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4 09:42:37 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外包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外包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业内同行经验,制定本制度。

  2.业务外包,是指单位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单位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保洁、保安、物业管理等。

  二、部门

  院办公室负责外包业务总体管理工作,明确1人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履行外包业务遴选、管理等过程中的监督职能。相关业务的原主管部门为外包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单位日常监管、工作考核等任务。具体如下:总务科负责保洁、食堂监管;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监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

  三、不相容岗位

  1.外包的立项与审批;

  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四、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单位失去竞争优势。

  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单位遭受损失。

  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单位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单位相关人员涉案。

  五、外包业务项目评估和审核制度

  1.制定及审核实施方案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单位运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单位根据年度预算以及工作,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单位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单位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公司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单位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单位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单位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3.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单位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单位,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单位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单位自身业务的变化。

  4.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密切关注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对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单位服务活动中断。

  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评价

  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外包业务定期进行总结评价,充分了解各科室对承包方服务的反馈意见,与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作为会计核算和付款的依据。

  6.会计核算及控制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外包业务项目评估和审核程序(附后)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正当竞争法》

  3.业界同行有关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2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十一)拉运车辆应按指定的区域、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四、考核

  厂内所有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本岗位及休息室内卫生清洁,其他事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外包车辆及其他设备考核概述

  1、外包单位车辆作业时,如违反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违章驾驶、倒车或转向时不做相应警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2、所有进入厂区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卸,严禁碾压场地上堆放的物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3、车辆照明、刹车、喇叭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查,自卸车必须安装车斗起放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未及时恢复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4、拉运车辆及司机、装载车辆及司机、倒运车辆及司机、现场作业人员损坏厂内设备设施须按原价赔偿,并处罚500—1000元。

  5、进入厂内的铲车、拉运车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发现一例罚款50元。

  6、外包车辆需按照安全相关制度进行年检和安装相应安全设施,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二)外包人员考核概述

  1、外包人员必须按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因违章、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担责任。

  2、外包人员需按属地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外包业务,积极配合分厂生产经营,不配合操作的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3、使用叉车、装载机、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外包人员,需持证上岗,证件须真实、有效,否则处以100—500元/人次罚款。

  4、外包单位员工严禁赌博、打架、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打伤他人者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外包人员发生盗窃事件,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5倍扣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装、卸车人员严禁向拉运货物司机索要财物,发现一次或遭到客户举报,处罚当事人最低500元,情节严重的我公司将与其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7、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严禁吸烟,违者处罚200—500元。

  8、外包单位员工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登记,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厂,进出厂时间要做好登记,违者罚款100—500元。

  (三)其他考核

  1、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从化工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员伤亡的,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员会概不负责。如造成我公司人员伤亡的,我公司有权利参与调查处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化工委员会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引发设备事故,参照化工委员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考核。

  (3)日常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参照化工委员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核。

  2、生产方面

  (1)片碱承包业务

  ①外包人员严格按照片碱包装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片碱包装质量,未按照包装规程进行包装,影响片碱质量考核500元/次。

  ②装置巡检人员将不定期对片碱重量进行抽查,若发现重量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重量偏差情况对外包码垛人员及调秤人员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将对外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上盐、卸盐码垛;上煤、除灰;水泥厂内装卸及倒运

  ①上煤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合格燃料正常连续供应,由于上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对相关人员考核500元,情节严重报公司处理。

  ②出灰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系统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证熔盐炉正常连续运行,由于出灰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脱岗,影响上盐时间;如需外出较长时间不能到岗需告知班组人员;如发现不能及时上盐一次考核300元。

  ④上盐时须服从当班上盐工的指挥,不得随意上盐,不服从指挥者一次考核200元。

  ⑤电石渣堆棚上料铲车必须保证不间断上料,如因铲车原因造成电石渣断料10分钟以上处罚500元。如因断料造成水泥分厂停产,视生产损失情况加重处罚。

  ⑥原煤堆棚铲车必须服从水泥分厂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务,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延误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断煤等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3)电石破碎业务

  ①破碎电石必须保证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块电石及钢管、大片硅铁等进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罚款10元,因此而导致降量每半小时罚款

