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3 09:0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2

  1、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2、禁止机动车进入学校。特殊情况要在我校兼职保安的`指挥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学生擅自橫穿马路。

  4、班主任必须掌握全班过马路学生的基本情况,决不能漏掉一个学生(下午放学后不能留过马路学生打扫卫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须留下来,则由老师必须带学生过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放学铃声一响,班主任必须动作迅速地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走出教室。班主任让指定路队长负责带到校门。

  6、各班每天必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平时过马路时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没车的时候再过去。

  7、值日教师、兼职保安要按要求负责校门及周边秩序管理,严格禁止学生自己擅自过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学后才可家访。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须到班级教室清场,督促打扫卫生等所有学生按时回家,待学生全部安全离校后方可下班。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 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8、 不准在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五个做到”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楼道的箩筐内,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外。

  3、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无纸屑污物。

  5、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剧、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三、值日规定

  1、 学生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 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楼内的公共场所平时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如遇突击任务组织学生予以协助。

  四、检查制度:

  1、 平时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和校社区党工委,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 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每月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

  (1) 地面不清洁,未打扫;

  (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北区扣值日寝室,如厅内无值日轮流表,未表明值日寝室的,则三个寝室当日卫生均为不合格)。

  3、 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寝室;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寝室列入卫生抽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

  4、 学年末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寝室;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寝室。

  5、卫生优良为评比文明寝室的重要条件,并建议宿舍成员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建议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不得评为优良及以上等级,宿舍成员在评定后第二学年不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学年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建议其德育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附: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各楼层箩筐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发现一次扣15分。(15分)

  二、书籍、各种物品(床上用品、箱包、洗漱饮食用具、衣帽、鞋子等)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张床位的床上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一张桌面摆放杂乱扣5分,一张床铺下鞋子物品排放不整齐扣5分,其它酌情扣分。(35分)

  三、地面保持清洁,做到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20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10)

  五、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5分)

  六、公物完整无损。有损坏公物现象除赔偿和按校纪规定处理外,并扣10分。(10分)。

  七、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不合要求扣5分。(5分)。

  注: 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1)地面不清洁,未打扫;(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有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每个学生都应树立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纪律,共同把学生宿舍管理好、建设好。

  第二条 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评比,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学院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调换和强行抢占寝室和床位。

  第四条 建立学院、系部、学生干部在学生宿舍区的轮流值日、值周制度、以加强学生宿舍的分级管理,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系统。

  第五条 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人,每层楼设层长一名、每栋设栋长一人,协助宿管中心对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宜的管理。期末栋长、层长可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二章 学生宿舍公共财物、水电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全院学生都应牢固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寝室内的床铺、床板、柜子,桌凳等由宿管中心按寝室人数配齐,并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不得任意调换。不得将教室课桌椅搬进寝室。

  第八条 学生对所分配的家具要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须经宿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条 宿舍区和寝室内的公共役施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部门搞好维修,宿管办负责验收。寝室内的公物开学时由寝室长签名负责。

  第十条 不准在室内外墙壁、栏杆,门窗、桌凳上涂写、刻画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随时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第十二条 每名学生每月定额用电5度、用水3吨。一月结一次帐,超过部分学生应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全院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保卫部、宿管部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胸卡。男生(女生)不准进入女生(男生)宿舍。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离开寝室必须落锁,不得将小商小贩引人宿舍。

  第十八条 放假回家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寄存或随身带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燃烧物品。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

  第二十条 爱护学生宿舍区装配的消防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攀爬学生宿舍围墙。铁门和铁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起哄、闹事。不得在楼顶逗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在指定寝室住宿。各班宿管委员和女生委员,寝室长应掌握每天晚上本班本室同学外宿名单,如有外宿者,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必须自觉接受宿管员的检查、登记。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用品者:视为偷盗行为,凡偷盗他人钱物,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滞留学院或提前返校在学生宿舍人住,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在学生宿舍住宿。

  第四章 学生宿舍作息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大门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关。白天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或滞留宿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原因,学生可在禁止出入宿舍时间内出入宿舍:

  1、患病且有医务室证明;

  2、因公事或急事有学生处或宿管中心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在晚上10:00(周五六晚10:30)前回宿舍就寝,否则宿管员有权拒绝开门.并作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电灯统一开关,熄灯或因故停电后,不得大声呼叫、喧哗起哄。

  第五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换勤洗,经常保持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清洁卫生实行宿管员主外,学生主内的原则,各门楼、公共走道、楼梯、公共洗浴、卫生间由宿管员打扫,各寝室内务以及各寝室门、窗及寝室门前的走廊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寝室人员整理和打扫。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内要严格做到五不准:①不准乱丢纸屑、果皮垃圾,不准随地大小便;③不准在窗户、拦秆处往室外或走廊上倒水、乱扔东西;③不准在宿舍内生火做饭;④不准在墙上乱贴、乱挂、乱画;⑤不准带饭菜进宿舍。

  第三十三条 建立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员打扫两次,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5:00前完成,各寝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站。

