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2 08:59:01 制度

(实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特点,仓库、锅炉房、危险品仓库、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要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并明确张贴。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本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严禁在要害部位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除外),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床休息。

  七、在关键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上岗。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严重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转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准确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特地的存放地点,并由特地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觉不符应准时向上级报告。

  3、应准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准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具体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需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需具体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准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名目等,以便利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具体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需做好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贴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资料、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职责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能够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掉。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职责。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员岗位持证上岗,操作员之间要做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员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操作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站长和操作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要进行安全检查,特另U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组织实验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员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虽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2、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另U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年124号)以及

  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 — 1 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三、搅拌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变压器的安装、接线、避雷系统、接地系统应符合规范。

  2、配电房必须派专人值班。配电室经常保持清洁,无杂物,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柜的的放置、接线应符合规范。

  3、动力照明线路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经济、方便施工,线路由值班电工负责并实行交接班签认制。

  4、动力、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悬挂在一定高度,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电力设施、线路由专人负责维修养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乱动。

  7、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8、电动机械的机体必须可靠接地,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有人监护。

  9、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宜为220V,隧道内工作面的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其他工作行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10、电器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蚀性介质,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备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应设置连锁机构,严禁并联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需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展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工人进厂必需坚持进展安全学问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觉察机、电设备运转声音特别或有异味,必需马上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修理,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需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当保管。

  十、公司的全部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别工种必需持有特别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缘由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宽阔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主管负责人主持会议。

  2、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

  1、中心级安全会议:中心或中心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等。

  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检验部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3、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

  1、中心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部门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中心、检验部、试验部、计量部规章制度宣贯学习,中心安全工作传达落实,事故案例分析等。

  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中心安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级的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中心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各部门要建立自己的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长应认真记录并交接班。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1目的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安全生产指令、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公司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2各项安全会议

  2.1公司安委会

  2.1.1会议内容:讨论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议定重大安全工作措施并对下半年的安全工作进行规划。

  2.1.2参加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1.3会议时间:1月、7月初

  2.2公司安全例会

  2.2.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初召开一次。

  2.2.1.1例会内容:各单位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沟通情况、部署本月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传达控股公司及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2.2.1.2参加人员: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保卫部成员及各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2.2各部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一次,安排在公司例会之后,由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召集本公司各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2.2.2.1例会内容: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工作,解决落实当前存在的问题,传达公司有关文件。

  2.3安全管理专职部门工作例会

  2.3.1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每半月召开一次部工作会议。

  2.3.2例会内容:及时总结上半月工作,确定下半月工作重点,具体解决实际问题。

  3会议有关要求:

  3.1各单位安全例会应明确固定开会日期,定期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临时变动会期,应报上级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参加各单位例会。

  3.2各类会议应有专门记录,安委会例会、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应单发或合并发会议纪要,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会议有关材料、记录列入档案管理保存。

  3.3各种安全会议设会议签到表,并且必须由参加会议人员本人签到。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部负责解释、修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xx〕10号),督促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现就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提出如下思路:

  一、在培训对象上扩中有重

  1、按照《决定》要求,在继续抓好往年八类对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生产单位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努力实现100%持证上岗。

  2、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努力做到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3、对新加入到镇内安监站管理人员,由安监局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实现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对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对近三年来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新组织考试。

  二、在培训内容上推陈出新

  1、继续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进一步理解法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落实法律责任。特别是对新近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宣贯和普及。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文化。

  3、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如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仿真实训。

  三、在培训时间上足额到位

  认真执行《决定》要求,严格按照大纲规定开足授足培训学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国家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中《决定》明文规定: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

  四、在培训形式上灵活机动

  1、在以往委托、集中、企本、专题等培训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安全培训服务,继续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2、充分依托镇成人教育中心的教育资源,发挥本地优势,根据行业企业分布特点,积极探索基层安全培训服务站安全培训模式,为企业解决工学矛盾,提供便利。