  500元。

  ②严禁在破碎电石时向破碎机内放入其他杂物(如手套、胶皮、钢棒、砖头、大片硅铁等)及高温电石,若因破碎机内混掺杂物进入发生器造成发生器排渣堵,一次罚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罚款100元。

  ③破碎电石必须按照先来电石先用的原则,电石在库中连续存放两天未使用一次罚款10元,使用不当造成风化一次罚款

  300元。

  ④电石破碎量必须确保生产所需,因破碎不及时电石供应不足造成系统降量罚款

  1000元,停车罚款

  5000元,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⑤严禁使用热电石,违反一次罚款300元,使用热电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使用法律手段。

  (二)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如现场清洁、清扫,综合部服务等方面,需按各分厂外包管理制度执行。

  (三)外包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对外包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标准参照附件。

  (四)考核及奖罚标准如下:

  考评分值

  奖罚金额

  60分及以下

  处罚外包单位500元。

  61—70分

  处罚外包单位200元。

  71—80分

  处罚外包单位100元。

  81—90分

  不奖不罚。

  91—95分

  奖励外包单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奖励外包单位500元。

  (五)对外包单位业务评价按月进行,奖罚金额在外包费用中结算。

外包管理制度3

  1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

  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

  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

  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

  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

  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3.3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厂审查同意后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协议的规定,分由公司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3.4承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公司安监部门备案。

  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③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④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有关部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的有关部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⑤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应向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负责。

  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⑦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公司安监部门审查登记备案。

  ⑧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和组织处理,并会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⑨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者)对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3.5检修电力生产设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6外包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责任。

  3.7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的设置及责任见〔外协单位工作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处罚规定及其他

  4.1发包方安全责任不清、以包代管而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或设备损坏时要追究本公司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按《电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及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按责论处。

  4.2安全管理不力或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承包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停工整顿或辞退。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外包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外包队伍在工作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和管理行为,为实现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总承包管理制度汇编文件《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xx〕407号)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外包队伍施工导致的电网停电及设备事故;不发生工程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由于施工产生的投诉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场地,争做安全管理标准队伍。

  4、外包队伍相关制度规定

  4.1、工作开始前

  4.1.1、形成班前会制度,布置当天工作内容及对工作中涉及的危险点进行安全交底。班前会内容要形成可查的台账,并且由施工人员全员进行签字,客户服务中心装拆班负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

  4.1.2、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在合格期内,如安全帽、绝缘地垫、个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前应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监护人戴好工作监护袖套。

  4.1.4、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施工前应确认已经对该区域用户进行标记轮换高志,应在需轮换的表箱旁贴好告知单,并告知相应的社区或小区物业。调表通知单应最少提前15天进行张贴。

  4.1.5、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电表安装前应确认电源无电,并且有可靠明显的断开点。

  4.2、工作进行中

  4.2.1、在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注意用有效手段隔离可能的危险点。

  4.2.2、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工艺,电表相线和零线不能反接;相线和零线相应的进出线不能接反;电表接口螺丝必须逐个拧紧;电表与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相连的485接线必须正确,其螺丝必须拧紧;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电源线必须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对于表计轮换工作,一定要注意装接单上拆除电表表计局号要与实际安装电表相对应,单上新装电表表计局号应与即将安装表计局号相对应,有条件的`单上户名应与实际用户进行对应。

  4.2.4、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装表过程中应做到装接单上与要安装表计对应、表计实际安装位置与表箱位置图或开发商在表箱上标出位置相对应、相应表计出线与相应空气开关对应、空气开关与实际送电用户相对应,实现装接单、表计、表位、空开、用户全对应。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应立刻打扫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避免由于表箱内杂物等产生着火等安全隐患,同时也避免居民用户由于施工后现场脏乱产生投诉问题。

  4.3.2、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表计轮换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抽查量为全部轮换表计的15%,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后台采集管控主要为江伟或黄沁负责,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批量装表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检查量为全部二级负荷和全部三级负荷的20%-30%,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详细对表计、表位、用户空气开关及用户家进行对应性排查,排查应认真填写排查记录表,并进行施工单位、检查单位、用户物业或负责人三方进行签字确认。后台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奖惩(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1、采集器的维护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进行量化,无线采集器每日维护每人5到8个(非用户数),载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维护每人15到20个(用户数)。根据成功率计算当日维护成果,无线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应绩效,如果维护成功率在80%以上,奖励5%的相应绩效;载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维护成果低于70%扣除5%绩效,在80%以上奖励5%绩效,在90%以上奖励10%绩效。