  第三十四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分。

  第三十五条 寝室制度要全,必须按学院的规定张贴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床头卡、轮流值日表、寝室公约。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文明礼仪、学习风气,劳动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考核,评选文明寝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院每期评定最佳寝室、文明栋、优秀寝室长,授予称号,并发奖状、证书和奖品。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区的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作息制度,爱护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寝室评比中每学期内累计三次排在未位的寝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成员所有评先、评优、评定奖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违犯宿舍纪律,学生处、宿管中心老师、学生会干部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到宿管中心或系部作出书面或口头检查,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者,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寝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报宿管中心及时维修,由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与使用人当场认定并核价。自然损坏由学院负责,人为损坏、破坏由学院维修或更换,当事人或寝室成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由于使用公共水电设施不当,导致水电设施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对违规违纪使用的电器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的。

  2、私拉、乱接电源的。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4、故意损坏水笼头,闸阀、水管、声控、插座、开关、线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1、因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生火等原因酿成触电、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

  3、晚上就寝后在寝室内因听录音机、开灯不关等,影响他人就寝,造成学生起哄、打架等不良后果的。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网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维护校园网公共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校园网网络系统,是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设备、配套的光纤、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七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第九条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一律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十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二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校园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制作或传播淫秽、色情资料等违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本单位部门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6)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信息中心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即为该部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等身份证件,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的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尤其禁止用双绞线等无屏蔽线路跨越室外联接其它节点。

  第二十条所有网络用户均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校园网信息管理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及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信息中心或宣传部,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二十三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51号令),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院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治安部门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中心协助党委宣传部对学院主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由信息中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对部门所属点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所属站点对外发布信息,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各单位、部门需在学院主页对外发布信息,须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核实上传。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终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院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铁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院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章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条对校园网统一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分层负责。第一级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领导、分管安全稳定的院领导分别对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第二级是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机关,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并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指导;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园网网络的业务机构,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网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级是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信息中心必须指定网络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校园网网络的的安全运行;沟通学院校园网与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

  (二)与党委宣传部信息员一起负责对学院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

  (三)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工作人员兼任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必须遵循学院校园网管理相关制度,沟通本单位站点与学院校园主网的安全联系;负责各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

  (二)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汇报,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根据情况确定上报学院领导或公安机关。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内容进行规划,以及对本单位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必须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四)负责对信息进行更新。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五)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有上网发布信息的撰写、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传部门网站,或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党委宣传部上传校园网首页。

  (六)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数据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十五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第七、二十条规定,破坏网络设施或形成网络系统安全隐患的,将予以行政和经济重罚。对于造成网络系统毁坏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入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违反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部门要根据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根据情节轻重按校纪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并已触犯《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6

  1、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手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2、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四、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六、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七、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八、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九、就业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就业处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实习期间,应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实习学生安全会议,强调安全问题。

  十一、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十二、自联实习学生及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生放假期间或离厂交通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学生家长负责,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三、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实训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实习学生应由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6、凡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8

  小学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1、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是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的保证,因此,设立专人负责场地的维护。布局的调整,设施的更换,并保证群体活动有场地器材并能顺利开展。 2对室外体育设施每学年进行一到三次的检修、油漆,做好检修、更换工作,保证能服务与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及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 3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场内防止伤害场地的现象发生。

  二、体育课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

  1严格杜绝无老师辅助的放羊式体育活动的现象出现。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用好多种体育器械,上课衣着我校制定以下要求;1)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3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 4)尽量不要戴眼镜。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

  6)衣服要宽松合体,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有条件的学生应该穿着运动服。

  2体育课前学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课后做好放松运动。带有器材的体育课教学内容,老师一定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护与帮助工作。3各班所任教师必须给自己的学生经常进行运动锻炼安全教育。学生在课外业余锻炼时出现的运动创伤,由该任课教师负责处理,并承担教师责任。

  4新生由家长填写学生身体情况表,交给学校以作体育运动时参考

  三、运动会安全措施的规定

  1学校组织的各种运动会均需先写活动计划和安全责任管理措施交学校审核订正,方能实施。

  2、运动会前期训练器材的发放必须要各班、班主任凭借条从体育组将器材借出并口头协议安全措施。训练结束以后,按规定交还器材。训练中出现的运动损伤均由借器材人负责。

  3运动会中,设立会场器材专管人员。

  四、社会实践活动措施的规定

  1学校依靠各部门配合,对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治理。

  2通过校会、班会,每学期进行二至五次校内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3、将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学生放假时间通知,印发到家长。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各项运会、长跑活动等都制定

  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2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4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5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师,并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6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管理老师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签名,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后,上交学校财务科。

  7器材室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8、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体育器材使用制度

  1、体育器材室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购置登记,器材应分类摆放整齐。

  3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器材,使用完毕,要收齐体育器材并放回原处。

  4、使用过程中若有器材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并填好损坏、遗失登记表。

  5、体育器材向外出借,须由分管领导同意,如器材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上课或训练后,要搞好室内整洁工作,检查器材放置,关好门窗。

  体育器材安全使用教育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促使学生快乐健康的开展有关体育活动,学校商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体育老师思想上首先应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教育。