  3、尝试利用网络视频、电视、手机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

  五、在培训组织上保障有力

  1、加强安全培训领导。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提高相应的比重。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抓好20xx年安全培训指标的完成,及时抓好20xx年培训计划的落实,并自觉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

  2、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在每年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相应比例的培训经费,确保安全培训正常开展;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

  3、加强安全培训督查。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的执法力度,主管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抽查企业持证情况,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并记好相应的台账。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坚决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轻重对企业作出相应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不到位的责任。

  六、关于全员安全培训的几点意见

  1、今年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不再另行下发通知,请各企事业单位参照去年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字﹝20xx﹞61号)执行。培训指标见附件:

  2、今年全员安全培训的企业必须做好下例资料的准备工作:

  (1)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2)三项岗位人员名册

  (3)柯桥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明细表

  (4)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并填写完整(到时下发)

  (5)全员培训测试卷(到时下发)

  3、培训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0日之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册(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以便及时统计教材、试卷、合格证和教学光盘。

  (2)请各单位将《齐贤镇安全生产培训需求调查表》于4月底以前上报镇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站。

  (3)全员培训的企业为主,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及培训学校做好相关服务督促工作。如需培训师资,请及时与镇安监站联系。

  (4)培训工本费用由绍兴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收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按时研讨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帮助经理管理工程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工程部召开生产、安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催促落实。

  5、负责工程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讨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工程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工程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按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蔼后工作,支持、协作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看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各部室、经营服务公司: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古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xx有限责任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公司。

  三、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综合办公室对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四、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责任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xx元的责任事故。

  4、争创市、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5、完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并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牌匾。

  (一)办公室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严格文件管理,对重要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

  5、对机密文件“专人专柜”负责,以免发生泄密。

  6、对下发到部室、经营公司的文件要进行签字领取制度。

  7、负责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发放、报销等工作。

  8、负责职工有薪假登记和待遇的管理以及请假等手续的办理和登记保存工作。

  9、 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1、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责任人:xx

  (二)财务部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做好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取有签字。

  5、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6、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7、 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8、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9、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10、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11、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2、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3、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责任人:xx

  (三)生产经营部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发布和内部信息网络的建立。

  5、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对标书的审核、登录,搞好企业资格预审资料规范统一的设计与编制。

  6、努力搞好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认真对合同的签订、评审、履行、结算、归档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7、对档案室保存的档案进行严格的审阅和查看制度。

  8、搞好工程预算、结算以及施工方量的量取。

  9、负责企业经营资料的管理、归档,认真搞好合同章的使用、审批、登记等工作。

  10、负责企业生产系统专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与培训,认真搞好专业人员的再教育组织和岗位鉴定工作。

  11、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2、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责任人:xxxx

  (四)工程部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安全施工。

  5、对各种施工机具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6、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整理并保存,以备日后查看。

  7、组织项目施工中的图纸会审,重要施工措施的确定,设计 变更的实施及有关现场工作量 的签证 。

  8、做好项目开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质量的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联系综合验收。

  9、解决协调好施工现场各参建工种的深度交叉和矛盾。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1、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责任人:xxxx

  (五)销售部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负责协调与广告设计、推广制作、发布公司的合作;维系与媒介的良好关系等。

  5、负责营销推广所有合同和付款的手续;将所有合同和每次付款都进行分类登记,形成明细账。

  6、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盖章;负责销售房款的收银结算、银行进账。

  7、负责销售房款的收银结算、银行进账。

  7、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销售数据。

  8、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并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全面的讲解。

  9、负责发票的统计、清算及申领

  10、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11、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责任人:xxxx

  (六)经营公司目标:

  1、确保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

  2、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确保全年不发生一次性经济损失20xx元的责任事故。

  4、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制度。

  5、安全用电,办公区域要做到“人走电断”。

  物业部

  ① 负责物业管理部全面工作,带领部门全体人员履行物业管理部管理、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② 全面掌握公司管辖的各物业情况,搞好新接管物业的工作。

