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大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大全[15篇]](/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涉及: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足,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涉及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 )措施:按所规定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涉及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送、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献规定、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重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批准。
突发事件的解决。按新区的`规定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特别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长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规定;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用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期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平常养护管理工作,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保证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证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贯彻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干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干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导致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对的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批准,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涉及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用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干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养护期内,由新区城市管理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组织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23年10月1--10日、2023年2月1—10日、2023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结果将于养护款的支付挂钩。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具体,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准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下达的任务,按质准时完毕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
一、管理目的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长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通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规定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限度控制在家5%以下,无药害发生。保证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连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经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6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7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根本途径。为加大校园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证,符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管理责任人为绿化管理员,校园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校园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责任区域责任到班,形成校园绿化维护网络。
三、校园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证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校园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校园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提供的花木销售剪额发票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老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射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7)使用高空车作业者必须熟练掌握吊臂伸缩、升降、旋转的各种控制按钮及操作流程。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臂下严禁站人。
(8)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3)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4)使用草坪机、割灌机剪草作业前须清理草坪中的大小石块,以免损坏刀片及石子崩弹伤人。
(5)修剪草坪、绿篱作业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等机械设备,防止机械器具伤害人员事故发生。
3、洒水、喷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2)正确使用消防栓、消防带、喷淋枪头进行洒水浇灌时,消防带的接头不能漏水,驾驶员和操作员配合得当,水花尽量避免溅及行人。
(3)喷洒农药时间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喷及阳台或活动场所设备。
(4)打药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护眼镜与胶手套,方能操作,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3时至7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配比,对人与植物保证安全,严禁使用高毒农药。
(6)喷药车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罐内遗留的药液,解缓罐体腐蚀。
(7)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农药、化肥、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做好使用记录。
4、现场垃圾清理
在绿地保洁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树枝、树叶等杂物,不准将其就地烧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5、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应对车辆的汽(柴)油、机油、冷却液、指示灯、制动、方向、档位及发动机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车。
(2)行驶中驾驶人员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减速均应按车辆驾驶有关规定操作,密切注意观察发动机运行情况和仪表盘反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复。
(3)文明行车,遵守交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严格执行驾驶规章制度。
(4)按规定停放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及时进行车辆保养,车辆使用完毕及时入库。
