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应急管理制度1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三、焊割操作不准易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五、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应急管理制度2
调度中心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尤其是在关键业务领域,如生产、物流、客户服务等。这一制度通过设立全天候的值班人员,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处理紧急事务,保证信息畅通,预防和减少潜在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作。
内容概述:
调度中心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人员配置:明确各时间段的值班人员,确保每个时段都有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人员在岗。
2、职责划分:详细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包括信息收集、问题解决、协调沟通等。
3、沟通机制:建立内部通讯系统,确保值班人员与各部门、各级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4、应急预案: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指导值班人员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
5、监督与评估:设置监督机制,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以持续改进制度执行效果。
应急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6、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应急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应急分队小组职责:
1.安全委员会:对各种应急作出决策,由现场最高领导者宣布。
2.总指挥:负责紧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总指挥,包括组织消防演习、消防安全、急救培训等。
3.副指挥:全面协作总指挥。
4.消防监控中心:负责火灾发生后的对内、对外联络,对业户进行紧急广播引导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换至消防状态。
5.战斗小组:是应急分队的主要成员,负责事故地带的.抢救和灭灾工作。
6.疏散小组:负责疏散群众和转移重要物资,隔离灾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
7.急救小组: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8.设备设施保障组:负责设备设施的抢险和维护,为紧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消防设施及动力保障。
9.后勤小组(包括储备人员):清点人数、安抚疏散人员、财物点数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5
铁水罐调度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炼钢过程的高效、安全与稳定。该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铁水罐的分配与调度规则
2、安全操作规程
3、维护保养程序
4、应急处理预案
5、监控与评估机制
内容概述:
1、分配与调度规则:明确铁水罐的'使用顺序、运输路线、交接点以及与炼钢生产线的对接标准。
2、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设备检查、作业指导书、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
3、维护保养程序:设定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的标准,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4、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应对设备故障、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的操作指南。
5、监控与评估机制:建立绩效指标,定期对调度效果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管理策略。
应急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仓库物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章仓库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条仓库安全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发生,保卫仓库及储存物资的安全。仓库中必须安装防盗监视、自动报警设备。仓库应设置专门的安全人员,由其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第五条设立安全保卫机构。
(1)仓库的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整个仓库人员、财产及物资的安全。为了有效实施仓库的保卫工作,企业应当根据仓库规模的大小、仓库作业的特点、所储存物资的重要程度,成立专门的保卫组织,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2)仓库安全保卫组织的工作应该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领导下进行,业务上受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的双重领导。
第六条明确工作职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严防破坏盗窃事故,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维护仓库内部的治安秩序,保证仓库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具体来说,仓库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警卫及保卫工作。
(1)做好警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要负责仓库日常的警戒,做好仓库的守卫工作。
①守卫仓库大门,掌握出入库人员的情况,并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
②阻止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被带进仓库。
③核对出库凭证,检查出库商品与出库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应记录。
④日夜轮流守卫仓库,防范破坏活动,确保仓库的安全。(2)做好保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做好仓库的防灾工作,预防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①对仓库中的设施、人员及存储商品的安全负责任,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仓库的安全。
②负责在本仓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仓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③全面落实防台风、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工作,以保障仓库及存储物资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竞赛。 ⑤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⑥定期对仓库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第七条仓库安全管理员应遵守岗位职责,坚守岗位,文明上岗。
(1)遵守岗位规范。安全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规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①遵守作息时间。一是仓库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保卫制度,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仓库。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并获得批准。二是为保证安全管理员的休息,仓库可设立专供安全管理员休息的保卫室,并采用三班轮休的方法。
②遵守检查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员应熟悉仓库的工作人员、证件和出库手续,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项检查。一是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对商品出库凭证及出库商品进行详细核对。二是对仓库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③保护仓库安全。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熟悉仓库附近的社会情况和地形,当发现不法分子行窃、破坏时,应坚决制止,并及时报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岗。安全管理员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职责外,还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员的文明岗位规范。 ①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着装整齐、统一标识、仪容整洁、坚守岗位。
②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热情服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语言规范。
③安全管理员要文明站岗执勤,及时指挥车辆、人员的进出,保持仓库通道畅通,停车摆放整齐。 ④安全管理员必须保持保卫室的清洁。
⑤保卫室不得兼作其他场所,不得放置无关物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卫室内闲谈。第三章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仓储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第九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
第十条库区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非仓库管理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对不听劝阻者,记下工牌号码,上报有关部门,按过失处理。
第十二条各种危险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严禁进入库区。
第十三条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公司行政部保卫科备案。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应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二、仓储部门经理安全责任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
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4.认真落实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蚁、防盗等工作,严禁在仓库储存限类货物。 5.做好防台风、防汛、防火工作,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6.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7.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重点包括:仓库结构安全及卫生状况、库区消防安全、库区安全用电情况、叉车安全技术、现场作业规范等,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8.认真落实责任区的安全器材配备及检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严禁烟火,安全用电,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10.落实公司叉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叉车等装卸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容车貌、安全技术良好。 11.制定并落实叉车装卸和货物搬运操作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2.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定,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制度,避免电梯超载、撞击。
