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洗车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洗车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体中心和驻地各单位职工的车辆清洗,做到洗车时合理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
三、职责
第三条洗车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
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公用车辆及私家车,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洗车收费为10元/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第五条
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第六条
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状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第七条
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第八条
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第九条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第十条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第十一条
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第十二条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车主。
五、车辆洗净标准
第十三条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第十四条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五条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第十六条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七条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第十八条地毯拍打去尘
六、违规处罚
第十九条
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洗车管理制度2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务必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此刻四周三米范围内务必声音洪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多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觉未依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持续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xx钱,找您xx,请点一下)、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职责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务必持续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情形特别处理一般情形不允许请事假,特别情形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贴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收银显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当短款金额;领取、归还备用金;适时精准缴纳营业款;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觉,立刻停止聘用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当相关法律职责;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全部培训、群众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觉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职责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职责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持续卖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乾净无杂物。车间的地面乾净、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全部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持,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珍惜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嘉奖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嘉奖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嘉奖几百元,年底统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下。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洗车管理制度3
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二)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三)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四)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六)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七)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八)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九)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十)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制定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防范预案和预警制度。针对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二、校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乡镇各学校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直属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车辆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校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3、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4、县级以上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5、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6、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
(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填写《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
(七)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
三、校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一)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在评优选先中采用一票否决。
四、校车安全监督制度
(一)教育局、乡镇中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教育局对社会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各学校应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各中心学校、幼儿园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校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四)各乡镇中心学校每年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聘。
六、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四)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五)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六)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等机动车辆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七)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八)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九)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七、责任与处罚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县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及时整改。
(二)学校、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幼儿园的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在本县内从事幼儿园管理事务。
(三)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车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1次的,教育局责令学校辞退校车驾驶员并对该校(园)校长(园长)给予警告处分;被查获2次以上的,对该校(园)校长(园长)给予撤职处分。
洗车管理制度4
洗车质量标准
1、车漆表面没有水痕、各部件接缝处无污垢水渍
2、玻璃内外没有水渍、油渍、虫渍、水痕
3、反光镜呈清晰镜面效果,无水渍,水痕;内饰仪表台无灰尘,烟缸无烟灰,座椅无灰尘,坐垫摆放整齐不凌乱,地板无沙粒,无灰尘,清洗后的脚垫无水迹
4、门边四个门框部位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底边眼睛看得到的地方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
5、轮毂无污垢,看得到的地方无污垢,无水渍
6、轮胎无泥沙,看得到的地方发出明显光亮
7、发动机仓表面无污渍、水痕;
8、脚垫清洁后的'脚垫无沙粒、无水痕
9、前面进气栅无水痕,镀铬件明显发亮
10、后背箱东西排放整洁,地垫上无沙粒,无灰尘
11、后排气管看得到的地方手摸无灰
洗车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和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开办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洗车场,是指在县城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从事为城市车辆提供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站、场、点。
本规定所称的车辆,是指摩托车、小汽车、客车、货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水许可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路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污许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卫局负责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通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市规划、公安、工商、公用事业、环卫、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和车辆清洗服务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五条:城市洗车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组织建设和设置。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申请设立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场,应向所在市、县(区)牵头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并依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一)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交通、防盗、防火等规定;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停车场地;