  二、体育老师在上体育课、组织体育活动时,每一节课均应严格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施行教学,课前应整队前往操场,活动前应做好活动的准备动作,并强调安全防范有关要求,活动中体育老师应自始至终在场指导、监管。

  三、体育老师在组织学生活动之前,应认真检查有关活动器材是否安全,严禁使用已损坏的可能导致学生意外伤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损应提前通知学校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根据我校实际,体育老师在组织学生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时(冬季三项赛长跑、踢毽、跳绳),必须在校园内进行。举行校园体育节,领导小组、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开展其他校外体育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方可。五、在体育课、体育活动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伤害,体育老师应迅速向学校报告,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小学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1、教师或学生使用体育器材,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2、如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的数额赔偿。

  3、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4、器材报废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每学期将报废情况上报教育局电教站审批。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保证网络正常安全运行及国家保密,凡使用校园网的各类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网络使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网管中心统一负责校园网络和全校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各系、部、处、室、馆部门具体对本单位的网络使用和计算机信息安全负责。

  第三条、网络安全问题将纳入各部门每年目标考核之中。

  第四条、各部门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条理,重视安全问题。

  第五条、各机房必须保留上网使用(登记)信息,详细完整的纸面或者电子文档信息供查,各部门严格管理计算机上网;上网计算机日志内容保留时间不少于60天,学生即使免费上网也必须登记使用信息;如果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各部门、系不能出示有效的`、完整的、详细的上网使用登记信息,将由该部门、系自行全部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将自己提供的网络使用信息(网络上机)、资源和服务情况(自有网站、主页等)等必须书面文字材料送一份网络中心备案

  第八条、网络申请使用必须先书面申请,正式使用前签定有关使用协议或者责任书。

  第九条、网络中心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机房等网络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为维护互联网环境安全、健康,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

  二、安全员主要负责全校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全校网络安全方面操作和知识的培训;

  四、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冗灾备份工作;

  五、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并保留60天以上(日志包含校内部联网和网站两大块);

  六、对系统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对检测结果和漏洞消除情况有记录;

  七、安全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八、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职责;

  九、另安全员承担本单位制定的其他和公安机关交办的相关网络安全职责。

  与公安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系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内有急事联系到人;

  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应当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ail:XXX,并电话确认邮件送机关报告(电话:XXX转XX或者em达)。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对员工和用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三、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联网用户(包含单位其他联网工作人员等)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

  四、适时对全校员工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进行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五、网络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方面,畅通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联系渠道,加强对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防犯能力。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机房人员的设定要求(如:非机房人员准入制度等等);

  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等等进行更改、增减的权限规定;

  四、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机房日志》及软件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等登记要求;

  七、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以保证其有效性;

  八、机房环境(如整洁、温度等等)的要求;

  九、其他。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度

  一、系统日志保存完善。根据不同互联网服务性质保存相应的日志项目(具体项目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10-20xx、GA611-20xx、GA612-20xx),做到保存项目完整、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二、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三、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四、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论坛BBS、社区、留言板、聊天室、游戏,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过滤机制(关键字内容包含邪教术语、淫秽术语等等,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对关键字或敏感词汇作及时调整等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上述栏目属于新闻时事、时政类的栏目,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先审后发制度;

  四、日常化巡视(可以由管理员、版主等等轮流或分块负责,如何分工实现日常化巡视、巡视时职责是及时发现有害信息并及时处置等等都应明确);

  五、上述四条,系统自动过滤、审核、巡视出的有害信息应留存,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上报;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一、联网单位应用系统中的用户权限设置;

  二、对于论坛BBS、社区等栏目中用户分级管理(如:游客、注册用户、版主、管理员等之间的权限设置,新闻时政类栏目与普通栏目版主、管理员之间的权限设置);

  三、后台管理员的权限设置;

  四、其他。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同档保存在本单位备查。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为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健康、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齐一小学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学校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五、学校建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

  二、安全员在学校信息技术部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学校教师网络安全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指导;

  四、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并按规定保留60天以上;

  五、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冗灾备份工作;

  六、安全员负责对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并对检测和漏洞消除情况做好记录;

  七、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

  与公安机关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保护小组以及安全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联系制度;

  三、对学校信息安全涉及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对学校联网用户(教师)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和学习;

  三、适时对学校老师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的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网络控制机房的人员设定要求,建立网络控制机房准入制度;

  二、严格执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四、建立《机房日志》,对各类软硬件的添加、更换等进行登记;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对机房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对个人使用计算机设置系统密码,并设置屏幕保护,加强保护个人使用计算机信息安全;

  二、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三、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四、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五、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校园论坛、留言板、社区等,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自动过滤功能;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新闻时事、时政类栏目信息以及学校其他相关信息对外发布,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制度;

  四、以上通过相关管理措施发现的有害信息应完整留存,并指定专人定期上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

  用户登记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将对每位教师使用的计算机主机所对应IP地址,做好如实的登记工作,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工作。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三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报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与学校信息技术部存档保管备查。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4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生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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