13.落实进出仓库车辆的捆绑、苫盖和其他安全规范监督。
三、仓库管理员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仓管员是所在库区的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做好库区周围的禁烟和防火管理,负责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
3.库区范围严禁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必须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货物,按规定留出安全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货物,对超限货物设置围栏,并做好安全标识。
5.按规定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6.确保安全用电,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库区内照明设施,库区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设备。杜绝在仓库私自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备,对于外来客户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用电时,需报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确保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行为。
8.不得随意带人进入仓库,对需进入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并要求来访人员不得明火、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围发生火灾或受台风暴雨袭击,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统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参加抗灾抢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处理工作。四、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防火安全作为仓库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觉执行“四抓”即:抓隐患、抓苗头、抓措施、抓效果。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仓库配套的休息间严禁煮食。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准超负荷用电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乱拉临时线,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5.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7.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与保障部检修。 8.下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
9.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人员,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 10.每月检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报告更换,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清洁、完好。
11.仓库内严禁点燃明火和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五、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 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蚁,仓库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消杀,仓库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白蚁检查,严禁有白蚁的货物出入库房。
5.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六、货物装卸安全规定
(一)叉车司机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持证上岗,自觉遵守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装卸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高叉车操作技能。爱护设备,做好叉车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叉车安全技术隐患。杜绝叉车带病作业。 3.文明装卸,爱护货物,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4.杜绝发生因车辆停放不稳定而盲目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
5.杜绝叉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6.杜绝发生盲目操作而撞击损坏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7.严禁把叉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杜绝用叉车搭载如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叉车设备。
8.严禁酒后驾驶叉车,杜绝疲劳作业,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
9.严格遵守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应急救援行动。
(二)叉车作业规范
1.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获得叉车操作资格,并通过体检和视力测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确保“三不伤害”。
2.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叉车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轮胎、叉臂平衡、灯光、升降及门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侥幸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4.杜绝利用叉车设备载运任何人员,杜绝用叉车门架载运货物,不准用单一叉臂撬载货物,不能把叉车交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5.作业前必须根据货物包装规格调整叉臂长度、宽度,并确认叉臂平衡固定。
6.作业前确认车辆停靠稳定、车轮有三角垫、货物包装正常稳定,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7.控制安全行驶速度,空车行驶不准超10公里/每小时;叉载货物行驶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应抬高叉臂离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倾15度。
8.在出入库门、通道及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在作业区门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减速慢行,鸣笛警示。
9.在进出仓库门和集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叉载货物进入电梯要注意观察,不得撞击电梯,不得在地面和电梯内调整货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杜绝在坡道临时停放叉车。
11.杜绝叉载超高货物,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七、进出库区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核,确认有正常来访目的且无携带危险物品后方可放行;对离开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核查验放,对提货车辆凭出门条核对验放。
2.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车辆有序进入库区,监督外来车辆慢速行驶。
3.要求提交货车辆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保安员及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提交或司机的管理,要求司机对停妥车辆熄火,严禁司机在库区范围随便走动,严禁司机在车底休息,防止司机在库区抽烟,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给于500元罚款,并报告公司与对方单位进行交涉。 5.加强库区范围消防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人员携带或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物流基地;严禁任何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库区范围严禁生火或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库区范围的电线路,严防因水浸,虫噬,自然老化等,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开关;严禁在物流基地超负荷用电,杜绝在仓库违规使用电烙铁、电熨斗、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7.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8.做好库区的安全保卫,积极采取防盗措施,确保24小时巡逻值班,在库区内配备监控器、报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应急管理制度7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车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教师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学校对学生家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证定点采购。
6、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7、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及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8、学校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9、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0、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肖正红同志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管理。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杨改玲同志负责。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四、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六、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学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杨保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每餐饭菜留样关。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留样冰箱保存48小时。
5、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食堂环境卫生关。每天餐厅一大扫,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及时开启灭蝇灯。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责: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具体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
3、总务处负责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灶务人员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校长及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政府;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3、总务主任负责安排,协助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灶务人员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应急管理制度8