(三)冲洗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四)有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系统,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不占用城市道路;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因故需变更、扩大洗车场业务的,必须提前20日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三环路内)新开设的城市洗车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不得设置在交通要道口及转弯处;
(二)在室内经营;
(三)冲洗设备齐备;
(四)新建的具备100㎡(原有的不低于60㎡)以上的冲洗、擦车场地(办公、堆放杂物等场地除外);
(五)具备××以上的沉沙池和三级污水处理系统;
(六)经营场地、门面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噪音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七)有公用事业、环保、工商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营业执照。
各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的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的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城市洗车场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验收合格的,由牵头或主管部门向其出具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经营者需具备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运营。
城市洗车场经营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的12月10日前,由城市洗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评估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严禁未经批准的城市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
第九条:依法开办的城市洗车场,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或采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制车辆清洗。
第十条:城市洗车场提供的'车辆清洁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城市洗车场收取车辆清洁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价单位、服务价格等,标价牌下方应填写:“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所在市、县(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
第十一条:城市洗车场应在场前标明名称,场内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洗车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洗车场工作人员在清洗过程中造成被洗车辆损坏时,洗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城市洗车场应按《城市排水许可办法》的规定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业服务队伍定期有偿对其清污,不得破坏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江河湖泊。
第十三条:城市洗车场的洗车工具和设施应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和其他公共场地、绿地,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城市观瞻。
第十四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洗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投诉。
对洗车场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用事业、环保、环卫、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在本规定实施前已投入运营的城市洗车场,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未经批准开办又不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城市洗车场,或虽经批准开办但不符合建场条件、设备简陋、强制洗车、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洗车等管理混乱的城市洗车场,由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建场条件,经过整改,符合标准的洗车场,由联审小组规定时间,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登记。
(三)对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洗车场,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不断的,引导其迁出市区惠城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以上城市密集区或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洗车管理制度6
1、上班前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调试机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做好当天工作的准备。
2、下班后关好设备、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需要维修保养的工具、设备上报主管并做记录。
3、工作时间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分配。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不得吸烟。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时组织学习,新老员工多沟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积极性。
5、下班后美容主管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毛巾没洗,机器没保养,工作场地卫生没打扫,机器设备没关闭,一次每人乐捐20元,在洗车过程中若遇客户投诉,扣20元
6、薪金待遇:主管,基本工资850元、加班工资150元、岗位工资150元、全勤考核100元、月度考核100元。美容技工,基本工资850元、加班费150元、技能工资0—500元、全勤奖50元、月度考核元、每洗一辆车提成2元(内部洗车不计)、推荐升级美容服务提成5%、推荐相关产品销售1%,月底随工资发放。学徒工由专职师傅指导并接受考核,考核通过上岗后按相应工资发放。
洗车管理制度7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必须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现在周围三米范围内必须声音响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现未按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保持微笑服务、唱收唱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责任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必须保持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
①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情况特殊处理。
②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特殊情况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符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
①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
②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
③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所有培训、集体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责任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责任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保持卖
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整洁无杂物。车间的地面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所有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爱护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奖励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
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
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奖励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奖励几百元,年底统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弃。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洗车管理制度8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必须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现在周围三米范围内必须声音响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现未按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保持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xx钱,找您xx,请点一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责任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必须保持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
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情况特殊处理
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特殊情况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
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符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
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
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
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协议,赔偿公
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所有培训、集体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责任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责任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保持卖
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整洁无杂物。车间的地面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所有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爱护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奖励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 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 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奖励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奖励几百元,年底统
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弃。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洗车管理制度9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间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必须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情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必须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售后服务部宣。
洗车管理制度10
一、店长职责
1、主动与顾客交流,保持友好相处关系,寻找机会介绍.
2、承担美容,装璜等技术方面的工作责任.
3、做好店内技术培训,劳纪,卫生及工具保养、保管.
4、开发新技术,争取同行业树立典范.
