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8 07:31:31 制度 我要投稿

药品管理制度[实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管理制度[实用]

药品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仓库进、出货、存货管理,执行物料管理规定。

  2、及时、完整、准确登记存货仓库账,序时登记,定期编制存货进出存报表。

  3、负责仓库存货保管,保证库内存货安全,禁止无关人员及危险物品随意进入仓库。

  4、负责存货日常管理,包括存货分类码放、整理、标识、及进出库调度。要求熟悉存货特性,分类管理,合理摆放,便于物流及安全。

  5、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存货入库、出库、结存数量。要求账目清楚、标识清晰、账卡物核对相符。

  6、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7、 严格执行存货收发流程及要求,正确、及时办理原料入库、生产领料、完工入库、销售出库、及其他类存货入库出库的开单、收发料和签字手续。

  8、廉洁自律,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杜绝商业舞弊行为。

  9、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药品管理制度2

  1、财务室是单位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院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

  6、对药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7、药品与仓库之间地面、墙、顶应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而的间距不小于10cm。

  8、药品应按贮藏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柜。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各库温湿度要求:冷柜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1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9、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11、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约品区一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12、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药品按规定存放。

  1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要注意安全,单独存放。

  14、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所贮危险品的性质,在贮存中采取适当措施,单独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贮存,预防事故发生。

  15、搬运危险品要避免碰撞、冲击,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倾倒。

  16、危险品库内严禁烟火和引火物质、禁止明火照明、安装火炉和吸烟;氧气瓶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嘴严禁沾污任何油脂。

  17、加强入库验收和定期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药品,应定期进行测温、检验。

  18、氧气瓶在高温状态下不得运输,不得受日光爆晒。

  19、应保持室内通风,专用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药品管理制度3

  1.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护士应掌握常用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对不规范的医嘱,需请开具医嘱的医生重新开具并签名,核对无误后护士方可执行。

  2.护士禁止执行电话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病人抢救、手术过程中方能执行口头医嘱,并严格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3.在摆药与配药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经2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4.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粘帖二维条码信息标签,包括病人的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配药者需签名及配药时间。

  5.配置输液时,注意药品的'配伍禁忌,并做到现配现用。

  6.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加药器或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7.执行给药时,确认病人的身份,核对姓名、床号、药品名称、给药的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在执行单上签名。

  8.根据病情有计划进行药物治疗,多种药品同时使用时,注意相邻两组液体间的配伍禁忌,若已知相邻两组液体间会发生药品反应,应避免连续输入,可用生理盐水冲管或更换输液器后再输入。

  9.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和药品的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定时巡视病房,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并配合处理。

  10.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

  11.口服药单剂量调配,每餐发放,做到看服到口。病人自备口服药必须有医嘱,按医嘱督促、指导病人服用。

  12.发生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24h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20xx年发布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

  四、高危药品管理措施。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高危药品在药库、药房、病区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架)或区域。

  2、A级、B级高危药品在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警示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3、高危药品调剂和医嘱转抄及执行时,严格查对,杜绝用药差错。输液卡转抄或打印后,由打印者在高危药品用法前面或后面标注红色三角符号(Δ);两人核对时,应检查红色三角符号(Δ)标注有无遗漏。

  4、A级、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法定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途径、超剂量、超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各病区应根据用药实际情况设置高危药品基数,并列出清单。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五、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高危药品的有效期,对近效期的`高危药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高危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应有警示标记和提示。

  七、严格掌握高危药品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八、医院新购进高危药品时,应经过充分论证,购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临床医生、药师和护士,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危药品的安全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药品管理制度5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是对药品库存进行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旨在确保药品的有效利用和患者的安全。它主要针对那些需要从大包装中取出部分剂量供患者使用的药品,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防止药品浪费,保证药品质量,同时提高药房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1.药品拆零标准:明确哪些药品适合拆零,如小剂量处方药、非整盒销售的保健品等。

  2.拆零操作规程:规定拆零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包装更换、标签更新等步骤。

  3.存储管理:设定拆零药品的.存储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并确保与完整包装药品分开存放。