  5.2、表计轮换工作

  一是施工时间考核,应对外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核,轮换超过1天扣除绩效10%,超过2天扣除绩效20%依次类推。

  二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

  5.3、房地产小区的批量装表

  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检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4、投诉工单

  根据工单内容及是否属实进行相应的考核。

  6、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必要时直接报告中心领导、市公司领导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24小时内提交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2、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6.3、外包单位应在施工期间的事故月报和年报的报送程序,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外,还应向中心安检部门报送。

外包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使本企业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业务外包期间企业资产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实现业务外包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业务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3条外包业务的界定

  本制度所指的外包业务,主要是指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约定由外部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某些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二章外包业务流程

  第4条制定外包战略

  1.在决定是否将业务项目外包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此项业务是否是利用本企业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

  (2)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项业务外包能够产生比自己运作更多的利益等。

  2.准确把握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盈利环节,避免将企业核心业务外包。

  第5条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

  企业在确定业务外包内容后,指定与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外包的背景,如企业外部环境要求及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

  2.业务外包内容,将部分还是全部业务职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3.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程序。

  4.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

  5.其他相关内容。

  第6条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1.外包项目计划书通过审核后,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咨询专家、外包项目协调管理人员、合同协商管理人员等组成,必要时还应包括法律及财会专业人员。

  2.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外包流程的顺利执行。

  第7条选择承包方

  1.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发布投标公告,并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

  2.归口管理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评估承包方的综合能力。评估因素主要包括5个方面。

  (1)承包方类似项目的经验、服务能力、资格认证和信誉。

  (2)承包方是否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

  (3)承包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4)承包方的性价比是否合适;

  (5)其他因素。

  3.确定标底并进行公开招标。

  4.组织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归口管理部门给出候选承包方的综合竞争力排名,会同相关管理层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析与候选承包方建立外包合同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挑选出一家或几家公司作为业务承包方。

  5.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第8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政策制度。

  第9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协作条件,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

  第10条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产品(服务)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

  第11条与承包方就最终产品(服务)达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付款证书,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承包方费用。

  第12条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方索赔。

  1.指定专人对承包方认可的赔偿事项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长期未决赔款。

  3.若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裁以上级别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第三章业务外包流程中的资产存货管理

  第13条固定资产管理

  1.对于企业所有或有优先购买权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的,要求承包方按照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

  2.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

  3.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归本企业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企业相关领导人员同意,擅自将固定资产挪作他用的承包方,相关部门应对其采取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措施。

  第14条流动资产管理

  1.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承包方遵循本企业制定的相关管理政策,如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

  2.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有义务责成承包方赔偿。

  3.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材料等,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对承包方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第15条存货管理

  1.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购进的存货,存货订单应经我方相关授权领导审核批准,而存货的数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归口管理部负责按企业存货管理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在存货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反映。

  2.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我本企业销售给承包方的存货,承包方只能将其用于外包项目,不得另作他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3.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如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及相关人员对承包方的存货进行盘点(每月x次)。而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经本企业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交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所有权归我企业的、在承包方储存的存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方是否按本企业存货库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次品、损坏品或过期存货,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分离。

  5.归口管理部负责指定专人跟踪、调查外包业务中涉及的所有存货的一切变动,查明原因,报财务总裁审核后处理。对于承包方无合理原因过度使用存货,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归口管理部或相关人员有权代表企业要求承包方补偿。

  第四章外包业务流程中断防范措施

  第16条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承包方竞争机制,选择多家单位作为业务承包方,以降低一方服务失败或单方中止合同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损失。

  第17条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形成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交由企业总裁及以上级别管理层审阅。

  第18条根据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替换不再继续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方,避免外包业务的失败造成企业商业活动的中断。