(5)司机在驾驶园林车辆作业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
6、养护人员宿舍安全制度
员工的宿舍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焊作业时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须持证操作。
7、现场消防措施
做好绿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20xx年4月11日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0
一、日常管理
1、管护人员(含公益性岗位管理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园林局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及《乌审旗城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责任制度》,同时要做好绿地养护宣传、教育、引导与监管工作。
2、管护人员由局统一招聘,然后安排到各片区,各片区根据核定管养人数,进行工作量分段承包。各队室管护人员不得互相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局里同意后方可调整。所有管护人员上岗后,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自动离职者,不发放任何报酬;试用期内被辞退者,10个工作日内不发放任何报酬,10个工作日以上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报酬。
3、实行考勤制度,每日考勤由各带队队长负责。其中公园广场管护人员每日要签到,月底队长将考勤表和签到表报局财务室。考勤表和签到表必须真实准确反映人员在岗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则扣除当事人和责任队长各30元。
4、管护人员要服从分配,听从队长、组长安排,积极主动的完成好所承包片区各项管护工作。各队室负责人要求限期完成工作任务,管养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罚责任人30元;未执行者,扣罚责任人50元。同样问题出现第二次,直接辞退管养责任人。
5、管养工具由管理人员统一负责领取,发放到管护人员手中,管护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如有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则相应责任人按原价进行赔偿,财务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如正常损坏,则及时将损坏物品交由队长,队长添写报损单按局相关规定进行报损,并报保管人员;管护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着单位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要保持干净整洁。管护人员离职或辞退时,须将领用工具和衣服交回队里,否则扣除工资。
6、根据管护工作需要,局里统一安排劳动时,管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在统一劳动期间,管护人员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找人顶替劳动,若无人顶替,每日扣罚60元、迟到者扣20元;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
7、管护人员工作期间,严禁串岗、聊天、干私活,违者第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第二次发现直接辞退;严禁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直接辞退;严禁带小孩上岗,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8、管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范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过程中要文明管理,以理服人,不与违规当事人发生口角,更不得漫骂、殴打他人。如发生殴打他人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9、对勤劳踏实、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团结互助的管护人员,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欺上瞒下、不积极主动、互相推诿、闹不团结、不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的管护人员,直接予以辞退。
10、管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时刻注意自身他人安全,在管护作业过程中因违规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管护人员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二、公园、广场、街道管护人员职责
管护人员根据《乌审旗城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责任制度》实施养护管理。其中,街道管护人员负责道路绿地、街头绿地养护及浇水设施看护等工作;公园广场管护人员(绿地养护工、清扫保洁工、湖面看护人员、安保人员、厕所管理人员)负责公园、广场绿地养护、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看护、安全事项看管等工作。公园广场管护人员具体职责任如下:
1、绿地管护人员:负责绿地养护工作,包括除草、浇水、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一切绿地养护管理及绿地、浇水设施看管等工作(森林公园绿地管护人员同时负责园路清扫保洁);配合电工、管道维修工在各自管养片区实施维修工程。
2、清扫保洁人员:负责公园广场绿地保洁工作,包括园路、座椅、垃圾箱、景观灯、指示牌、路标、假山等设施及湖面水域(含湖里投入的鱼苗)的卫生清理与看护管理等工作。
3、湖面看护人员:负责白天湖面水域(含湖内鱼)的日常管理与安全等工作。
4、安保人员:负责上岗期间绿地、公共设施、湖面(含湖内鱼)等安全事项的看护管理工作,发现有破坏行为者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及局领导汇报。同时负责夜间灯具的开启、关闭及早上广播的开启。
5、厕所管理人员:负责厕所卫生及卫生设施的看管等工作。
以上人员具体根据《乌审旗城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责任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三、管道维修工、电工、泥工职责
1、负责公园、广场内电路及绿地灌溉管网安装、维修工作,保证公园、广场和街道用水、用电正常。具体根据《乌审旗城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责任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及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公园、广场喷泉用电安全。
3、负责掌握公园广场电路系统及绿地灌溉管网的重要设备设施及管线路的.运行情况、性能、技术状态,制定并按计划进行检查、大修、更新、整修或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相关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保证其正常使用、运行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管理,确保水电管网无漏水、电现象。
4、负责水电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水电管理的投诉处理、违规使用水电的查处和节能实施的督办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日志。
5、负责建立健全绿地内水电相关的技术资料台帐档案,并妥善保管或按要求入档。
6、泥工负责完成公园、广场、街道绿地块内硬化地面的破损维修工作,要主动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各队室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7、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公园广场交接班制度
管养、保洁人员与安保人员在上下班期间要履行交接班手续,包括绿地树木与公共设施(座椅、路灯、垃圾箱、指示牌、提示牌、假山、石桌、石凳、景观灯等)是否完好,交接后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请销假制度及作息时间安排
1、管护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或找人顶替,如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找有劳动能力的人顶替。所有替岗人员都必须经队长同意后方可上岗。替岗人员发生意外事故,相关责任由请假人承担,单位概不负责;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做自动辞退处理。旷工1日扣除工资100元。