  4.记录与追溯:建立拆零药品的详细记录,包括拆零时间、操作人员、剩余数量等,以便追踪药品来源和去向。

  5.库存控制:定期盘点拆零药品,及时补充库存,避免过期和短缺。

  6.员工培训:对药房工作人员进行拆零药品管理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制度6

  一、为强化药品市场监管,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遏制非法收购过期药品的不法行为,建立并落实家庭回收过期药品的长效机制,保证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热心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具体承担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其资格须经定点单位书面申请,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审核确定。未经审核确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三、定点单位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应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规格,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统一管理。

  四、定点单位应对家庭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要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应统一登记在《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见附件1)上并详细记录;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中。对回收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特别加强管理。

  五、定点单位应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移交人姓名、送交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接受人签名等。

  六、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个人,不含各类组织和单位的过期药品,定点单位对群众送交的过期药品不论数量多少不得拒收。

  七、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应存放在回收箱中,不得私自处理,必须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定期收集并集中统一销毁,收集时要清点数量,并填写《过期失效药品交接单》(见附件2),定点单位和监管单位人员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八、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应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九、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应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定点单位在过期药品回收过程中,应经常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联系。

  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销售或流入社会。对工作规范的回收点要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造成的回收的过期药品再次销售或外流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7

  重要性1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方面,快速、妥善的处理能有效控制事态,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质量事故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通过事故学习,企业可以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可靠药品的需求。

  重要性2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响应速度:通过标准化流程,快速识别和上报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危机。

  2. 减少损失:及时处理能降低召回成本,减少客户投诉,保护企业品牌形象。

  3.持续改进: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推动生产过程的优化,提高产品质量。

  4.法规合规:符合相关质量管理法规,防止因未及时报告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重要性3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公众健康保障: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2. 企业声誉维护: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事故,减少对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

  3.法规遵从: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4.持续改进: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改进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升药品质量。

  5.风险管理:有效识别和控制质量风险,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

  重要性4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提升反应速度:快速发现并报告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

  2. 保证公正性:通过规范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处理公正。

  3.防止重复错误:通过对事故的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提高产品质量:通过持续改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5.保护企业声誉:有效处理质量事故,可维护企业形象,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重要性5

  药品质量直接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有效的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能够:

  1.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质量问题,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2. 保护医院免受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规要求。

  3.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

  4.通过事故分析,改进药品管理流程,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药品管理制度8

  一、回收药品的范围包括:家庭过期药品、变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假劣药品。其它药品一律不得回收。

  二、家庭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家庭和个人可以将过期的药品送到附近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回收点统一回收。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定点单位不得拒收。

  三、未设立回收点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回收过期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个人(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在回收范围之内),不含各类组织和单位的过期药品。

  五、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应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营业时间内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

  六、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定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应统一登记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簿》上并详细记录;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在“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中。

  七、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每季度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收集存放,收集时要清点数量,并填写《过期失效药品移交表》,定点单位和监管单位人员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保存。

  八、“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应统一标识、统一规格,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统一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九、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销售或流入社会。

  十、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规范的回收点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造成回收的过期药品再次销售或外流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药品管理制度9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体系,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内容概述:

  1. 采购策略:明确采购目标,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预算设定、供应商选择、采购周期等。

  2. 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评价体系、合作条款、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规定。

  3. 采购流程:详细规定从需求提出、询价、比价、谈判到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的步骤。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采购物品符合医疗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5. 库存管理:对库存水平、存储条件、盘点机制等进行规范,防止资源浪费和过期失效。

  6.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

  7. 法规遵从: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8. 应急处理:针对突发事件,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设定应急采购预案。

药品管理制度10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

  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

  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三是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医院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药品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设置配备和建立与本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二、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七至第六十条。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计算机应用相关的项目、实施、培训等。

  四、内容

  (一)公司设置的硬件和网络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

  2. 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等岗位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

  3. 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

  4. 有符合《规范》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5. 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

  (二)公司负责信息技术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两个职责:

  职责(信息管理)一:

  1. 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 负责系统数据库和数据备份;

  3. 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4. 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 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 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 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职责(质量管理)二:

  1. 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 负责系统工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

  3. 监管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

  4. 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5. 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6. 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

  (三)计算机系统对各类记录和数据的管理

  1. 采购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份;

  2. 按日备份数据。

  3. 备份记录和数据的介质存放于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

  4. 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保存期限5年。

  (四)计算机系统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销货单位及经营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

  1.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应商、客户、经营品种,供应商、客户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2.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与对应的供、销货单位及供、销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3. 系统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及时索要、更新相关资料。

  4. 任何质量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修改的业务功能,直至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

  5.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基础保障,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确认和更新,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6. 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时限,查询、使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药品采购、到货、验收等方面的质量数据管理

  1. 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和审核。

  2. 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3.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4. 药品到货时,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及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

  5.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

  6. 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建立的基础上录入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7. 以上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收记录。

  (六)计算机系统对药品储存管理、养护计划、近效期预警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管理

  1. 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的管理数据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储存库区。

  2. 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计划。

  3. 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4. 系统应当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

  5. 对具备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等功能。

  (七)计算机系统对药品销售、出库复核等方面质量基础数据的管理

  1. 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数据及库存记录、采购合同生成销售订单。

  2. 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

  3. 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行为的发生。

  4. 发货单确认后,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5. 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

  6. 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八)计算机系统对销后退回药品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 处理销售退回药品时,能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2. 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由、退回药品实物信息一致的可收货、验收。

  3. 依据原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数据以及验收情况,生成销后退回验收记录。

  4. 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药品数据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药品退回操作。

  5. 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量的任何更改。

  (九)计算机系统应当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1. 各岗位人员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时,按照本岗位操作权限实施锁定,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2. 被锁定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

  3. 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4. 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及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交流,并跟踪处理结果。

  (十)计算机培训的管理

  1. 为了提高人员素质与计算机应用水平,要配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具体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

  2. 计算机培训的内容

  1)计算机硬件方面的相关知识。

  2)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

  3)业务流程。

  3. 计算机培训的实施

  按照培训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培训。

  (十一)系统权限分级管理

  1. 系统权限按岗位分级管理,用户新增、变更、禁用及权限分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 根据本企业组织结构实际情况,结合系统相关管理规范流程,将本企业信息系统权限进行按岗位分级管理。所有使用人员必须按岗位划分权限,禁止开放。

  3. 为了方便管理与纠错,我公司系统管理员可以拥有修改系统的操作权限。

  4. 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权限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

  (十二)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和下列《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药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建立药品验收工作程序,规范药品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药品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验收工作。

  4、职责:药品质量验收人员、保管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保管员收货:

  5.1.1保管人员依据药品购进人员所做的“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参照实物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收货单上签章。所收货的药品为进口药品时,应同时对照实物收取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该批号药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或《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1.2保管人员根据销售部门所开具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对照实物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退货单位的退货单上签章.

  5.1.3保管人员应将属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将属销后退回药品放置于退货药品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及时通知验收人员到场进行验收。

  5.2药品验收:

  5.2.1验收的内容: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2.2验收的标准:

  5.2.2.1验收人员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规定,逐批抽取规定数量的药品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2.2.2验收人员依据药品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逐批验收。

  5.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

  验收人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内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根据来货数量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后,对已开箱药品进行复原,并用本企业的封签封箱;在药品验收记录上填写药品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签章,并将药品验收记录交档案人员归档;同时通知保管人员办理药品入库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5.2.4药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内容:

  5.2.4药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内容:

  5.2.4.1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5.2.4.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该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

  5.2.4.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应有规定的专有标识。

  5.2.4.5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5.2.4.6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一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药品名称、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应标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其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5.2.5抽样的原则与方法

  5.2.5.1验收抽样的原则: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5.2.5.2验收抽样的方法:

  5.2.5.2.1化学药品制剂和中药成方制剂的抽样方法:每批药品必须进行抽样,如为整件包装必须在每件包装中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查。凡需进行药品外观性状检查时,检查样品的具体数量(支、瓶、片或粒等)应符合《药典》关于检验抽样数量的要求;如来货不属于整件包装的,应每瓶或每盒都进行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的验收.