  第五章附则

  第19条本制度由企业总裁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0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外包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服务项目外包过程监控提供指引,提高服务专项管理水平,保证外包后的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对服务项目外包质量的监控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频次

  品质管理部组织设备设施、环境大检查,评估服务供方服务质量

  抽查供方服务质量清洁、绿化每季度评估一次;设备设施每半年评估一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管理处对设备设施、环境供方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与监督每月一次

  监控人员日常检查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及成本控制情况

  定期评估服务供方服务质量

  监督服务供方消耗我方资源的控制情况清洁每日检查,绿化、设备设施每周检查。

  清洁、绿化每月,设备设施每季

  持续

  5、过程控制及方法

  5.1总则

  5.1.1建立对各类业务外包的监控管理办法,监控包括管理处和公司两个层次,即管理处依据合同、公司规定督促供方和品质部对供方进行定期总结与评估,实施与供方中高层定期沟通

  5.1.2物业公司指定品质管理部对业务外包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5.1.3各管理处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人负责对某项业务外包的服务质量的监控。

  5.1.4管理处责任部门通过每日巡查、每周检查、每月、季、年评估等方式监控供方提供的服务,检查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人员礼仪、工具材料、水电消耗(我方承担相关费用的)。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执行合同条款,按合同附件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5.1.5品质管理部每季度对清洁、绿化供方进行评估,每半年对设备设施类外包方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对各项检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供方曾经出现过的较严重的问题及改善情况、顾客的意见、各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对比、现场抽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等。

  5.1.6对于公司要求的新的.管理服务标准要求,由管理处的有关人员组织对供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培训记录应予以保存。

  5.1.7客户日常反映的投诉、意见和建议,顾客意见调查,外部质量机构的监督检查,政府各类评比活动等也是对供方进行监控的一种方式,也应作为对供方进行月度或季度考核的参考。

  5.1.8在供方进场作业前,应向管理处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操作规程、现场作业人员架构及基本概况(包括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年龄、联系方式等)、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及分管区域、作业时间、工作进度计划等,并指定与我方直接联系人。供方所提供的资料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我方。

  5.1.9管理处负责任人组织业务主管(办)会同品质管理部,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顾客的需求等制定适合于本小区的服务质量评审细则、检查标准,作为合同附件。评审细则应包含评审及考核方法。

  5.1.10除电梯服务供方提供年度计划外,其它服务供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定期作业计划。

  5.2监控办法

  5.2.1内部监控

  5.2.1.1对供方的监控主要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各类检查涉及人员层级及检查的深度、广度有所区别;

  5.2.1.2日检:管理处监控人员每日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5.2.1.3周检:管理处监控人员每周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至少对其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填写相关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留一份。

  5.2.1.4月检:管理处经理组织专业主管、监控人员,会同供方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每月共同对其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管理处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留一份。月检结束后,要对供方进行月度评估,包含当月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整改情况、服务达标情况、顾客回访情况、改进建议等内容。

  5.2.1.5季检:品质管理部会同管理处经理、专业主管、监控人员、供方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每季度共同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检查可采用查阅质量记录、调查客户意见、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品质管理部根据对供方的服务质量检查情况及管理处每月上报的供方工作评估报告,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应包括该季度各项检查中曾经出现过的较大问题及整改情况、业主的意见、现场抽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对供方的进一步要求等。季度评估报告由品质管理部负责存档并按管理处进行整理,同时,交一份给管理处存档,一份给供方存档。管理处根据评估报告中汇总的问题要求供方采取纠正措施,并将供方的整改结果报告公司。品质管理部根据报告内容及对供方的现场服务再验证,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未按公司要求予以整改的供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新的供方。

  5.2.1.6半年检:由品质管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管理处的设备设施、环境大检查,并全面评估。

  5.2.1.7根据各类外包业务的特点及合同约定,选择监控频次。如清洁外包日检、周检、月检、季检都需做,电梯外包则可不选择日检。

  5.2.2外部监控

  5.2.2.1客户评价:客户日常投诉;本公司组织的顾客意见调查等。

  5.2.2.2社会评查: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的验收检查;劳动局安检部门的检查;集团内组织的评比、检查等。