一、医院实行医疗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医疗安全督导、检查、评价,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四、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要组织专题活动或会议,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医疗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健全并完善医疗工作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定期听取医院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及医疗指标控制情况,评价阶段性医疗工作成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五、医院业务职能部门(包括医疗、护理、感控、药学、门诊等)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定相关质控方案和考评细则,采取措施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深入临床一线查房制度,确保日常和节假日期间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定期分析、评价医疗运行指标,并适时调整改进措施。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部门各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职能部门、病区质控小组至少每月一次对本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指标完成情况、医疗环节存在的不足和医疗安全隐患,并制定措施持续改进。
七、医疗质量监管(内容包括依法执业、规章制度落实、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指标运行、安全目标管理持续改进等)应注重医疗质量全程管理、医疗活动细节管理和医疗过程环节管理;应注重制度、流程、规范、机制的形成和建立;应注重管理缺陷和医疗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持续改进。
八、医疗质量监管应坚持运用PDCA工作方法和追踪检查法等科学管理工具开展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疗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九、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应急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潜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职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状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潜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能够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推荐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透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资料、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潜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潜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潜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能够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理解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带给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推荐。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状况,提出改善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职责,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状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状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推荐。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个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状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5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10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应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营项目部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九条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信息汇总。
(三)承担所负责领域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负责领域的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监督各专业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
第十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项目部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要及时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核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和执行核电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程序。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三类预案应符合满足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总体要求是:
(一)综合应急预案应当从总体上阐述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方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者设施、岗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四)三类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综合应急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全面、职责清晰、程序严密、保障有力。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突出专业应对,侧重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力求简明和实用。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突出具体应对,重点针对操作和程序,做到简单和可操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并且能满足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同时与上级单位和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运营生产项目现场处置方案要赋予运营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过评审并修订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公司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备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另有备案规定的,必须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应急预案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且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二个月内予以调整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三)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四)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五)产业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六)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七)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或者修订完成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四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应急培训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从业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培训内容:
(一)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相关应急预案。
(三)应急职责、应急响应及其实施程序。
(四)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与后果预测,应急对策与防护措施。
(五)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个人防护、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七条各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的形式、内容、频次、日程、经费等。
第二十八条应急演练可以采取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等多种方式。演练要考虑本单位面对的各种突发事件风险,重点针对易发事件和主要灾害的薄弱环节开展。演练方式和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每一年对本项目所有预案演练一遍。生产现场重要场所、设施和岗位每半年对现场处置方案全面演练一遍。
第二十九条应急演练要聘请或者指定评估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拍照、录像、表格记录等方法,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应急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可以由相应领域内的专家、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一周前公示告知。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立即组织由应急演练组织者、控制人员、主要演练人员和评估人员参加的讲评会,由评估人员对演练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预案和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讲评。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结束后,评估组要汇总评估人员的'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报告,重点对应急演练的准备和策划、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要于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本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演练的背景信息。
(二)对应急演练准备的评估。
(三)对应急演练策划与应急演练方案的评估。
(四)对应急演练组织、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
(五)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六)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方面的改进建议。
