购科室或牵头科室提交医院支部会研究确
第六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采购科室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市司法局按程序审核,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需经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备案。采购科室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财务科进行合同公开备案。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科室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原则上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项目特殊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由采购科室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一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资产登记。财务科应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软件开发等涉及无形资产的项目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金支付。采购科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等事项。办理资金支付需向财务科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资料。
第八章采购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采购档案保管。采购科室负责采购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采购档案包括院支部会或办公会研究意见、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响应供应商、评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供应商比选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采购监督
第二十九条医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管小组,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医院工会组织相关科室,采取集中监督随机抽查方式,对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二)政府采购审核或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及采购文件论证情况;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发现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等,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控制。
3职责
3.1采购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
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
3.3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采购管理主要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1物资部负责与设备、材料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
货物仓储保管;
货物运输;
货物保险;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人员聘用;
培训;
法律咨询;
审计事务;
广告、宣传;
后勤管理;
绿化维护;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4.1.3计划部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劳务采购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建设工程(包括勘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
工程监理;
技术引进;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评估监测及科学试验;
财产保险;
财产租赁;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4.2采购的申请
4.2.1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的申请
由工程项目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填写《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计划部,计划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进行采购管理工作。
4.2.2物资采购申请
4.2.2.1工程用物资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热工以及土建专业)负责人对申请审核后,由物资使用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2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工程预算以及年度预算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3行政管理涉及的货物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或综合管理部进行货物采购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形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形成固定资产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4.2.3培训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提出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采购。
4.2.4其他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填写《签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相关采购主要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主要管理部门组织采购。
4.3潜在合格供方的选择以及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
4.3.1各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职能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供方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供方提供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况;
供方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4.3.2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范围内的潜在合格供方进行调查,进行资质审查。
4.3.3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
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欲签合同标的应复核当事人经营范围,设计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及资质证书等;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4.3.5相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合格供方名录进行复评。
4.4劳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
4.4.1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计划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采购管理。
4.4.2采购的标的金额按以下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4.4.3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报公司领导或授权人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4.4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的采购,管理部门应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为潜在投标方,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方,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招标,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5招标管理
4.5.1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
4.5.2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资的招标方案。
4.5.3招标工作小组由物资、工程两个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负责招标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4.5.4招标管理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6合同管理
4.6.1确定供方后,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7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劳务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前,按《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关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环境和服务进行劳务和服务采购的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2物资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时,物资部按《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进行验证,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由物资部可向产品使用部门发问卷调查,进行产品验证,问卷调查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3服务采购的验证
综合管理部根据服务采购的协议或合同要求,对提供服务相关供方的服务态度、工作绩效及需求部门反馈的信息,实施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8对供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物资的管理
4.8.1公司对相关供方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相关供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公司审定。相关供方应提供所有物资供应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物资部备案
4.8.2公司对劳务供方拟选择的劳务分供方有否决权,重大分包合同招标应邀请公司参加,劳务供方应提供所有劳务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计划部备案。
5相关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物资采购申请表》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流程图
a.2
使用部门采购申请
采购管理控制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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