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时间:2025-03-26 06:57:35 制度

[集合]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合]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7篇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1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2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3

  一、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起止年度和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财务经理。

  2、财务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并上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财务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会计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档案销毁前应当进行审计(下同),主要审计应收应付账务是否有对账确认,资产是否流失,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企业总经理应当重视这项工作。

  第1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中列明。

  二、其他档案销毁

  第2条其他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其他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其他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数、起止年度、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行政部经理。

  2、由行政部经理会同发生其他档案的部门的经理在其他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行政部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其他档案前,应当按照其他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其他档案;销毁后应当在其他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其他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第3条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相关的其他档案资料不得销毁,应当继续归档,并从销毁其他档案清单中删除。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4

  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2.档案鉴定工作是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和档案鉴定小组成员,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3.经鉴定对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销毁清册入档案保存。

  图书管理制度

  l、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己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馆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丢果皮和纸屑。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划,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做好检查和补修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5

  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2、档案鉴定工作是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和档案鉴定小组成员,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3、经鉴定对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销毁清册入档案保存。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6

  为进一步做好对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加强档案销毁和移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是指档案价值鉴定,即鉴别档案的保存价值并

  确定其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工作包括归档鉴定和复审鉴定。

  二、档案鉴定应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既要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要服务于现实工作。

  三、档案归档鉴定由档案管理部门指导归档部门进行。

  四、定期组织档案复审鉴定。各单位应加强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领导、档案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

  五、档案的鉴定应采用直接鉴定法,对照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以案卷或件为单位,根据文件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

  六、鉴定后应填写“档案鉴定工作表”,对保存期满经过鉴定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延长保管期限。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进行销毁。

  七、经过鉴定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注意变更期限,调整档案的排架顺序。案卷内文件有变动的应重新组卷。

  八、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登记销毁清册,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和不归档的文件资料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当废品出售。

  九、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派二名以上人员进行监销,有关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十、档案部门应在案卷目录中注明已销毁的档案,并将鉴定工作表按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连同鉴定工作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组成鉴定工作卷,放在全宗卷内永久保存。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7

  第1条档案鉴定工作要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历史地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准确判定档案保管期限,保证档案质量。

  第2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室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主持下进行。

  第3条鉴定档案按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对案卷进行鉴定。如果一个案卷内文件内容密不可分而价值有所不同,则以其中最重要文件价值确定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第4条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工作,慎重确定其存毁。对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并做好相应调整;对确无利用价值的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将其剔除销毁。

  第5条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人员签字,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6条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与日期。

  第7条档案销毁工作结束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时归档。其保管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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