(七)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方面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对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定额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储备到位、调运顺畅、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应急资源档案。应急资源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现有的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二)联防区域内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三)周边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第三十五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可以与公司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要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满足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应急培训与演练以及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恢复和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公司要重视和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确保应急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趋势分析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测监控,发现突发事件预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损失扩大,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第四十条对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九龙公司和公司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根据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工具,准备疏运转移车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保护和保卫,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五)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医疗、安监和应急救援队伍等有关部门、机构的协调沟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有关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他必要的防护性、保护性措施。
(七)根据事态发展,对预警级别和防范措施随时调整,直至解除。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救援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强化检查和考核,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第四十二条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件类型、造成的后果、事因、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目前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增援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四十三条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要先电话报告,之后迅速补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四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第四十五条对紧急调集、征用的设备、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补偿。
第七章应急管理总结评估
第四十六条各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每半年组织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上级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工作情况。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四)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五)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六)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七)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八)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九)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公司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编写救援总结报告,于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九龙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救援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突发事件单位概况。
(二)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四)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织情况。
(五)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救援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七)突发事件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八)突发事件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九)突发事件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第四十八条为及时掌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突发事件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情况,各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填写相关季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十九条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定期编制应急管理季报表、总结评估报告,公司应急办负责汇总、整理应急管理报表和总结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奖惩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制度编号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题
应急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主要领导是应急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负有全面领导职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职责人,对其分管的'工作承担相应的应急管理职责。
二、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
三、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状况,作为党政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被追究职责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疏忽排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按其失职、渎职情形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应急管理制度13
1. 保障员工权益:应急管理制度能有效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减少因职业病导致的伤害。
2. 维护企业声誉: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能减少社会负面影响,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职业病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
4. 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提高安全管理能力,降低生产风险,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应急管理制度14
为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和医院性感染的发生,传染病病人或特殊感染病人的手术都应严格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和标准预防原则。
一、传染病或特殊感染手术:
(一)霍乱、破伤风、结核、绿脓杆菌感染者的手术。
(二)艾滋病、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各类病毒性肝炎、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手术。
(三)多重耐药菌感染者的手术。
二、传染病或特异性感染手术的'应急程序
(一)传染病及特殊感染病人需手术时,需提前手术室护士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单后,准备专用手术间,搬出手术间内多余物品,备齐必备物品,室外需挂“感染手术”警示牌。
(三)各类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标准预防原则。
(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手套、隔离衣、防护膜、护目镜、口罩、防护鞋或鞋套。
(五)室内、外各设一名巡回护士、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六)手术人员皮肤应无破损,参加手术人员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护目镜,门口放置充满消毒液的地垫。
(七)内巡回护士随病人进入手术室,平车留在手术间内。
(八)术中一切物品均室外护士供应、传递,室内人员不得随意外出。
(九)手术完毕,由外巡回护士将病人送至病房,平车仍放回手术间。
(十)手术人员脱去帽子、口罩、隔离衣、手套、护目镜,速干手消毒后更换拖鞋,离开手术室。
(十一)手术间空气、物品、手术器械、医疗废物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处理。
(十二)手术间空气净化消毒关闭,待空气、物表监测合格后开放手术间。
应急管理制度15
调度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业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旨在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进行。调度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规划、执行与监控,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流程,实现企业的高效运作。
内容概述:
调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任务分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时间管理:设定工作期限,确保任务按时完成,避免延误。
3、资源调配: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生产或服务的顺利进行。
4、信息传递: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
5、绩效评估:设立考核标准,定期评估员工表现,激励员工积极性。
6、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降低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应急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应急管理制度10-31
应急管理制度01-07
应急管理制度[经典]07-24
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10-23
应急管理制度[精品]07-24
(优选)应急管理制度07-21
(通用)应急管理制度01-07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11-29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01-11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