2、保洁人员无休息日,夏秋季实行轮流上岗制,早7:00前必须清扫完毕,晚上保洁到21:30下班,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具体人员轮岗由各自队长进行合理安排;冬季作息:早8:00前清扫完毕,中午12:00下班。下午14:30清扫,15:00前清扫完毕,18:00下班,全天实行保洁制。
3、管养人员管养期间无无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完成好工作任务后,经队长批准后,自行调整安排休息时间,并由队长书面报督查队备案。冬季管养人员实行分片分组倒班巡护制,具体由队长安排,必须保证每片区均有人看管,负责看护好片区绿地内的树木,公共设施,一经发现损绿毁绿、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立刻制止,并及时向队长和督查队汇报。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1
绿篱修剪机的使用与注意事项
一、使用绿篱机前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将机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弄清楚。
2、绿篱修剪机的用途是修剪树篱、灌木,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请勿用于其他用途。
3、绿篱修剪机安装的是高速往复运动的切割刀,如果操作有误,是很危险的。所以在疲劳或不舒服的时候,服用了感冒药之后或饮酒之后,请勿使用绿篱修剪机。
4、发动机排出的气体里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一氧化碳。因此,不要在室内、温室内或隧道内等通风不好的地方使用绿篱修剪机。
5、以下各种场合,请勿使用。
(1)脚下较滑,难以保持稳定的.作业姿势时。
(2)因浓雾或夜间,对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难以确认时。
(3)天气不好时(下雨、刮大风、打雷等)。
6、初次使用时,务必先请有经验者对绿篱修剪机的用法进行指导后和培训,方可开始实际作业。
7、过度疲劳会使注意力降低,从而成为发生事故的原因,不要使作业计划过于紧张,每次连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30至40分钟,然后要有10至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天的作业时间应限制在两个小时以内。
8、未成年者不允许使用绿篱修剪机。
三、使用绿篱修剪机时的劳动保护用品
1、使用绿篱修剪机时,要穿好适合室外作业的服装,并穿戴好以下保护用品:
(1)作业帽(在坡地作业时要戴头盔),应将长发扎起来保护好。
(3)防尘眼镜或面部防护罩。
(4)戴坚固结实的劳保手套。
(5)不易滑、结实的鞋。
(6)耳塞(特别是长时间作业时)。
2、请务必携带以下用品。
(1)机器附属工具及钢锉。
(2)适合绿篱修剪机使用的备用燃料。
(2)替换用的刀片。
(4)标示作业区域的用具(绳索、木牌)。
(5)哨子(共同作业或遇紧急情况时使用)。
(6)砍刀、手锯(铲除障碍物时使用)。
3、请不要穿裤脚宽大的裤子或赤脚、穿凉鞋、草鞋等作业。
三、有关燃料使用注意事项
1、绿篱修剪机的发动机所使用的燃料是机油和汽油混合油,属易燃品。请不要在焚烧炉、喷烧器、炉灶等有可能引火的地方加油或存放燃料。
2、作业或加油时不要吸烟。
3、使用过程中没有燃料了,一定要先将发动机停下来,确认周围没有烟火后再加油。
4、加油时如燃料碰洒了,一定要将机体上附着的燃料擦干净之后,方可启动发动机。
5、加油后将容器密封,然后要在离开燃料容器3米以上的地方启动发动机。
四、工作前的注意事项
1、在开始作业前,要先弄清现场的状况(地形、绿篱的性质、障碍物的位置、周围的危险度等),清除可以移动的障碍物。
2、以作业者为中心,半径15米以内的危险区域,为防他人进入该区域,要用绳索围起或立起木牌以示警告。另外,几个人同时作业时,要不时地互相打招呼,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3、作业开始之前,要认真检查机体各部,在确认没有螺丝的松动、漏油、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后方可开始作业。特别是刀片以及刀片连接部位更要仔细检查。
4、确认刀片没有崩刃、裂口、弯曲之后方可使用。绝对不可以使用已出现异常的刀片。
5、请使用研磨好了的锋利的刀片。
6、研磨刀片时,为防止刀刃崩裂,一定要把齿根部挫成弧形。
7、在拧紧螺丝上好刀片后,要先用手转动刀片检查一下有无上下摆动或异常声响。如有上下摆动,则可能引起异常振动或刀片固定部分的松动。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2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四、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集安市头道镇中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3
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社区、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往宅区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组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积极培育各种花卉苗木,满足社区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
二、根据季节、大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夏季多浇,晴大多浇,阴大少浇,雨天不浇:干燥天气多浇,潮湿天气少浇或不浇:抗旱性强的品种少浇,喜湿性品种多浇。草坪悔周淋透土水一次,土壤湿度不少于石厘米。
三、即使除杂草,保持草坪,花圃清洁。结合除草进行送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
1、每季度除草,松土一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一4两,施后覆土浇水。
2、草坪每月拔除杂草一次,并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五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一次,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施后浇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浇水施肥,折后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
四、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安全。
五、台风前对花木要做好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止培植倒斜的花木。
六、要加强绿化地管理,不要让人践踏草坪:对损坏花木的要劝阻,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并配合保洁人员搞好绿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后妥善保管,不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5
为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使机关成为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值的树木,应当加强保护,不得砍伐或移植。对于有必要移植的树木,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并由专业机构进行移植和养护。
为了保护医院绿化环境,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管理要求。花草、树木应当定期修剪、科学养护,确保其繁茂、旺盛。草坪要保持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确保无裸露地面或叶片枯黄。绿地内应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花草、树木应当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现象。各种花草树木应当明确其科属和生长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1-13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09-27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经典)09-27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08-04
[推荐]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1-19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10-18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篇06-16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5篇06-30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0-17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23篇)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