  5.2.5.2.2中药材的抽样方法:药材总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贵细药材,不论件数多少均逐件取样。

  5.2.6验收的时限:所购进药品均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2.7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位验收员在场进行验收,并验收至每一最小销售包装。

  5.2.8验收记录

  5.2.8.1药品验收记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供货单位、供货数量、到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章。

  5.2.8.2药品验收记录的保存:药品验收记录由专职验收人员按日或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3药品入库:

  5.3.1验收完毕后,验收人员在验收记录上写明药品质量状况、签章并交保管人员;保管人员根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合格药品库(区),并做好记录。

  5.3.2保管人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中处理。

  5.4有关问题的处理:

  5.4.1验收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按《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5.4.2验收人员发现本程序未明确的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人员,由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5有关记录应执行本企业《记录管理制度》的规定。

药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了规范非药品规范经营,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

  2、依据:国药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和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各连锁门店。

  4、责任:门店的质量负责人。

  5、为了确保非药品类产品购进、储存、销售质量关,杜绝不合格非药品流入门店。特制定本制度:

  5.1连锁门店能经营的非药品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同时应索取购进凭据。

  5.2连锁门店不得购进无批号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5.3购进非药品后应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逐一核对其购进商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观质量及购进时间等。仔细查看购进的批准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性和真实性,并做好购进、验收台帐、记录装订成档留存备查。

  5.4非药品陈列与储存应正确选择货位,设立专区(柜)陈列和储存、不得与药品混放,同时应悬挂非药品无治疗功能的警示语牌。设库的门店应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通风、防鼠、防虫等工作。

  5.5为了确保非药品销售后质量的可控性和追溯,门店应在销售非药品时须实行逐笔登记。登记内容有购买时间、购买人、品名、规格、产地、数量、批号等。

  5.6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药品管理制度14

  面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调整,医疗市场的复杂多变,医疗保险管理者必须紧跟新医改形式的发展,及时调整管理思路,才能确保医院医保工作的开展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医院应制定相应具体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政策的研究,促使医保管理更上台阶:一是医生逐步增强医保政策的了解、贯彻;二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医保制度逐步统一融合;三是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成形,框架确立,体制理顺,流程简化;四是构建“以病人为本”的医疗服务理念,促进医、保、患三方关系和谐。

  一、新医改背景下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1.医保报销政策倾斜导致大量患者流向基层。由于国家不断对基层医疗机构加大投入,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水平提高,同时新农合和医保报销政策为分流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引导病人“小病进社区”,按照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低、自负比例高的原则,进行医保政策的制定,最终导致大量患者流向基层。[1]实施分级诊疗后,新农合患者需先经过基层医疗机构确认是否需要转至上级医院进行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农合基金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支付。

  2.竞争主体的多元化促使医疗竞争更加激烈。新医改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要求:“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医疗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医院均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引导病人自主选择方便、服务优质、报销比例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受竞争主体多元化及病人分流影响,三级医院围绕医疗服务、医疗质量、收费、技术水平、社会声誉等多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以保证病人数量的稳步增加,得到更高的市场份额。[2]

  3.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分散,政策缺乏整体性及统一性。由于我国各地收入水平、政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大多还停留在市、县级统筹层次,各地区医疗保险的管理比较分散,缺乏统一性,这使得不同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看病、报销时出现各种困难和利益的损失或不公平,使医院医疗保险的管理陷入瓶颈。[3]新农合和居民、职工报销分属卫生厅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管,不利于城乡人口流动,阻碍人才和劳动力无障碍流入,正规就业的流动人口已在就业单位购买了职工保险,而因农业户籍身份,需同时在户口所在地购买新农合,易出现重复参保或者漏参保情况。