二、员工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必须严格按部门工艺程序施工作业。
三、安全管理
1、主管对参与本部门施工项目的人及车员财物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做到“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四、劳纪管理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需请假,须经主管确认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员工上班期间内不得打架,饮酒,戏闹,说脏话,由主管进行监督考核。
3、不得与顾客有不礼貌言行,经发现加重考核。
五、卫生管理
1、本部门责任区内每日安排员工进行清洁整理,对每次责任区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
六、评比考核
1、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技能考核,按成绩进行排名。
2、对员工监督岗上的客户评分进行统计排名。
3、违反本部门规定中任何一项,分别斟情予以处罚。
注:其他未尽事项,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补充:
一、洗车规范
1、洗车前,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2、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冲洗第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试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4、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步骤2要求进行冲洗。
5、泊车员待冲洗干净后,将车辆移出洗车位。
6、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安全分开。
7、内部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8、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保管员。
二、车辆洗净标准:
A前挡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B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C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D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E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F地毯拍打去尘(需要时)
三、十要十不准
A、十要
1、清洗服务要致谢
2、安装维修要及时
3、咨询服务要微笑
4、上门服务要准时
5、言谈举止要文明
6、服装鞋帽要整洁
7、对待客户要真诚
8、解决问题要彻底
9、工作作风要迅速
10、爱护企业要同心
B、十不准
1、工作场所不准大声喧哗
2、上门服务不准迟到拖延
3、预约咨询不准含糊不清
4、服务规范不准执行有偏
5、同事之间不准嬉闹打骂
6、工具携带不准丢三落四
7、在客户家不准随意乱动
8、对待问题不准推诿扯皮
9、车辆工具不准乱停乱放
10、信息传递不准遗漏延误
四、认真落实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时利用率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依据。当班主管负责每日考勤。每月考勤记录为当月1号至月末。考勤管理如下:
1、洗车行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18:30;如中午(指夏天12:00-2:00)工作不忙时可安排轮休一小时,安排轮休表要提交到办公室;
2、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条,当班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店,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因急事、急病来不及请假的,应提前一个小时向主管口头告假,经批准后在事后补办手续;
4、凡规定的到岗时间没报道,事先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者,按迟到论处;
5、凡未到下班时间已提前离岗,且事前未向管理人员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者,予以早退处理;
6、凡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五天、年累计旷工十天,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8、员工应以出满勤、干满点,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准。如确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加班加点者,应全力配合领导安排。事后可由管理员安排补休。员工有病请假,须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写‘请假单’三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车间主管批准,七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给予计算基本工资,取消加班工资、当月全勤奖金和当日其他奖金;
9、员工请事假应说明理由,并写‘请假单’两天以内(含)由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批准,七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全月累计请假2次以上含2次,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和所有奖金以及当月全勤奖金;
10、员工在当月考勤中出现了缺勤现象(迟到2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请假2次以上、矿工等)一律扣发当月全勤奖。员工所有缺勤记录表一律交管理员签字并转交办公室备案;
11、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之后,必须返回公司,在24小时之内向上级领导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12、全勤工资标准一律设定为100/元月,
洗车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XX市机动车洗车场建设管理办法》,保证入城和过境车辆的车容整洁,减少城市尘土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入城和过境的机动车辆,在经批准设置的机动车洗车场(站)冲洗车辆时,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机动车洗车场(站),是指在入城和过境途中,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建立的地机动车辆衽机械化冲洗的洗车场和具备机动车辆冲洗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非机械化机动车冲洗站、点。
第四条机动车洗车场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遵循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
第五条XX市市政公用局是我市机动车洗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洗车场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洗车场的设置和开业、停业等业条的审批工作。各县区建或城建局,主要负责辖区内洗车场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市、工商、市容、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应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运营和开办管理
第六条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的建设,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市政公用局会同市规划、、交通、土地、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七条具备机动车洗车场建设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洗车场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建机动车洗车场,必须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同意后,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变更、扩洗车场的业务和停业,必须经济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方能到有关单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八条机动车洗车场投入运营前,建设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验收符合下列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各类票证后,方可开业:
1、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交通、防盗、防火等规定;
2、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停车场地;
3、冲洗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4、有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九条经批准开业的洗车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洗车场的收入,根据洗车场的投资渠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属于市、区城建部门通过财政安排投资建盖的,所收取的费用核减正常管理费和运转经费后,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
2、属于贷款建盖的,所收费用中扣除还货(含贷款利息)、核定的管理费和运转经费后,剩余部分,属区城建部门贷款的,区留成60%,上缴市行业主管部门40%;属市城建部门贷款的,市留成60%,返还区管理部门40%。
3、属于部门、集体或个人集资和自筹资金建盖的,所收费用中扣除按年度核定应偿还的集资的自筹金外,其余部分60%自行留用,30%上缴区行业管理部门,10%上缴市行业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上缴的资金一律纳入市和区的城建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款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使用安排计划分别由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区城建和市、区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冲洗收费、票据和质量标准管理
第十条各洗车站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收费时必须使用经市财政局监制,市政公用局统一,印刷的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和月票适用于我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机动车洗车场。
第十二条洗车场附近单位的车辆,因经常往返须通过洗车场的,可到洗车场或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月票。月票只能在指定的洗车场使用,持有月票的单位到其他洗车时,应重新购票。