  5.2.3特殊供方监控办法

  5.2.3.1对仪器仪表检测、电气安全检测及小区垃圾外运等由政府部门直接控制的特殊供方,不须定期评估,要保存好其提供的合格证等有效证明及资料。

  5.2.3.2对处于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保供方,其对设备进行的定期保养及故障处理,须予以记录和报告,具体见《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5.2.3.3对提供短期服务的供方,管理处经理安排相关专业主管对供方的服务过程及结果监督检查。

  5.3评审方法

  5.3.1管理处每月评审主要以日(周)检和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在服务合同中应确定每日、每月和每季度最高轻微及严重不合格数。

  5.3.2管理处每月5日前对清洁、绿化服务供方的服务效

  果进行总结评估,每季首月5日前对设备设施服务供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交服务供方确认,并抄送公司品质管理部。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服务供方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5.3.3轻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各类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

  5.3.4严重不合格的判定

  5.3.4.1清洁服务

  a.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指同一单元或方圆10平方米,下同)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或以上的保洁项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连续三日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d.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e.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干私事。

  5.3.4.2消杀服务

  a.连续两个月实际消杀次数低于月工作计划。

  b.白天在公共区域内发现老鼠活动。

  c.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同类顾客投诉。

  d.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干私事。

  5.3.4.3绿化服务

  a.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三处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b.连续一个月的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在约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d.作业过程中出现因服务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顾客投诉

  e.连续三个月不剪草、草皮杂草面积超过10%或覆盖率低于90%

  f.因养护原因造成的乔灌木枯死

  5.3.4.4设备设施维护

  a.因维护不当造成质量事故。

  b.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因维护不当造成顾客投诉或未及时处理。

  c.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的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工程遗留问题)。

  5.3.5合同期满前的评估

  5.3.5.1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由管理处进行一次全面的效果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发送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备案。

  5.3.5.2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处对该项服务进行统计和分析,按程序报批后续签合同。

  5.3.5.3如部门需重新选择服务供方,须按《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

  5.4考核方法

  5.4.1环境类考核方法详见《环境外包监控作业指导书》

  5.4.2设备设施、绿化类考核方法参照清洁类相关考核细则

  5.4.3对项目施工的监控与考核

  5.4.3.1管理处监控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所用设备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现场标识、现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反合同规定等。

  5.4.3.2安全员按照安全类体系文件的规定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4.3.3对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遵守管理规定、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违规施工导致顾客投诉等,应及时制止、纠正,并依据双方合同、管理责任书等进行考核和处罚。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4-z01-01-04 《电梯维保监控办法》

  tjzzwy7.4-z01-01-05 《环境外包监控办法》

  tjzzwy7.4-z01-01-06 《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和设备管理监控办法》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4-z01-03-f1《电梯服务供方服务效果评估表》

  tjzzwy7.5.1-g01-f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tjzzwy7.5.1-h03-f1 《消杀(毒)工作记录表》

  tjzzwy7.5.1-h02-01-f1《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

外包管理制度7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外包管理制度8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管理制度9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外包管理制度10

  休闲会馆外包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承包部门与会馆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个部门的管理条例,条例下发后,各部门人员必须切实执行,各承包方负责人要仔细阅读并认真领悟。会馆若发现部门员工违纪,将不对个人进行处罚,而是直接针对承包负责人进行处罚。

  搓澡师管理制度

  1.违反以下条例规定者,处以罚款50-200元

  a)搓澡工形象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形象

  b)不按规定的时间到岗或不走员工通道

  c)工作期间不讲普通话而引起客人明显不悦或对客人不礼貌

  d)单据书写错误下错手牌在总台造成投诉

  e)私自动用公司设施或私用公司备品

  f)故意浪费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节水节电

  g)卫生检查达不到公司要求影响客人消费

  h)工作期间看书阅报睡岗窜岗

  i)私传流言造谣衅事挑战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务状况误导宾客消费调查属实

  2.违反下列规定者,处以罚款200-500元

  a)因承包人工作安排不当或为提高个人收入私自减少工作人员,造成服务人员短缺影响公司正常营业

  b)粗心大意下错手牌或补单诈单,造成宾客激烈投诉

  c)硬性推销或未经顾客允许私自加单破坏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质量造成宾客人身伤害

  e)浪费能源屡教不改

  f)不服从洗浴部正常下达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务不下单或经核实私收宾客现金不交

  h)弄虚作假欺诈宾客或为多增加搓澡数量而私自减少服务程序

  i)工作期间酗酒、在禁烟处吸烟或因出言不逊与宾客争斗

  j)肆意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虚报业绩诈取公司利益

外包管理制度11

  执行日期: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1、目的

  规范对外包(外协)(外协)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公司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外协)(外协)任务中所需的外包(外协)过程。