  4.医保、新农合基金拨付不足导致医院管理难度增大。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健康需求水平也不断增加,而医保管理部门拨付给医院的经费往往赶不上需求增加水平,严格的医保费用控制指标使得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既要面对参保患者的高需求,又要考虑医保费用有限的支付能力,同时还要保证医院收入增加,其经营管理难度加大。[4]

  5.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制度失灵。医疗改革推行多年,而公立医院的逐利行为并没有随着财政补助的增加而改变。财政补助在维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由于补偿机制不健全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淡化。财政补助占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使得公立医院运行主要依赖向患者收费,机制上出现了市场化导向,进而造成医疗资源严重浪费,加重患者负担。药品零加成政策的推行后,医院目前赖以弥补亏损的药品加成日益压缩,同时某些营利性较好的项目价格可能逐渐调低,导致医院的运营压力越来越大,医院将会加剧与管理部门的博弈,寻找新的途径增加收入、弥补亏损。药品差价带来的盈余已经不足以弥补医疗业务导致的亏损。[5]

  二、医院适应医疗保险改革,逐步深化措施与成效

  1.成立监督管理专业委员会。为提高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水平,建立与完善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做好相关病历的审核工作,成立医院监督管理专业委员会。由医务部和医保办组织院内专家不定期对自付比例和次均费用增长较快的科室进行抽查,抽查病历为当月出院的市医保和新农合患者。对是否存在过度使用抗菌素药物、辅助药物、中药注射剂等不合理用药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或过度使用医用技术/材料行为;是否存在过度检查或滥检查(以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为基本判定标准)等不合理行为进行检查。

  2.建立科室联系人制度,负责新农合和医保相关事宜。为保障新农合重大疾病和常见病按病种付费以及医保总额预算等事宜的顺利进行,医保办与各科室建立联系人制度,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指定科室联系人具体负责医保和新农合文件、通知、指标数据的传达,核减项目的反馈,按病种付费的结算以及配合科室主任在科室例会或大交班通报医保、新农合数据等事宜。并定期召开联系人沟通会,通报有关督查信息,就存在问题进行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等。

  3.成立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家组。一是实行临床科室医保和新农合总额预算管理,根据医保和新农合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严格控制各科室医保和新农合相关指标上限,研究讨论各科室医保和新农合总额预算的分配,考核指标的制定。二是根据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研究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三是定期组织考核各科室医保和新农合指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评价改进效果。四是根据各临床科室上年度收治医保和新农合患者比例、次均住院费用和自付比例情况,将医院当年总量预算按比例分解到各临床科室(院内转科患者的费用分别按照临床治疗科室实际发生费用计入科室预算),年度总量预算由医院统筹调剂。五是将当年医保和新农合主管部门对医院的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临床科室,规定各科室每月指标上限,并纳入医保年度考核管理(各医保种类分开执行)。六是为加强对医技科室的管理,规定各医技科室年度费用比例上限(费用比例=医技科室总费用/患者出院费用总额)。七是医保办定期将各科室基金使用情况和指标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各科室主任及联系人。科室因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规模扩大以及特殊情况造成统筹超支和相关指标超过规定比例的',书面材料报医保办并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调剂基金中补差,特殊病例将不纳入统计范围。八是定期进行一次医保和新农合项目决算,项目包含各科室医保、新农合统筹支出总额和相关指标执行情况等。统筹超支无合理原因的,超支部分按比例从科室奖金中扣除;相关指标无合理原因超过上限的,按比例从奖金中扣除。

  4.加强新农合重大疾病和新农合常见病按病种付费的管理。相关诊治科室应合理收治新农合重大疾病和常见病按病种付费患者,努力控制新农合重大疾病和新农合常见病按病种付费患者医疗费用,降低新农合基金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与用药,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首选价格相对较低的国产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诊治与结算等工作。每季度依结算日期,将新农合重大疾病和常见病结余金额与科室奖金挂钩,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由科室支配(院内转科患者的费用分别按照临床治疗科室实际发生费用统计)。对于新农合重大疾病和常见病超支的病例,由医保办定期组织临床专家进行核查,对于产生的不合理费用,由责任医师、治疗组长、科室主任按比例共同承担,属于医技科室或护理单元的不合理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定比例;合理超支部分由医院承担。