第十三条每日多次往返同一路段各洗车场的车辆,可凭当日第一次冲洗车辆后的票据通行,不再另行收费。当日的车票次日以后无效。
第十四条各机动车场车场必须公开粘贴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ˉ明市机动车辆冲洗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冲洗程序和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入城、过境机动车辆经洗车场检查,清洁度达到《标准》的,应免洗放行,不得收费。达不到《标准》的,应按规定进站冲洗后方可能行,严禁收费不洗车。
第十六条机动车洗车场运营时间每天不得少于二十小时,并不得擅自停运,如因特殊原因停运,应于停运前十二小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悬挂安民告示,并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营。
第十七条在洗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及所载货物损坏或损坏冲洗设施的,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冲洗道后,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均不得下车,不得开启门窗。如载有需防水的物品,驾驶员应主动向洗车场管理人员说明,并出示有关证件、票据等,以便洗车场按要求进行作业。
第四章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九条凡设有机动车洗车场的地段,入城或过境的机动车(警车、车和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除外),应按顺序进站接受车辆卫生检查或冲洗除尘。
第二十条各机动车洗车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许可证和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各类车辆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宣传标示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洗车场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洗力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执法、检查机关在招待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相应的检查证件。凡无检查证件的,洗车场不予接待。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贯彻本细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以上行业管理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凡未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的洗车场,可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建设部门或责任人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对违本细则的洗车场,由区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又拒不悔改的,可责令其停业整顿,处以100元到20xx元的罚款、或吊销其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刁难和阴挠洗车场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各级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洗车场或区行业管理部门按责任小分别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1、收费不洗车或变相收费不洗车的;
2、泥沙未按规定处理,乱堆乱放的;
3、冲洗质量低劣,未达到《标准》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4、无其他原因,擅自歇业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5、无特殊原因,造成票据(指月票)贵失,或者擅处涂改票据的。
第二十九条驾乘人员遗失、擅自涂改、短截、伪造票据(含月票)的,由各洗车场按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损失,扰乱洗车场票据管理的,由区以上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辆洗车场的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由所在单位或区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行业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且不履行处罚规定的,由区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XX负责解释,各XX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洗车管理制度12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光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 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光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务必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我的时光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状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务必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洗车管理制度13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常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间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加添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充足度并加添售后运营成本,因此订立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护和修理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护和修理的车辆),如发觉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护和修理),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奉并服从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刻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务必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护和修理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依据自我的时间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任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护和修理车辆的车主,发觉此类情形,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护和修理、开票人,开票人务必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觉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洗车管理制度14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务必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此刻周围三米范围内务必声音响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多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现未按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持续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xx钱,找您xx,请点一下)、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职责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务必持续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光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
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状况特殊处理
一般状况不允许请事假,特殊状况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贴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
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职责;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所有培训、群众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职责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职责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持续卖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整洁无杂物。车间的地面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所有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爱护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奖励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奖励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奖励几百元,年底统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下。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洗车管理制度15
尊敬的县建设局领导:现位于红河南路xxx号与xxx号之间有一片县政府已征收的空地,目前有附近居民在此空地上种菜,为了更好的响应城乡清洁工程及方便入县城的车辆的车容整洁,减少县城尘土污染。因此,本人想把此地硬化后利用它设个简易的'临时洗车场,以谋份解决生活困难的职业,本人深知此地属于政府已征收地,因此郑重作如下承诺:
1、一旦政府建设需要此地或另有其它用途时,本人将无条件立即撤离,绝不给政府的规划及建设工作带来任何的影响。
2、严格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处理好污水的过滤排放。
3、保证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4、望相关领导们研讨决定后能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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