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消防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划分,防火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标志。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管理人。
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5、对消防重点单位定点、定人、定措施。
6、普及消防知识,加强重点工种训练,要有培训记录。
7、有防火档案和灭火预案。
8、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对应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初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9、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消防管理制度2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管理制度3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通风科负责。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材料摆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搞好库内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要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灭火器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更换。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在无火情的情况下,消防材料不得随意使用,消防材料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按照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对照消防器材的规定存放年限予以及时调换新的合格消防器材。
消防材料使用、检查、检测、更换必须做好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关于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含:
1.关于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关于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升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消防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制作并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四)加强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处理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报警,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 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预算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经费预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并将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计入其年度总工作量,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确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与下属机构和岗位、场所、部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问题;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四)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防止遭人为破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畅通;
(五)具体负责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并组织做好其培训工作;
(六)具体负责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消防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协助单位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六)联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与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四)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消防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
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 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御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认真遵守。
消防管理制度7
一、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酒店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二、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三、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四、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五、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酒店义务消防员;
六、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七、 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1、 了解酒店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厨房、锅炉房、客房、商场等;
2、 了解酒店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 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4、 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消防管理制度8
首先,我代表中队党支部和全体官兵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中队检查指导工作,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中队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由我就我中队在去年的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的汇报。
去年8月,我中队被支队确定为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接领任务后,中队党支部率领全体官兵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支部重视,广泛发动,统一认识
为打牢装备器材规范化管理的思想基础,中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分工落实到人。组织官兵学习《中国人民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全队官兵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把上级的要求转化为官兵的自觉行动,使大家明确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作用、意义和要求,统一了思想。并成立了由干部、班长组成的“沙井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基础,结合我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软件、硬件方面的情况,修改、制订了落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落实。
二、以正规化为标准,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在支队试点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扎扎实实地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硬件建设方面。
一是改造消防车库。本着实用、坚固、安全、整洁美观、便于清扫的原则,我们对车库地面进行翻修,铺设了地板砖,车辆定位线采用耐磨的广场砖分色铺设,并在定位线后方设立了车轮固定墩,以确保车辆入库倒车时人车的安全;对车库进行编号,悬挂车库序号和车辆号牌,规定了车辆的停放位置。二是改造个人装备放置台。并设置了标签,按要求配足了个人装备,统一了个人装备的叠放方法和放置的位置。三是制做了库存装备器材放置架。粘贴器材标签,对战备、训练器材分架定位存放。四是对中队所属的消防战斗车辆配置的消防设备、器材的放置位置重新进行了调整,制作了名称标签,进行定位,做到了科学、规范,一目了然,取用方便。
(二)软件建设方面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还非常重视软件的建设。中队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执勤装备器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条对照《中国人民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和《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并加强向支队工作组的请示汇报,整理出了一整套合理可行的库、室、器材装备管理检查制度。从车辆装备器材的出入库、使用、检查保养、记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执勤装备器材的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组织全体官兵进行学习,使官兵们从思想上明确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规范化管理的方法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当中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我中队的消防执勤器材装备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软件和硬件建设中,中队共组织15个劳动日,出动官兵225人次,制作、粘贴标签260个,建立健全了消防执勤器材装备管理制度10份。狠抓制度落实,中队的器材装备管理做到了“定人、定物、定车、定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是完成试点任务的关键所在。
在试点期间,总队司令部龙明强参谋长、蒋葵泉副参谋长,后勤部陈宗武处长以及我支队刘平支队长、刘干耀政委、谭龙良副支队长、蒋新宏参谋长、秦良副参谋长等领导多次下到中队检查指导。特别是刘平支队长和刘干耀政委,不仅经常过问,还多次带领工作组现场办公,为试点工作排忧解难。是支队工作组作风扎实,在谭副支队长的带领下,工作组的成员放下架子,伏下身子,悉心指导,积极帮扶为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各级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勤政务实,以身作则,为广大官兵作出了表率,激发了中队官兵的工作热情,带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准备充分,有的放矢,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有力保证。
消防管理制度9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几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韦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行政人事部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企业消防安全,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火灾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物、设施、消防器材、员工培训等。
第三条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和要求,本制度可以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第四条 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第二章 制度执行主体和职责
第五条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执行主体为企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企业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依法确定和下达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 企业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应加强领导,加强督导和考核,并适时组织和参与消防安全演练。
第八条 企业各部门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培训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 目标和职责
第九条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监测和持续改进。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建筑物和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的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企业应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岗位调整。
第十五条 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五章 制度执行程序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征求企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应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执行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实施,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由企业总经理和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11
(一)机构和人员:
责任人:总经理责任部门:行政部消防队长:部门经理
消防队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
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责任部门:检查督促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组织和健全消防机构;制定消防制度;具体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的学习和宣传;组织贯彻上级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责任人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检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能随时启用。
消防队长:发生火情时,指挥人员火速到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积极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指挥无关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队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队员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发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电源开关的位置,根据火情断电。
3、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设施应完好能用。
5、正确掌握报警方法,发生火情保卫处7110、7119。
6、要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检查。室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
7、员工宿舍楼内禁止做饭及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
8、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证畅通。消防设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楼内及宿舍内不得堆放、晾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0、宿舍内严禁拉床围、墙围。
(四)发生火情后一般处理步骤:
首先不要惊慌,听从统一指挥。视情况首先报警,保卫处:7110、7119、情况严重时同时打119。
拉电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电源。
在报警、断电的同时积极灭火,尽量减少损失。并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秩序。
消防管理制度12
职能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协助处置毗邻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二、(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2、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四、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五、控制室值班员(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六、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管理训练
一、日常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微型消防站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建设单位负责;
3、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
4、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对队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
5、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
6、微型消防站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和职业荣誉感;
7、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执勤训练应符合以下规定
1、辖区公安消防中队应指导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落实联勤联训制度,定期对微型消防站执勤战备工作进行督导,包括人员在位情况,装备保养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
2、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防车总数;单位专职消防员可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采取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休息休假权利;
3、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
4、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
5、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在1分钟内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6、标牌标识为:××(社区或社会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
消防管理制度13
一、单位设立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和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单位专职消防保卫答员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保安部全体保卫人员是专职消防保卫人员。
三、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四、保安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义务消防队员要听从保安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依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依据人员的变化状况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六、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熟识防火、灭火学问、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命方法;火灾现场的爱护等。
七、仔细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扬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八、发觉初起火灾时,准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爱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快速精确地供应状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协作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超市的安全管理,保障超市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县接待旅游团队的超市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超市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
第四条超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还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上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第五条超市应制订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
第六条超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第七条超市要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由取得检测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
第八条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线路应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
第九条超市的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中转库与营业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库房应严格按防火标准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十条超市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得接拉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商场、超市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第十二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三条超市所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
第十四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1次消防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和整改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15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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