  5.严格执行自费药品签字制度,降低个人自付比和次均住院费用。一是各科室应本着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收治医保和新农合患者,严格执行医保和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减少辅药品的使用,有针对性的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自费药品和自付比例较高药品的使用指征,因病情确需使用时,须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同意。因未履行签字手续,患者拒绝支付的,由处方医师、治疗组长、科室主任共同承担药品金额。二是各科室在诊疗和服务过程中,须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乱收费,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收费。因不合理收费而被医保中心或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减的,由扣费责任人、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共同承担核减金额。三是各科室因诊疗需要必须使用医用材料时,应首选国产材料,如需使用进口耗材的,应选用价格相对较低的进口材料。因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而被医保中心或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减的,由管床医师、治疗组长、科室主任共同承担核减金额。四是根据相关政策及要求,由医保管理委员会组织院内专家对出院的医保和新农合患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相应控制,具体如下:(1)若科室对某药品或医用材料使用不规范,合格率低于70%,将暂停或限制该科室对此药品或医用材料使用1个月;合格率低于60%的,暂停或限制该科室对此药品或医用材料使用3个月;合格率低于50%的,暂停或限制该科室对此药品或医用材料使用6个月。(2)若全院对某药品或医用材料使用不规范,合格率低于70%,将全院范围暂停或限制使用此药品或医用材料1个月;合格率低于60%的,全院范围暂停或限制使用此药品或医用材料3个月;合格率低于50%的,全院范围暂停或限制使用此药品或医用材料6个月。(3)若全院对某药品或医用材料的使用年度3次合格率低于50%的,将报请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或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停购或限购该药品或医用材料。

  6.严格医保限制性药品的审批。对于有明确适用范围的医保药品,在医院管理系统中对适用范围进行提示,医生录入时弹出对话框,如患者的实际情况在该药品适用范围之外的,须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按自费药品使用。医院经过不断的制度建设,从医疗服务流程上、服务环节上精细化设置、规范管理,医院综合管理得到不断提升。医院规范管理才能实现稳健发展,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带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减少诱导需求的发生、用较低廉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不断寻找医院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医院未来的整体管理中一定会收到显著成效,从而真正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品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规范中药饮片配送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运输及时,确保配送条件符合中药饮片储藏条件,最大程度减少配送过程对中药饮片质量的影响,保证配送到我公司门店的中药饮片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受委托为我公司配送中药饮片的运输、配送环节的所有岗位人员。

  三、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有关药品运输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四、职责

  受委托企业、公司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对此制度实施负责。

  五、委托承运管理内容

  1、公司委托其他单位配送中药饮片,应当对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索取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符合20xx版GSP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委托。

  2、委托配送中药饮片应与受委托方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明确药品质量责任、遵守运输操作规程和在途时限等内容。

  2.1《中药饮片运输服务协议》的`关键内容包括:运输工具、运输时限、提货送达地点、操作人员、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措施和责任等运输质量要求,并明确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2.2公司质量管理部应要求并监督受委托方严格履行委托配送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3、定期对受委托方的配送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安全运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存档;

  3.1受托方运输质量保障能力除符合GSP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外,还要符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2运输工具必须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和验证合格文件。

  3.3对受托方审计的内容应包括:

  3.3.1相关资质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运输特殊管理药品的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运输资质证明)

  3.3.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

  3.3.3运输设施设备(车辆数量、类型、车况、保险)

  3.3.4运输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培训档案)等。

  3.3.5必要时,企业应实地考察受托方质量保障能力。

  4、配送人员管理

  4.1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有培训档案。

  4.2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有健康档案。

  4.3所有受委托运输人员都应有驾驶证。

  5、记录管理

  5.1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应有记录,实现配送过程的质量追溯。中药饮片运输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送达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随货同行单(票)单号、中药饮片名称、规格、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受委托单位等。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5.2以上记录由受委托方填写,填写后交公司质管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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