  3、职责

  3.1计划调度处负责对外包(外协)(外协)厂的选择、评审和管理,并编制《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3.2安全品质部协助计划调度处对外包(外协)(外协)产品进行验收,并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进行评价和考察。

  3.3技术部协助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的评价和考察。

  4、工作程序

  4.1外包(外协)项目的确定

  4.1.1计划调度处依据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外包(外协)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外包(外协)商的选择

  4.2.1外包(外协)商应提供相关个人/公司的资料,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外包(外协)商的资格;

  4.2.2计划调度处将外包(外协)商的资料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4.2.3填写《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4.3外包(外协)要求的确定

  4.3.1计划调度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拟定和协商;

  4.3.2计划调度处主管副总负责合同的审核;

  4.3.3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审批及确定。

  4.4资料归档

  4.4.1外包(外协)要求及所有过程资料由计划调度处存档,必要时发送相关部门。

  4.5外包(外协)要求执行

  4.5.1计划调度处依外包(外协)商承包项目范围,督促其按外包(外协)要求完成外包(外协)项目;

  4.5.2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外包(外协)商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5.3计划调度处按日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及月度计划进度;

  4.5.4必要时,计划调度处监督外包(外协)商做好资料制作,外包(外协)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应归档。

  4.6外包(外协)过程执行情况的.验收和结算。

  4.6.1外包(外协)过程各阶段执行情况,由计划调度处进行验收,作成验收报告。

  4.6.2凭验收报告、产品/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工作量报审,提交公司预算复核。

  4.6.3计划调度处负责复核外包(外协)过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外协)单价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等手续。

  4.6.4相关部门保存结算资料,并交给公司财务部作为支付依据。

  4.7外包(外协)商定期评估

  4.7.1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计划调度处将不合格信息传递给外包(外协)商限期改善并跟踪改善结果。

  4.7.2计划调度处每月应根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对外包(外协)商进行重新评审。

  4.7.3当月,供货/服务少于5次的外包(外协)商,不列入评估范围,累计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外协)商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4.7.4计划调度处组织技术部、安全品质部每年对外包(外协)商进行评审,方法如下:

  4.7.5计划调度处应将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中,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外包(外协)商档案。

  5、附件

  附件一: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1、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

  2、营业地址:

  3、公司电话:

  4、经营范围、规模:

  5、供应我公司产品名称及相关资料

  附件二: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

  制表:

  批准:

  日期:

  日期:

  附件三: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

  制表:

  日期:

  审核:

  日期:

外包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外包管理制度13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单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单位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单位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

  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单位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 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 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包管理制度14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外包管理制度15

  一、合作纲领

  1.1目标及范围

  为项目提供18-35周岁安保员,提供每天24小时安保服务,确保甲方项目安全、有序,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1.2合作内容

  人防:

  1.车行出入口值守,运用停车场管理系统管理车辆进出有序,停放收费准确;对随车(货车)离开园区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核查,防止业主私有及园区公共财物丢失;业主意见及需求的收集与上报,车辆进出口礼仪形象岗位展示。

  2.公共秩序,管理园区乱停车、乱摆放/卖、乱晾晒、乱搭建、噪音扰民、宠物扰民等不文明现象、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营造小区文明、和谐、有序的生活空间;服务区内消防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灭火器及消防栓检查及维护;服务区内防护栏、围栏及门窗等防爬刺装置、门禁系统等安保设备设施状态巡查;台风、暴雨、盗抢、外来人员破坏或侵入、聚众纠纷等突发情况下现场秩序维护及突发情况处理。