  ③ 对园区的商户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方便日后管理。

  ④ 对园区商户的物业、水电费,督促其按时进行缴纳,并登记造册,上报公司财务室。

  ⑤ 跟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细化责任制度,并做好备案。

  ⑥ 负责协助公司综合办公室做好物业管理人员招聘、考核、录用及岗位调整等工作。

  ⑦ 负责本部门人员常规培训和考核。

  保安部

  ① 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②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③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人员未全部接班时,当值人员均不准离岗)。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④ 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⑤ 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⑥ 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水电班

  ① 及时维护好全校的电路、水路、灯具、水暖用具,保障用电用水正常,检查督促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的执行。

  ② 遵守电工操作安全制度,禁止违章作业,防止线路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维护好供电、供水设备,保障正常供水供电。

  ③ 节约用料,不得大材小用,废旧材料要回收,不许拿公家的材料送人情或占为私有。

  ④ 对园区的给排水、消防等管网要定期组织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锅炉房

  ① 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及保养工作。

  ② 负责组织司炉工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③ 负责检查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抽查锅炉运行和巡回检查

  记录。

  ④ 负责组织完成设备维修、检修、保养工作。

  ⑤ 值班记录要细致、明确,数据异常要及时上报。

  自营项目

  ① 经营公司与各承包商、商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要细致明确。

  ② 客房、自行车行、诸葛连弩等自营项目要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③ 公众场合要有显眼的安全警示标志。

  责任人:xx

  五、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考核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2、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

  3、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各部室、经营公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

  5、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

  6、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六、管理计划

  1、公司各部室、经营服务公司负责人为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新职工结合管理局岗前培训进行防火常识等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3、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月组织1次,各公司(部室)每周进行1次,公司每季度组织1次考核,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及时总结检查情况,把握各公司(部室)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1—2次,及时总结,找准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表扬好的部室及介绍工作经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例会由各部室自行组织,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公司各部室、经营公司要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本、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结合本部室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计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以及各种监测检查和相关记录资料等材料。

  6、公司结合各公司(部室)的实际工作性质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及时责令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发生重大问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7、公司年终结合总结大会,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公司(部室)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0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质量检查组织职能机构如下: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水泥钢材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且钢筋、水泥由建设方提供,使用前按规定请监理、建设、质监方进行现场取样,填写取样见证

  单,后送检。

  7、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8、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加强计量管理,工地设悬挂式磅称计量,要求砂石、材料计量准确,保证砼、砂浆等强度均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未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不准上岗。

  7、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岗位安全培训,熟悉岗位工艺技术和熟练掌握所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进行相应工种的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9、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10、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11、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2、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3、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4、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6、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7、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使用电器设备的基本性能,负责保护好所有设备和输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18、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9、挖孔作业中,要设专职安全员巡视各孔施工情况,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20、进行挖孔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每班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格按照作业流程施工。

  21、正在浇注混凝土的桩孔应隔孔施工,邻近桩孔内严禁有人。

  22、每孔、每班作业前,必须对挖孔桩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器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劳保用品认真检查,确保其使用性能完好、可靠。

  23、根据孔深、地层等不同条件,每次下孔作业前应先通风,并应保证作业中通风的连续性。定期对孔内气体抽样检测,防止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情况发生。

  24、桩孔每挖深50~100cm必须护壁一次,严禁只挖不护壁的冒险作业。第一层护壁要高出孔口25cm并作孔口围栏,护壁养护期过后,拆模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证同意。

  25、下孔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上下孔用软梯,严禁爬踩孔壁或乘吊渣桶上下。孔内上下传递工具和材料,必须用吊索系牢传送,严禁抛掷。

  26、搅拌机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

  27、搅拌机应安放在平坦坚硬的地基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28、作业前应先空车运转,检查设备各部件的运转、操作,制动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9、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或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方可进入。篇三: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必须列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内,作为核验评分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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