  物防:公共服务区域内防护栏、围栏及门窗等防爬装置的维护、保养、更新。

  技防:监控系统(主机线路及终端摄像头)、门禁(不含对讲)的维护、保养、更新。

  二、服务质量要求

  2.1人员要求

  1.年龄18至35周岁,男性身高175㎝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智商正常,无纹身、无口吃、无残疾,无遗传、传染、重大疾病、精神病史及吸毒史;裸眼视力1.0以上、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证书。

  4.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记录)、仪表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经过公安机关认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保安员上岗资质证书。

  5.乙方派驻到甲方人员需经过甲方同意。向甲方提交保安员身份证复印件、十指指纹、派出所身份验证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开始上岗,乙方应指定相应的'岗位训练人员进行岗前与跟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6.乙方现场主管要求:从事安保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至少两年的现场及团队管理经验。

  7.在甲方管理区域工作的乙方安保人员需要统一着装(甲方制服)并保持规范整洁。服装需要采用甲方指定的服装款式。为保障乙方安保人员在甲方服务区域的服装质量和穿着效果,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服装,并可享受甲方采购战略价格。

  8.乙方须确保非当班人员在项目备勤人数占项目总人数的20%,甲方需要乙方处置突发事件时须无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并全力听从甲方安排。

  2.2服务管理要求

  1.三米微笑,礼貌与业主打招呼:“XX先生/女士,您好。”

  2.服务区内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作业单位在作业现场设置固定的安全监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持证(指特种作业对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上岗,人、证相符;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

  3.根据装修户清单,每日20:00清查园区内外来人员离场情况;

  4.防止未交费车辆出场,严禁收费不提供票据;

  5.对搬运出小区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核查,防止业主私有及小区公共财物丢失;

  6.每班进行停车场巡视,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

  7.每日对天台、地库、楼内、重点部位等位置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8.当接到突发事件通知时,当班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封锁行动。

  9.乙方需要按附件甲方场所及秩序维护相关岗位硬件配置标准配备安保设备、工具等,如发现未能按要求配置安保设备、工具或损坏未及时修复,出现短缺现象,将依据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3考勤管理要求

  1.乙方驻场管理人员有义务每天配合甲方提取、核对当日安保人员出勤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双方确认后作为工时计算和结算依据。对出勤率考核依据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乙方须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勤记录、《工时核算单》、临时工单进行统计汇总,并与甲方核对一致。

  2.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日使用甲方提供的面部识别考勤机打卡,严格执行考勤,严禁迟到早退。乙方负责监督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考勤作弊等情况,根据《安保服务外包考核办法》执行处罚。乙方应提前制定下月人员排班计划,并报甲方核准。各岗位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调动,对应安保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当日缺勤处理。

  3。如乙方人员由于技能不足、人员未遵守工作纪律(缺岗、擅自离岗、睡岗等)及违反作业操作制度流程等原因,造成甲方区域内发生盗抢等财产损坏或人员安全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名誉因此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

  4.每天双方根据安全员出勤记录,确认当日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出勤情况核算工时。出勤迟到或早退不超过5分钟的,给予口头警告;出勤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及以上的,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的,视为缺勤,不计入工时;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务费500元;当天无故缺勤的,每人扣除乙方服务费500元;当天缺勤人数超过5人,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0元;并由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考勤作弊等情况。相应的考勤工时作废

  2.4培训管理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训练,培训期限为7天,培训场地由甲方提供,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试用期为3天,经甲方评估合格后,培训期人员费用予以结算,因不适应岗位或无故旷工,费用不予结算。

  2.乙方应根据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与流程、岗位操作指南、训练指引等,每周至少进行以培训、军训、会议等形式组织1次安全技能训练,至少组织1次部门级夜间查岗(检查范围包含项目所有夜间当值岗位),提升安保人员专业能力,提高业主安全满意度。

  3.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标准开展工作,乙方若发现甲方提供的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标准不合适时可以向甲方提议修改。但在甲方没有书面的确认前,必须执行原有指引、流程或标准。

【外包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外包安全管理制度07-06

外包服务管理制度07-20

外包安全管理制度06-12

外包管理制度06-13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10-07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11-14

校园外包食堂的管理制度06-28

外包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10-25

外包管理制度15篇(精选)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